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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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2篇)

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2篇)

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一、借住工地宿舍人员,必须经项目经理部统一安排,并服从统一管理,非经项目经理同意,一律不许借住。

二、工地宿舍要创建文明宿舍,借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床上棉被叠放整齐,床下鞋放整齐(每人不超过3双,床底下不留杂物),做到室内清洁无垃圾,清洁衣物放入包(箱)内,其他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三、每个借住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的现象。

严禁无要工要住宿登记者在宿舍内留宿。

不准男女混居。

四、每个借住人员要爱护公物,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液化气、煤油炉及规定步得使用的照明设备。

五、宿舍内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名单上墙,借住人员的贵重物品,请各自保管好,不得在宿舍内乱放,如有遗失,由本人负责。

六、宿舍环境要有人打扫,宿舍区要有固定有盖垃圾箱,房间卫生由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是。

宿舍内严禁堆放生产工具材料等非生活用品。

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为了保障工人在宿舍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人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出的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一、宿舍基础设施安全管理:1.1宿舍建筑和设施安全:(1)宿舍建筑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标准,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盗和防雷等安全设施。

(2)宿舍内设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保持设备可用状态。

(3)宿舍内的电气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4)宿舍内的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和维护。

1.2宿舍安全设施管理:(1)宿舍楼应设有安全出口,并配备相应的疏散标志和指示标识。

(2)宿舍楼内应设有灾害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3)宿舍楼内设有监控设备,定期巡检和维护工作。

(4)宿舍内不得乱堆杂物,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乱倒垃圾,确保宿舍内的整洁和安全。

二、宿舍人员管理规定:2.1宿舍人员安全培训:(1)在入住宿舍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宿舍内的安全规定、逃生方法等。

建筑工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一、宗旨建筑工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宗旨在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生活的质量和安全,并营造一个和谐、整洁、安全的员工宿舍环境,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员工宿舍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技术员、检测员等在内的所有员工。

三、宿舍管理责任部门1. 项目部: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和指导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宿舍管理员:由项目部指定专门负责员工宿舍管理的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管理制度和协助项目部进行管理。

四、员工宿舍管理规定1. 每个员工宿舍房间由多名员工共同居住,不得单独居住或私自更换房间。

2. 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入住。

3. 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会影响其他人休息的噪音和异味。

4. 宿舍内使用电器设备需符合安全用电规范,使用后及时关闭电源。

5.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擅自改装线路,如有发现违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理。

6. 宿舍内各类插座需定期检查,如有老化或损坏应及时更换,以确保安全。

7. 宿舍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堆放垃圾和杂物。

8. 宿舍内洗漱台、厕所等卫生设施需定期清洁,并保持畅通。

9. 宿舍内使用公共物品应当爱惜,保持整洁,不得破坏或私自拆卸。

10. 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未经批准的他人,不得发生私自转租宿舍的情况。

五、宿舍管理制度1. 入住登记:所有员工入住宿舍需在宿舍登记簿上填写个人信息并交由宿舍管理员进行登记备案,严禁闲杂人员入住。

2. 宿舍换房:如有员工需换房,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员申请并提供正当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换房。

3. 晚归申请:如有员工晚于宿舍规定时间返宿,须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晚归。

4. 宿舍检查:项目部及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追究责任。

5. 宿舍整改:如发现员工宿舍存在安全隐患或卫生问题,需对宿舍进行整改,如无整改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罚。

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

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

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保障建设工地职工宿舍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管理而制定的。

本规定的实施范围包括杭州市辖区内所有建设工地职工宿舍。

一、职工宿舍的设计和建设1.职工宿舍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职工宿舍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

2.建设工地承包商在职工宿舍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产生安全隐患。

3.职工宿舍的设计应具备防水、防雷、防火等基本功能,同时要考虑到通风、采光、排水等环境要求。

4.职工宿舍的区域划分应明确,并提供合适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如洗手间、厨房、储物柜等。

二、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1.职工宿舍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2.建设工地管理方应建立健全职工宿舍的安全制度和管理规范,确保职工宿舍的安全使用。

3.职工宿舍的日常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职工宿舍的安全状况良好。

4.职工宿舍的日常维护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包括宿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5.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职工宿舍,应及时进行整改或报废处理,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职工宿舍应定期进行防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工地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职工宿舍的安全设施1.职工宿舍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

2.职工宿舍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3.职工宿舍应配备应急报警装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报警,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

4.职工宿舍应设有逃生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避免在紧急情况下造成人员被困。

5.职工宿舍应配备合适的通风设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四、职工宿舍的安全宣传工作1.建设工地管理方应加强对职工宿舍的安全宣传,通过张贴安全标志、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建设工地管理方应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职工对宿舍安全管理的理解和掌握。

2023年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工地宿舍是为了满足建筑工人在工地就近休息的需求而设立的临时性住所。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范宿舍区域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制定2023年的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工地宿舍的管理和维护。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和工地负责人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要编制宿舍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并委派专人负责实施和落实。

2.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入住工地宿舍的工人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火灾逃生、电器用电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3. 用电安全工地宿舍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等电气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

4. 火灾防控宿舍区域内要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灭火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宿舍建筑要符合相应的防火标准,避免在宿舍区域内贮存易燃物品。

5. 安全巡查建设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巡查人员,定期对宿舍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6. 安全记录与报告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工地宿舍安全记录制度,对每一次安全巡查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并记录整改结果。

7. 卫生环境管理宿舍区域内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建设单位要定期清扫和消毒宿舍,及时处理垃圾,保持宿舍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8. 安全防护设施宿舍内要配备符合安全规定的防护设施,如防滑地板、防滑扶手、防火门等,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9. 文明行为宣传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人的文明行为宣传,提倡劳动纪律、公德规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三、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1. 建设单位和工地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经责令整改后不改正的,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吊销建筑资质等。

2. 工人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给予警告、处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工整顿。

2023年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办法

2023年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办法

2023年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宿舍的卫生、安全、秩序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宿舍的居住环境和条件,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2023年以后开始施工的建筑项目,包括工程建设、装修、维修等项目。

第三条施工现场宿舍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虐待。

第五条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应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宿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宿舍设置和管理第六条施工现场宿舍的设置应符合施工规模和工人数量的要求,并满足卫生、安全、舒适等标准。

第七条宿舍设置应有合理的布局,保证每个人有足够的居住空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居住人数。

第八条宿舍的设施应齐全,包括床铺、柜子、桌椅、照明设备、风扇、空调等,保证建筑工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九条施工现场宿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宿舍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条施工现场宿舍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知识,能够有效处理宿舍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宿舍卫生管理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保持宿舍的清洁和卫生。

第十二条宿舍卫生用品应提供充足,并保证质量安全,不得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卫生用品。

第十三条宿舍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卫生问题,保障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宿舍卫生管理应加强对垃圾、污水、废弃物等的处理,保证环境卫生,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垃圾分类。

第四章宿舍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宿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电器安全、防盗防抢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宿舍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疏散通道等,确保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宿舍的电器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宿舍的电器安全。

建筑工程现场工人宿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工人宿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工人宿舍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现场工人的生活质量和工作安全,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特制定了以下建筑工程现场工人宿舍管理制度,以规范宿舍管理工作,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舒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管理制度的依据:本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遵循人文关怀、安全至上的原则。

第二条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工人的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目标: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舒适;保障工人的休息和生活质量。

第四条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便民为原则,做到宽严相济,合理施策。

第五条管理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宿舍管理员共同负有守法仁政的管理责任。

第二章:宿舍规划第六条新建工地应根据建筑工人的实际数量合理规划宿舍面积,确保每个工人有足够的个人空间。

第七条宿舍内部设施应齐全,包括床位、独立桌椅、储物柜等,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有足够的采光设施,保证工人的居住环境舒适。

第九条宿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宿舍内火灾安全。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第十条宿舍应定期开展大扫除,保持宿舍内部干净整洁。

第十一条宿舍卫生情况应定期检查,及时解决卫生死角,确保宿舍内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宿舍内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宿舍内不得私设电器,一切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宿舍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宿舍门窗应保持完好,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十五条宿舍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十六条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不得私自改动线路,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第十七条宿舍内发生意外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工人安全。

第五章:宿舍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宿舍入住工人应按规定携带身份证明,确保工人住宿安全。

第十九条宿舍内不得擅自接纳非工人入住,确保宿舍内秩序正常。

第二十条宿舍内不得组织赌博、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保持宿舍内安宁。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宿舍管理员有权进行警告、罚款、劝离等处罚。

员工工地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宿舍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地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管理制度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宿舍分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岗位、工种、工作性质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五条员工入住宿舍前,需向宿舍管理员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填写入住登记表。

第六条宿舍管理员在确认员工信息无误后,为员工分配宿舍,并告知入住须知。

第七条员工入住宿舍后,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第八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要搬离宿舍的,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办理退宿手续。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九条宿舍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员工需定期打扫宿舍,保持室内卫生。

第十条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一条宿舍内电器设备使用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二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三条宿舍内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员工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四章宿舍设施与维修第十四条宿舍内设施如有损坏,员工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维修,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员工需承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坏费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按以下规定处理:(一)警告:对违反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二)罚款:对违反规定情节较重的,可给予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

(三)辞退: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予以辞退。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建筑工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地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员工生活安全、舒适,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地所有员工宿舍。

第三条员工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第四条入住条件:1. 工程项目聘用员工,需在项目所在地居住。

2. 无家庭住房,或家庭住房距离工地较远,不便居住。

3. 符合公司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入住流程:1. 员工向宿舍管理部门提交入住申请。

2. 宿舍管理部门审核申请,确认符合入住条件。

3. 分配宿舍,员工领取钥匙,入住宿舍。

第六条退宿流程:1. 员工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退宿申请。

2. 宿舍管理部门确认退宿申请,安排退宿事宜。

3. 员工结清宿舍费用,退还钥匙,办理退宿手续。

第三章住宿规定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自更换床位,不得随意调换宿舍。

第八条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第九条保持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宿舍,定期清理垃圾。

第十条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物品。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晚上10点后保持宿舍安静。

第十二条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四章物业管理第十三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宿舍内设施损坏,员工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部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确保宿舍安全、卫生。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给宿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2024年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以保障工地宿舍的安全与健康,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工地宿舍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地宿舍指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方提供给工地从业人员居住的集体宿舍,包括临时工棚、板房、临时住所等。

第四条工地宿舍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本规定进行。

第二章设施与布局第五条工地宿舍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宿舍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及安全标准,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宿舍应具备通风、采光、防火、防水、防盗等基本功能;(三)宿舍设备应满足员工起居、生活和休息的基本需求,包括床铺、家具、厨房、卫生间等;(四)宿舍区域应安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灭火器、紧急疏散通道、防护栏杆等安全设施;(五)宿舍与工地其他区域应有明确的分隔,不得相互干扰。

第六条工地宿舍的布局应当合理,确保员工的生活舒适度,具体要求如下:(一)宿舍建筑与其他工地设施的距离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不得存在雷区等安全问题;(二)宿舍内部应划分清晰的活动区域,分别设立休息区、卫生间区、饭堂区、娱乐区等,保证员工的基本需求;(三)宿舍内部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床铺等设备应每季度进行消毒清洁;(四)宿舍内应设立垃圾收集点,并定期进行清理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工地宿舍的安全管理应贯穿于建设、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定工地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

第九条工地宿舍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如下:(一)建设单位应进行项目备案,并报送施工计划及风险评估报告;(二)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宿舍建设的时间、质量和安全要求;(三)施工单位应对工地的宿舍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四)宿舍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组织员工参加应急演练;(五)宿舍供水、供电、燃气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六)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及记录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七)宿舍区域应设置监控设备,加强宿舍区域的安全防范。

建筑工地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工地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宿舍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工地宿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宿舍管理1. 宿舍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建筑工地宿舍进行检查,确保其建筑结构稳固、卫生、安全。

2. 宿舍区应当设立专门负责宿舍管理的工作人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清洁卫生、保安等工作。

3. 宿舍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宿舍内存在的问题,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

第三章宿舍配套设施1. 宿舍内应当配备床、床上用品、衣柜、桌椅等基本设施。

2. 宿舍内应当配备空调、电视、冰箱等生活设施,确保建筑工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宿舍内应当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保障宿舍内的消防安全。

第四章宿舍卫生1. 宿舍区应当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确保宿舍区的环境整洁、无异味。

2. 宿舍内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建筑工人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喧哗、乱扔垃圾。

3. 宿舍内应当配备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定期对宿舍进行清洁消毒。

第五章宿舍安全1. 宿舍区应当配备专门的保安人员,加强对宿舍区域的巡查和监控,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2. 宿舍内应当配备紧急救援设备和急救箱,保障建筑工人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3. 宿舍区不得设置临时用电设备,确保电器安全使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六章宿舍管理责任1. 宿舍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宿舍管理和服务质量承担主要责任,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宿舍存在的问题。

2. 宿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宿舍的正常运转。

3. 宿舍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宿舍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宿舍管理处罚1.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宿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建筑工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止在宿舍居住等。

第八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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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名称: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法规分类: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颁布日期:2005-07-26实施日期:2005-07-26失效日期: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正文:杭府法审告[2005]40号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你委上报的《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建工发[2005]487号)文件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抄送:1、《杭州政报》编辑部2、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建工发(2005)48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市)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在杭施工、监理企业:为深入持久地推动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施工现场职工生活环境,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当前施工现场职工宿舍“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依照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安全使用与管理提出基本要求,现予印发。

凡新开工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本规定执行。

在建项目也应对照规定要求,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建设职工的生命安全与生活质量。

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建委工程处联系。

联系人:董学群,电话:87020895。

附: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附: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持久地推动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施工现场职工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浙江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和创建文明工地的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搭设、使用现场临时职工宿舍的,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在杭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应将建设工地职工宿舍作为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选址、搭设、设施等环节的审核及日常管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机构要重视对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规定要求。

第二章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搭设、设施及管理第四条选址的基本要求1、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位置布置,符合安全、消防有关要求。

2、宿舍不得设置在高压线下,也不得设置在沟边、崖边、江河岸边、泄洪道旁、强风口处、高墙下、已建斜坡和高切坡附近等影响安全的地点,以确保安全可靠。

3、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临时宿舍。

4、施工现场临时宿舍选址应处于在建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之外。

如因场地所限局部位于坠落半径之内的,必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提出可靠防护措施。

如无法确保安全或场地不具备搭设条件的,应外借场地搭设或租房用于安置。

现场临时宿舍应实行封闭管理,与作业区、周边居民区保持有效隔离。

第五条搭设的基本要求1、搭建民工临时宿舍或利用旧房改作临时宿舍的,必须符合坚固安全、防潮保暖、通风明亮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影响周边环境,方便民工生活,有利民工健康。

2、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

装配式活动房屋,应是具有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手续的企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并经过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合格证书、主要技术指标(结构强度、刚度、楼〈墙〉面承载能力、抵抗风力等级)、使用说明书以及注意事项。

禁止用钢管、毛竹等搭设简易工棚作为宿舍。

自2005年9月1日起,市区工地的临时宿舍应淘汰水泥膨胀珍珠岩复合板活动房。

3、建设工地使用的活动房应具有抵御10级大风的能力和强度,其搭建高度不宜超过二层。

在平坦空旷地域宜搭建一层。

对因施工现场狭小确实需要搭建三层的活动房,必须按钢结构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禁止搭设四层及以上活动房。

宿舍搭建严禁利用围档,屋顶禁放杂物。

4、宿舍必须设每煽羰酱盎В翱诳矶炔恍∮?.9米,高度不小于1.2米,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

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

不得把一间宿舍分割成若干单人小间,以免阻碍空气流通。

宿舍门窗应玻璃齐全,地面应采用硬化措施。

5、活动房搭设应由生产厂家编制方案,经使用单位审核、批准。

活动房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搭设。

搭设完毕后,经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企业(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活动房,严禁超载使用,严禁改变活动房的结构和使用功能。

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企业必须做好对活动房安装、搭设和使用的监督工作。

第六条设施的基本要求1、宿舍内应设置高于地面不少于30厘米的铁制或木制2米×0.9米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并做到每人一床,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0米。

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在保证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情况下,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

严禁在宿舍内打通铺。

不得将工具、用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带入宿舍内混杂堆放。

2、宿舍内应统一配置贮物柜、脸盆架、清扫工具、电灯、吸顶摇头扇或壁扇等必要的生活设施。

3、宿舍用电应当设置独立的漏电、短路保护器和足够数量的安全插座,电线必须套管。

宿舍内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的配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不允许私搭乱接。

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4、宿舍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和设施。

5、宿舍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

6、宿舍区应设置文体活动室,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7、宿舍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和洗浴间,地面应硬化,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通风良好,配备盥洗设施。

厕所和洗浴间的位置不宜设在宿舍设施内。

8、宿舍区应设置排水暗沟,经排污批准后与市政管线连接。

9、宿舍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不得有污水、散乱垃圾等蚊蝇孳生地。

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

10、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基本管理制度要求1、施工总包单位对宿舍等生活设施管理负总责。

对依法分包的,应在分包合同中载明宿舍等生活设施的管理条款,明确各自责任。

2、施工现场应建立生活设施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考核制度,并落实专(兼)职治安、防火和卫生管理责任人。

3、建立健全宿舍内住宿登记、挂牌和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制度,严禁男女混居和与施工无关人员入住。

4、建立宿舍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

室内保持整洁。

5、建立卫生值日、定期清扫、消毒和垃圾及时清运制度,根据工程实际设置一定数量的专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八条严格实行对施工现场职工临时宿舍的开工前备案管理。

1、备案内容: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职工宿舍临时生活设施等到位情况(具体详见附《杭州市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备案表》,该表可到当地建设工程监督机构领取或从杭州建设网〔〕下载)。

2、备案程序: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该表要求的内容认真落实和如实填写。

经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检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后,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注册时报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搭建情况的照片以及其他规定的各项资料。

3、备案管理: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在收到《杭州市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备案表》等有关资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必要时,可延长办理工作日,到现场查看。

第九条严格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审查其前置手续是否完备,对未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书的,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按照“三位一体”监督管理要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应把建设工程职工临时宿舍作为现场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日常监管。

第十一条对开工备案时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严重影响职工生活和身心健康负有责任的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和人员,按《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试行办法》和《杭州市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试行办法》、《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扣分,并记入“信用档案”,作为有关责任主体和执业人员年检、考核、升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法规或强制性条文行为的,应依法给予严处。

第十三条将施工现场职工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作为申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对各级组织检查及日常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加强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其上级管理部门应按照行政处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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