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
公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公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一、公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安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但在实践中,我们也难免发现公安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涉及警察执法不规范、队伍建设不完善、群众服务不到位等方面。
首先,公安执法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有些警察在执行任务时不按程序操作,甚至滥用职权和暴力手段对待嫌疑人或普通市民,严重影响了公正执法的形象和信誉。
此外,一些警察在调查证据时缺乏科学性与专业性,导致案件侦破率较低。
其次,公安队伍建设还存在亟待改进的地方。
由于工作压力大、风险高,公安警察普遍存在睡眠时间不足、心理压力大等健康问题。
此外,在培训和教育方面也亟需加强,部分警察个人素质与专业能力相对薄弱。
最后,在群众服务方面仍有待提高。
虽然一些地区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但还有部分地区存在回应不及时、服务态度冷漠等问题。
对此,群众普遍期望公安能更加关注民生、积极提供帮助和保护。
二、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确保公安工作更加规范与高效,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1. 加强警察执法培训。
通过举办专业化技能培训班、开展模拟案例讨论等方式,提升警察的执法水平和职业道德,加强执法规范化。
2.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设立独立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督警察行为,及时接受并调查来自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通过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激励措施,鼓励群众参与警务监督。
3. 推进科技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
引入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设备,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案件破案效率和警务指挥能力。
4.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提高警察的待遇和福利,优化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增强警察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同时,在招聘与选拔过程中,加大对素质及专业能力的要求。
5. 加大群众服务力度。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与社区、学校等地方组织的合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通过开展活动宣传普法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提升公安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6. 鼓励互联网+公安模式。
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打击犯罪已成为公安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而执法办案也是其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然而,由于许多原因,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损害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和尊重度。
本文将探讨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一、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问题1:执法不规范和严谨现场处理不规范,执法操作不严谨是目前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设备装备缺失或不足在处理现场时缺少必要的器材和设备,如护肘、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导致执法人员身体受到伤害,也可能影响执法的结果。
1.2 操作不严谨在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合理、严谨直接影响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不少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如执法过程中缺少必要的记录、现场痕迹保护不到位等。
问题2: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与职责无关的不当行为,例如:2.1 不当询问在询问证人或嫌疑人时存在着不当的询问方式,如采用恐吓、威胁、虚张声势等方式逼迫他人供认罪名。
2.2 过度执法在某些案件中,可能存在过度执法的情况,如追赶嫌疑人时使用过多的警力,或过份采取强制措施等。
问题3:权力滥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的情况也时常发生。
一些执法人员因为执法过程中的过失和失误而对嫌疑人和证人施以体罚、虐待、恐吓等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执法结果的公正性,更影响了警察职业形象的公信力。
二、整改措施为了解决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措施1:加强人员培训公安部门应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职业培训。
对执法前的思维准备及行动准备的演练应当纳入课程内容。
这有利于使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清楚自己的职责、底线,以及执法的方法和方式等问题,减少执法中出现问题的可能性。
措施2:优化执法机制公安部门应加强执法机制的优化,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执法步骤,以确保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定方式开展工作,并使公众得到更好的保障。
公安机关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公安机关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对安全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安任务变得越来越繁重而复杂。
然而,在应对这一挑战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公安机关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职责执行、信息化建设、警察素质等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一、职责执行问题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构之一,其最基本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现实中我们仍然面临着以下几个问题:1.执法不公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案件处理不公平以及腐败现象。
有些警察滥用职权或者接受贿赂而放纵罪犯,导致了司法制度的信任危机。
2.资源分配不均衡:某些地区的警务资源配置明显不足,导致重要案件无法得到有效追踪侦查。
同时,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的发展差距使得资源更少地传递到农村地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加强督察制度,增加惩罚力度以及规范警察行为。
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和监管机制,确保执法公正。
2.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配警务人员和物资,根据地区不同的治安形势和犯罪情况来进行科学分配。
同时,在比较发达的城市地区帮助相对贫困地区进行资源支持。
二、信息化建设问题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是公安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然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数据管理滞后:由于数据系统不完善或过时,导致了大量重要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和国内外资料共享的难题。
2.信息安全威胁:网络攻击、恶意软件和侵害隐私等威胁日益严重。
缺乏足够的网络防护措施使得社会安全感受到影响。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措施:1.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大对公安系统信息化水平投入,推动数据系统更新升级。
加强内部培训,提高警察操作信息系统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2.网络安全保护:建立高效安全的网络防护体系,对公安信息系统进行持续监测和漏洞修补。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警惕性和应对能力。
三、警察素质问题警察作为公安机关的主要执法力量,在执行职责时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依法办案不够严谨作为国家最基层的执法机构,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但现实中仍有一些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导致一些无辜者受到牵连甚至不正当刑事处罚。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证据收集不完整:部分执法人员在快速立案的压力下,未能全面搜集证据材料或未确认其真伪性。
这种偷懒行为会导致刑事审判过程中证据链断裂,从而使得合乎规定认定被告人罪与否变得困难。
2. 确认嫌疑人身份流程混乱:部分执法人员在调查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身份核实,导致嫌疑人身份交叉混淆,可能引发错误的指认和不公正的刑事处罚。
3. 强制措施合法性审查欠缺:执法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容易忽视对措施合法性的审查,从而导致一些无辜者被非法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的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公安机关应加强内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办案意识。
同时,在立案、证据收集、嫌疑人确认等环节设置严格流程,并建立监督机制来确保依法行事。
二、文明执法意识待提升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具备高度的文明素养,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 言语暴力与恶劣态度:个别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不文明用语频出或态度恶劣,给当事人带来心理伤害,损害了公安形象。
2. 不合理使用武力手段:极少数警察在执行职责时滥用职权,不合理使用武力手段,给当事人带来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
3. 执法过于“粗暴”:少数执法人员面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居民群众的抵触情绪时显得无礼、高傲,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容易引发冲突甚至恶性事件。
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安机关应加强组织文明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与问责机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维护的重要力量,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可否认,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执法权威不够彰显在公安执法中,有时候办案民警无法充分展示自身的职务权威,给犯罪嫌疑人造成错误认识,从而导致了一些暴力抗拒行为。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打击黑恶势力等重大行动中,当地公安机关可能面临与非法组织斗争时所带来的困难。
2. 执法过程中权益保护不完善公安执法涉及到侦查、逮捕和审判等各个环节,在处理案件时需要确保相关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但由于缺乏统一而明确的制度规范以及专业化能力不足等原因,有时候会出现严重违背合法性原则的事件,导致一些无辜者受冤枉。
3. 反腐败力度不够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构,应当坚守廉洁自律之道。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公安干警存在腐败现象,如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
这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还削弱了人民对其的信任。
4. 效率与公正问题并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确保案件的高效办理,又要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但由于一些制度缺陷和执法水平等方面的问题,在实践中难免存在着时间拖延、收取“速费”等不正当行为。
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失去信心,并且也妨碍了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对策建议1. 强化职业素养和执法技能培训为有效彰显执法权威,公安机关需要加强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提升干警们的法律素养、专业技能和情绪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使其在执法过程中不仅有足够的自信,还能严肃而公正地履行职责。
2. 完善权益保护机制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
特别是在侦查取证工作中,要提高办案民警对于依法搜查、讯问及嫌疑人尊严的认识,确保符合程序规定,并通过录音、录像等手段进行有效记录。
3. 健全反腐败机制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原则,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培训。
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

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一、问题短板的背景近年来,公安工作在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加速以及新兴科技的不断涌现,公安工作也面临着许多问题短板。
这些问题短板可能影响到警察机关的效率、执法公正性和群众满意度。
本文将探讨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侦办案件效率低下1. 司法程序繁琐:在一些复杂案件中,司法程序过于繁琐,导致侦办时间过长、调查取证困难等。
这给嫌疑人提供了逃避责任的机会。
2. 缺乏现代化侦查手段:尽管科技日益发达,但一些地区的警察机关缺乏现代化耗资高昂的设备和技术手段,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案件调查需要。
解决方案:-简化司法程序:应通过改革司法程序来缩短侦办时间并确保公正审判。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行快速调查程序,并加强证据保护,以减少案件办理的时间和困难。
-加大科技投入:各级公安机关应提高对现代侦查手段的重视,增加科技设备和技术培训投资。
比如,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来追踪犯罪线索。
三、执法公正性亟需提升1. 不公平对待:在一些地区,警察可能因为行政干预、乌龙操作或个人偏见而对待不同社会群体的方式存在差异。
这严重影响了执法公正性。
2. 警民冲突频发: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处理冲突的方法,警民之间的矛盾往往被放大,并常导致严重后果。
解决方案:-建立监督机制:各级政府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构,确保警察执法过程中的公正性。
同时,对涉嫌滥用职权或歧视行为进行严肃处置,并加强警察内部纪律检查。
-推进警民沟通:设立24小时可接受投诉和建议的热线,加强警民沟通与互动。
警察应定期与社区居民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并妥善处理意见和不满。
四、加强对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的预防1. 缺乏社会风险评估:公安部门应增强对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潜在犯罪活动进行科学准确评估,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这既是社会问题也是引起公安工作关注的重点。
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短板

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短板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短板公安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的公安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重点介绍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短板,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执法不严,执行力度不足当前,我国的公安执法存在某种程度上的问题短板,主要表现在执法不严和执行力度不足两个方面。
对于某些轻微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往往处理不力,导致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无法形成威慑效果。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在处理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时,由于缺乏足够的执行力度,导致犯罪分子不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打击,给社会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
解决此类问题,首先需要加强公安机关的执法培训和队伍建设。
通过加强执法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素质,形成严厉执法的氛围。
其次,需要增加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的数量和配备,确保执法工作能够充分开展,增强执法存在的执行力度。
同时,加大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对违法分子的强有力震慑,提高公安工作的实效性。
二、信息化建设滞后,技术手段不够领先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信息化对公安工作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然而,目前我国的公安信息化建设滞后,存在一些技术手段不够领先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数据共享不畅:不同的公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不畅,无法实现信息的快速共享和查询,给跨部门协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2. 大数据分析能力有限:公安机关目前对于大数据的分析能力有限,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进行手工分析,严重影响了效率。
3. 技术手段滞后:与一些黑客和犯罪分子相比,公安机关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技术手段相对滞后,使得其无法有效的应对网络犯罪。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加大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力度。
加强不同公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作,构建强大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传播和查询。
公安执法办案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安执法办案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公安执法办案存在问题
1、资源分配不合理,缺乏重大案件的投入和处置力度,许多案件没有得到充分的调查处理;
2、使用行政手段而不建立依法执法,往往以执法者为主导,依法控管及早期惩戒环节不到位;
3、收集、整理、分析信息缺乏及时性和完善程度;办案环节缺乏协调性,信息数据的联网尚未完善。
二、整改措施
1、合理调配资源,建立重大案件处置制度;
2、把握主导思想,坚持以法律为准则,建立依法执法机制,加强惩戒力度;
3、改进办案环节协调性,提高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建设信息化网络加强公安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4、实施案件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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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内容摘要:当前,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如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程序办案,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主要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不正确,警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公安体制的弊端及公安法规的不统一,不规范。
解决的方法有:树立“人性化,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加强并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公安体制改革,建设规范的公安法规体系等。
[ 关键词 ] 警察警察执法法治体制改革随着法治社会构建的一步步深入,对执法环节的关注也日渐增多,执法过程的好坏是法制建设的体现,执法水平的高低,质量的好坏,凸现了我国法治的建设程度及文明程度。
警察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又是执法的主体之一,警察执法是现阶段我国执法的重要内容。
现阶段的警察执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距离法治的目标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较多问题,如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这些问题是制约我国法制建设的瓶颈,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我国法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一)执法理念,指导思想错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在部分警察身上,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在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1 、不重视理论学习及“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培养,表现在现实中,理论修养不深,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缺乏耐心等。
2、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十四项法定职责,在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没有很好的履行这些职责,这在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不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不及时立案及调查,其次是对群众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或拒绝履行,再就是对公民依法申领证件,执照,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案1 、执法主体不合法:在基层派出所,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派出所,甚至让见习生参与办案,我暑期在派出所见习时,就“有幸”单独进行讯问并制作笔录。
2 、违反地域管辖,部门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派出所跨辖区查赌,抓嫖,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3 、违反程序办案,在基层派出所,先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等执法现象大量存在,当场处罚不出示证件,处罚决定书不及时送达等问题也时有发生4、超越职权审批,如派出所所长审批刑事案件。
(三)滥用职权1、滥用罚没权: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类案件违法情节相似,罚款数额却相差悬殊,原因在于当事人态度的好坏或有无重要“关系”。
其次是乱罚款现象大量存在,在办理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中,以罚代刑、以罚代教的现象还很多。
2、滥用强制性措施:首先适用强制性措施的随意性大。
比如对嫌疑对象的强制传唤,超过24小时还进行非法关押。
其次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如不按规定审批登记后就扣押,久不处置等。
(四)粗暴执法的存在办案中的变相体罚,刑询逼供仍然存在;对待来访群众不耐烦,不愿意接待。
如派出所民警对某个屡次上访的群众“讨厌”之至,以致于该人每次来派出所都没有民警接待。
处理治安纠纷案件,多采用强制手段,不重视引导及思想教育。
这种现象是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
我粗略统计,大部分公民对警察粗暴的形象不满,希望有所改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不完备,不适应,法规不统一等客观原因,又有部分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保守、落后等主观原因,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政治不断发展,但一部分警察并没有树立相应的执法理念,指导思想,最根本的表现是指导思想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1.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意识,没有很好确立、表现为执法手段的简单、粗暴,以及违背法治精神,前期吵的沸沸扬扬的“杜宝良违法现象”中执法部门就违背了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使执法本应有的教育、警示及制裁三种功能,只剩下了制裁的功能。
达不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显然违背了法治精神,也造成了公安机关相当尴尬的局面。
2、缺乏法制理念与执法为民的理念,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唯长官意志和权力执法,这是目前执法中最大的问题,也是产生一系列执法问题的根源。
(二)警察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规范有一调查统计表明,目前我国警察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52.3%,这较之上世纪90年代的3.9%,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调查结果又表明,57.3%的高学历警察,多在办公室,在基层的很少,目前我国警察的整体素质状况令人担忧。
1、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导致业务不精,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的要求不了解,导致粗暴执法,违法办案,比如这几年,从地方和部队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了短期的培训,没有系统地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能适应岗位执法的要求,2、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一方面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比如对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则推,而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的案件则争着办理,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我在基层实习时就发现,对打架纠纷等治安案件,民警互相推诿,不愿办理,而很多民警却忙于办理抓嫖、抓赌案件,个中缘由,我们大家都很清楚。
抓嫖抓赌案件油水“多”,而打架、吵架等纠纷案件则既“浪费”时间,又无油水可捞。
(三)公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人事管理体制、财政保障体制,执法监督体制都不能适应当前的执法活动,表现在:1、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公安机关列入地有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制约,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2、财政保障机制不适应,现行公安办案经费重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有关领导的重视程度,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公安经费,难以达到基本保障,资料显示,发展中国家维护治安的经费占财政收入的9.9%,我国仅占2.8%,是少数低经费国家之一。
因而产生某些“创收”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如警察与妓女联手罚款创收,以罚代刑,以钱代罚等,并且经费过低,严重影响了警察执法能力和质量的提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徇私枉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等直接、间接侵犯人权的行为,与之有密切关系,3、执法监督体制不力,监督与被监督意识薄弱,表现在:一方面将权力与监督对立起来,另一方面主要是对执法监督畏难,部分民警认为监督就是干扰办案,监督就是故意找茬,对监督持抵触心理。
有关监督的制度不健全。
《人民警察法》第六章专门对执法监督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但太过原则,《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太过原则化,没有考虑到变化的现实。
监督的视野不够宽敞,只强调了内部监督,而外部监督往往疏于形式,群众监督渠道不畅。
(四)公安法规的不统一,不完善这主要表现为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不完备,尤其是相关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多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如公安机关常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刚颁布的《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不配套,常发生矛盾,互相抵触,如对卖淫嫖娼的处罚规定中就出现罚则相同,量罚尺度不同,这些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困难。
其次法律还存在“空白地带”,比如对取得证据的法律程序方面,我国刑诉法没有禁止以非法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在法律上为警察以刑讯逼供取证留下了漏洞,虽然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判决案件时,不得采取非法取得的证据为证据,但这对于警察的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强制性约束力,因为警察属于行政机关而非司法机关,此外,我国对刑讯逼供的法律规定又太过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了在现阶段警察执法办案时,存在大量的刑讯逼供现象。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一)树立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执法理念1.确立良好的法治意识,人权保障意识,在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要使民警执法的思想和理念跟得上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就必须确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首先是在处理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摒弃以往根深蒂固的权力至上思想,改变部分民警习惯按领导意志办事的陋习,重视法律的要求,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从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出发来执法,杜绝取权合法,以权代法的现象,其次是对执法的认识程度上,要认识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才是执法的最终目的,那些漠视公民权利,认为只要是打击犯罪,就可以不顾违法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权利也在所难免的想法和行为都是错误的,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最高标准。
2、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牢记执法为民,人民群众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而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公安工作的开展具重要意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谐的警工关系,要求人民警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间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性的互动,有利于执法工作的改善。
(二)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警察素质1、应通过修改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警察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内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警察的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使我国警察的包括文化水平道德素养,法律知识,人权知识等在内的整体素质及以明显提高。
2、突出警察法律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这是确保公安执法质量的核心问题,也是目前影响执法质量的主要问题,提高警察的法律,业务素质,关键是加强民警对执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及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中央政法委刚出台了规范警察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及开展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对重点岗位的执法警察要定期考核,以作为评定警察执法资格的重要依据,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是警察工作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我认为此举甚好,一方面提高了执法民警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从心理上使执法民警重视法律业务素质的提高。
从而有行于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建立规范统一的警察法规体系要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国纳入法制化轨道,公安立法就要从实际出发,遵循立法之规定,并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统一规范,这样对执法工作的开展进行亦有现实意义。
1、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从刑诉法到警察办案具体规定的各项程序,严格规范警察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防止警察滥用职权,侵犯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