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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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书

前言

武安市承国选厂领导经过市场调研并结合武安市铁矿资源优势,决定引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建设年产50kt铁精粉项目。拟建厂址位于武安市午汲镇温村北800m处。项目占地面积10566m2,其中生产区4610m2;拟选生产区南侧的荒沟作为尾矿库,面积为5956m2。

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邯郸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附专项报告,为此武安市承国选厂委托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究院环保工程所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所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厂及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搜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武安市承国选厂年产50kt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审版)。

10月20日,邯郸市环保局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该专项评价进行了审查,我所根据审查意见对专项报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编制完成了本项目专项评价报批版。在专项评价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使环评工作顺利完成,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 总论

1.1评价依据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

2.26);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经过, .10.28);

1.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

1.1.4《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经过, .6.29);

1.1.6《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12);

1.1.7《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经过,1996.1

2.17);

1.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第14号令,.7.19);1.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2.1~2.3-93;HJ/T2.4-1995);

1.1.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

1997);

1.1.11《防治尾矿库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保局令第11号发布);

1.1.12《武安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中长远规划》(武安市环境保护局,1999年10月);

1.1.13武安市承国选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武安市水利局);

1.1.14“武安市承国选厂年产50kt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1.1.15《武安市承国选厂年产50kt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家审查意见。

1.2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

1.2.1评价目的

1) 经过现场调查和资料分析,掌握评价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状况;

2)经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查清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量;按“清洁生产”的要求,对工程采用的工艺、设备、物耗、能耗等环节进行分析。

3) 经过分析和计算,预测主要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判断其是否满足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4)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拟采用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时

提出替代方案,为主管部门决策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5)从环保法规、产业政策、环境特点、污染防治等方面综合分析,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并提出消除或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

1.2.2评价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产业政策为指导,全面考虑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政策法规。

2)坚持环评工作为工程建设服务、为优化设计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的“三服务”方针,提高环评工作的实用性,为环境管理、决策和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

3)在保证环评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料,以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环评内容、深度和方法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4)针对主要问题,坚持重点突出,兼顾一般的原则。

1.3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3.1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内容包括: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厂址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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