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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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报销流程详细步骤

学生医保报销流程详细步骤

学生医保报销流程详细步骤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流程详细步骤
1. 准备必需的文件资料:
- 医疗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证复印件
- 银行账户信息
2.填写报销申请表格:
- 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就诊详情
- 如实列明费用明细和金额
- 签名并注明日期
3.提交报销材料:
- 将所有文件资料整理齐全
- 到指定窗口或网上平台提交
- 核对材料是否完整无误
4. 等待审核流程:
- 工作人员将审核您的报销申请
- 如有疑问会与您联系沟通
- 审核通过后进入支付流程
5. 获得报销款项:
- 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指定方式
- 收到报销款项的通知或短信
- 注意及时查收款项入账
6. 保管报销记录:
- 留存报销单据作为凭证
- 方便日后查询和核对
- 了解报销限额和范围
请务必遵循规定的流程,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

及时准确报销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

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浏览次数:25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宣传办公室【浏览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大学生参加医保获得一份保障,献出一份爱心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居民医保有哪些特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具有缴费低、待遇高、方便快捷的特点。

缴费低:参保学生每年缴费35元,各级财政补贴100元。

待遇高:参保后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年度医保统筹基金实际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医疗待遇包括门诊统筹医疗(按参保学生每人每年40元拨付到高校医疗机构用于普通门诊医疗)、住院医疗、特定门诊大病医疗(限12个病种)、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医疗、门诊大抢救医疗等。

方便快捷:参保学生持医保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定门诊大病、意外伤害住院等医疗费用直接在医院结算。

其他在门诊发生的医疗项目,须持报销材料到市医疗保险机构审核报销,由学校医疗机构代收代办。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有什么特殊待遇吗?参保大学生除按桂林市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文件(桂劳社发[2009]208号)精神,并结合桂林市的情况,对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做了相应调整,使大学生参保后待遇更实惠:一、建立大学生门诊统筹。

暂按参保学生每人每年40元拨付到学校医疗机构,建立门诊统筹资金,用于支付参保学生的部分门诊医疗费用,使参保学生就近在学校医院(医务室)就诊,得到方便、安全、经济的医疗保障。

二、增加“大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桂林市城镇居民住院医疗待遇标准支付”的待遇。

桂林市居民医保政策对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仅有门诊医疗待遇,为大学生增设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待遇,解决了参保学生因发生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时医疗费用可按住院医疗管理规定予以报销。

三、增加“大学生寒暑假、实习和因病休学期间异地患病,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在我市住院的同等标准予以报销,不执行市外转院、异地住院另个人自付10%的规定。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随着我国医保体系的不断完善,大部分城镇居民都纳入了医保体系之中。

缴纳医疗保险的居民在看病的时候可以凭借医保卡报销掉一定费用,这在面对重大疫病的时候还是比较管用的,可以有效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但是医保报销是有一定比例的,不可能百分百报销。

那么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小编通过这篇文章做个概括总结。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法律常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参考如下: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2、二级比例为60%;3、一级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10万元以下):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一、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

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从2009年9月开始,根据国家及各级政府文件要求,我校统一为在校大学生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部分学生还自愿参加了社会商业保险,目前有大部分学生享有两项保险。

为了给同学们提供更为便捷的保险理赔服务,校学生工作处与新城区医保中心和学生投保保险公司分别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改进和明确了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如有两项保险,学生出险后首先报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然后报销其他社会商业保险。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1、学生出险后,应及时与新城区医保中心联系报案。

治疗结束后,将诊断证明书、收费收据、费用清单、病例等票据原件交到学生工作处两校区综合管理科(校本部:第三教学楼117室;金川校区:小学校206室)。

2、学生工作处接案后统一开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证明,并到新城区医保中心为出险学生办理报销事宜。

3、报销款到位后,学生工作处通知学生,学生凭学生证到两校区综合管理科找经办老师领取。

二、商业保险报销程序
1、如学生除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还有其它社会商业保险,学生应向学生工作处两校区综合管理科提交诊断证明书、收费收据、费用清单、病例等票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学生工作处代学生到新城区医保中心为其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医保公章。

3、出险学生凭盖有医保中心公章的医疗票据复印件及医保中心报销后出具的费用分割单在就读校区自行办理商业保险报销事宜。

各保险公司每周一次来校为出险学生办理保险理赔业务(校本部每周二上午第三教学楼116室;金川校区每周五上午小学校206室)。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注意事项及报销流程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注意事项及报销流程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注意事项及报销流程特别提醒:大学生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简称农保),同属于社会基本保险系统,不可重复报销,且在产生意外门诊或住院费用时,大学生医疗报销比例是最高的。

两者兼有投保的情况下,报销时也只能选择一种方式报销,报销需所有原件单据,不可使用复印件。

请首选大学生医疗保险方式报销。

报销流程:一、在温州就诊1.在温州市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示社保卡即可(外伤除外),直接可以报销。

2.因疾病在温住院治疗,未刷社保卡,填写《温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未刷卡原因》并盖章。

所需材料为病历、发票、用药总清单、出院记录、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

3.因外伤在温住院治疗,未刷社保卡,填写《温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未刷卡原因)》和《温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外伤)》。

所需材料为病历、用药总清单、出院记录、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

二、特殊转诊或临时外出1.在温州发病,需转诊到户籍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温州市医疗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学校医务室)开具的《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到学校所在区瓯海社保局办理审批手续。

2.在寒暑假建及实习期间等发生的疾病,在当地就医结束后到温州报销时,需要提供学校医务室开具的《温州市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温州市区特殊转外就医报销审批表》、病历,发票、出院记录、用药总清单、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在寒暑假间或实习期间法伤急病或外伤,在当地就医结束后到温州报销时,需要提供《温州市临时外出人员急病就医报销审批表》外伤的还需提供《温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外伤)》、病历、发票、出院记录、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三、 温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简明图四、其他注意事项1.《温州市区特殊转外就医报销审批表》、《温州市临时外出人员急病就医报销审批表》、温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外伤)》、《温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未刷卡原因)》都需要学院学生处盖章。

医保流程简介

医保流程简介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
保险工作流程
南京师范大学医保办制作 办公电话:85891641
医保简介
一、缴费标准 (一)保费构成 学生本人缴纳和政府补助。学生本人需缴纳100元 /人/年,政府补贴标准为120元/人/年。 (二)保障期 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二、享受待遇 (一)门诊大病、住院 (二)普通门诊 1、校内门诊: 医疗帐户有50元。治疗费、检查费按50%收费 。 2、校外门诊: 报销范围:检查费(其它费用自理) 报销比例:50% 报销限额:每个保障期限报600元。 (三)校内意外伤害 报销范围:医疗费 报销比例:80% 报销限额:无
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1)信息文件格式:统一用 Excel表。 ( 2 )信息文件字段: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性别、 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入学时间、专业类别、联系 电话、学院、学号) Excel(*.xls)格式:
后两个字段是为便于发卡 增设的字段,请一并录入
录入字段注意问题: A、采集信息要按12个字段的先后顺序排列。 B、身份证号中有字母的要用大写。 C、出生日期、入学时间八位数字输入要完整。 D、证件类型、性别、民族、户口性质要求输入编码。 E、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
参保续费提交流程
研究生部
医保办
续保名单上 报市医保办
分学院整理
学工处
学生参保费
提交缴费名 单、发票复 印件,同时 提交低保材 料。
财务处
各学院
五、医保卡、住院报销费的领取
持卡住院
住院 (生产)
门诊检查只需出示 门诊大病专用病历 和医保卡即可
门诊大病
持卡住院
住院产生的费用由市医保办报销,在校外医院就诊时必须先到校医保办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办理转诊将卡激活,否则医保卡在市级以上医院无法使用(专科医院不用办转诊),当卡发 到手中后,如在南京住院不持卡消费,市医保办不予报销。寒暑假在外地住院的开学后两个 月内将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送交校医保办,以便办理报销事宜。

乌鲁木齐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

乌鲁木齐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

乌鲁木齐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报销流程
一、本市看病住院医疗报销
1.看病同学先到校医院拿医保卡看病诊断(住本校医院报销率更高);
2.需要转院治疗的参保生拿转入医院住院单在校医院开据“转院证明”;
3.拿“转院证明”到学生工作部(处)进行登记;
4.凭“转院证明”及个人“医保卡”入院治疗:
5.出院结算后把“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和“住
院费用结算统一票据”复印到一张A4纸上,交学生工作部(处)并登记报销情况。

二、外地(各种假期和支教过程中)看病住院医疗报销
1.出院归校后及时到学生工作部(处)登记及开据证明;
2.住院相关材料复印准备两份;
3.沙区社保局(红山)备案;
4.劳动保障局(南湖路)大学生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5.指定时间报销完毕后相关结算单复印交学生工作部(处),并登记报
销情况。

学生工作部(处)
勤工助学办公室
2012年9月。

大学生医保门诊、住院报销须知

大学生医保门诊、住院报销须知

大学生医保门诊、住院报销须知一、大学生医保有效期:参加X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参保人员待遇有效期按自然年度计算(含合并缴费的其他险种),从保险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大学新生参保X市第一年保险有效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二、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门诊: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总额60%,一个保险周期报销上限为500元;意外伤害门诊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50元以上部分90%,一个保险周期报销上限为800元。

住院:学生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住院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支付报销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时的起付金额,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三、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一)门诊费用我校参保学生首诊医院为校医院。

1、普通门诊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凭医保电子凭证或X市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在校医院或经校医院同意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为三甲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全额垫付医疗费,校医院门诊费用报销请携带门诊原始票据凭医保电子凭证到学生医保办报销医疗费用;校外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请携带门诊费用原始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处方笺、检查化验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医保办报销。

2、意外伤害门诊参保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凭意外受伤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受伤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无第三方责任人同时请证明人签字,格式自拟,本人所在学院盖鲜章)、社保定点医院的有效收费票据、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清单、处方笺、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医保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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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流程
一、大学生医保住院待遇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下同)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同时兼顾普通门诊,其待遇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

大学生医保待遇一览表
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只须提供低保证明《xx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显示本人姓名及当年年审信息)即可享受该年度免费参保待遇。

二、大学生医保门诊待遇
1、校内门诊:按时续保,学生医疗账户会有50元/人/年,用于在校医院的医疗消费,超出50元的医疗费用自理。

2、校外门诊:只报检查费(其它费用自理),参保学生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个保障期每生限报600元。

检查费:单据上会显示检查费,无显示的只要显示化验费、B超费、放射费、彩色多普等拍片的费用都可报。

3、校内意外伤害
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门诊)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

校内意外伤害如住院,在持卡住院报销后可在学校申请剩余金额报销。

4、其它:贫困生及大病学生医疗补助参见《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宁师后〔2010〕1号)
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如何实现医疗报销
(一)住院医疗报销
1、急诊住院或择期住院
说明:
(1)在南京市非医保定点医院或在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未持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2)入住南京市医保定点专科医院(如胸科、脑科医院等)无需办理转诊,可直接持“市民卡”办理入院手续。

(3)因急诊入住南京市医保定点综合性医院,如未带市民卡或未及时将卡激活,请向医院说明本人为参保学生,同时委托他人办理转诊手续,事后要求医院按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

(4)以下学生在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可先由个人垫付,事后由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除此四类学生外,如产生不持卡住院个人先垫付医药费的,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A初次参加南京市医保,且市民卡未发下前住院的学生。

B因实习、寒暑假在外地住院的学生。

C因住院周期长在宁无人照顾想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学生。

D因病情确需转往非南京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学生。

(须由南京市或户籍所在地三级医院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转外地就诊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南京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只可转北京、上海两地)
以上四种原因住院学生医保报销具体办理流程为:
a、就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b、出院后尽快将《市民卡》、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送至校医保办。

在实习期间住院的还需提供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

c、校医保办将材料送至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

d校医保办将材料交至市医保中心后有2个月的等待期。

2个月后校医保办从市医保中心领回“报销支付单”,并通知学院医保负责人“已下发住院报销学生名单及统筹金额”。

e学院相关负责人打印领款单并在领款单的验收人处签字,填写领取金额,通知学生办理领款手续。

f学生本人凭《领款单》、《市民卡》到校医保办领取《零星报销支付单》并盖章。

学生本人持《领款单》、《零星报销支付单》到财务报账领取统筹基金。

(5)住院报销特别说明:大学生医保和“新农合保险”均为国家财政补贴,两者只可选择一个进行报销(根据报销比例建议首选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可同时报销,请类属第4条住院的学生在向校医保办提交相关材料原件时自留复印件。

2、生产住院
(1)办理登记手续:学生应在怀孕后分娩前将《市民卡》、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到校医保。

同时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分娩医院。

校医保办将材料送至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生产时持卡到选择的定点医院分娩。

出院时凭《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自付部分。

(二)门诊大病医疗费的报销
门诊大病范围:大学生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共七种门诊大病。

此类疾病不仅能报销住院费,还可报销后期门诊医药费。

1、申请门诊大病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本市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审批表》(空表到校医保办领取);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疗机构(一般为三甲医院)。

2、办理准入手续:校医保办持学生提交的材料到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同时办理《门诊大病专用病历》。

3、凭《市民卡》和《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就诊后凭《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自付部分。

4、第一次参保学生在卡未发下前,可先申请《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在市民卡未发下前产生的门诊医药费在定点医院先行垫付,之后将相关票据提交校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5、特别说明:《门诊大病专用病历》申请下来前产生的门诊票据,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应在发现病情后,第一时间办理《门诊大病专用病历》。

(三)普通门诊报销
校内门诊在校医院看病时直接结算。

校外门诊无需转诊,可在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院看病(不限南京)。

每个保障期集中在5月份报销(具体时间另通知)。

如果在报销时间后及暑假产生的门诊,在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将检查费票据、门诊病历本送校医保办办理报销事宜。

(四)校内意外伤害报销
校内意外伤害由学院鉴定。

学生申请,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

报销时间随校外门诊报销一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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