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要点
我国国际贸易反倾销的现象和应对策略是什么?

我国国际贸易反倾销的现象和应对策略是什么?众所周知,当今社会科技日新月异,无论在世界上的哪个地方,都不再存在距离问题。
于是经济全球化也变成了不可阻挡的趋势。
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也变成了我国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这其中的反倾销一直都是我国贸易中存在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
那么我国国际贸易反倾销的现象和应对策略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细细讲解一下吧。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科技日新月异,无论在世界上的哪个地方,都不再存在距离问题。
于是经济全球化也变成了不可阻挡的趋势。
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也变成了我国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这其中的反倾销一直都是我国贸易中存在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
那么我国国际贸易反倾销的现象和应对策略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细细讲解一下吧。
▲一、我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自我国加入世贸依赖,对外的贸易额和贸易规模都在迅速的扩大,在入世的短短三年来我国对外的总贸易额就已经突破了万亿美元,截止到2008年我国对外贸易额同比增长近百分之一百五十,突破了两万五千亿美元,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四分之三左右。
从2001年到2008年的七年当中我国进出口总值就已经达到了11万亿美元。
即便是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2008年,我国对外的贸易额仍然同比增长了近五分之一,这也证明了我国出口能力逐年加强,但是与此同时伴随增多的也有非常多的贸易争端和贸易摩擦,主要体现在反倾销诉讼方面。
截止到2000年底,已经有超过30个地区和国家对我国出口的产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涉及案件高达450多起,涉及的贸易金额多大数百亿美元。
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的逐渐增加,我国遭遇反倾销的案件也不断增多,这些反倾销的原因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我国各类经济体的出口贸易高速增长给其他进口国的同质或者相关的产业造成了非常大的竞争压力。
2.随着自由贸易的发展,原有的关税的保护作用逐渐下降,一些非关税的竞争措施受到了很多国家的欢迎,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反倾销措施。
2024年我国反倾销研究论文

2024年我国反倾销研究论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贸易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然而,在国际贸易舞台上,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手段,时常被一些国家用来遏制我国产品的出口。
因此,深入研究我国反倾销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对于维护我国贸易利益、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反倾销的发展历程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初步建立以来,经历了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
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更加注重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接轨,逐步完善了反倾销法律体系。
至今,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反倾销条例、反倾销调查规则、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反倾销法律体系。
二、我国反倾销面临的主要问题尽管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已经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
反倾销意识不足:一些国内企业对于反倾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应对反倾销的经验和策略。
反倾销调查程序复杂:反倾销调查涉及多个环节,程序繁琐,耗时较长,给国内企业带来不小的压力。
国际经贸环境复杂多变: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反倾销逐渐成为各国常用的贸易保护手段,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遭遇反倾销调查的风险增加。
三、我国反倾销的应对策略为了有效应对反倾销挑战,我国政府和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提高反倾销意识: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应对反倾销的能力和意识。
完善反倾销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倾销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为企业提供更加明确和有效的法律保障。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挑战。
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
四、我国反倾销的案例分析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案例。
例如,某家电企业在遭遇国外反倾销调查时,积极应对,充分展示自身产品的创新性和竞争力,最终成功化解了反倾销风险。
简析外国对华反倾销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简析外国对华反倾销及我国的应对策略【摘要】外国对华反倾销举措日益增多,给我国出口产业造成巨大压力。
本文首先介绍了外国对华反倾销举措的背景,概述我国面临的挑战。
然后详细分析了外国对华反倾销举措的具体表现,我国应对策略的多样性,以及我国反倾销申诉的效果。
接着讨论了我国反倾销制度建设和应对机制不断完善的情况。
最后总结了我国反倾销应对策略的有效性,对我国反倾销制度建设的启示,以及未来我国应对外国反倾销的挑战。
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更好地了解外国反倾销措施对我国的影响,指导我国制定更加有效的反倾销应对策略。
【关键词】外国对华反倾销、我国、应对策略、反倾销申诉、反倾销制度、应对机制、有效性、挑战、制度建设、启示。
1. 引言1.1 外国对华反倾销举措的背景外国对华反倾销举措的背景源于国际贸易关系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但同时也带来了竞争激烈和不公平贸易的问题。
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和企业利益,采取反倾销举措,对进口产品进行关税调整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以抑制外国产品在本国市场上的竞争力。
特别是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出口国之一,吸引了众多国家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外国对华反倾销举措的背景主要涉及到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地位和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中国以其规模经济效应和劳动力成本优势,生产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价格竞争力,导致一些国家的本土产业受到冲击。
这些国家通过反倾销举措试图维护本国产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外国对华反倾销举措的背景也与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有关,各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和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反倾销举措成为保护本国利益的一种手段。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保护本国产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1.2 我国面临的挑战我国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外国对华反倾销举措的加剧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
外国对华反倾销举措的加剧导致我国出口受到限制,影响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与对策分析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之一,其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
反倾销是指进口国政府或产业代表对进口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查,并且对一国出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或加以限制,以保护本国产业不受外国商品的影响。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产品质量不达标、价格竞争不利、产能过剩等因素。
本文将围绕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产品质量不达标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产品质量不达标。
中国制造产品在过去以低成本、大规模生产而著称,但在产品的设计与质量上往往存在不足。
这使得中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难以获得认可,也容易导致贸易摩擦。
2.价格竞争不利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另一个原因是价格竞争不利。
由于中国生产企业往往采用低成本的生产方式,导致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不足。
一些国家或地区对中国出口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使得中国产品价格受到人为干预。
3.产能过剩中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产能过剩,也是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原因之一。
过剩的产能使得生产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采取“倾销”策略,以求稳定市场份额,而这往往成为进口国政府对中国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理由。
二、对策分析1.提高产品质量与技术水平为了解决中国出口商品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中国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检测标准,确保出口商品的质量达到国际标准。
2.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强品牌建设在面对价格竞争不利的情况下,中国出口商品应该加强对产品的附加值提升与品牌建设。
通过提高产品的设计创新和技术含量,改善产品的档次和品质,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溢价能力。
企业应该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优化产业结构,化解产能过剩为了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中国政府应该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淘汰力度,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入世后反倾销的现状及应对策略演讲稿

此外,化工、纺织、机械制造 等行业也经常受到反倾销调查
和措施的影响。
反倾销的地理分布
反倾销的地理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分 布在欧洲、北美和亚洲地区。
北美地区主要是美国和加拿大,也是 反倾销调查和措施的主要发起者之一 。
欧洲是全球反倾销案例数量最多的地 区,涉及的国家包括德国、法国、英 国等。
亚洲地区包括中国、印度、韩国等国 家,其中中国是反倾销调查和措施的 主要对象之一。
03
反倾销应对策略
熟悉国际贸易法规
了解国际贸易法规
掌握有关反倾销的国际贸易法规,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反倾销协定 》和其他相关协定,以及各国反倾销法规的具体规定。
遵守法规
确保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遵守国际贸易法规,避免任何可能违反法规的行为。
企业应诉积极性不高
企业对反倾销法律和程序 不了解
由于部分企业对反倾销法律和程序不了解, 导致在应对过程中出现应诉不及时、证据收 集不充分等问题,影响了应诉效果。
企业对反倾销的后果认识 不足
部分企业对反倾销的后果认识不足,认为只 要不应诉就不会受到损失,因此缺乏应诉的
积极性。
反倾销专业人才匮乏
要点一
加强国际合作
中国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避免采取过度保护主义的做法。
THANKS
感谢观看
06
结论与展望
结论回顾
反倾销裁定数量增加
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裁 定数量显著增加,表明反倾销措施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 要角色。
反倾销税幅度提高
反倾销税的幅度也呈现出提高的趋势,一些国家对中国产 品征收的反倾销税高达百分之几百甚至几千,对中国的出 口贸易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入世后反倾销的现状及应对策略

入世后反倾销的现状及应对策略入世后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用于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
由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反倾销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常见现象。
目前,反倾销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逐年增加、受到反倾销措施影响的企业增多、反倾销调查扩大到新兴产业领域、国际反倾销法律规则的不完善等。
首先,提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逐年增加。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调查数量从1995年入世至今呈逐年上升趋势。
世界贸易组织(WTO)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范围内共有107个反倾销调查案例,较2024年增长了17%。
这一趋势表明各国对反倾销措施依赖程度的增加,以及对自身产业和市场的保护意识加强。
其次,受到反倾销措施影响的企业增多。
受到反倾销措施影响的企业主要来自于涉及到被调查产品的出口企业。
当一个国家实施反倾销措施时,被调查产品出口到该国的企业面临着高额的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进而导致企业的出口减少、市场份额缩小、利润下降等一系列影响。
第三,反倾销调查扩大到新兴产业领域。
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推进,新兴产业逐渐崭露头角。
然而,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发起反倾销调查,限制了新兴产业的发展,保护了本国的利益。
例如,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太阳能光伏产品、通信设备等进行了反倾销调查。
这一现象显示了反倾销调查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大和进一步的保护主义倾向。
最后,国际反倾销法律规则的不完善也是当前反倾销现状的一个主要问题。
目前,国际反倾销法律规则主要由WTO的《反倾销协定》和《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来规范。
然而,这两个协定在反倾销的定义、调查程序、衡量标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模糊之处,使得各国在调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灵活性,并且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这为一些国家滥用反倾销措施提供了便利。
针对当前反倾销的现状,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应对策略:首先,加强国际贸易合作和多边机制建设。
中国可以与其他国家加强合作,共同维护自由、公平和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推动国际反倾销法律规则的完善和进一步加强。
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及对策

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及对策(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经济正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二十多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与此同时,与改革开放的历史相伴相长的国际反倾销浪潮却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
现在对我国反倾销的立案已达320起,涉及的产品达4000余种,使我国每年至少损失100-200亿美元的出口。
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首先,进口产品冲击国内产业的趋势仍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3年我国关税总水平由2002年的12.7%降至约11.5%,其中工业品由11.7%降至约10.6%,农产品由18.5%降至约17.4%;在非关税措施方面,将取消部分商品的进口配额与许可证,提高进口配额增长率和非国营贸易配额量。
因此,在世界市场供求失衡、技术进步等因素导致的国际市场产品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进口产品冲击国内产业的趋势将进一步发展,我国进口宏观调控仍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其次,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给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随着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跨国公司重新调整全球生产布局,世界制造业向中国转移的步伐将明显加快。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利用外资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一些新的产业领域也将逐步向外资开放。
但由于受到企业规模、专业化分工和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短期内我国的国际分工格局中,仍将处于低附加值和低水平加工中心的地位,仍将保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产业结构,这必将诱发更多的国外反倾销调查。
同时,美国、欧盟、日本等世贸成员根据我国在入世议定书中的有关承诺,还在纷纷制定针对我国的过渡性保障措施和“非市场经济”的反倾销法案,这使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面临的国际法律环境更为复杂,必将对扩大我国的对外贸易构成新的威胁。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要点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_hasgo122一、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一)对外进口反倾销立案数量及发展趋势。
自1997年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至2005年底,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43起。
每年立案数从1997年至2005年底分别为1、1、3、1、6、9、6、8、7起。
2006年2月6日,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成为今年中国对外进口反倾销第一案。
加入WTO前,中国每年对外反倾销调查立案极少,四年间共立案6起。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开始增加,从加入WTO至今中国已立案36起,占对外进口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4%,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的逐步增多,表明加入WT0后受国外进口产品冲击,中国运用世贸规则维护产业安全及本企业在国贸易中合法权益能力大大增强。
与同时期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比较,自欧共体对中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至今,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640余宗涉及中国出门产品反倾销案。
截至2002年4月1日,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调查已达493起,而对外反倾销调查仅18起,但2002年1月至4月,共有七个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1起,而中国对外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有6起。
从493:18到11:6说明中同政府和企业正在由被动局面转向主动进攻,原本在这一领域“缺位”的政府正在迅速“补位”。
据统计,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是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平均每年立案32至35起,与其相比,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有差距。
(二)对外反倾销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分析。
从1997年至2005年底的43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韩国涉案最多,高达26起,约占61%;日本排名第二,共25起,占56%;第三位是美国,涉案22起,约占52%。
俄罗斯、欧盟各8起台湾地区7起,德国5起,荷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各3起,法国、新加坡、英国、泰国各2起,马来西亚、比利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加拿大、墨西哥、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伊朗、南非、芬兰、沙特阿拉伯各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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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_hasgo122一、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一)对外进口反倾销立案数量及发展趋势。
自1997年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至2005年底,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43起。
每年立案数从1997年至2005年底分别为1、1、3、1、6、9、6、8、7起。
2006年2月6日,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成为今年中国对外进口反倾销第一案。
加入WTO前,中国每年对外反倾销调查立案极少,四年间共立案6起。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开始增加,从加入WTO至今中国已立案36起,占对外进口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4%,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的逐步增多,表明加入WT0后受国外进口产品冲击,中国运用世贸规则维护产业安全及本企业在国贸易中合法权益能力大大增强。
与同时期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比较,自欧共体对中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至今,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640余宗涉及中国出门产品反倾销案。
截至2002年4月1日,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调查已达493起,而对外反倾销调查仅18起,但2002年1月至4月,共有七个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1起,而中国对外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有6起。
从493:18到11:6说明中同政府和企业正在由被动局面转向主动进攻,原本在这一领域“缺位”的政府正在迅速“补位”。
据统计,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是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平均每年立案32至35起,与其相比,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有差距。
(二)对外反倾销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分析。
从1997年至2005年底的43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韩国涉案最多,高达26起,约占61%;日本排名第二,共25起,占56%;第三位是美国,涉案22起,约占52%。
俄罗斯、欧盟各8起台湾地区7起,德国5起,荷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各3起,法国、新加坡、英国、泰国各2起,马来西亚、比利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加拿大、墨西哥、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伊朗、南非、芬兰、沙特阿拉伯各1起。
从中国反倾销涉及的国别看工业发达国家占首位,其中,韩国涉案次数高居榜首,这主要与中韩两国贸易相对地位和产业结构有关。
一是两国地域邻近,双方贸易往来便利,且中国市场亚洲市场份额较大,为韩国产品主要销售地,因而中韩两国贸易频繁;二是,韩国对外贸易顺差很大,这除了与韩国国内市场对进口商品的抵制之外,与其依赖本国产业优势刺激海外市场需求,对外采用渗透定价以维护市场占有率等出口措施也密不可分;三是中韩两国产业结构有雷同之处,产品竞争激烈。
为占领有限的中国市场份额,实现利润最大化势必导致拥有竞争优势的韩国企业在中国低价倾销的可能。
(三)涉及行业分析。
中国43起反倾销调查案件涉及的行业较集中,主要为化工、冶金、造纸、纺织电子五大行业。
其中,冶金工业、造纸工业、纺织工业通信工业分别是3、4、1、2起,而仅涉及化工行业的案件就有33起,约占案件总数的2/3。
加入WTO后,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件涉及行业较集中与中国现阶段的外资政策重点与进口反倾销措施冲突所致。
加入WTO以来,我国外资政策调整重点发生转移,为了差别对待质量不同、技术含量不同的外投资,接受资本雄厚、技术相近的大型跨公司。
然而,现有外资政策中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往往是受到反倾销制裁最严重的行业,如化工、钢铁行业等;投资的产品往往是受到反倾销指控最频的,如高科技含量化学品,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原料等;且申诉能力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受到反倾销的指控又最多。
中国化工行业自身特点增加了外国倾销的可能。
一是化工产品在中国市场巨大,促使了低价倾销争夺市场份额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出现。
二是由于化工业是中国重要发展行业,该领域中大多为规模较大的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实力强,集中度高,当进口化工产品有倾销行为时,各企业易集中选出产业代表提起申诉,维护化工业在国内市场应得权益。
(四)涉及对外反倾销调查法律和规定。
关于机构的设置,原中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受理反倾销投诉的国家机关是对外贸经济合作部,但具体调查、审理、裁定和执行案件过程中还涉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关税税则委员会等机关。
这样的设置会导致各部门之间因受理角度不同而降低案件审理效率,阻碍案件正常审理,反倾销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条例作了更改,将反倾销调查机关由原外经贸部和经贸委负责,统一规定为商务部负责。
在调查期限上,中国反倾销条例规定,自企申请反倾销调查至立案的期限为60天,立案至终裁调查期限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但没有明确规定初裁期限。
由于初裁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遏制倾销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其时间的长短与中国企业遭受国外倾销的损害程度密切相关,因此,中国对此期限应及早做出明确规定以减少企业不必要损失。
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对立案期限60天的规定则较长。
美国反倾销法规定美国商务部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20天内必须做出是否受理此案的决定。
《欧盟条例》规定欧盟委员会在45天内发布反倾销诉讼立案的通知。
中国规定的“立案至终裁的调查期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则过于笼统。
此外,新反倾销条例增加了“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公共利益”的规定。
这意味着今后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不仅要从受影响最大的国内同类产业这一环节考虑,还应从整个产业链角度考虑,须在下游用户和消费者之间做出利益的权衡。
《WTO反倾销协定》第六条第十二款明确规定:“进口成员方反倾销调查主管机关应当向被调查产品的工业用户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消费者组织提供机会,使他们有发言权。
”这表明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正逐步走向理性和成熟,在高度上与《WTO 反倾销协定》达成一致。
(五)立案及调查期限情况。
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务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反倾销调查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中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反倾销调查应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18个月。
”据此具体分析中国反倾销调查期限实际操作情况。
首先,立案调查期方面,多数案件在1至2个月即可立案,有3起案件的立案期限不到半个月,2002年中国对俄、日、韩丁苯橡胶的反倾销案仅用9天;但2001年对泰、韩、日三国聚苯乙烯的反倾销立案却长达4个月之久。
其次,在议案的调查期方面,26起已获终裁的案件中,2004年4月对俄、日进口的三氯乙烯议案用了15个月的调查时间;2003年11月立案的日、美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议案及1999年4月立案的韩国聚酯薄膜议案均用了16个月左右的调查期,其余23起案件调查期均占用18个月左右。
另有24起案件在12个月内即做出初裁,11起初裁在12到18个月内做出。
可见中国反倾销案件大多数可在反倾销条例规定的60天内立案,12个月反倾销调查期限内完成。
(六)案件裁决及征收反倾销税率情况。
截至2006年2月,立案的43起案件中做出初裁的有31起,其中,26起已做出终裁裁决。
其余12起中有3起在做出初裁前被终止反倾销调查,2起因中方申请人撤案而告终,而2005年6月以后涉及的7起案件中因调查尚未完成仍在等待裁决。
初裁后未做出终裁的5起案件中,3起进口反倾销案因初裁倾销不成立而撤销立案,另2起的终裁调查还在进行中。
根据终裁情况对各国所征收的反倾销税率最高者集中在40%至80%之间,其中,对美、日、韩征收反倾销税税率高达184%。
但相比之下,中国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仍较低。
美国对我国征收反倾销税的27起案件中,税率超过100%以上的就达10起;拉美国家90年代以来对中国商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相当一部分高达300%~600%;如今墨西哥对中国商品征收高达1105%反倾销税,税率更达国际贸易新高。
(七)中国企业及行业协会情况。
目前为止,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涉及130余家申请企业,虽一些企业已有反倾销意识,但并不代表大多数,中国企业反倾销步伐还明显落后。
部分国内企业观念依然停留在旧的体制中,在遭受倾销的困扰时,不是积极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反倾销申诉,而是习惯性地找政府寻求解决方案,要求国家禁止进口或者对相关进口产品实施配额。
同时,中国自身的商会、行业协会的制度建设也不健全,目前还属于非官方性质的松散型组织,不能起到应有的协调作用。
而有关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内容,这使中国的商会、行业协会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比较薄弱,在代表受到外国倾销损害的企业提出申诉,主管机关调查和认定“损害”方面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此外,中国的行业协会同外国相比,分工口径较粗,在应对国外产品倾销提起诉讼时不能提供详细信息和准确数据,因而使企业在反倾销中处于不利地位。
(八)反倾销调查人员。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在具体从事反倾销工作的人员数量上,中国存有不小差距。
在欧盟,调查员就达200多人,其中,近100人负责倾销,其他人员负责损害调查,尚不包括秘书等辅助人员;在美国负责反倾销调查的官员共300余人。
而在中国,专职常设处理反倾销的机构只存在于商务部,仅20多人专门从事反倾销调查,其人员尚不到美国人员的1/10。
力量对比的悬殊使之无法及时高效地处理更多反倾销案。
此外,中国还缺乏与反倾销有关的专业人员,尤其是熟悉反倾销法律条款和实际操作程序的律师。
由此导致受到外国倾销行为损害的企业在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实际运作中得不到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_hasgo122 二、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中国对外进口反倾销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短期内倾销对进口国来说并没有造成净损失,福利反而会增加。
但从长期来看,倾销产品会抢占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阻碍进口国朝阳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同时,产业间的关联效应也使相关产业遭受损害。
因而反倾销制度更多地被称为救济政策,一些国家将其视为保护本国市场民族产业或自身垄断产业地位的战略手段。
长期来看,反倾销确实可以改善一国的贸易收支平衡,保护进口国朝阳产业和战略产业的发展。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中国在进行进口反倾销工作时应注意针对有垄断性质的倾销进行反击;反倾销措施应针对朝阳产业和战略产业,从而减少并防止倾销对本国经济产生的危害,又避免反倾销措施的滥用,使反倾销措施行之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各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
在加强公共利益的保护方面,中国既需要消除来自国外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为本国工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又有义务为本国的消费者和用户提供良好社会福利。
另外,中国政府还应注意对反倾销调查和措施的采取,不能只着眼于本国某个行业的局部利益,还应当把消费者和用户的利益乃至对市场竞争的扭曲与损害统统考虑进去,并对国家经济与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做出权衡,实现反倾销措施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