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范文

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促进事故防控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金是用于应对事故风险的资金,用于弥补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由企业自行设立和管理,根据企业的规模和风险程度确定资金规模和应对风险的具体措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的资金来源可以是企业的自有资金、政府补贴、保险赔付以及其他合法途径。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金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金的设立和管理第七条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安全风险程度和资金实力,自行决定设立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第八条企业应将设立安全生产风险金的方案报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并发送企业内部通知,确保员工了解相关规定。
第九条安全生产风险金应单独设立账户,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滥用。
第十条企业应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全生产风险金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的使用应按照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风险金可以用于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员工培训等安全生产工作的费用支出。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金的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确保风险和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风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由企业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风险基金的存放银行应符合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风险基金的使用应经过企业领导层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监督。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风险基金的使用情况应纳入企业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及局相关制度、办法等,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额度设立为50万元.安全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职能部门、各在建项目和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做出的优异成绩进行表彰奖励.第三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主要来源于年度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拨入和常规安全检查、考核中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处罚金。
第四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统一管理,财务部设立独立账户或科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工作.第五条安全奖励基金遵从专款专用原则。
第二章规范引用文件第六条引用《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之规定编制。
第七条根据《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之规定编制.第三章管理目标第八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保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使用合理,充分调动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章奖励考核第九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重奖重罚制度。
为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第十条公司安全检查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分,平时检查作为季度考核依据,对季度考核评分前三名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奖金5000元;对季度考核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处罚,罚款3000元,处罚金列入奖励基金。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检查考核组对在岗专职安全员进行季度业绩考核,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表现优秀的专职安全员进行表彰奖励,每次奖励2000元,对表现不合格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处罚,每次罚款1000元,处罚金列入奖励基金.第十二条公司及司属各单位(部门或项目部)被上级主管单位评定为安全生产合格或先进单位实行奖励机制。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4篇)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参与,激励员工以积极的态度和行动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奖励基金来源】安全奖励基金来源于企业财务专门拨付,并用于激励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和成绩。
安全奖励基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奖励标准】安全奖励标准根据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和成绩来确定,综合考虑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程度、安全事故发生率、安全事故处理效果等因素。
第二章安全奖励的类型和条件第五条【奖励类型】安全奖励包括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
个人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和成绩来确定。
集体奖励分为优秀团队奖和先进单位奖。
第六条【奖励条件】员工获得安全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有高度的安全生产信念,并表现出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二)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无违规操作记录;(三)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四)无安全事故责任或安全事故率较低;(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提出解决方案,对安全隐患的排除贡献较大。
第七条【奖励评定】安全奖励的评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评定结果应及时公示,员工可自愿申请参与奖励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奖励发放】安全奖励应及时发放,发放方式可采用现金发放或转账方式。
第三章安全奖励的程序第九条【申请】员工可自愿申请参与安全奖励评定,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安全工作总结、相关证书、奖状等材料。
第十条【评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评估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和成绩,确定奖励等级。
第十一条【公示】评定完成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公示评定结果,并保留申请材料备案。
第十二条【发放】安全奖励发放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经过核实后及时发放给员工。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奖励效力】安全奖励对员工有着明确的鼓励作用,但不影响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范本《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金,是指企业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发生的损失而设立的特别储备金。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由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存储和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由企业自行拨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挪作他用。
第五条安全生产风险金应专用、专存、专款、专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依法设立、存储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金。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进行操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金的设立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生产风险金。
第九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风险金应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风险等级和风险损失额度。
第十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风险金应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备案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风险金应公告存储金额和具体存储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存储第十二条企业应在设立安全生产风险金后,按照规定的金额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第十三条企业存储的安全生产风险金应按照风险评估方案,按照一定比例存储。
第十四条企业存储的安全生产风险金不得低于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最低限额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存储的安全生产风险金不得超过风险评估方案确定的最高限额要求。
第十六条企业存储的安全生产风险金应定期检查和核实,确保存储的金额和存储方式的合规性。
第四章安全生产风险金的使用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风险金只能用于应对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损失,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八条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并申请动用安全生产风险金。
第十九条企业动用安全生产风险金,应依法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事故调查报告、损失估计清单等。
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安全生产风险金,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使用风险金。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金是指用于预防安全事故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费用,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备维护费用、安全培训费用、应急救援费用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金应当专款专用,由企业自行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金归集规定第五条企业应当每年按照安全生产风险金总额的5%提取归集安全生产风险金。
第六条归集的安全生产风险金应当存入企业指定的风险金账户,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安全生产风险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确保风险金的有效利用。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制度,明确风险金的管理岗位,确保风险金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金使用规定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风险金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优先使用风险金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安全设备检修、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使用风险金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时,应当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第十二条企业使用风险金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风险金用于其他用途,确保风险金的合规使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风险金监督检查第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使用风险金,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使用风险金的企业进行抽查,审查其风险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对于未按照规定提取归集风险金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风险金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促进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降低安全风 险
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氛围,提 高公司社会形象
管理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安全奖励基金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 ,避免不公和舞弊现象。
及时、有效
为了达到激励效果,奖励发放应当 及时且有效,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 诚意和关怀。
分类管理
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务,制定不同 的奖励标准和发放周期,确保奖励 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监管措施 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包括对基 金的财务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投资决策等方面的监督。
3. 举报与投诉渠道 设立举报与投诉渠道,以便公众 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投 诉。
考核机制
1. 考核目标
明确基金考核的目标,如投资回报率 、风险控制、社会责任等。
3. 考核结果应用
将考核结果应用于基金管理机构的 奖惩、委托管理合同的续签或解除
奖励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资助安全生产公益活动及安全文化建设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奖励安全生产创新实践和研究成果
资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演练活动
奖励在安全生产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 人,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
安全奖励基金申请与审批流程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由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公司领导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 其他相关情况,审批安全奖励基金申请。
安全奖励基金监督与考核制
监督机制
1. 基金监管责任人 明确基金监管的责任人,以及他 们对基金的监管职责和义务。
4. 透明度要求 要求基金管理机构定期公布相关 信息,增加基金运作的透明度。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2024年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风险金是用于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专项基金,用于受益人的补偿、事故后的恢复重建以及安全生产相关的投入。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一)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罚款和赔偿款项;(二)政府的拨款;(三)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来源。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金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确保受益人的权益。
第五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的管理机构为全国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中心,负责安全生产风险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金的筹集第六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罚款和赔偿款项应当全部纳入安全生产风险金。
相关部门应妥善处理罚款和赔偿款项的划拨工作。
第七条政府拨款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划拨,并详细登记记录。
第八条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应当由全国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中心接收,并及时登记记录。
第九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的筹集应当遵循审计机关的审计原则和相关制度,确保筹集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金的管理第十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风险金应当由全国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登记。
第十二条全国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中心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标准和使用程序。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的使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确保资金的灵活运用和安全回报。
第四章安全生产风险金的使用第十五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的使用应当优先确保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风险金的使用可以用于以下方面:(一)受益人的补偿和赔偿;(二)事故后的恢复重建;(三)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四)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五)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监督机构的建设和运行。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奖励基金”)是指企业为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而设立的资金。
第三条奖励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奖励基金来源第四条奖励基金来源于以下渠道:1.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2. 企业利润中提取;3. 其他可用于奖励基金的资金。
第三章奖励范围及标准第五条奖励范围包括:1. 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2. 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设备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3. 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4. 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第六条奖励标准:1. 个人奖励:根据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2. 集体奖励:根据集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3. 特殊贡献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章奖励基金管理第七条奖励基金的管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奖励基金的使用计划;2. 审核奖励申请,提出奖励建议;3. 组织奖励评选活动;4. 负责奖励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奖励基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奖励程序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1. 员工或集体提出奖励申请,填写《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申请表》;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奖励建议;3. 企业领导审批;4. 公布奖励名单,发放奖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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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6年第33号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月2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签发人: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为实现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各阶段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分公司)各单位(不包括外委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奖惩管理
第三条百日事故零目标安全奖励基金:为调动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本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落实安全风险共担机制,实行百日事故零目标风险抵押奖励政策。
电力分公司设立百日安全奖励基金。
在每实现一个百日安全周期时,各分场、各部门交付的风险抵押金额以及HSE部考核情况予以兑现奖励。
第四条抵押金的分类
一、一类抵押金:二百元;
岗位:分厂厂长、检修副总、运行副总
二、二类抵押金:一百八十元;
岗位:生产系统中级管理人员:具体岗位为,A厂运行部、B厂运行部、C厂运行部、D厂、电气检修分场、热工检修分场、A厂化学
分场、A厂燃料分场、HSE部、生技部、设备部中级管理人员,值长、调度中心中级管理人员、调度长。
三、三类抵押金:一百六十元。
岗位:1.生产系统专责:HSE部专责、生技部专责、点检长,设备部专责、点检长,A厂运行部专责,B厂运行部专责,C厂运行部专责,D厂专责,热控检修分场专责,电气检修分场专责,A厂化学分场专责,A厂燃料分场专责。
2.生产系统班组长:B厂运行部集控主值;B厂运行部燃料运行班长、A厂运行部汽机运行班长、锅炉运行班长(副班长)、电气运行班长;C厂集控主值;D厂运行班长;余热电站汽机运行班长、锅炉运行班长、电气运行班长;热控检修分场班长、电气检修分场班长、A厂燃料运行班长;A厂化学运行班长;车队队长;调度员(见习调度员)。
3.非生产系统中级管理人员:计划物资部、办公室、政治工作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综合服务中心、财务部中级管理人员。
四、四类抵押金:一百四十元。
岗位:设备部点检员;A厂运行部汽机专业司机、锅炉专业司炉、电气专业主值班员;C厂集控副值班员、D厂运行值班员;化学分场化验班长;电气检修分场班组技术员、热控检修分场班组技术员、B 厂运行部集控副值班员、生技部热力试验组组长。
五、五类抵押金:一百二十元。
岗位:电气检修分场检修工;热控检修分场检修工、A厂运行部汽机助手及以下运行人员、锅炉助手及以下运行人员、电气值班员及
以下运行人员;化学分场主值及以下运行人员(包括采制化验人员);B厂运行部集控巡检值班员、C厂集控巡检值班员、燃料运行值班员;燃料分场主值及以下运行值班人员;生技部热力试验组人员;办公室全体司机。
六、六类抵押金:一百元。
岗位:非生产系统一般管理及职工;办公室一般管理人员、计划物资部一般管理人员、计划物资部职工、财务部一般管理人员;政治工作部一般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一般管理人员;监察部一般管理人员;A厂运行部综合事务、B厂运行部综合事务、化学分场综合事务、燃料分场综合事务、热控检修分场综合事务、电气检修分场综合事务、C厂综合事务、D厂综合事务、调度中心事务、调度中心文秘、设备部综合事务。
第五条奖惩方式:电力分公司所属全体员工按照分级控制事故
原则,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百日责任书》,按照风险抵押金额明细将
风险抵押金送交电力分公司财务部(原始凭证在HSE部备案)立帐
保存,在年度内每实现一个百日安全周期时,根据签定的《安全生
产百日责任书》考核条款,由HSE部报出考核情况,予以兑现奖励。
实现安全年的分场和部门,可根据《安全生产百日责任书》规定,
再兑现一个百日事故零目标风险抵押奖。
第六条奖励金额:按照所交风险抵押金的3倍兑现奖励。
第七条风险抵押金探亲假、年休假不考核;事假超过10天、
病假超过20天、旷工超过5天不得奖;产假不得效益奖金之日起,不得百日安全奖。
第八条抵押金考核:百日安全风险抵押奖由HSE部按签定的《年度百日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与日常安全文明生产奖罚不相抵触。
第九条所有受奖对象,都必须签定《年度百日安全生产责任书》,交付风险抵押金,未签定《年度百日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未交付风险抵押金者,不得奖。
第十条各单位有辞退、辞职、退休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上财务流程返还抵押金本金。
各单位有岗位变动的需要及时通知HSE部、人资部,并及时按照此规定进行缴纳少的部分或退还多的部分。
第十一条各分场、部门必须符合分级控制事故原则,A厂运行部、B厂运行部、C厂运行部、D厂运行部、调度中心、热控检修分场班组、电气检修分场班组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和人身未遂以上事件,取消本专业百日安全风险抵押奖并扣除风险抵押金3000-10000元,分场发生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事件,取消分场百日安全风险抵押奖并扣除风险抵押金5000-30000元。
余热电站、燃料分场、化学分场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和人身未遂以上事件,取消分场百日安全风险抵押奖并扣除风险抵押金3000-10000元,凡未按本规定执行的一经查出将扣罚相关单位、部门管理人员的一个百日安全风险抵押奖。
第十二条发生终断电力分公司安全记录的不安全事件,取消全公司各单位一个百日安全奖,扣除事故发生单位全部抵押金,重新交纳百日安全风险抵押金,重新累计安全天数。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专项竞赛奖励:组织大型专项活动竞赛:个
人一等奖500元;个人二等奖300元;个人三等奖200元;组织奖
2000元。
第十四条班组无违章竞赛活动奖励:为了有效地杜绝人的违章,消除装置性违章,控制管理违章,减少环境违章,实现安全生
产的可控、在控,在生产系统组织开展无违章竞赛活动。
一、竞赛的方法:以班组为单位参加竞赛,按半年一个周期进行评比,每个单位评一个无违章竞赛优胜班组,进行奖励。
二、参加单位:C厂运行部、D厂运行部、A厂运行部、B厂运行部、余热电站、电气检修分场、热控检修分场、燃料分场、化学分场。
三、奖励标准:优胜班组人均200元。
四、评比方法:每年6月、12月末由各单位进行推荐一个班组报无违章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五、竞赛领导小组成员为:公司领导、HSE部主任、副主任、设备部主任、副主任、HSE部专责、各分场安全专责。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奖励
一、每年年末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安全目标完成好的单位进行奖励,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奖励5000元。
二、对每年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第十六条每年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特别贡献者经
单位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每年从本单位工资总额
中提取,不低于全员工资总额的0.5%。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HSE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