1980年卫生部《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

合集下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题库(含答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题库(含答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测试题(预防接种部分)一、判断题(50题)1、在预防某些有明显季节性的传染病时,最好在该病的流行季节前1周完成预防接种,以有效地防止发病。

(×)2、接种疫苗后是否发病完全取决于疫苗特性和受种个体免疫系统。

(×)3、疫苗接种属于人工被动免疫.(×)4、因疫苗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反应不属于接种异常反应。

(√)5、接种人员误把卡介苗当做乙肝疫苗,为1名满月婴儿实行肌肉接种发生的反应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6、麻疹的出疹顺序是:四肢-面颈—躯干—耳后-手足心,3—4日出齐。

( ×)7、流感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流感的重要措施,接种流感疫苗后都可产生保护性免疫。

(×)8、规范接种A+C流脑多糖疫苗,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 √)9、口服疫苗时要看服下肚,如儿童服苗后吐出应先喂奶,待孩子平静后再服1粒. (×)10、凡产生变态反应大的疫苗也会产生较高的免疫力.(×)11、接种活疫苗时可用2%碘酊或75%乙醇消毒,待干后再行接种。

(×)12、皮内接种卡介苗者,绝大部分受种者于2周左右在局部出现红肿,以后化脓或形成溃疡,1—2月后结痂,形成疤痕(卡疤)。

( ×)13、如发生无菌性脓肿,在脓肿未破溃前可用注射器抽取脓液,并可注入适量抗生素,亦可切开排脓,但要注意防止细菌感染。

( ×)14、不慎对孕妇接种了风疹疫苗,需中止妊娠.(×)15、百白破疫苗在注射第一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二针.( √)16、异地AFP病例是指非本地户籍的AFP病例。

如病例麻痹前在本地居住30天以上,则不属于异地AFP病例。

异地AFP病例归属原居住地县级以上疾控机构管理。

(×)17、AFP实行“零”病例报告制度,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无AFP病例时,也应每10天向所在地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AFP“零"病例报告。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为了有效防止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异常反应和事故,保障接种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预防措施、异常反应的分类和处理、事故处理流程等方面介绍相关制度。

一、预防措施1.接种前评估:在接种前,应对接种者进行详细的健康评估,包括过敏史、疾病史、接种史等。

对于有过敏史或慢性疾病的接种者,应谨慎选择适宜的疫苗,并根据需要做好预防措施。

2.接种操作规范:接种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接种,包括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正确选用适宜的注射器和针头、选择适合的注射部位等。

3.接种后观察:接种完疫苗后,应让接种者在接种机构留院观察一定时间,对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做好及时处理准备。

4.接种后随访:对于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的接种者,应及时进行随访跟踪,了解病情发展情况,提供必要的治疗和支持。

二、异常反应的分类和处理根据异常反应的严重程度和表现,可将其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分类。

1.轻度异常反应:通常表现为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疼痛、发热等症状。

处理方法包括局部冰敷、口服退烧药等,一般能够自愈。

2.中度异常反应:表现为全身性过敏反应或神经系统症状。

应立即停止接种,同时给予抗过敏治疗,如抗组胺药物、皮质激素等。

3.重度异常反应:包括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神经系统重症反应等。

应立即停止接种,紧急处理,及时转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三、事故处理流程当接种发生事故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1.紧急处理:立即停止接种操作,保障接种者的生命安全。

在现场配备急救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如心肺复苏、止血等。

2.报告记录: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通报,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接种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

3.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措施。

4.救治和赔偿:对受伤接种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同时进行赔偿处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措施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措施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措施
一、接种对象在接种后,发生不明原因。

需诊治的疾患时,接种单位应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救治。

二、发现可能为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应进行登记,按规定时限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发现多起疑似异常反应和事故或与接种有关的死亡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经县级报告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发生疑似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的单位,应指派专心妥善保管各种有关的原始资料,并对相关接种材料及疫苗等实物进行封存,以备鉴定用。

五、审请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诊断小组调查、鉴定。

六、按照诊断小组意见和有关规定进行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善后处理。

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程序

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程序

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程序
一、接种单位于每次预防接种后应及时了解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接种单位应及时作登记逐级上报。

如为一般的异常反应(如晕厥、荨麻疹等)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或区级医院就诊并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各级医疗单位在诊治过程中凡遇与预防接种有关的病例,诊断必须慎重,如认为可能是预防接种反应,应先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共同研究分析反应情况或通过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组诊断后,再向家属说明,在未明确之前,不在口头上或病史上向家属说明是接种反应。

三、凡属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或事故,各级医疗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上报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专家组,以确定性质后加以妥善处理。

四、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区卫生局,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一、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下列情况,应作为AEFI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1、24小时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大疱性多形红斑)、晕厥、癔症。

2、5天内发生的发热(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

3、15天内发生的过敏性皮疹(麻疹、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局部过敏反应( 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接种部位发生的无菌性脓肿.4、3个月内发生的臂丛神经炎、疫苗相关麻型脊髓灰质炎。

5、卡介苗接种后1一12个月发生的淋巴结炎或冰巴管、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6、任何时间发生和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宫损伤、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

二、建立异常反应登记本,并设专人负责。

三、AEFI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和不明原因反应等。

四、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AEFI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监护人、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次、反应发生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经过、就诊日期、就诊单位、初步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日期、报告人等。

六、AEFI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发现AEFI后应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县、市、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报告七、AEFI应以电话或传真等最快方式进行报告,并做好AEFI登记。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更好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接种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定义预防接种反应定义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体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面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预防接种反应事故定义指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或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其发生的原因包括疫苗质量不合格和预防接种实施差错2个方面,既可能直接造成受种者的健康损害,又可能增加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的危险性。

三、发生的原因1. 疫苗自身因素(疫苗的毒株、疫苗的纯度与均匀度、疫苗的生产工艺、疫苗中的附加物、疫苗污染外源性因子、疫苗制造中的差错)2. 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接种对象不当、禁忌证掌握不严、接种部位、途径不正确、接种剂量和接种次数过多、误用与剂型不符的疫苗或稀释液、疫苗运输或储存不当,使用时未检查或使用中未摇匀、不安全注射)3. 个体方面的因素(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4. 其他因素(接种时间、药物影响、其他,如预防接种后进行剧烈运动和重度体力劳动会加重反应等)四、处理1. 局部化脓:分有菌性化脓感染与无菌性脓肿,前者在疫苗分装时胺致病菌污染,或因注射器、接种局部消毒不严所致,后者多因接种含有吸附剂疫苗,或注射部位选择不正确,注射过浅,剂量过大等。

处理方法:早期均可用热敷,每日3~5次,每次20分钟。

化脓性脓肿可用抗生素治疗。

无菌性脓肿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注射器抽脓。

2. 晕厥(晕针):接种者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恐惧心理而造成暂时性脑贫血,引起短时间失去知觉和行动能力的现象。

在空腹、过度疲劳、接种场所空气污浊等情况下易发生,多数在接种时或接种后数分钟发生,轻者有心慌、恶心、手足发冷、发麻等,经短时间即可恢复正常。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一、引言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多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然而,接种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良反应或意外事故。

为了保障接种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预防接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确保接种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治和支持。

三、预防接种反应的分类和处理措施1. 轻度反应轻度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疼痛、红肿、轻度发热等症状。

处理措施如下:- 观察接种者的症状,提供舒适的环境和心理支持。

- 可适量应用非处方药物缓解症状,如退烧药、消炎药等。

- 建议接种者多休息、多饮水,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

2. 中度反应中度反应包括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皮肤瘙痒等症状。

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 观察接种者的症状变化,如症状加重或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呼叫急救车辆。

- 若接种者有过敏史,应立即使用急救药物,如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同时呼叫医护人员进行进一步处理。

3. 严重反应严重反应包括昏迷、抽搐、呼吸停止等症状。

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 立即呼叫急救车辆,同时进行心肺复苏等紧急救治措施。

- 在等待急救车辆到达的过程中,可尝试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进行除颤。

四、预防接种事故的分类和处理措施1. 注射器针头折断若在接种过程中发现注射器针头折断,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 使用无菌工具将折断的针头取出,避免针头残留在体内。

- 观察接种者的症状,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2. 注射器未灭菌或灭菌不彻底若发现注射器未灭菌或灭菌不彻底,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 使用无菌工具清洗接种部位,避免感染。

- 观察接种者的症状,如有发热或其他感染症状,及时就医。

3. 接种器具污染若发现接种器具污染,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守则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守则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一、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下列情况,应作为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1、24小时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大疱性多形红斑)、晕厥、癔症。

2、5天内发生的发热(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

3、15天内发生的过敏性皮疹(麻疹、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局部过敏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接种部位发生的无菌性脓肿。

4、3个月内发生的臂丛神经炎、疫苗相关麻型脊髓灰质炎。

5、卡介苗接种后1一12个月发生的淋巴结炎或冰巴管、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6、任何时间发生和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宫损伤、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

二、建立异常反应登记本,并设专人负责。

三、AEFI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和不明原因反应等。

四、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AEFI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监护人、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次、反应发生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经过、就诊日期、就诊单位、初步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日期、报告人等。

六、AEFI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发现AEFI后应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县、市、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AEFI监测系统





2
0
0
9














安徽省2009年 安徽省2009年1-5月疑似预防接种异 常反应监测总结
• 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省通过疑似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共报告病 例5例(无死亡病例):
• 异常反应1例(鸠江区-百白破), • 一般反应2例(雨花区-卡介苗 、肥东县-百 白破 ), • 偶合症1例(屯溪区-甲肝), • 未录入个案调查表1例(铜官山区-风疹)。



2
0
0
9














客户端软件
网络直报
AEFI管理 AEFI管理



2
0
0
9














监测目的
• 分析疫苗的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发生率, 分析疫苗的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发生率, 评价疫苗的安全性。 评价疫苗的安全性。 • 分析AEFI与疫苗品种或批次的关联性,评 分析AEFI与疫苗品种或批次的关联性, AEFI与疫苗品种或批次的关联性 价疫苗的质量。 价疫苗的质量。 • 分析AEFI与预防接种实施差错的关联性, 分析AEFI与预防接种实施差错的关联性, AEFI与预防接种实施差错的关联性 评价预防接种服务的质量。 评价预防接种服务的质量。

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的诊治与处理

2. 首先出现全身发痒,随之出现局部或全身广泛性 的红疹或荨麻疹、水肿等皮肤症状。
3. 以后出现胸闷、气急、面色苍白和呼吸困难等, 甚至出现喉头水肿、支气管平滑肌痉挛,而导致 四肢发冷、脉搏细弱、血压下降、昏迷等一系列 症状,如救治不当可致死亡。
23
Your compan3
Your company slogan
—包括并非由疫苗引起,但错误地与之联系起来的并发事件; —由于卫生工作者、父母和群众对某一疫苗接种后发生的事件,产生 足够的关注以致必须进行报告,它就可被视为不良事件,但在调查之 后,可能发现这种事件并不是疫苗造成的。
4
Your company slogan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儿科,陶晶.小儿过敏性紫癜及并发症
36
Your company slogan
紫癜性肾炎
疫苗接种后发生过敏性紫癜,未进行积极抗过敏治疗延误,可引 起紫癜性肾炎 紫癜性肾炎通常是在紫癜出现后1~6周,活发生在紫癜消退后, 右室是在紫癜复发时出现; 统计53例APN中,在起病1个月之内出现尿检查异常者40例, 占77.3%,3个月之内48例,占90.6%,6个月以后才出现2例, 占3.8%
必须实施规范性操作 -接种单位和工作人员经过资质认证 -正确选择接种对象 -接种操作符合规范 -实施完全注射
11
Your company slogan
强调
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等造成损害的; 事件相关的各方均无过错的;
12
Your company slogan
疫苗接种不良反应 的分类
13
常见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分类
19
Your company slogan
明胶致敏的发生率(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1980年1月22日,卫生部第一条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生物制品,对机体来说是一种异物(微生物及其产物、异性蛋白等),接种后会引起机体一系列的生理病理及免疫反应,在这些反应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临床症状,称为预防接种反应。

预防接种反应分:(一)一般反应和加重反应:这是由于制品本身的特性引起的反应,其性质和强度随制品而异。

最常见的是发热反应、局部的红肿反应或种痘后的发痘反应等。

加重反应只是一般反应的加重或发生的比例略多一些,均属正常反应。

(二)异常反应:指同一批制品同时接种很多人,只在极个别人中发生的一类反应。

其特点为:1.与制品的种类有一定联系,但只发生于个别人(与受种者体质有关);2.反应性质、临床表现与一般反应不同;3.反应程度比较严重,必须及时就医诊治。

偶合和事故虽不属于反应,但在大规模接种工作中偶而也会遇到。

本办法着重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

第二条在省、市、自治区卫生局领导和组织下建立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由各省、市、自治区卫生防疫站、有关医院和制品的生产单位组成,对于难以确诊或病情严重的病例进行讨论和鉴定。

地、县也可组织类似小组。

第三条处理程序一、接种单位于每次预防接种后应及时了解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接种单位应及时作登记逐级上报。

如为一般的异常反应(如晕厥、荨麻疹等)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或县级医院就诊并报告卫生防疫站。

二、各级医疗单位在诊治过程中凡遇与预防接种有关的病例,诊断必须慎重,必要时可进行病例讨论或会诊。

如认为可能是预防接种反应,应先和当地卫生防疫站联系,共同研究分析反应情况或通过预防接种诊断小组诊断后,再向家属说明,在未明确之前,不在口头上或病史上向家属说明是接种反应。

三、凡属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或事故,各级医疗防疫部门必须及时诊治或立即组织抢救,并上报县、市卫生防疫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以确定性质后加以妥善处理。

四、凡是严重的异常反应或同时发生多起的异常反应,必须经当地县、市级以上医疗、防疫部门共同讨论确诊。

如难以确诊,病情又在继续发展,可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请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医疗、防疫和生产部门组织会诊或通过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作出鉴定。

五、如发生严重的接种事故或同时发生多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医疗、防疫、生产等有关单位迅速进行观察治疗和组织调查并将事故详细经过及使用的制品名称批号迅速逐级上报上一级防疫部门和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

根据事故性质和不同情节对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应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予以处理。

第四条经费一、异常反应:经会诊或鉴定后如确属预防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所需医药费用除公费、劳保报销外,剩余部分可酌情在当地卫生事业经费内开支。

二、加重原有疾病或急性发作:原有慢性心肝肾等疾病,如确因接种后引起症状加重或急性发作者,其医药费用除公费、劳保报销外可在当地卫生事业经费内作一次性报销至症状缓解时止。

三、接种事故:由于生物制品质量和预防接种使用时的差错或污染所造成的事故,其医药费用由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如街道(里弄)卫生站或大队合作医疗室确有困难,经县、市卫生防疫部门核实后可酌情在当地卫生事业经费内开支。

第五条偶合其他疾病如经会诊或预防接种反应鉴定委员会鉴定后,不属于预防接种反应的偶合病例,由诊治的医疗单位负责向患者及其亲属说明原因进行解释。

如患者或其亲属无理取闹时,其所在单位组织应配合进行说服教育,经再三劝告不听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可报请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发现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必须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县、市卫生防疫站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填写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调查表,于每种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上报省、市、自治区卫生防疫站,省、市、自治区卫生防疫站将严重反应上报卫生部并抄送制造该生物制品的单位和卫生部生物制品检定所。

附件一: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的诊断及处理细则一、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二、预防接种反应、事故和偶合其他疾病的诊断及处理(一)一般反应和加重反应(二)异常反应1.晕厥2.无菌性脓疡3.变态反应:血清病、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局部过敏性坏死反应、变态反应性脑脊髓炎4.牛痘接种后的异常反应(三)卡介苗接种后的强烈反应和接种事故(四)与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有关的病例(五)加重原有疾病或引起复发(六)事故(七)偶合其他疾病。

附件二: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的诊断及处理一、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对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在每次接种后均需及时了解反应情况,并做好处理准备。

尤以普遍开展预防接种时更是如此,一旦出现异常反应或事故应立即调查处理和上报。

县(区)卫生防疫站对每例严重的异常反应和事故均需进行个案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长姓名、住址、单位名称。

2.接种制品的名称、批号、失效期、生产单位、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日期时间、针次、剂量、接种单位、接种者姓名、制品检定结果。

3.既往史:接种前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过敏史、神经、精神病史、以往预防接种史(包括本制品的以往接种史)及反应。

4.家族史:有无癫痫、脑病、惊厥、过敏史等。

5.反应出现时间:局部及全身反应情况,包括主诉和体征。

6.体检及实验室检查情况。

除常规检查外应包括免疫功能测定,细菌、病毒的分离等。

7.处理经过:门诊治疗单位,初诊日期,住院日期,医院名称、住院号,治疗经过,转归:痊愈、后遗症、死亡(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病理解剖情况)、就诊单位诊断,与这次预防接种的关系。

8.制品保存情况,接种的环境、操作情况和器材消毒等情况。

9.同时、同地、同批或同支苗接种人数及反应情况,接种者当天接种人数及反应情况可结合当时当地未接种同种制品的对象的健康情况;当地或周围有无传染病流行及接触情况。

10.调查人员意见:可能发生反应的原因分析、反应类型、调查者、调查日期。

二、预防接种反应、事故和偶合其它疾病的诊断和处理(一)一般反应和加重反应:1.一般反应:指由生物制品本身特性所引起的反应,系由制品性质所决定的。

例如由死菌疫苗所引起某种程度的毒性反应。

活菌、疫苗接种后造成相应病种的轻度症状,以及由制品特异或非特异抗原成分和它的附加物(吸附剂、防腐剂、培养基等)刺激所引起的局部和全身反应。

局部反应:诊断依据:(1)皮下接种后数小时至24小时内在接种部位发生局部红肿浸润,红肿直径在0.5—2.5厘米称弱反应,2.6—5.0厘米称中反应,5.0厘米以上称强反应。

不超过5.0厘米但伴有淋巴腺炎或淋巴管炎也属强反应。

此种反应一般在24—48小时消退,很少持续3—4天者。

使用吸附剂制品可能在2—4周内出现局部硬结反应。

(2)某些减毒活菌、疫苗接种后所表现的特殊形式的局部反应,如种痘后于5—14天内可出现丘疹—水疱—脓疱或溃疡—结痂等发痘反应。

接种卡介苗后约4—5周出现直径0.5厘米以下的浅表溃疡及腋下淋巴结肿大,直径在1厘米以下。

少数儿童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后5—7天可出现散在皮疹反应。

处理原则:(1)一般不需特殊处理,较重者可用热毛巾热敷。

但痘苗、卡介苗接种后局部反应则严禁热敷。

(2)种痘及卡介苗后局部溃破可涂龙胆紫,预防感染。

全身反应:诊断依据:(1)部分对象于接种一般死苗后6—24小时左右体温升高,一般持续1一2天,很少超过3天(初种牛痘后7—10天,个别人注射麻疹疫苗后5—7天),体温在37.1—37.5℃称弱反应,37.6—38.5℃称中反应,38.6℃以上称强反应。

(2)除体温上升外,部分人可能伴有头痛、头昏、恶寒、乏力和周身不适等毒性自觉症状。

个别人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一般在24—48小时内消失,很少有持续3天以上者。

处理原则:(1)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应加强观察,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

(2)较重者可作对症治疗,如发热、头痛给予解热镇痛剂,恶心、呕吐给予止吐剂,腹痛、腹泻给予止痛止泻药等。

(3)高烧不退或伴有其他并发症者,则应密切观察病情,并送医院治疗。

2.加重反应:指被接种者某些生理或病理的原因(饮酒、剧烈运动、过度劳累、经期等),或使用原因(用已冻结变性的制品、吸附制剂未充分摇匀等),以及某些批号制品质量原因(吸附剂含量过多,菌、毒种毒力过高、减毒不全等)以致造成反应的加重。

诊断依据:(1)这一类反应只是全身或局部反应的加重,而无其他方面异常症状的发生,在反应的性质上没有根本的改变。

(2)这一类反应仅发生在个别批号或同一批号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使用的制品和某些少数的预防制品中。

(3)这一类反应的发生人数较多,其反应率往往超过这些生物制品的规定,有些甚至超过几倍。

(4)这一类型的反应,经过适当的处理,均可恢复正常。

处理原则:一般采取对症处理(同一般反应)。

(二)异常反应:1.晕厥:指接种时因精神过度紧张或晕针所致的短暂性脑贫血。

诊断依据:(1)头昏、眼花、心慌、面色苍白、继之神志丧失。

血压正常或稍低、脉细而弱。

(2)也可能由于精神紧张引起精神性休克反应,表现为面色苍白、心慌、气急、胸闷、手足发凉、出冷汗、脉快或弱,甚至血压降低、神志迟钝。

(3)数分钟内能自动恢复清醒,醒后如常或稍有疲乏和头昏。

(4)应与另一种精神紧张所引起的换气过度综合症相鉴别,这种病人呼吸迫促或过度换气,手足紧张性抽搐、发麻或呈鸡爪样,烦躁不安。

女性多发。

(5)也应与各种癌症性发作相鉴别。

这种病人表现多种多样,如四肢痉挛、神智丧失、或抓胸掼足、狂躁不宁,或阵发性哭笑,或诉感觉丧失等。

在个别情况下尚可见有阵发性发作。

往往有癔病发作史。

处理原则:(1)使患者平卧,头部放低,保持安静,可饮热开水或热糖水,可以自然恢复,亦可刺激人中或合谷促其苏醒。

(2)如血压降低,脉搏细弱,可给安钠加肌注,50%葡萄糖静注。

2.无菌性脓疡:指采用吸附剂生物制品作预防接种,可能因吸附剂(氢氧化铝或磷酸铝)未被完全吸收引起局部组织坏死,液化而造成无菌性脓疡。

诊断依据:(1)因制品中吸附剂含量过大,或注射部位不正确,注射过浅,剂量过大,使用前未充分摇匀等接种史。

(2)注射24—48小时左右局部有较大红晕和浸润,并持续多天。

(3)注射2—3星期后局部出现大小不等的硬结,局部肿胀疼痛,可持续数周至数月。

(4)发生无菌性脓疡,轻者自针孔流出稀薄无菌脓液,重者引起溃破,不愈。

处理原则:(1)轻者用热毛巾热敷,促进吸收。

(2)未破溃前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消毒注射器抽去脓液。

(3)已破溃者则需切开排脓,必要时进行扩创,清除坏死组织及进行外科处理。

(4)继发感染加用抗菌素等药物治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