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条的贮存、保管管理规定

焊条的贮存、保管管理规定
焊条的贮存、保管管理规定

焊条的贮存、保管、烘干规程

焊条的贮存、保管和使用前的烘干要求如下:

1.焊条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仓库里。焊条贮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应保持整洁。

2.焊条应存放在架子上,严防焊条受潮。

3.焊条堆放时应按种类、牌号、批次、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的标志,避免混乱。发放焊条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焊条存放期太长。

4.特种焊条的贮存与保管制度,应比一般焊条严格。并将它们堆放在专用库房或指定区域内,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条未经处理不准入库。

5.对于已受潮、药皮变色和焊芯有锈迹的焊条,不准入库。

6.一般焊条一次烘烤不能超四天的用量。烘烤的要求按焊条说明书规定的烘烤温度和时间进行。

7.焊条贮存库内,应设置温度计和湿度计。低氢型焊条库内温度不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应低于60%。

8.存放期超过一年的焊条,发放前应重新做各种性能试验,符合要求时方可烘干发放,否则不得用于现场。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独山子项目部

焊条烘烤注意事项

1.焊材烘烤员在发放材料时应填写焊接材料发放记录,记录包括日期、焊工姓名、焊工编号、焊接材料型号、数量及发放时间等。

2.所有待发的焊接材料应按型号、类别分别存放在干燥的恒温箱内,恒温箱应放置在干燥区域。

3.所有烘干箱应标明所储存材料的型号与规格,这样可防止焊材混淆且减少搬运。

4.损坏的或无法识别的焊接材料必须按报废给予以处理。

5.在使用前如焊条说明书无特殊规定,一般应进行烘干。碱性低氢型焊条从密封盒内取出后,应立即放在烘干箱内,在350 -4000C的温度条件下烘干1-2小时;酸性焊条从密封盒内取出后,应放在烘干箱内,在75-150 0C的温度条件下烘干1-2小时。

6. (酸)碱性焊条从烘干箱取出后,应存放在 100~150 0C的恒温箱内, 随用随取,使用中注意保持焊条的干燥。

7. 如果焊条置于大气中超过4小时,应当在规定的温度重新烘干,碱性焊重复烘干次数不超过二次。

8. 焊条烘干时,应做好焊条烘烤记录。

9. 工程项目部质检员、焊接责任师或材料检验员应对焊接材料的烘干操作过程进行检查,并在烘干操作记录上签名。

10. 烘干焊条时,焊条不应成垛或成捆的堆放,应铺放成层状。每层焊条堆放不能太厚,以确保焊接材料均匀受热和干燥。焊接材料在任何时候不得混放,应按型号和规格分别摆放。

11. 焊条应用保温筒发放,每一次发给焊工的焊条数量应不超过焊工工作3小时所需数量。每个保温筒只能装入一种焊接材料。

12. 每一班次工作完毕,未用完的焊条(焊丝)应送回焊材库;只要恒温箱内存有焊条,其电源必须接通。

13. 回收的低氢焊条应放入保温箱内,所有不可再使用或不能再干燥的焊条应有专用地方存

放。焊条头和报废焊条放在焊条头回收箱中。

14. 领用焊条必须填写记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独山子项目部

焊材的烘焙温度曲线

1、 碱性焊条烘烤温度曲线(当焊条说明书有特殊规定时按规定执行)

2、酸性焊条烘烤温度曲线(当焊条说明书有特殊规定时按规定执行)

4、特殊焊条

如:Inconol117、ENiCrCoMo-1 ENiCrFe-2、ENiCrFe-3等,焊条烘烤温度按所到货焊条的说明书进行。

5、焊条烘烤升温速度降温速度都

不得大于350℃/每小时。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独山子项目部

温度℃

样件管理办法

XX公司管理制度—————————————★————————————— 样件管理办法 BSQP003.03.014.00-2016 2016年 6 月 18 日发布 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目的 为规范样件管理,确保本公司能够保持样件的完好,使样件精度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样件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艺质量部 3.1.1工艺质量部是样件管理工作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样件管理工作; 3.1.2 样件精度定期检验计划的制定,执行; 3.1.2 样件定期检验的记录; 3.1.3 样件台帐的建立。 3.2 质检班 3.2.1样件日常的使用、保管; 3.2.2 样件定期验检记录的提报。 4.管理 4.1 样件使用 4.1.1 样件对于保证产品质量非常重要,要时刻保持样件的完好,保证样件始终处于规定的精度范围内,达到保证产品质量检查的目的; 4.1.2 样件要由熟悉样件的人员使用,使用人员应能够正确使用样件; 4.1.3 样件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在使用中导致样件损坏; 4.1.4 使用后的样件要及时放回原处,严禁样件随处乱放。 4.2 样件检验

4.2.1 工艺质量部依据样件状况编制依据样件精度检验计划(附件1),并按照计划对样件进行检验; 4.2.2 工艺质量部要经常对样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样件影响产品质量时,应查找原因,对样件精度进行检测,确保样件符合产品质量检查的要求; 4.2.3 质检班在使用样件过程中,发现样件满足不了对产品质量的确认时,应及时向工艺质量部提报检测记录,工艺质量部应及时对样件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校型或更换; 4.2.4工艺质量部建立样件精度检验管理台帐(附件2),对样件精度检验的情况及时给予记录; 4.2.5工艺质量部对样件精度检验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样件精度检验记录表(附件3),并对检测记录给予妥善保管。 4.3 样件校准 4.3.1检测原理 样件放置检具上检测,来判定样件是否合格。 4.3.2 检验方法: 将样件放在检具上进行测量,做好记录,做到全尺寸检验,检验记录的结果与原始样件检验记录的结果基本相符,无超出原检测范围值的话,表示此样件使用状态良好,可以继续使用。 4.3.3校准周期 1)样件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校准周期为一年; 2)当样件满足不了对产品质量的确认时,应立即进行校准。 4.4 样件保管 4.4.1样件要给予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变形; 4.4.2 放置样件的地方要干净,符合样件放置要求,实施定置管理; 4.1.3 不同样件要分类存放、实施定置管理。

个人存保管物品管理办法

个人存保管物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使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工具、量具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突出员工对公司物品的保管责任,特制订本办法。 二、物品分类 本文件所涉及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工具、量具。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制品、办公设备;劳防用品分为消耗性劳防用品和可重复使用的劳防用品;工具、量具是指在生产现场使用的归个人(班组)保管的常用工具、量具、仪表等器具。 1、消耗品:包括笔、纸、电池、胶水、订书钉、文件夹(资料盒)、方格袋、笔芯、修正液(带)、橡皮、回形针、大头针、图钉、报告纸、便签纸、复写纸、打印纸、传真纸、账本、印油、电池、软盘、药品、清洁工具等。 2、管制品:包括订书机、打孔机、装订机、起钉器、文件框、直尺、三角尺、剪刀、美工刀、切纸刀、计算器、U盘、移动硬盘、鼠标、键盘、屏保、笔筒、印台、名片夹(盒)、整理箱、接待茶具、烟灰缸等。 3、办公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空调、冰箱、投影仪、照相机、电话机、饮水机、文件柜、点钞机、保险柜、碎纸机、衣帽架、落地扇、取暖器、路由器、除湿机、工作台、办公椅、书刊架、白板、雨伞架、钥匙柜等。 4、消耗性劳防用品:包括口罩、耳塞、手套、洗发水、肥皂、毛巾、袖套等。 5、可重复使用的劳防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雨鞋、防尘面具等。 6、工具、量具:包括千分尺、游标卡尺、钳子、裁纸刀、维修工具箱、螺丝刀、万用表、温度仪(计)等。 三、物品保管责任划分 1、个人存保管物品:本人领取、本人使用的管制品、办公设备、可重复使用的劳防用品及工具、量具。 2、部门(班组)存保管物品:本部门(班组)公用的办公设备、劳防用品、工具、量具,由部门经理(班组长)承担保管责任。 四、物品采购管理

样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使样件的适用性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自制件、外协(外购)件在设计开发、日常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检验及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合于本公司在新产品开发、工艺变更、日常生产等涉及到的自制、外协(外购)样件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技术部:新品开发中负责组织顾客(主要指**质量部、工艺部)、质量部、各生产车间 等相关部门对自制件及外协件的临时样件、封样样件进行确认制定;在自制件转外协生产过程中配合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对样件进行确认制定; 3.2质量部:新品开发中配合技术部对样件进行确认制定;配合采购部组织的委外(由自制 转外协)零件进行样件确认制定;配合生产车间及零件供应商对已量产的自制及外协件进行正常的样件更换以及工艺变更后新样件的确认制定;负责对已量产后的外协(外购)样件进行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 3.3采购部:负责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等相关部门对正常生产的外协(外购)样件的确认制 定; 3.4各生产车间(包括供应商):负责组织对已量产的自制件进行正常的样件更换、制定; 负责组织工艺变更后对新样件的确认制定;在新品开发中配合技术部对样件进行确认制定;对已确认后的样件进行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 4 名词解释 临时样件: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工装未完成终验收及正式交付的生产过程中所制定的样件,其质量状态经过迂回工艺后达到让步使用状态。 封样样件:工装达到验收合格状态且连续生产达到一定数量且零件合格率到达要求后所制定的样件。 提样:包括新产品开发、工装更改、正常样件更换等提交的样件。

5 流程 5.1新产品开发样件管理流程 5.1.1外协(外购)件样件管理流程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Q/SY 178—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工种序列 5护品种类及品名 6基本要求 7部门管理职责 8护品供应商管理 9护品配备 10护品配备管理 11护品使用 12护品报废管理 表1典型工种序列 表2典型工种与相近工种对照表 表3护品品名 表4区域划分 表5东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6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7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8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9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0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1西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12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3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4江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15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6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7海洋(滩海)石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Q/SY 178—2009 前言 本标准代替Q/SY 178—2007《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本标准与Q/SY178—2007相比,主要变化为: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物探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增加了油田建设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守彬、刘亚峰、岑稳、张焱、魏巍、张晓何、唐金贵。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版本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Q/SY 178—2006,Q/SY 178—2007。

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项目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和职工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和工区应把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整顿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内部安全,作为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分管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保卫组织,配齐保卫干部,保卫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变动。要整顿和健全治安保卫委员会、巡逻队等各种形式的治安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要包括治安保卫责任。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积极改善安全防范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根据“以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经常开展“四防”(防特、防盗、防火、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宣传和法制宣传。在安排生产、工作任务时,要提出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在检查生产、工作任务时,也要检查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条:加强现金、票证管理。项目部和工区各部门现金、票证应存放在牢固的有锁箱柜内,财务部门要配备保险柜、防盗门、窗户安装防盗装置,财务部门应设在二楼以上的位置;项目其他部门门锁要坚固,门、窗户要有安全防盗装置。掌管现金、票证的人员对箱柜钥匙应妥为保管;要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财务部负责人紧

靠财务部居住。到银行提、送数额较大的现金时,至少须有两人会同办理。 第三条:加强器材、设备,高档办公用具、生活用品等贵重物品的管理,要指定专人保管:数码像机、设像机、照相机、印章等。必须坚决按照“专项使用、及时交回”的原则,对贵重物品严加控制。对使用重要印章的要做到使用登记制度。各部门办公电器设备要做到下班时关掉电源,雷雨天气应拔掉电源插头,防止引起火灾;工作人员下班离开时,务必关锁门窗。 第四条:加强物资管理,特别是贵重物资的管理。项目部和工区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退、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检查。有关帐册、提货单据、图章等,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准乱丢乱放。管理人员如发现物资缺损或可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项目部和工区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追清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五条: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项目部对危险品物品使用建立严格申够审批制度,凡使用、存放、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工区,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密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同时存放(或运输)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装载数量。要建立“五双”(双人保管、双本帐、双把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制度,严禁把火种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仓库。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班组日查,保卫、供销部门定期核查,帐物清

封样件管理规定

SL/Q4-03-13 版本号:A/O 封样件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SL/Q4-03-13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A/0

1目的 通过对封样件的有效控制,保证零部件外观、尺寸、性能的准确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零部件封样和封样件的管理。 3 定义 对于用技术文件不能完整表达但又不能使用计量工具进行定量检测外观、形状、尺寸、色调的零部件,以及采用注塑、冲制、焊接、喷涂等工艺无法表明其缺陷的零部件质量,可采用封样的形式来表达要求。 4 职责 4.1 品管部 4.1.1 负责新品样件提出封样申请; 4.1.2负责对样件封样前的性能检测; 4.1.3负责样品封样前和研发部对样品的共同检验; 4.1.4责零部件封样时的评审和评审的零部件问题点整改情况跟踪和验证; 4.1.5负责封样件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4.1.6负责本部门鉴定的样品封样; 4.2 研发部 4.2.1对封样件的正确性负责; 4.2.2负责量产前的问题点回复及整改; 4.2.3 负责样品封样前和品管部对样品的共同检验; 5 程序 5.1 样件封样时间节点控制 5.1.1首批量产后由研发部向品管部提出封样申请; 5.1.2 研发封样时提前半天通知品管部,品管部安排组织封样件评审; 5.1.3对需要试装检查的零部件由品管和研发双方进行试装,并在一天内完成。 5.2 封样需求的资料和要求: 5.2.1关键零部件封样由品管和研发从量产件中随机抽取零部件做封样件; 5.2.2研发提供小批试制评审单; 5.2.3关键零部件性能实验报告和第三方检测报告; 5.2.4电器件经过品管和研发的现场性能检测并出检测报告; 5.2.5 封样时由研发和品管共同参入封样件评审并填写《封样件评审表》经双方签字做好记录。

物资代保管管理办法

QB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220千伏坦界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标准 物资代保管管理办法 Q/ZEPDI.TJ.209.005-2014 现行版本: A 控制性质: 不受控 受控号: 2014-07-01 发布2014-07-01 实施浙江省电力设计院220千伏坦界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发布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1) 2 编制依据 (1) 3 职责 (1)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1)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规范项目物资代保管管理过程与职责,确保物资代保管符合物资保管要求与工程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的物资代保管管理工作的开展。 2 编制依据 2.1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1 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2.1.2 Q/33-225K.004-2012 总承包项目采购控制程序 2.1.3 Q/33-2252.001-2012 总承包项目施工控制程序 2.1.4 Q/33-221E.001-201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2.1.5 Q/33-244A.004-2012 企业管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 职责 3.1计划控制部负责在安装分包合同中明确物资代保管单位与工程项目部的责任要求; 3.2物资代保管单位负责按照物资代保管合同要求,开展物资代保管活动,并对工程项目部物资现场管理活动予以必要配合。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物资代保管合同签订 4.1.1 项目分包招标完成后,应在安装分包合同中明确项目物资代保管事项和要求,原则上,一个工程项目只能选择一家安装分包单位作为物资代保管单位; 4.1.2 在物资代保管合同中,应明确物资代保管方与工程项目部双方责任,具体内容可以参照本标准4.2条。 4.2 物资代保管方与工程项目部双方责任要求 4.2.1 物资代保管方责任要求 4.2.1.1 服从工程项目部质量与安健环管理及其他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工程人员及品质人员应确定各类样件并保持完好,以便在产品发生变异或需要时用于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及其它过程的样件管理。如标准量块、试验用标准样件等。 3、职责 3.1 样件的确认由质保部和生产部共同确认。 3.2 生产部负责参考性样件的管理,质保部负责指导性样件的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样件的保管。 4、内容 4.1 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情况 4.1.1由客户提供用于产品开发、设计变更及检验基准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2具有参考价值,可作为今后开发依据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3具有生产现场指导性、参考性的产品或零部件,应建立标准样件。 4.1.4无法用文字文件进行说明或用样件管理优于文字文件管理时,建立样件管理。 4.1.5在文字文件生效前又必须有文件进行管理时,建立样件文件管理。 4.2 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对象 4.2.1 参考性样件 ①向顾客提供并要求作为产品开发、设计更改、开模、绘制及建立检查基准的; ②具有参考价值,可作为今后开发依据如竞争者及行业领先者的产品。 4.2.2 指导性样件 ①颜色样件、纹理样件 ②功能性样件 ③尺寸不易测量的零件; ④类似的产品(零部件),以目视不易区分的; 4.2.3 样件的数量 原则上每种样品的封样数量为1件,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3 样件的有效期 由于自然原因如温度、湿度、光照和氧化等使得如颜色、镀层、外观以及功能和性能发生变化的样件,特别是作为外观评判依据的样件,生产部人员和质保部人员应确定有效期如下: 序号产品类别有效期 1 冲压件、标准件 1年 2 塑料件 6月 3 橡胶件 3月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55843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工程人员及品质人员应确定各类样件并保持完好,以便在产品发生变异或需要时用于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及其它过程的样件管理。如标准量块、试验用标准样件等。 3、职责 3.1 样件的确认由质保部和生产部共同确认。 3.2 生产部负责参考性样件的管理,质保部负责指导性样件的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样件的保管。 4、内容 4.1 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情况 4.1.1由客户提供用于产品开发、设计变更及检验基准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2具有参考价值,可作为今后开发依据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3具有生产现场指导性、参考性的产品或零部件,应建立标准样件。 4.1.4无法用文字文件进行说明或用样件管理优于文字文件管理时,建立样件管理。 4.1.5在文字文件生效前又必须有文件进行管理时,建立样件文件管理。 4.2 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对象 4.2.1 参考性样件 ①向顾客提供并要求作为产品开发、设计更改、开模、绘制及建立检查基准的; ②具有参考价值,可作为今后开发依据如竞争者及行业领先者的产品。 4.2.2 指导性样件 ①颜色样件、纹理样件 ②功能性样件 ③尺寸不易测量的零件; ④类似的产品(零部件),以目视不易区分的; 4.2.3 样件的数量 原则上每种样品的封样数量为1件,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3 样件的有效期 由于自然原因如温度、湿度、光照和氧化等使得如颜色、镀层、外观以及功能和性能发生变化的样件,特别是作为外观评判依据的样件,生产部人员和质保部人员应确定有效期如下:序号产品类别有效期 1 冲压件、标准件1年 2 塑料件6月 3 橡胶件3月 4.4 样件的确认 4.4.1 颜色样件和纹理样件的确认:生产部根据产品定义确定颜色和纹理样件。

样件管理规范

在上次三方审核中提出,样件管理需加强,现拟写了一份<样件管理办法>请各位帮我提提建议,以达到文件更加完善.谢谢:) ,由于无法上传附件,现将文件贴于后面,欢迎各位踊跃提议. 1 目的 为使本公司样件能有效管理及正常使用,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品质查证所需的成品实物。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样件提供、保管与定期更换; 3.2 各使用部门负责样件的清洁,及使用后规还于技术部统计保管。 4 定义 样件是指符合要求的标准的一个产品,是指导检验用的。 5 工作程序 5.1 样件的签认及制作 5.1.1 样件的制作于新产品开发试作完毕移交现场量产前或已量产的产品部份状态发生变更后的第一次批量生产前,由技术部约20厘米的样品做为提供的样件,与客户的品质担当人员,针对产品的外观,包括颜色、花纹、宽度、厚度会同签认。 5.1.2设计变更时,按本办法中5.1.1办理。 5.1.3当客户的品质标准有异议,需重新签认样品时,按本办法中5.1.1办理。 5.1.4所有样品均需在标示卡上填妥品名、日期、色号、花纹、宽度、厚度及双方确认人签字。 5.2 样件的管理 5.2.1 经顾客与技术部同共签认的样件,由技术部负责保管,并建立台帐(见附表1); 5.2.2 样件订在白色纸板上,外面由透明塑胶带装上,一端未封口,便于取出使用;样件注意防潮、防油污及长期光照。 5.2.3 样件的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即每一件更换一次,如因损坏、退色等原因,应立即更换;更换时由技术部通知生产部重新打样,打好的样件,由技术部与客户的品质担当人员,重新针对产品的外观,包括颜色、花纹、宽度、厚度会同签认。 5.2.4 技术部每年年初制定样件更换计划(见附件2),并组织实施。 5.2.5 过期样件由技术部销毁,如因市场终止使用该产品,该产品的样件将保留到有效期后将不再重新签认。 5.3 样件的使用 5.3.1 每次生产前,检验人员向技术部借出样件与此次生产产品相对比(首件确认),无异议后方可进行生产。原样件还于技术部保管经确认后的首件,剪下约20厘米左右,置物生产现场,做为此次生产的标准产品。 5.3.2 当在制定中产品检验发生异议时,由技术部提供样件与生产、质量部人员共同实施确认,以达到产能符合品质要求。 5.3.2 客户对品质有疑问时,同 5.2.1办理。转载请注明出自( 六西格玛品质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d13787464.html, ),本贴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d13787464.html,/thread-163478-1-1.html

封样件管理办法

封样件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对封样件的有效控制,保证零部件外观、尺寸、性能的准确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零部件封样和封样件的管理。 3 定义 对于用技术文件不能完整表达但又不能使用计量工具进行定量检测外观、形状、尺寸、色调的零部件,以及采用注塑、冲制、焊接、喷涂等工艺无法表明其缺陷的零部件质量,可采用封样的形式来表达要求。 4 职责 4.1 质管部 4.1.1负责对样件封样前的性能检测; 4.1.2 负责样品封样前和技术部对样品的共同检验; 4.1.3负责零部件封样时的评审和评审的零部件问题点整改情况跟踪和验证; 4.1.4负责封样件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4.1.5负责本部门鉴定的样品封样; 4.2 技术部 4.2.1对封样件的正确性负责; 4.2.2负责新品样件提出封样申请; 4.2.3 负责量产前的问题点回复及整改。 4.2.4 负责样品封样前和质管部对样品的共同检验; 5 程序 5.1 样件封样时间节点控制 5.1.1首批量产后由技术部向质管部提出封样申请; 5.1.2 技术封样时提前半天通知质管部,质管部安排组织封样件评审; 5.1.3对需要试装检查的零部件由质管和技术双方进行试装,并在90分钟内完成。 5.2 封样需求的资料和要求: 5.2.1关重件封样由质管和技术从量产件中随机抽取零部件做封样件; 5.2.2技术提供小批试制评审单; 5.2.3关重件性能实验报告和第三方检测报告; 5.2.4车架封样必须携带塑件、前叉、龙头等辅助件进行试装; 5.2.5电器件经过质管和技术的现场性能检测并出检测报告; 5.2.6 封样时由技术和质检共同参入封样件评审并填写《封样件评审表》经双方签字做好记录。 5.3 封样后异常分类及处理 5.3.1 在封样时,由技术和检验人员共同对样件进行评审,技术类问题(封样前出现的问题点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佩带满足工作要求的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场所、配备和使用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石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HSE部 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监理单位

(一)为监理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监督、检查EPC/PC承包商、分包商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EPC/PC承包商 (一)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现场临时访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八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作业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必须的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强制要求的最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和合格的工作服,在特殊的场所作业人员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基本着装要求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除了穿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外,还要穿着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或防护服。对于进入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做出如下的着装要求: 1.必须穿着本单位统一发放的至少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防护服;

供应商管理办法

目录 前言 目录 一组织架构 二供应商选择和认可 1、供应商选择原则 2、供应商选择过程 三开发阶段供应商管理 1、样件开发和认可过程 2、小批量认可过程 四量产阶段供应商管理 1、订货与交付 2、产品检验 3、产品标识和包装要求 4、批次管理及追溯 五采购过程 1、编制采购计划 2、采购订单的外发 3、开票和付款 4、采购量的分配方式 六供应商报价过程

1、采购定价分类 2、标准件采购定价 3、定制件采购定价 4、零星采购定价 七质量控制管理 1、产品资料的提交 2、不合格品处理 3、质量问题反馈 八供应商审核 1、审核类别 2、审核实施 3、审核整改 九索赔管理 1、索赔件来源 2、不良件索赔过程 3、索赔标准 十顾客财产管理 2、顾客财产类别 3、顾客财产维护管理十一供应商考评管理 1、供应商分类 2、供应商月度评定

3、供应商年度评定 附件1 流程图 附件2 PPAP管理办法 一组织架构 二供应商选择和认可 1、供应商选择原则 1.1 “管理体系”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ISO/TS16949的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供应商只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在产品开发和批量生产过程中,需按**汽车的要求执行,运用APQP、PPAP、FMEA、MSA和SPC五大质量工具。 1.2 技术保障原则新选供应商应具备拟供应零部件所需的充分的开发能力,具备从事相同或相似零部件开发、生产、供应的经验。1.3 “成本优势”原则同行业内成本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优先考虑。 1.4 “响应及时”原则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合作及服务意识,能把**汽车的新产品作为重要项目予以推进。在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中,供应商能积极配合昌辉公司,确保项目的开发进度或产品质量和交付。 2 供应商选择过程 2.1 供应商需求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7〕25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企业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 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项目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和职工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和工区应把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整顿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内部安全,作为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分管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保卫组织,配齐保卫干部,保卫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变动。要整顿和健全治安保卫委员会、巡逻队等各种形式的治安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要包括治安保卫责任。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积极改善安全防范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根据“以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经常开展“四防”(防特、防盗、防火、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宣传和法制宣传。在安排生产、工作任务时,要提出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在检查生产、工作任务时,也要检查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条:加强现金、票证管理。项目部和工区各部门现金、票证应存放在牢固的有锁箱柜内,财务部门要配备保险柜、防盗门、窗户安装防盗装置,财务部门应设在二楼以上的位置;项目其他部门门锁要坚固,

门、窗户要有安全防盗装置。掌管现金、票证的人员对箱柜钥匙应妥为保管;要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财务部负责人紧靠财务部居住。到银行提、送数额较大的现金时,至少须有两人会同办理。 第三条:加强器材、设备,高档办公用具、生活用品等贵重物品的管理,要指定专人保管:数码像机、设像机、照相机、印章等。必须坚决按照“专项使用、及时交回”的原则,对贵重物品严加控制。对使用重要印章的要做到使用登记制度。各部门办公电器设备要做到下班时关掉电源,雷雨天气应拔掉电源插头,防止引起火灾;工作人员下班离开时,务必关锁门窗。 第四条:加强物资管理,特别是贵重物资的管理。项目部和工区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退、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检查。有关帐册、提货单据、图章等,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准乱丢乱放。管理人员如发现物资缺损或可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项目部和工区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追清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五条: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项目部对危险品物品使用建立严格申够审批制度,凡使用、存放、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工区,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密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同时存放(或运输)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装载数量。要建立“五双”(双人保管、双本帐、双把锁、双人领发、双人

ISO9001-2015样件管理办法

样件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确来料产品质量稳定,进料检验处检验人员有参照依据、以便在产品发生变异或需要时用于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IQC进料检验过程的样件管理。 3、职责 3.1样件的确认由品保部与技术部共同确认。 3.2IQC负责参考性样件的管理,IPQC负责指导性样件的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样件的保管。 4、内容 4.1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情况 4.1.1由客户、供应商提供用于产品开发、设计变更及检验基准的产品,应建立标准样件。 4.1.2具有生产现场指导性、参考性的产品或零部件,应建立标准样件。 4.1.3无法用文字文件进行说明或用样件管理优于文字文件管理时,建立样件管理。 4.2需要建立样件管理的对象

4.2.1参考性样件 ①客户提供并要求作为产品开发、设计更改、开模、绘制及建立检查基准的; ②外购件原物料。 4.2.2指导性样件 ①外观样件 ②功能性样件 ③尺寸不易测量的零件; ④类似的产品(零部件),以目视不易区分的; 4.2.3样件的数量 原则上每种样品的封样数量为1件,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3样件的有效期 样件的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即每一件更换一次,如因损坏、退色等原因,应立即更换;更换时由品保部通知技术部重新签样,由技术部、采购部与客户的品质担当人员,重新针对产品的外观,包括颜色、花纹、宽度、厚度会同签认。 4.4样件的确认 4.4.1外观样件和极限样件的确认:技术部根据产品定义确定外观颜色和极限样件或由客户签样。

4.4.2其他指导样件的确认:依据产品图纸进行确认。 4.5样件的审批 4.5.1外观样件和极限样件由品保部负责建立和审批,并按文件管理的要求传递相关执行部门。 4.5.2其他指导性样件由质保部负责建立和审批。 4.6样件的管理 4.6.1建立样件文件档案 品保部人员或技术负责本项目人员应在样件上加贴含有样件编号、名称、确定日期以及有效期的样品标签;同时,还应建立《样件登记表》记录上述内容以及样件的保管者或使用者。 4.6.2样件的储存 样件的保管者应确保样件及其保存环境不受非自然因素的影响,且使样件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发生变化的程度降至最低。其中外观样件应遮光保存,未做表面处理的样件应做防护处理,其他所有样件应避免灰尘影响。 4.6.3样件的借用 样件严禁借用,如需使用应在样件室内进行,并要保持样件的完好。 4.6.4样件的处置 4.6.4.1样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失效,应立即按上述要求重新建立样件,失效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有较好的防护条件,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及集团煤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个人防护用品种类:矿工靴、工作服、安全帽、防尘口罩、绝缘靴、绝缘手套、棉袄、防护眼镜、雨衣、皮裤、防噪耳塞等。 各部门职责 (一)物资管理科是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各单位防护用品的领用审批、统计工作。 (二)煤矿的经营或财劳部门分别负责本煤矿及下属各单位的防护用品(小护品)计划、审批、领用等工作的落实,并对下属各单位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经营管理部负责审批后的个人防护用品(小护品)计划的落实,对各环节及职责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四)供销煤矿华丰分部负责按计划要求落实进货、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料单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第三十六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审批发放 (一)物资管理科依据《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工种分类台帐和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领用手册,对于接触粉尘作业的直接工并对各工种个人防护用

品进行配置,严格按规定审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微机集中统一发放。 (二)根据库存情况及防护用品工种配置标准,物资管理科每半年编制一次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计划,经矿批准后,转供销煤矿华丰分部。 (三)按照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物资管理科及时对各工种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配发。 (四)对新参加工作人员或员工工种变更的人员,物资管理科根据员工工种、个人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进行(配置或重新配置)配发。 (五)员工凭个人防护用品手册和领料单审批领取。 (六)对因生产需要超出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的,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矿审批后,物资管理科再予以办理。 (七)小护品每年集中发放两次,上半年以6月底在册,下半年以12月底在册,由单位持领料单集体领取发放。 (八)各煤矿、各单位要建立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审批、发放台帐,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审批计划。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 (一)各单位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培训指导、监督、报废主要责任人,定期对各类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组织培训使用讲解,对已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按规定及时报废,重新审批。 (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者要严格按规定正确佩戴,对于井下使用的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佩戴到位,切实发挥防护作用。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

标准样件管理规定 一.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钢丝标准样件的选定、使用和管理。钢丝以外的其它产品可参照执行。 二.职责 1.产品标准样件由顾客选定并提供,移交给生产单位。 2.生产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标准样件的编号、标识和登记。 3.标准样件的保管和使用由生产班组负责。 三.管理程序 1.标准样件由顾客选定确认有效后,移交给生产单位,作为验证产品合格的标准。 2.生产单位内部工序间选定样件时,只需经本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审签即可。该样件应注明“工序间使用”字样,由生产单位负责编号、登记和保管。工序间使用的样件不能作为产品最终验收的依据。 3.标准样件及样件标识应栓(贴)在一起,任何人不能擅自拆除。四.标准样件管理要求 1.标准样件由生产单位妥善保管在样件架(示板)上,不得使其脏污锈蚀、损坏或丢失。标准样件应精心合理使用,保证其验收产品的标准性和可靠性。 2.当顾客对标准样件更改时,应及时通知生产单位,样件失效不能继续使用。

3.标准样件如有损坏、丢失、变形等情况不能使用时,应作出明显禁用标识进行有效隔离,并通知顾客重新选定确认标准样件。五.标准样件的使用 1.每班次生产前,操作者比对标准样件制作出合格的首件,经检查员按标准样件对比检查首件,首件合格后贴上首件合格标识,作为此班次生产的标准产品样件,置于生产现场,操作者以首件对比生产加工件合格与否。标准样件使用后应放回到样件架(示板)上,不得随意乱放。 2.在加工产品中,加工件发生异常,检查员以标准样件对比加工件,以达到产能符合品质要求。 六. 标准样件的检验 1. 标准样件由顾客每季度进行一次检验(生产单位把样件送到顾客方检验或顾客到生产单位检验),以确保标准样件合格有效。七.标准样件的有效期 1. 标准样件的有效期为一年。 2.标准样件有效期满顾客应更换新的标准样件,保持标准样件持续有效。

某公司样品样件管理规定

样品样件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本公司用以比对检验或作为生产比对用的样品其取得,核准、保管、使用、报废及当产品在量产中发生偏差时,能提供用以质量分析和比较参考。 2.范围: 2.1客户所提供新开发件或设计变更的PPAP样品. 2.2供方经提样合格的供方样品. 2.3本公司用于培训员工的各种典型失效模试样品. 2.4用以比对检验或生产时用来比对的外观边界样品. 2.5在PPAP时,做过试验的各种测试样品. 2.6工程上用以参考的样品. 3.职责: 3.1色光泽限度样由工程部主办,品保部管理。 3.2外观限度样品由品保部主办并管理。 3.3各种品质标准之样品,经核准后,由品保部依本办法建立一览表列管。 4.定义: 4.1限度样品:凡本公司各检验、生产、工程等人员所使用的经核准之色卡、 色光泽限度、外观限度、(半)成品等以感官用于相互比对以

做为放行依据之样品谓之限度样品。 5.流程:无 6.内容: 6.1 核准权责: 6.1.1色光泽限度样品:由工程部主管核准,送客户承认并注明有效期限, 分发到品保部管理6.1.2外观限度样品:由品保部主管核准,送客户承认并注明有效期限.亦由品保部管理. 6.1.3产品在生产作业中,若在外观的检验标准上,品保或生产人员在作业 中碰到模棱两可的情形时,先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标示、隔离 处理,然后由品保主管会同工程主管签订批次性的限度样板,必要 时须送客户确认。 A)批次性的限度样板的标准来源: a)客户提供之文件或色板、色卡等。 b)客户签核之色光泽限度或外观限度。 c)专业之经验. B)品保人员与生产人员在进料、制程成品等检验时均以客户 所承认的限度样品的依据,对所加工的部品进行判定。 C)依6.1.3所判定之标准专案人员须在限度样品上签名确认并注明期限。 6.1.4本公司所授权之外观专案人员,公司赋予完全的授权,其所下的决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 二、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业健康安全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具体拟定,各单位按拟定的标准执行。 三、建立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卡片或领用证制度,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由二、三级单位进行登记,领用证或登记卡片由单位保存。 四、凡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应按其变动后的工种标准领取防护用品。

五、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更不能转卖等,若发生上述情况,给予适当处罚。 六、员工进入厂区,根据不同季节正确着装,分别是夏季工作服,春秋季工作服,冬季工作服,穿劳保皮鞋。检修人员在生产现场作业时,根据作业性质和接触物质等选择不同的防护用品正确穿戴(连体工作服、防砸作业鞋、防酸鞋、防酸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七、凡发给班组的公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防酸服、隔热服、防酸靴、防酸手套等),均应建立登记台账,指定专人管理。 八、凡调离公司的员工,应在调离前交清防护用品,方可办理调离关系。 九、凡因故较长时间未出勤者,根据离开岗位的时间,酌情停发,减发或延长防护用品的使用期。 十、凡已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员工(如:项目消防队,治安保卫人员),项目不再另发防护服,但肥皂、手套、毛巾等小件用品,可酌情适当解决。 十一、凡外单位来项目实习、培训等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参照本公司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所需经费由原单位负责。 十二、临时工岗位的防护用品可参照本公司防护用品标准发放,其费用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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