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9+铁工发[2010]23号--关于为2010年铁路客运专线建设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火车头奖杯奖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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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铁路全套预算定额(电子版)

2010年铁路全套预算定额(电子版)

HY-32 人挖流沙坑 圆柱

HY-33
人挖硬土杯形基础坑 Φ400混凝土 柱 JYB-1

HY-34
人挖硬土杯形基础坑 Φ400混凝土 柱 JYB-2

HY-35
人挖硬土法兰式基础坑 Φ400混凝 土柱 JYF-1

HY-36
人挖硬土法兰式基础坑 Φ400混凝 土柱 JYF-2

HY-37 人挖硬土硬横跨钢柱基础坑 YG-1
HY-16 人挖硬土基础坑 HJ15-2
HY-17 人挖硬土基础坑 HJ13-1、2 HJ15-3
HY-18 人挖硬土基础坑 HJ13-3 HJ15-4、5
HY-19 人挖硬土基础坑 HJ13-4
HY-20 人挖硬土基础坑 HJ13-5 HJ15-6
HY-21 人挖硬土基础坑 HJ13-6 HJ15-7
个 430.21 0.046 310.61 119.6
个 156.67 0.032 99.92 56.75
个 129.24 0.033 71.78 57.46
个 236.26 0.035 158.79 77.47
个 274.28 0.028 201.91 72.37

43.3 0.003 35.12 8.18
HY-86 机挖次坚石坑 J15-15 Π-12
HY-87 机挖次坚石坑 J15-19A Π-4
HY-88 机挖次坚石坑 HJ15-1、2
个 797.23 0.055 503.75 218.76
个 477.99 0.045 229.54 201.54

481.9 0.044 235.48 199.51
个 655.52 0.052 384.72 208.25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铁路工程设计线路交叉跨越有关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2〕23号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铁路工程设计线路交叉跨越有关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2〕23号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铁路工程设计线路交叉跨越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明确铁路工程设计线路交叉跨越有关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2〕23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投资、集装箱公司:为进一步明确铁路与铁路、铁路与公路、铁路与其他设施之间的跨越关系,确保铁路列车安全运行,现将铁路工程设计线路交叉跨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铁路与铁路交叉跨越,应按“客运铁路上跨货运铁路(含客货共线铁路)”的原则进行或预留上跨条件。

1.新建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铁路及城际铁路)与已建或在建客货共线铁路(含货运专线铁路)以桥梁方式交叉跨越时,应优先采用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铁路及城际铁路)上跨已建或在建客货共线铁路(含货运专线铁路)方案。

2.新建客货共线铁路(含货运专线铁路)与已建或在建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铁路及城际铁路)以桥梁方式交叉跨越时,应优先选择已建或在建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铁路及城际铁路)桥梁地段处下穿方案。

二、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铁路及城际铁路)与公路交叉跨越,应按“铁路优先上跨公路”的原则进行。

1.新建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铁路及城际铁路)与既有公路以桥梁方式交叉跨越时,应优先选择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铁路及城际铁路)上跨公路方案。

2.新建公路与已建或在建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铁路及城际铁路)以桥梁方式交叉跨越时,应优先选择公路下穿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铁路及城际铁路)方案。

三、高速铁路与输油、输水、输气管道等其他设施以桥梁方式交叉跨越时,应选择高速铁路上跨方案。

四、当铁路与铁路、铁路与公路交叉跨越不满足第一、二条要求时,要做好以下工作:1.设计单位要在不同的设计阶段对线路交叉跨越方案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安全论证,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铁道部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评审结果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评审结果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
法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30
•【文号】铁建设函[2010]1818号
•【施行日期】2010.12.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铁道部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评审
结果的通知
(铁建设函〔2010〕1818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铁建设函〔2008〕156号)规定,经专家评审、铁道部部级工法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CRTS I型板式无砟轨道底座板及凸台施工工法、铁路V型墩连续刚构桥转体施工工法等119项工法,被评为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现予公布。

请各单位积极借鉴应用国家级工法和部级工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执行,切实提高标准化作业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2009~2010年度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名单。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2010)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2010)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
知(2010)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10
•【文号】铁建设[2010]24号
•【施行日期】2010.12.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9月15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5日)废止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
(铁建设[2010]24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经研究,决定对《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进行局部调整,将站房工程钢结构(含材料和制作)作为甲供物资,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采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铁道部关于发布《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3.01•【文号】铁科技函[2006]248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铁道部关于发布《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科技函〔2006〕248号)各铁路局,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铁科院:MACROBUTTON 标题现发布《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由主编单位铁科院另发单行本),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工程实际,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二○○六年三月一日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二○○六年三月)前言本技术条件是根据最高速度350km/h客运专线及最高速度250km/h客运专线(兼顾货运)线路对扣件系统的要求而制定的,适用于标准轨距铺设中国60kg/m 钢轨无缝线路的扣件系统。

本技术条件制定时,参照EN、BS以及JIS等有关标准,并结合我国高速铁路的前期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使性能指标、试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与国际接轨并满足客运专线的要求。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有碴和无碴轨道客运专线扣件系统。

应用本技术条件时应结合具体线路条件制定具体细则,但最低要求不得低于本技术条件的规定。

本技术条件负责起草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肖俊恒、赵汝康、方杭玮、毛昆朋。

本技术条件由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解释。

目录1 范围2 总则3 规范性引用文件4 符号定义5 扣件系统技术要求6 试验方法7 验收规则8 标识与包装9 质量保证附录A 弹性垫层静刚度测试附录B 弹性垫层动刚度测试附录C 扣件系统节点静动刚度测试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1 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最高速度350km/h客运专线及250km/h客运专线(兼顾货运)用扣件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标识与包装和质量保证。

铁道部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2010年修订)

铁道部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2010年修订)

铁道部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15•【文号】铁建设[2010]163号•【施行日期】2010.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铁道部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1.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修订后的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不得扩大甲供甲控物资设备范围。

2. 甲控物资设备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招标采购。

各铁路局在对物资设备供应厂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提出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范围,报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

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应根据铁路局提供资料、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和新的物资设备供应商申请,建立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3.甲控物资设备由施工单位组织招标采购并签订合同,采购合同送建设单位备案。

建设单位对甲控物资设备招标程序、是否为合格供应商以及物资设备质量进行监督。

4.建设单位应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铁建设〔2009〕91号)要求,将甲供、甲控物资设备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向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告。

5. 客运专线系统集成范围内相关物资设备采购按铁道部《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有关规定办理,具备条件的物资设备原则上采用甲控方式招标采购。

6.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7〕199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193号)、《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217号)、《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24号)同时废止,已按铁道部原规定确定物资设备供应方式的建设项目,仍执行原物资设备供应方式。

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安排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安排的通知第一篇: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安排的通知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安排的通知各工程指挥部,合资公司: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9〕40号)和〘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3号)及〘关于印发〖现场工程质量检查和现场管理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沈铁建发〔2009〕130号)文件要求。

为了切实做好沈阳铁路局2010年下半年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下半年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2010年下半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安排沈阳铁路局管内参加2010年下半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大中型基建项目22个、施工单位20家,分别为:1.长吉城际铁路及吉林站改相关工程:中建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电气化局、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岫岩至庄河段铁路新建工程: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电气化局。

3.哈大客专长春枢纽改造工程: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哈大客专沈阳枢纽改造工程: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

5.大连长兴岛铁路工程五岛至长兴岛港段: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6.丹大快速铁路工程前阳至庄河段: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7.和龙至南坪铁路工程: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8.通辽枢纽扩能改造工程: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9.通辽至霍林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10.东北东部铁路通道通化至灌水段铁路新建工程: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11.锡(兰浩特)乌(兰浩特)铁路芒罕屯至乌兰浩特段: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0]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0]第2号时间:2010.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0]第2号(2010.4.1—2010.6.30)行政许可项目: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申请人: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4号许可内容:许可同意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在新浦东线盐坨站接轨,采用西端接轨方案。

本决定有效期至2013年3月30日。

申请人: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5号许可内容:根据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以及《关于浙西粮油交易中心铁路专用线行政许可延期有关事项的函》,经审查,决定准予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

专用线与国铁接轨行政许可(铁许准字[2007]第48号)有效期延长2年。

本决定有效期至2012年2月6日。

申请人:江西赣西电煤储运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6号许可内容:根据江西赣西电煤储运公司的申请,结合南昌铁路局对江西电煤储运公司选配煤中心泉江煤炭铁路专用线延期有关事项的核实情况,决定江西赣西电煤储运公司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行政许可(铁许准字[2007]第34号)有效期延续至2010年7月30日。

申请人:咸阳誉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7号许可内容:根据咸阳誉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结合西安铁路局对咸阳誉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鱼河铁路专用线延期有关事项的核实情况,决定咸阳誉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鱼河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行政许可(铁许准字〔2006〕第440号)有效期延续至2011年12月19日。

同时明确,本线仅办理普通货物,不办理危险品货物运输。

申请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8号许可内容:根据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申请,结合郑州铁路局对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延期有关事项的核实情况,决定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行政许可(铁许准字〔2007〕第140号)有效期延续至2011年4月17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质监[2010]242号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质监〔2010〕242号)现将《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关于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和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4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合格检测机构条件2.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3.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委托情况汇总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二日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是指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的活动。

根据实际监督工作需要,监督机构可责成或安排建设单位组织针对性检测。

第三条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及相关部门的标准、规程、规范,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检测实施第四条监督机构应根据监督工作重点和年度监督检查总体计划,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总体监督检测计划。

各监督站应于每年的1月底前将年度总体监督检测计划报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核备。

当举报投诉及事故调查需要用检测手段提供数据支持时,监督机构可专门安排和组织相关检测。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报批稿)2009年12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技术设备 (3)第一节基本要求 (3)第二节线路、桥梁及隧道 (4)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4)路基 (6)桥隧建筑物 (7)轨道 (8)线路标志及精测网 (11)第三节信号、通信 (11)一般要求 (11)调度集中 (13)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14)通信 (20)第四节站场设备 (22)第五节动车组 (22)基本要求 (22)检修、整备 (24)第六节牵引供电系统 (24)第七节养护维修 (26)第八节灾害监测与安全防护 (27)第九节其他 (27)第三章行车组织 (27)第一节基本要求 (27)第二节行车闭塞 (28)第三节列车运行 (29)基本要求 (29)接发列车 (30)区间运行 (31)列车限速 (33)第四节调车作业 (34)第五节非正常行车组织 (35)第六节施工安全 (40)第七节救援与抢修 (41)第四章信号显示 (42)第一节地面信号 (42)第二节车载信号 (43)第五章附则 (46)注:1.普通黑色字体:与“200~250km/h部分”相同的内容;2.黑体+斜体:新增加或在“200~250km/h部分”基础上修改的内容。

3.文件印发时,取消编制依据,统一字体。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客运专线的技术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对铁路300~350km/h客运专线的技术设备、行车组织和信号显示进行了规定。

本办法是《技规》的重要补充,未规定的事宜按《技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3条铁路客运专线的技术规章由铁道部和铁路局两级统一制定、发布。

铁道部制定客运专线基本技术规章和专业技术规章,铁路局根据铁道部发布的技术规章,结合管内各客运专线具体条件,制订客运专线行车组织细则,并细化相应专业技术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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