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职校工资分配方案

职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第三稿)1、根据余教(2012)93号文件规定,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比例提留校长奖励基金,由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有突出业绩人员或学校重点引导方向实施专项奖励。
2、校级领导以1的系数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根据**教育局的指导性意见,按教育局确定的基数,中层正职以0.3系数、副职0.2系数进行奖励。
4、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在刨去教育局指导意见所涉项目后,其中60%以考核奖形式奖励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40%按《职校岗位工作量津贴制度》、《职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发放。
5、《职校岗位工作量津贴制度》在2009版职教职工考核标准方案基础上修改;《职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另文。
6、借调人员、离岗退养和长病假人员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7、本方案经全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职校岗位工作量津贴制度(第三稿)1、工作量制度1、专任教师月额定课时量为48节。
法定节假日或其它原因全校停课,则定额以2节/天递减。
期初、期末不完整的月份以实际上课天数*2节确定2、行政岗位月额定课时量:中层正副职、人事、档案、图书、教务、政教员、团委干事为24节;会计、出纳为16节。
法定节假日或其它原因全校停课,则定额以1节/天递减。
期初、期末不完整的月份以实际上课天数*1节确定。
3、工勤人员出全勤,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即为满工作量。
4、总务主任视学校工作需要,可暂不兼课或少兼课;如学校工作安排许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月任课量达到额定的3/4以上,可作满工作量计。
5、教师因事、病、函授、公出缺课的,可申请补、调课,但需办理相应手续,补、调、临代课,均按实计入正常课时。
6、其他课时折算办法:1)学校统一安排实习、见习跟班管理,每半天折合2课时,计入其他课时。
2)管理课计入其他课时。
3)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每5次折合2课时;组织课外活动、体训队训练,每小时折合1课时。
4)教师因公外出,每天贴补2课时,但教师业务进修、岗位培训等不计课时。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指导性分配方案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导性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多劳多得,按劳计酬”的分配原则,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建立更趋合理、充满活力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制度,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二、发放对象和范围本方案发放对象为全校职员。
三、经费来源及标准由上级财政部门核拨的职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职员的公共奖励性绩效工资计提标准如下:职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按职员的人数和200元/人/月的标准计提公共奖励性绩效工资,计提10个月,暑假和寒假期间不予提取。
公共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总额为:200元/人/月*全校在岗人数*10个月;公共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学期总额为:200元/人/月*全校在岗人数*5个月。
四、公共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用途和分配原则1、公共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用于超课时津贴。
2、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3、向骨干教师、向一线教学岗位倾斜;4、不断提高整体水平,同时适度拉开分配差距。
五、公共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指导性分配方法为鼓励教师将教学作为工作重心,绩效工资重点奖励一线教师。
本方案将所有其他工作都折算成课时,并以超课时作为绩效发放标准。
超课时补贴用于奖励教师完成所聘岗位规定的任务之外的教学工作量。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学期结算,每年发放两次。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1、每学期每节课时津贴标准计算办法每学期每节课时津贴标准=(200元/人/月*全校在岗人数*5个月)/每学期在编职员超课时总数。
2、个人每学期绩效工资计算办法个人每学期绩效工资=(每学期实际总课时—个人基本工作量)×每学期每节课时津贴标准。
七、附则1、若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或违法乱纪行为,对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取消绩效奖励。
2、本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学校研究后再做书面补充2说明。
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1. 背景为了规范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工作,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制定本细则。
2. 考核对象本细则适用于职业学校全体教师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3.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级:个人层级和团队层级。
3.1 个人层级指标个人层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满意度、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业务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估;- 学术研究: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评估;- 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职业操守、教育情操等方面的评估。
3.2 团队层级指标团队层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团队教学成果:包括学生竞赛成绩、团队荣誉等方面的评估;- 团队协作能力:包括团队合作、知识共享等方面的评估;- 团队发展与创新:包括团队的教研活动、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评估。
4.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用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4.1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开展。
评估内容根据个人层级和团队层级指标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评价意见。
4.2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由职业学校人事处组织开展。
根据定期评估结果和考核指标的权重,计算每位教师的绩效得分,并按照绩效得分进行工资分配。
5. 工资分配工资分配根据绩效得分进行,绩效得分越高,工资分配越高。
同时,还考虑教师的教龄、学历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6. 评估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以保证透明度和公正性。
7. 审核和监督学校领导对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8. 实施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部门应负责推进并监督执行情况。
9. 附则对于特殊情况和个别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但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以上就是《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的内容,旨在推动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和分配工作。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修订)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修订)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岗位管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制度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逐步形成与岗位聘用制相适应,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引领、推动和深化其它相应各项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科研、管理、服务和育人的能力与水平,形成核心发展和竞争力,促进和确保学院的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29号)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为杠杆,以建立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为契机,深化以内部分配、内部管理、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建立符合上级要求、切合学院实际的绩效管理分配制度,建立起有利于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积极性、发挥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管理与服务能力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形成良好育人环境、蓬勃向上气势;有利于增强整体办学实力,形成核心发展和竞争力的体制机制,确保中长期发展建设目标的如期圆满实现,推动学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
第二条分配原则。
坚持以岗定酬、按劳取酬,优绩优酬原则。
结合学院发展实际,以学院已开展的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以及原院内分配制度为基础,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依据,强化岗位管理和目标责任意识,实行以岗定酬,岗变酬变,做到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坚持重实绩、重贡献原则。
突出岗位实绩,重点向重要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向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倾斜,同时妥善处理好内部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关系,防止差距过大。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一章绪论1.1 背景绩效工资制度是一种根据员工绩效水平发放工资的制度,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增加学校的整体绩效。
中职学校作为培养职业人才的基础教育机构,员工的工作绩效对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1.2 目的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激励中职学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动力,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
1.3 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当公平公正,遵循正确的评价标准,确保员工都能获得公正的待遇。
(2)激励导向原则:绩效工资的实施应当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
(3)差异化原则:绩效工资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差异化发放,以鼓励员工发挥个人优势,提高整体绩效。
第二章绩效工资评估体系2.1 绩效评估指标(1)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教学效果等。
(2)教学态度:课堂纪律、教学秩序等。
(3)学生进步:学生学习进步情况。
(4)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等。
(5)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等。
2.2 绩效评估方法(1)自评:员工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填写自评表。
(2)部门评议:部门领导对员工进行评估,填写评议表。
(3)同事评议:员工的同事对其进行评估,填写评议表。
(4)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进行评价,填写评价表。
(5)上级评定:上级领导对下属进行评定,填写评定表。
2.3 绩效评估周期绩效评估周期为一学年,从每年9月开始,到次年的6月结束。
第三章绩效工资发放方案3.1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关系员工的基本工资是其固定的工资收入,而绩效工资是根据其绩效评估结果发放的额外收入。
绩效工资的发放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1)绩效评估结果越好,绩效工资越高;(2)绩效评估结果差,绩效工资可能为零。
3.2 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1)优秀绩效:发放基本工资20%的绩效工资;(2)良好绩效:发放基本工资10%的绩效工资;(3)合格绩效:发放基本工资5%的绩效工资;(4)不合格绩效:不发放绩效工资。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XXXX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草案)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按照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X 府办(20XX)XX 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X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草案),以下简称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从 2022 年 1 月起,我校财政全额拨款的教职工执行本方案。
根据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XX)XX 号)文件精神,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坚持“以人为本、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总原则。
2.坚持以岗定薪,重点向班主任、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3.坚持以量计酬、多劳多得、责重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档次的原则。
4.坚持在岗发放,岗变薪变,不在岗不发放,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发放的原则。
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为: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接受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校长考核绩效、月度考核绩效、教学考核绩效、班主任考核绩效、行政岗位考核绩效、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他绩效七个项目。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辅岗位的不同特点,在考核教职工岗位工作量、实际业绩和实际贡献的基础上,实行按岗分配、以岗定薪、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分配办法,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履行《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校长法定职责,以及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实绩。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设立月度考核绩效。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
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
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
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 院发〔2016〕16 号 2016年11月修订)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年度考核和绩效奖励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人社发【2011】125号)、《关于*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1.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目标管理,保证学院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品牌。
2.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理顺学院各单位间的关系,提高管理效能,保障学院目标的顺利实现。
3.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帮助每位教职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建立适应学院发展战略的人才队伍。
4.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促进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校园文化,促进学院、职工共成长,增强学院的凝聚力。
二、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考核指标注重与学院目标的对接,加大服务对象、主管领导的考核权限,以定量指标为主,通过定性与定量的评估,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考核。
系统设计、分类实施。
根据不同单位类型和人员类别,分别制定考核体系。
教辅和职能单位的考核以完成党政工作要点、任务的情况,以及教学单位的评价情况作为考核依据;教学单位的考核以完成具体目标任务作为考核依据。
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结果导向、奖优促劣。
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考核优秀进行奖励。
坚持问题导向,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促进其成长发展。
三、考核内容1、院属单位根据院属各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年度目标等不同要求,重点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绩效。
其中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教学工作、科技工作、师资工作、学团工作、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党建与安全稳定工作等六方面内容,详见《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项目指标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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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总结报告/工作计划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
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
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
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
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
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
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
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
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
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
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发。
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
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
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
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
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
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
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
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
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
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