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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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介绍

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介绍

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介绍大连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你知道多少呢?是不是不太了解呢?别着急,以下就是店铺做的整理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们有用。

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推进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单位和人员:(一)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三)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且按规定已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

第三条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

第四条建立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多种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第五条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当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和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条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审计、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险工作。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第八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标准如下:(一)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

养老保险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常识

养老保险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常识

养老保险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常识养老保险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常识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

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

一、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人员;(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三)灵活就业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缴费比例:参加统筹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1%,个人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个体工商户主为12个百分点,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

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其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

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

鼓励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前提下,为其参保人员建立企业年金。

积极发展个人和团体养老保险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

享受待遇:符合规定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之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一)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
城镇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主要政策
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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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弄清两个问题-----
什么是社会保险? ----------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五大保险的总称。 简称“生、老、病、失、伤”。 注意: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贵在社会、难在保险、重在操作; 社会保险前进一小步,社会就要向前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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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延长缴费问题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 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 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 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 每个缴费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 费地为户籍地。若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 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 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 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具体延长 缴费办法由各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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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老办法
1996年1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参保人员 属于“老人”, 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 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 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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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示:
1决定基本养老金多少的两大因素,缴费年限、 基数。多缴多拿
2怎样缴费才划算:按100%缴费,缴费年限在 2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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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友情提示
1不参保是违法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 2参保基数很重要,实行“两表两签字”,对职
工负责 3缴费基数有问题,在两年内提出解决才有效 4在职不参保,退休后吃低保不可取 5农民工或临时工自愿不参保,后果相当严重 6该单位缴费,让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单位
报销是害人害己 7缴费必须是现金(人民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工福利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工福利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工福利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中国的权威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与职工福利相关的政策。

职工福利是指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向员工提供的一系列额外的福利待遇或者服务,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工福利政策,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方面。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确保职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基本的养老金待遇。

根据该条例规定,企业应按照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基金缴纳养老保险费,以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经济生活。

此外,该政策还鼓励企业与职工共同参与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制度,使职工的养老金更加灵活和可操作。

二、医疗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医疗保险政策旨在保障职工获得基本医疗保障,并减轻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企业应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为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政策还注重对大病、特殊病种的救治和报销,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失业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失业保险政策旨在为失业职工提供生活保障和就业帮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企业应按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便在员工失业时提供失业金。

政策还规定了一系列就业服务和再就业培训措施,帮助失业职工尽快重新就业。

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重要政策之一,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的认定、待遇支付及职工的赔偿权益。

企业应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发生工伤时职工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医疗和生活救助。

五、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强调职工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制度,提供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服务。

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

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

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一、自己买社保与单位购买社保有区别吗一、自己买社保与单位购买社保有区别吗?(一)缴纳社保的种类不同很多职工都知道,在职时公司会为我们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所能缴纳的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两种,因为按照规定其余的三险一金个人是无法缴纳的。

(二)缴纳比例不同五险一金缴费总额=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公积金缴费比例)+3元的大病医保;这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都是由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共同缴纳(各地的社保缴费比例略有差异)一般来说企业所占的比重要大,以北京为例: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8%,0.2%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大病医保)至于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的,全部由企业买单,如果换做是个人,则需要个人全部缴纳。

(三)缴费险种和比例不同在计算退休时退休待遇就会有所差异,根据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女性参保人员在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否区别的,单位女干部一般是55岁,女工人50岁,而个人的一律是55岁,男性参保人的退休年龄是相同的,目前都是60岁。

二、单位购买社保是强制性的吗?单位职工所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自己买社保与单位购买社保有区别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文书推荐:粮食采购居间合同范本购销合同通用借名购房协议范本苗木采购合同文本模板二、个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有何区别个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的区别一:定义职工社保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几种。

临沂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临沂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临沂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五险一金是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这六项社会保险。

作为劳动者,了解五险一金的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临沂市五险一金办事的详细指南。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为职工提供退休、病退或其他离退休形式的基本养老金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的保险制度。

在临沂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3.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文件办理步骤:1. 拿齐以上所需材料。

2. 前往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会保险局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3. 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指为职工提供基本医疗费用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在临沂市,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婚姻证明(已婚职工需要)3. 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用于报销费用)办理步骤:1. 准备所需材料。

2. 前往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会保险局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3. 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 如有医疗费用需要报销,准备好医疗费用结算凭证,前往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被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暂时性经济补助和职业介绍等服务的保险制度。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3. 失业登记证明办理步骤:1. 收集所需材料。

2. 前往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会保险局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3. 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失业保险金。

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为在工作期间或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丧葬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等保险制度。

在临沂市,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医疗费用结算凭证3. 工伤鉴定书办理步骤:1. 准备所需材料。

重庆市最新养老保险制度

重庆市最新养老保险制度

重庆市最新养老保险制度主讲老师:周春利第一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它是由职工个人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补充保险形式。

一、覆盖范围(一)单位参保职工现行政策: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用人单位所有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除外)。

历史政策演变:(1)1986年10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国营企业(军队属在渝企、事业单位)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2)1989年9月,重府行政规章[1989]15号文件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的城镇集体企业。

民政部门办的集体企业、原二轻系统划归乡镇企业局管理的集体企业和已经实行系统统筹的市轻工局、市纺织局、市包装工业公司所属的集体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3)1993年3月,重府发[1993]10号、渝劳险[1993]7号文件规定,一是本市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各类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内联企业、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各类职工—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混岗工、临时工(含非城镇户口的临时用工,下同)。

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系统统筹的铁路等在渝直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属于《暂行规定》的范围,但其所属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和使用的临时工必须按《暂行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含义概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并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而退出劳动领域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的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和组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用人单位缴纳部分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1.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已经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2.个人缴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注意:(1)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2)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5)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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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单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P347)1.单位缴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提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区、市)不同(通常为19%),考试由题目已知条件提供。

(2019年调整)2.个人缴费(1)职工个人按照本人月缴费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

(2)缴费工资的确定①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②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③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案例】甲公司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为2400元:(1)职工王某,月缴费工资1400元:甲公司每月应从王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60%×8%=115.2(元);(2)职工李某,月缴费工资为8500元:甲公司每月应从李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3×8%=576(元)。

(4)个人账户①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②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③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等组成,主要组成:【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职工孙某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工资15000元。

已知甲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

计算甲公司每月应从孙某工资中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7年)A.15000×8%=1200(元)B.4000×3×8%=960(元)C.2000×3×8%=480(元)D.4000×8%=320(元)【答案】B【解析】(1)孙某本人的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000元)的300%,应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率为8%。

因此,本题孙某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4000×3×8%=960(元)。

【例题2·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5年)A.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愿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B.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C.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D.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免征利息税【答案】A【解析】(1)选项A: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而非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2)选项B: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3)选项CD: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例题3·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5年)A.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B.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C.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D.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征个人所得税【答案】ABC【解析】选项D: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考点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P348)(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1.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缴费年限条件:15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1.基本养老金对符合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的人员,国家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2)如果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3.病残津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例题1·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的,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该年限为()。

(2018年)A.5年B.20年C.15年D.10年【答案】C【解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缴费满15年。

【例题2·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A.参保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B.参保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C.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D.参保职工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可以同时领取【答案】ABC【解析】选项D:参保职工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小结】考点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P349)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采用“统账结合”模式,即分别设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

2.单位缴费(1)单位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一般为30%左右。

3.个人缴费: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考点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P349)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

2.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3.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的支付(1)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一般为90%)支付。

(2)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部分,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或个人自付;参保人员在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可以通过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商业保险等途径解决。

【案例】假定甲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800元,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医保报销比例为90%;下列参保人(田某、刘某、王某)发生医疗费用均在规定的医疗目录内,无其他补充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具体处理为:田某发生医疗费用200000元起付线~封顶线金额为28800×6-28800×10%=169920(元)医保负担:169920×90%=152928(元)个人负担:200000-152928=47072(元)封顶线:28800×6=172800(元)刘某发生医疗费用8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金额=8000-2880=5120(元)医保负担:5120×90%=4608(元)个人负担:8000-4608=3392(元)起付线:28800×10%=2880(元)王某发生医疗费用1000元:全额个人负担【例题·单选题】甲公司职工周某的月工资为68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比例为30%。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周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资金增加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5年)A.6800×6%×30%=122.4(元)B.6800×2%+6800×6%×30%=258.4(元)C.6800×2%=136(元)D.6800×2%+6800×6%=544(元)【答案】B【解析】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1)个人缴费部分(6800×2%);(2)用人单位缴费的划入部分(6800×6%×30%)。

考点5:医疗期(★★★)(P350)1.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医疗期期间(1)医疗期期间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①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的计算方法【相关链接】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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