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专题报告编制指南-gx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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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9.04•【字号】•【施行日期】2020.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9〕9号)和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0〕11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在分析本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依据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区域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等,结合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明确区域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水资源配置方案,提出项目准入的水效标准和节约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简化区域内项目取水许可手续,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加速项目落地。

(二)实施范围。

在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以下简称“园区”),由设区的市统一组织对园区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除列入负面清单的外,不再对园区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

(三)经费保障。

根据省政府要求,区域评估费用由各市政府承担,不得向市场主体收取。

各市要建立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纳入财政预算。

二、主要任务(一)编制评估报告。

各市按照《山东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见附件1),在明确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基础上,对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承载能力等进行分析,提出区域用水总量、强度管控目标和项目准入水效标准等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14号提案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14号提案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14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18.06.04•【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14号提案的答复黄云委员:您在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红水河旅游资源开发及保护的建议》(第2180314号)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水利厅分办。

我厅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单位)进行了研究,认为您所提的建议,是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体现,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符合河道管理与保护的要求。

现结合我厅的职能职责,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广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立法情况自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以来,针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水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广西地方水利法律法规体系,我区也先后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污染防治和监管、岸线规划和整治、河道管理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为加强依法依规治水管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环境,制定红水河保护条例是有必要的。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继续花大力气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尽快按程序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加强包括红水河在内的河道管理和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17.10.26•【字号】•【施行日期】2017.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各市水利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为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简化取水许可程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等相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审批中,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技术审查,不再单独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取水申请人可以自行编制或者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二、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环节监管取水许可申请前,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承担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的单位应当依据水资源论证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审查,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取水许可申请阶段,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提交包括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在内的所有申请材料。

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法定或者承诺的时限内,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不予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严格取水工程验收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审批机关应当督促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对取水工程进行现场核验,依据水资源管理法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节水三同时”、取水计量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等落实情况,出具取水工程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

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

四、建立取水名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建立取水名录;要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做好取水许可档案管理,确保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申请书、取水登记表、取水许可批准文件、取水工程验收意见、年度取用水总结、计划用水文件、水资源费缴纳凭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等资料完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桂水资源[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水资源[2012]24号)各市水利(水电)局、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为保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工作质量,规范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为,维护水资源论证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广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水资源处,以便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广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指导意见(试行)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广西境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含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编制费用核算工作。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工作参照执行。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购买和整理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

三、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包括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和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两种。

报告书编制费用根据本核算方法确定。

四、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1.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1):以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

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怎么写

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怎么写

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怎么写概述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是对一个地区或建筑物的用水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的文档。

通过评估当前用水情况,识别潜在的节水措施和改进方案,以帮助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降低费用支出。

本报告将介绍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的编写方法和主要内容。

目标编写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的目标主要是:1. 了解当前用水情况并分析问题;2. 识别节水潜力和改进方案;3. 提出有效的节水措施,实现用水效率的提升;4. 定期检查进展并更新改进方案。

编写步骤1. 收集数据首先,需要收集用水相关的数据。

这包括供水单位提供的用水量数据,各个用水设备的数据,用水费用等。

另外,还可以通过设备监测、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更多的信息。

2. 分析用水情况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对用水情况进行分析。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用水量:分析用水量的季节变化、日变化和各个用水设备的用水量占比等。

- 用水费用:分析用水费用的组成和变化趋势,找出造成费用高昂的原因。

- 用水设备效率:评估各个用水设备的效率,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

3. 识别节水潜力在分析用水情况的基础上,识别节水潜力。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识别:- 设备更新:评估设备的年限和效率,识别需要更新的设备,并选择更节水的设备。

- 水源利用:评估水源的利用情况,识别是否存在浪费或不合理利用的情况。

- 水损失:评估供水管网,识别是否存在漏水或不正常流失的情况。

4. 提出节水措施根据识别的节水潜力,提出相应的节水措施。

可以根据不同的领域进行划分,如居民用水、工业用水等。

针对每个领域,提出具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换用节水设备:推广安装节水型水龙头、淋浴器、厕所等。

- 建立节水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和员工的节水意识。

- 优化供水管网:加强管网维护,减少漏水和损失。

5. 定期更新节水评估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每隔一定的时间,重新评估和分析用水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更新节水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184号提案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184号提案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184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17.05.16•【字号】•【施行日期】2017.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184号提案的答复杨奋彬、吴维新委员:自治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70184号专委会提案《关于持续加强广西水环境治理的提案》,由环保厅和我厅办理,现将我厅意见答复如下:一、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你们针对我区当前存在的水环境问题提出的建议很有意义,也很必要。

水环境治理是一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共同推进的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河长制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我区水资源条件和国家下达我区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组织开展指标分解工作,确立了各市、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还出台了《广西跨设区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考核办法》,均已纳入自治区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自治区人大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法规政策文件,批复实施《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广西水功能区划(修订)》,为水资源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近几年,我区全力推进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水利项目。

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的川江水库和小溶江水库基本建成,斧子口水库在加紧建设,郁江防洪控制性工程老口航运枢纽基本建成,西江流域关键性工程大藤峡水利枢纽、郁江邕宁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一期和二期、柳江防洪控制性工程落久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在建投资规模超过550亿元。

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8.09.19•【文号】资源规便[2008]105号•【施行日期】2008.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资源规便﹝2008﹞105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2002年水利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实施6年多来,对于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法》,推进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的有关要求,我部拟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目前文件正在会签中。

考虑到时间紧迫,请各地按照以下要求,先期启动有关工作。

一、评估原则、范围和工作任务1、评估原则客观性原则。

全面调查了解《办法》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分析和评估。

公开性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该项工作计划、过程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

公众参与原则。

依法保障公众参与该项工作的权利,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评估意见。

2、评估范围本次以评估《办法》为主,同时对配套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以下简称《资质办法》)中有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的内容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水资源[2003]311号)(以下简称《审查规定》)一并进行评估。

3、工作任务全面了解《办法》及配套规章的执行情况;评价实施效果;对《办法》及配套规章的立法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估;提出健全我国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等。

《建设项目节水评估报告或方案》编制指南

《建设项目节水评估报告或方案》编制指南

《贵阳市建设项目节水评估报告或方案》编制指南一、编制方案要求《贵阳市建设项目节水评估报告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应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尽量单独编制,独立成册,如工程项目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将节约用水措施方案作专题专章编制。

二、编制单位资质《方案》编制单位应具备一定的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的设计资质,并在提交《方案》时附上相关资质复印件及主要工程业绩。

三、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3.《贵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4.《贵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规定》5.《贵阳市城市供水用水规定》6.《关于禁止销售使用淘汰用水器具的通告》(筑府发〔2009〕32号)7.《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8.《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9.《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T50335-2002)10.《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11.《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12.《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1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1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1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16.《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17.《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T-2014)18.《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 50331-2002)19.《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 52/T 725-2011)及其它相关设计规范、标准等。

四、编制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1.工程内容:(1)建设地点;(2)项目位置简述;(3)项目开发计划情况;(4)项目各期预计开、竣工时间;(5)项目各期基本数据(包括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绿化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幢数、建筑层数及总高度等;如为工业项目,还应说明办公及生活区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6)项目各期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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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篇章编制指南(试行)一、总则(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指导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明确节水评价篇章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适用于具有水资源开发利用任务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节水评价篇章的编制。

(三)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要求;坚持以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核心,统筹协调好节流与开源、不同用水对象的用水需求,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严守红线、控制总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划中的节水指标要求。

(四)节水评价范围主要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的供水区域。

必要时应结合工程的规划范围适当扩大节水评价范围。

(五)本指南引用的主要标准和文件包括:《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城市节水评价标准》(GB/T5108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六)节水评价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1.开展供水区现状供用水节水水平(用水效率)、现状节水潜力等分析评价。

2.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节水目标和指标。

3.从需水预测合理性、可供水量预测合理性、缺水状况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提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进行节水符合性分析。

在此基础上,从节水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4.从水源方案、输水环节、工程总体布局等方面,分析建设项目工程节水的符合性,并从节水角度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的合理性。

5.从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要求、监控计量设施方案设计、水价形成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设项目的节水保障措施。

6.进行节水效果评价,提出主要评价结论与建议。

图1 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基本流程二、现状供用水节水水平评价(一)基准年基础资料选取。

以建设项目现状基准年的实际供用水资料作为现状供用水水平分析的基础,必要时可采用近三年的平均值。

(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说明评价范围内现状不同用水对象的实际用水情况,包括用水量、用水过程等,分析评价各用水对象现状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

农业用水户应在对现状灌溉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等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农业灌溉实际用水量和现状作物种植结构,分析农业综合毛(净)灌水定额、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等。

对近期年份尤其是来水频率与灌溉设计保证率接近的典型年份实际灌溉用水进行分析,评价农业灌溉现状满足程度。

对于实际灌溉保证率偏低,但近期农业产量无明显减产的地区,宜重点分析亩均实际用水量。

非农业用水户应结合水资源公报数据,对城镇自来水厂、重要工业企业自备水源等可计量的重要用户实际用水量进行调查,对城乡生活、工业、第三产业的用水定额及用水效率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用水效率主要包括供水管网漏损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等指标。

对于高耗水产业结构比重较大的地区,宜对典型高耗水企业用水情况重点进行调查,与有关部门发布的行业用水定额进行比较,分析现状节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三)现状供水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说明评价范围内已建供水工程总体布局、供水水源工程(蓄、引、提水工程,地下水,非常规水源等)、输水工程基本情况,以及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实际供水能力等。

对评价范围的非常规水利用情况进行说明。

调查现有供水工程在输水系统各级渠系(管道)中的水量损失情况,分析现状供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四)供用水水平对比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供水区用水总量是否超过分配给该区域的用水总量分解指标,分析城乡生活、工业、农业灌溉等用水户现状实际用水定额与国家相关标准及各省份发布的用水效率红线的符合性。

与建设项目供水区所在流域(或区域)其他类似工程进行对比分析,并进行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间的比较,评价供水区各主要供水对象的供用水效率、供用水水平。

在与其他地区分析比较时,宜选择产业结构、气象水文条件、土壤和作物种植结构类似的地区。

(五)现状节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用水定额、灌溉制度、用水过程、输配水损失等方面对评价范围的现状节水水平进行分析,并从政府、社会、公众、水价等方面对现状节水管理体制、机制进行评价。

三、现状节水潜力分析(一)用户端节水可能性分析。

针对供水区用户端实际的城乡生活、工业、第三产业用水净定额和农业净灌水定额等指标,综合考虑国家相关节水标准和各省份发布的用水效率红线,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节水成本和用水习惯等,对供水区现状用水户的节水可能性进行分析。

(二)供水端节水可能性分析。

参照国家相关节水标准及各省份发布的用水效率红线,结合供水区实际情况和供水环节水源工程的蒸发渗漏损失、供水管网漏损率、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等节水指标,对其节水可能性进行分析。

梳理供水区其他非常规水源,考虑水质、水量、保证率等情况,挖掘非常规水源的供水能力。

(三)现状节水潜力分析。

以现状用水水平、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综合分析为基础,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同用水对象可能达到的相关用水效率指标,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式,分析评价供水区节水潜力,并在现状用水量基础上估算存量节水量。

四、节水目标与指标(一)提出节水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综合考虑评价范围内的水资源禀赋条件、用水习惯,调查邻近地区、条件相似地区的用水水平,结合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与用水效率控制目标要求,并与流域综合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不同水平年节水目标。

主要节水目标应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已有规划确定的节水目标要求。

在拟定不同水平年节水目标时,应充分考虑节水目标的社会、环境可接受程度,处理好适度节水与地下水补给、区域水资源循环系统和生态环境的关系。

(二)制定节水指标。

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规划,兼顾现实与可行,制定不同水平年分项节水指标值。

本指南初步推荐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含供水管网漏损率、节水器具普及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系数、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人均生活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灌溉定额、渠系水利用系数、灌溉水利用系数等)、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再生水回用率等节水指标。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筛选或增加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节水指标。

五、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符合性分析(一)需水预测成果节水符合性分析。

包括对设计水平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用水定额和用水效率、需水预测成果的节水符合性分析。

分析评价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指标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当地发展定位的符合性,重点分析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符合性及与区域资源环境的协调性。

分析评价城镇生活、工业需水采用的需水定额及用水效率指标是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及规划指标要求。

必要时采用近五至十年以来的实际用水资料进行年用水量和节水量变化趋势分析;对高耗水用户的节水可能性要单独进行重点预测分析。

农业灌溉需水量评价应重视基础资料的一致性分析,考虑灌溉需水量与降水补给的关系;评价说明采用节水(或非充分)灌溉制度的可能性,分析节水量与作物产量之间的关系,提出经济灌溉定额;评价农业作物种植结构和节水灌溉制度与当地水土资源条件的适应性,结合节水资金筹措难易程度,挖掘农业灌溉需水预测成果进一步节水的可能性。

(二)可供水量预测成果节水符合性分析。

调查评价供水区现有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状况,梳理其他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从工程提升挖潜、合理配置、运行调度管理等方面,考虑水质、水量、保证率等情况,分析评价设计水平年已有供水工程是否具有进一步提高可供水量的可能性,分析供水区可供水量预测成果的合理性。

(三)缺水状况综合评价。

对建设项目实施前的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的节水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在缺水主要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供水区缺水的特点,重点说明主要缺水对象、缺水量及缺水过程。

(四)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符合性分析。

应以评价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为基础,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对推荐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成果进行节水符合性分析。

综合评价水资源配置方案中是否进一步强化了输水效率和非常规水源的利用;评价新增供水能力的合理性;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与用水总量控制分解指标、相关水量分配方案的符合性。

(五)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节水分析。

在供水区节水潜力分析、需水预测成果、可供水量预测成果、缺水状况、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符合性评价的基础上,从节水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对于涉及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扶贫开发或具有其他综合功能的水利工程,应结合其他综合利用任务要求,统筹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六、建设项目工程节水符合性评价(一)工程总体布局的节水符合性评价。

从区域宏观角度评价供水区水源方案是否按照节水的要求进行布局,是否合理利用了非常规水源,是否具备分质供水的可能性。

在工程输水环节(水源—用户)是否采取了节水措施,输水工程效率、渠系水利用系数是否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

(二)工程规模节水合理性评价。

应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约束作用。

在供水区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符合性及工程布局节水合理性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工程建设条件、环境影响与制约、社会可接受程度等条件,按照“以供定需”的要求,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的合理性。

(三)节水投资匡算。

匡算建设项目中直接相关的节水工程投资(如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提高再生水回用率等方面的直接投资)。

对于因调整用水结构(包括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等)、应用新技术(提高工业生产工艺的节水水平、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等)和调整水价等节水非工程措施的投资可不计列。

七、节水保障措施(一)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相关节水措施应尽可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应结合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提出主要供水区水量监测、监控建设方案以及建设项目输水环节计量设施方案,建设项目输水环节计量设施投资应计入项目工程概算。

(三)宜研究工程水价与节水措施方案的内在定量关系,提出满足节水要求的水价建议。

同时,分析用户对水费增加的承受能力,以保证节水的可持续性,使水价真正成为调节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节约用水的重要经济手段。

八、主要评价结论及建议(一)评价结论应主要包括: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和节水潜力;主要节水目标和节水指标的可行性;水资源配置方案的合理性以及与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分解指标和用水效率指标、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符合性;评价范围当地已有水利设施布局及新建工程布局进一步节水挖潜的可能性,从节水角度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和工程规模的确定是否优先考虑了设计水平年的节水要求;建设项目在节水增粮、节水减污、节水压采、生态保护与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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