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管理规程重庆地方标准2020版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PPT38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 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
总则
人民政府(市、区、县) 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实施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协调 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 大问题;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投入,强化安全 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总则
基层(排出机构、排除机关)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教育培训要求
本单位从业; 换岗; 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地点、 内容、师资、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场所要求:
(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急疏散、救援要求; (二)场所安全平面布局,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应急照明、疏散 指示标识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识别以 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 (三)根据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 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防泄漏、防雷、隔离操作等安全设 施; (四)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职工宿舍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和使用 的,应当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等进行统一管理; (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要 求。
总则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经济信息、公安、建设、交通、农业、商业、 国土房管、市政、水利、质量技术监督、旅 游、海事、煤矿、气象等及其他
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5篇)

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一)凡新装地网、避雷装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要求,按分布进行装设,其接地电阻在10Ω以下,变压器中性线接地电阻在4Ω以下。
(二)凡经维修后的地网、避雷针,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符合电器设备和避雷设施安全使用规定要求。
(三)周期性检查,厂区地网每年安排在年底前____月进行,避雷针每年检查两次。
由市防雷检测所进行检测。
检查过程中应对接地电阻进行全面数据测试,并要检查接地装置,有否脱、锈蚀、断线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想象应及时组织维修。
(四)新建、扩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与防雷工程做到“三同时”(五)做好对防雷避雷系统的检查、维修、检测工作,并认真做好其档案工作,以便备查及跟进整改。
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厂区内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规范防雷避雷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的内容:1. 目的和适用范围:a. 确保厂区内人员和设备免受雷电灾害的侵害。
b. 适用于所有厂区内的建筑、设备和设施。
2. 组织和责任:a. 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的管理由专门的责任部门负责。
b. 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防雷避雷知识和经验。
3. 防雷设备安装:a. 防雷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和安装。
b.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防雷设备维护:a. 每年对厂区内的防雷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b. 定期对防雷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5. 防雷知识培训:a. 对厂区内的员工进行防雷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雷电灾害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b. 对防雷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6. 报告和记录:a. 发生雷电灾害或防雷设备故障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改进管理措施。
b. 每年对防雷避雷系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7. 外部合作:a. 与当地雷电监测和预警部门进行良好的合作,及时获取雷电信息和预警信息。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7〕26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
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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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
渝建发〔2017〕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J50/T-265-2017,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结束——。
重庆地方标准--风险评估规范

方案评估是针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雷电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雷电危险性和危险度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科学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为施工图防雷设计提供依据。
3.4
雷电防护区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LPZ
需要规定和控制雷电电磁环境的区域。
3.5
土壤电阻率earth resistivity
表征土壤导电性能的参数,为单位体积土壤的阻抗。
3.6
雷击损害概率probability of lightning strike damage,PX
一次雷击事件导致需保护对象受损的概率。
3.7
雷电灾害损失lightning disaster Loss,LX
一次雷击事件引起的与某种损害类型相对应的平均损失量,与需保护对象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关。
3.8
雷击风险lightning strikerisk,R
雷击可能造成的年均损失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6评估专家组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工程分析和现场的勘测和调研,并制定评估方案;评估方案应包含人员组织、方案实施技术路线和工作进度以及相关的设备设施贮备等。
4.7评估单位实施评估时,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结合当地雷电灾害预警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现场勘测报告以及雷暴图1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流程
RU:与建筑物内雷电流注入入户线路产生的接触电压造成人身伤害有关的风险分量。
RU= (NL+ NDa) PULU(6.2.2-6)
防雷安全监管标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Research 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StandardsQIN Jian ,QIN Binquan ,LIN Qiao(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of Climate Resources Key Laboratory/Chongqing Meteorological Safety Technology Center,Chongqing 401147,China)Abstract :In this paper,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standards are analyzed,and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upervision work,the standard system construction procedure,standard system framework and list are put forward.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the standardization and authority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to improve the ability and level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by using the rule of law.Key words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regulatory standards;problem countermeasure防雷安全监管标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秦健,覃彬全,林巧(中国气象局气候资源经济转化重点开放实验室/重庆市气象安全技术中心,重庆401147)【摘要】本文梳理分析了防雷安全监管标准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提出标准体系构建程序,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和清单,对提高防雷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权威性,以及运用法治思维提高防雷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程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程一、前言建筑物防雷技术是一项重要的安全工程,对于保障建筑物及其内部设备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建筑物防雷技术的实施,提高建筑物防雷技术的水平,确保建筑物的安全运行。
二、设计要求1、建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2、建筑物防雷系统应考虑到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地形等因素,合理确定防雷系统的类型和规模。
3、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建筑物内部设备的构造、故障率和安全系数等因素,合理确定防雷系统的接地电阻值。
4、建筑物防雷系统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5、建筑物防雷系统应采用优质的材料和设备,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三、建筑物防雷系统的构成1、防雷接地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是防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将建筑物内部设备与大地连接,以达到防雷的目的。
防雷接地系统应采用低电阻值、大面积的接地网。
2、避雷装置避雷装置是防止建筑物遭受雷击的主要设备,其作用是将雷电流引至大地,以保护建筑物及其内部设备不受损伤。
避雷装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3、接闪器接闪器是防止建筑物内部设备受到雷击的重要设备,其作用是将雷电流引入大地,以保护建筑物内部设备不受损伤。
接闪器应根据建筑物内部设备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进行选型。
4、接地引线接地引线是连接避雷装置、接闪器和防雷接地网的重要部件,其作用是将雷电流引入大地,以保护建筑物及其内部设备不受损伤。
接地引线应采用优质的材料和设备,保证其可靠性和耐久性。
四、施工要求1、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任务、施工流程和施工要求。
2、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应做好防雷接地系统的施工,保证防雷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4、施工现场应做好避雷装置和接闪器的安装,保证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应做好接地引线的安装,保证其与防雷接地网的连接可靠。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编制说明重庆是全国多雷暴地区之一,雷电灾害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阻碍了重庆市的经济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重庆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上亿元,人员伤亡达数十人。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重庆特殊的地理、地质和气候条件;另一方面,自《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防雷技术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国内缺乏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相关技术规范,使得防雷设计审核、施工监审、竣工验收等缺乏必要的参考数据。
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标准规范相关领域工作,保证防雷技术水平,确保防雷安全。
一、任务来源根据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重庆市防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编制本规范。
标准名称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由重庆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重庆市防雷中心。
二、工作简况按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任务,标准编制承担单位于2006年1月完成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编制计划,2006年1月完成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编制的提纲,并经规范起草小组专家审阅后于2006年2月正式启动编制工作。
2006年2月完成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初稿。
规范编制小组邀请了国内部分专家和起草单位相关专家于2006年2月20日在重庆市防雷中心会议室召开了规范初稿审查会,并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06年3月形成《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06年3月,重庆市防雷中心以“关于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的函”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重庆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重庆消防学会、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大学、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先后收到意见共17条,经分析整理形成10条意见。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2016.3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二o一六年三月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37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15年11月26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2015年11月26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1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五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没有组建工会的生产经营单位,由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代表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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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管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基本要求、具体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雷电灾害敏感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802.1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8802.21低压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21698复合接地体技术条件
GB/T21714.2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
QX/T85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QX/T104接地降阻剂
QX/T245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
QX/T317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
QX/T318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规范
DB50/T715防雷安全检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雷电灾害敏感单位sensitive organization of lightning disaster
雷电天气时,易发生雷电灾害的单位。
3.2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lightning disaster emergency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而采取的防雷减灾应急处置方案。
[QX/T245-2014,定义2.1]
3.3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evaluation of lightning disaster risk
根据雷电特性及其致灾机理,分析雷电对评估对象的影响,评估雷电对评估对象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公共服务中断、文化遗产损失、财产损失等方面的综合风险,提出降低风险意见的过程。
注:改写QX/T85—2007,定义3.1。
3.4
防雷工程lightning protection project
经勘察设计和安装防雷装置形成的防御雷电灾害的工程。
3.5
非工程性防雷措施non engineering measur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为防御雷电灾害而采取的雷电监测、雷电预报预警、雷电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防雷科普宣传与技术培训以及雷电灾害防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建设等方法和措施。
3.6
工程性防雷措施engineering measur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为防御雷电灾害而采取的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和防雷装置检测等工程性的方法和措施。
4防雷安全管理原则
4.1属地管理原则
防雷安全应按照行政区域进行管理。
4.2动态管理原则
防雷安全管理应根据雷电天气的特性,适时排查雷电灾害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3系统管理原则
防雷安全管理应按照“系统管理”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4.4超前管理原则
防雷安全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分析雷电灾害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5精细管理原则
防雷安全管理应细分防护对象、岗位职责及每一项具体工作并落实。
5防雷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防雷安全管理应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防灾减灾机制,建立健全雷电灾害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5.1.2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有效落实雷电灾害防御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
5.2雷电灾害敏感单位
5.2.1雷电灾害敏感单位应完善相应的防雷安全措施,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5.2.2雷电灾害敏感单位应建立防雷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防雷安全工作机构和责任人,落实防雷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5.2.3雷电灾害敏感单位应建立雷电灾害数据库,分析雷电活动规律,组织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划定雷电灾害风险部位或区域。
5.2.4雷电灾害敏感单位根据雷电灾害风险区划,结合雷电灾害敏感单位可能发生雷击事故的后果,加强雷电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强化建设工程雷电灾害源头控制,开展雷电灾害敏感单位雷电灾害隐患排查,消除雷电灾害隐患。
5.3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5.3.1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地理、地质、气候条件以及雷电活动规律,结合工程性质,按照防雷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并对防雷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5.3.2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防雷相关标准和经审核或审查合格的防雷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5.3.3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
5.3.4防雷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防雷相关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5.4防雷装置检测单位
5.4.1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
5.4.2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在防雷装置检测活动中具体实施,按年度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5.4.3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数据,结果应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5.4.4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实行防雷装置检测电子信息化管理,提高检测管理效果和工作水平。
5.4.5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建立防雷装置检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防雷装置检测资料档案的保管条件和期限。
5.4.6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
5.4.7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接受气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6防雷安全管理具体措施
6.1防雷安全管理流程
防雷安全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
6.2防雷安全风险分析
6.2.1一般规定
雷电灾害敏感单位应组织开展防雷安全风险分析。
6.2.2雷电天气风险分析
6.2.2.1大气雷电环境特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