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风险评估

1.5 事故分级

1.6 适用范围

2.指挥组织机制

2.1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2.4 专家组

3.监测评估与预警

3.1 预防

3.2 预测

3.3 监测

3.4 预警

4.信息报送

4.1 建立报告、举报制度

4.2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4.3 报告时限和程序

5.1 先期处置

5.2 分级响应

5.3 现场指挥部

5.4 应急处置措施

5.5 应急联动

5.6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7.2 保险

7.3 评估与总结

8.应急保障

8.1 医疗保障

8.2 人员保障

8.3 技术保障

8.4 物资和经费保障

8.5社会动员保障

9.宣传培训与演习演练9.1 宣传培训

9.2 演习演练

10. 责任追究

11. 附则

11.1 名词术语

11.2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11.3 预案的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即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评估,依法处置;预防为主,全程控制;反应迅速,应对及时。

1.4 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广泛性的特点,处置不及时往往导致严重的危害后果,并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夏秋高温高湿季节(5-10月),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餐饮服务环节居多,但可追溯到流通、生产以及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为大概率事件,未构成Ⅳ级以下的食品安全事故会经常发生,构成Ⅳ级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发生。

1.5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等四个级别。

一般(Ⅳ级)级别: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99人以下,30人以上,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Ⅲ级)级别: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青岛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Ⅱ级)级别: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级别: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1.6 适用范围

在即墨市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突然发生食源性疾患,危害或可能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对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由市食安办会同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处理,不需启动本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 组织指挥机制

2.1 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2.1.1人员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市食安办主任

成员:市新闻中心、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以下统称各镇)分管领导组成。

2.1.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食品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和部署;

(2)组织、协调、指挥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持;

(3)对于某些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指挥部所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

(6)指导各镇做好Ⅳ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各镇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协助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安办副主任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决策及部署;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7)指导各镇做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新闻中心根据指挥部要求,负责信息发布方案的制定,根据指挥部确定的口径,组织协调市食安办做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发布,负责受理事故发生现场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加强对舆论的引导和管理。

市食安办负责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配合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做好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病员救治,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种植环节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养殖环节水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粮食办公室负责原粮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市教体局负责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摊贩经营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2.4 专家组

指挥部组建成立市食品安全事故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增补。

专家组职责:

(1)指导或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评估工作;

(2)对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工作进行分析评估,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指导和参与应急处置;

(3)在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3.监测评估与预警

3.1 预防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各经营业态的监督检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等高风险点的监测检验力度,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潜在隐患和风险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做好防范工作。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及时报告或通报市食安办。

3.2 预测

各镇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预测分析,建立完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年度评估报告制度。根据历年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情况,结合气候、环境等因素,对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并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 监测

市食安办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镇等,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采取专业监测、重点监控等方式监测、收集信息。

市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评估研判本市食品安全风险形势,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在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认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部署,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对于涉密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有关部门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4 预警

3.4.1预警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Ⅱ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Ⅰ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4.2 预警发布

(1)Ⅳ级预警信息由市食安办提出预警建议,经指挥部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2)Ⅲ级、Ⅱ级和Ⅰ级预警信息经指挥部批准,由上级指挥部发布。

(3)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4)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要及时向新闻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经指挥部批准后,市食安办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地区进行通报。

3.4.3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立即做出预警响应。

(1)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收集、宣传和相关情况通报工作;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发布进展情况、评估结果和防范性措施,防止炒作和不实信息的传播。

(2)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防护设施、装备、应急物资等处于备用状态,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确保有关人员2

小时内完成集结。

(3)对于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可以宣布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责

令召回等临时措施,并同时公布临时控制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措施种类、实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济措施等内容。预警解除后,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解除临时措施的信息。

3.4.4 预警调整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影响程度和应急专家组的意见,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调整的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通报相关部门。

3.4.5 预警解除

依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变化情况,经确认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原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4.信息报送

4.1 建立报告、举报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同各镇、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与举报系统,向社会公布受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举报电话,并保障系统有效运行。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按照早发现、早报告的要求,向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举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隐患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2报告责任单位和报告人

4.2.1报告责任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单位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4.2.2报告责任人

(1)各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和了解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知情人。

4.3 报告时限和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发单位应当第一时间向市食安办以及事发地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举报。接受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市食安办报告。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发现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应及时向市食安办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进行续报。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核实、处置过程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市食安办接到Ⅳ级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举报或报告后,应组织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紧急情况下,要边核实、边处置、边报告,可越级上报。

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事故结束。

发生Ⅱ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时,每级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的限制,也应按规定时间报告。

4.4 报告内容及要求

4.4.1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4.2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4.3 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 先期处置

5.1.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妥善保护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

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应当组织涉及该事故的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5.1.2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事发地镇及有关部门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医疗救治、调查核实等先期处置工作;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现场动态信息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并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2 分级响应

5.2.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的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启动Ⅳ级响应进行处置。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镇、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向指挥部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3)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地镇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4)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并根据需要启动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新闻信息组、检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等处置小组的工作。

(5)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镇提供增援或保障。

(6)指挥部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为镇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5.2.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Ⅲ级、Ⅱ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Ⅲ级、Ⅱ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上级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指挥部迅速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组织救援,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

援进展等情况。指挥部各专业小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为上级指挥部派出的应急支援队伍提供条件保障。

5.3 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指挥部可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新闻宣传、专家咨询等工作组。各工作组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1)综合协调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及事故涉及的镇参与。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卫生、公安及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办。

(3)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镇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等,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门会同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建立救治绿色通道,提出救治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5)专家咨询组

由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新闻信息组

由市新闻中心会同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组织事故处置宣传和舆论引导,并采用适当方式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检测评估组

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检测,综合分析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

(8)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镇,加强对事故发生地治安管理,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积极化解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

5.4应急处置措施

5.4.1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提供支持。

指挥部应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针对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或工作组,视情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有效利用医疗和药品资源,组织和救治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并采取妥善安置、救助等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人员伤害。

(2)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检验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抽样检验,尽快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办工作。

(3)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就地或异地封存与事故有关的食品、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待现场调查完结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设备、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原料,依法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4)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的镇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

(5)依法从严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哄抢财物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6)必要时,启用本级财政设置的应急资金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5.4.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Ⅲ级、Ⅱ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镇、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指挥部各工作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为上级指挥部派出的应急支援队伍提供条件保障。各镇及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5.5 应急联动

指挥部办公室开通与上级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同时,与周边相关地市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通信联络、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

5.6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指挥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6.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危害性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的食品安全事故,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级别降低。

对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当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条件。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的,并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6.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事故信息发布由市新闻中心会同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同时,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事故发生地镇、相关部门负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7.2 保险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7.3 评估与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会同各镇及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分析事故原因,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8.应急保障

8.1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8.2 人员保障

根据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以及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辅助性队伍,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为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8.3 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指挥部或者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检测机构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8.4 物资和经费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物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8.5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9.宣传培训与演练

9.1 宣传培训

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9.2 演习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镇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各自组织辖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市级专项应急演练每两年至少一次。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10. 责任追究

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 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1.2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食安办负责解释,应急预案在实施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根据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11.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车间。 三、职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生产科执行,厂长监督指导。 四、内容 (一)应急预案启动 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反馈同一批次的产品,发生食用后腹泻 等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现象,主要包括化学的、生物的危害,或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现批量的明显的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质量事故,如批量涨袋、出现漏气、发臭等,视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 2、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各相关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处理程序工作,并随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质量报告情况。 (二)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供销科和质检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在市场上的妥善和积极处理。 2、派质检科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

品质量状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将样品送厂,并做出初步的判断和处理。 3、相关生产车间,排查此批次产品的产量和范围; 4、询问其它发货范围的销售公司,是否有此类现象的发生; 5、排查此批次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和辅料及包装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以及其它产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辅料或包装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产品的质量状态,生产批量及发货范围。 6、排查此批原辅料是否有理化指标的检测,以往供应厂家的质量及理化指标检测的情况;同时排查此批产品所用包装物、原料是否有变化。 7、排查生产环节的各项生产记录,还原当天生产状况; 8、通过以上排查,初步判断出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怀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9、对怀疑因素和环节,进行至少三种的重复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0、对于市场上的事故发生态势积极关注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三)产品回收 1、通过排查和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职能部门沟通后,如确认此批产品有回收的必要,应对产品进行回收。回收时,按发货区域、数量及日期批次进行回收。回收后按正常退货程序进行退货。 2、退货时,与职能部门沟通,确定统一退回总部或各异地公司同时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 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食品卫生,由学校食品卫生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对采购、原材料 验收并登记。对所够物品索证、加工销售过程、留样、试尝实行监督。 3、对服务中心、特色初中、白马校区食品卫生安全实行监查。 4、若遇一般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学校医 务室负责(邹兴菊,李新锐)。 5、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时,应迅速向考点组长报告。并立 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999”急救电话。做到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6、联系家长,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与发病 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 长思想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 力所力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食堂 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8、人员调度,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9、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安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 及时准确作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报告。不瞒报,谎报。对一 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 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预案 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11、紧急疏散:若遇地震、火灾等灾害时,负责餐厅的内部管理人员、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分别在每餐厅的楼道转角处,有序组织学生疏散。直到学生全部离开食堂,方可离开 食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机构 2.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部门经理/部门主管 组员:经营场所负责人、经营场所当班组长、综合部负责人 2.2 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1) 研究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制定应急管理措施; (2) 现场指挥本单位及时、稳妥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

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事件分级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2.3.1综合协调组 2.3.2事件调查组 2.3.3危害控制组 2.3.4医疗救治组 2.3.5社会稳定组 2.3.6新闻发布组 2.3.7专家咨询组 2.4市、县(市、区)组织指挥机构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3.2.2 预警信息发布 3.2.3 预警行动 3.2.4 预警解除 4 信息报告与通报 4.1 报告主体和时限 4.2 报告内容 4.3 事件评估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2 响应措施 5.2.1 医学救援 5.2.2 现场处置 5.2.3 流行病学调查 5.2.4 应急检验检测 5.2.5 事件调查 5.2.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5.2.7 维护社会稳定 5.3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5.3.1 响应级别提升 5.3.2 响应级别降低 5.3.3响应级别终止 5.3.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6 后期工作 6.1 善后处置 6.2 责任追究 6.3 总结评估 7 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7.2信息保障 7.3医疗保障 7.4技术保障 7.5物质与经费保障 7.6社会动员保障 7.7宣传教育 8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 名词术语 8.3 预案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和信息发布,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杭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修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区(市、县)(经开区、风景区、大江东)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或市政府决定自行负责处置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事故(不含食源性传染病,下同)和食品安全舆论事件。 1.4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1.5 工作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属地管理、快速高效、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及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主要职责包括:

餐饮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餐饮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的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刻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两小时内向区食药监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具、餐具不要急于清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责任食物追究 对事故的延保、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年月日

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篇1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高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长沙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在本县范围内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的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危及公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健康损害和社会影响。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负有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科学评估,有效应对。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将应急工作融入日常监管全过程贯彻于监管各环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县、镇(街道)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2.1 县应急指挥部 2.1.1 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县食安办主任,下同)任副指挥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下同)、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办,下同)、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

医院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XX市人民医院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我院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 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 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救助体系 一、XX市人民医院突发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xx 院长 副总指挥:xxx副院长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 目的 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提高产品质量。 2 范围 企业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含正在销售和消费者已购买的产品。 3 内容 3.1 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 3.1.1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小组 权利:全权处理产品质量事故中一切需处理的事宜,包括产品的撤市,人员急救,处理销毁等。 义务: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发生质量事故的食品不会引起人体伤害,把发生可疑质量安全的产品全部召回。 人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组员: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人员分工 总经理:负责企业产品质量事故的总协调,特别是市场召回产品的协调。 副总经理:主要协助总经理完成市场产品召回和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公司内部的质量事故处理。 品控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鉴定,产品质量的安全性鉴定,对产品的处理提出意见,制定预防措施。 财务部门:对处理产品质量事故所需费用的支持。 采购部门:负责原辅料质量事故的联络、协调,市场召回产品的运输。 行政部门:生产现场质量隐患事故的处理,人员组织的实施。产品质量事故的人员组织考核和效果评价。

销售部门:市场召回产品的通知、安排,及市场人员组织协调。 3.1.2 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企业内部生产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采用第二部分的处理方式,由主管生产技术/质量的副总经理组织协调,质检部门负责鉴定,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实施并检查水、电、气设施。品控部门鉴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由生产技术部门做出处理,品控部门监督。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做总结,由负责生产技术/质量的副总经理协调提出处理意见。 市场上的质量事故采用第三部分市场质量事故处理。 3.2企业内部事故处理 3.2.1生产过程中外因(紧急停水、停电、停气)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时的半成品及产品处理。 外因引起的停机,应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有检验人员做好半成品物料的各项指标监控。若超过2小时,监控指标出现异常时,该批产品报废。若无异常可恢复生产,但产品需单独存放并标识,加倍检验合格后,才能准予正常销售。 3.2.2 生产过程中因机器故障所致的停机 故障在1个小时内不需做任何评估,但需做半成品的感官评定和指标检测,符合要求的方可正常生产。 故障超过1小时,但在2小时内的要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并出具报告。 3.2.3生产过程中物料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处理 物料混入污物,必须有食品安全评估人员进行评估。 3.2.4在产品检验过程中或生产后发现设备某种零部件缺失,可能会进入已包装好的产品中,需要对此产品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3.2.5 在配料过程中添加助剂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 助剂添加量超过配方工艺要求,但没有超过GB2760中的使用量,评估后各项指标差异不大的可以正常用于生产,感官指标不符合要求时需作调整,无法调整的,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添加量超过配方剂量,同时超过GB2760标准的规定使用量,直接按照不合格作报废处理。 3.2.6因操作失误错加添加物引起的质量安全 错加食品添加剂的,可调整的继续正常生产,无法调整的按不合格品处理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泾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1 总则 ................... 1.1 编制目 (1) (1) 1.3 事故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4) 2.1 领导机构 (4) 2.2 工作机构 .............................................4 2.3 专家机构 (7) 3 信息报告与发布 (8) 的?…… 1.2 编制依据

3.1信息报告 (8) 3.2举报制度 (9) 3.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9) 4应急处置 (9) 4.1先期处置 (9) 4.2应急响应 (10) 4.3应急指挥与协调 (11) 4.4应急结束 (12) 5后期处置 (12) 5.1善后处置 (12) 5.2灾害补偿 (12) 5.3事故评估 (13)

6应急保障 (13) 6.1队伍保障 (13) 6.2经费保障 (13) 6.3医疗卫生保障 (13) 6.4交通运输保障 (14) 6.5治安保障 (14) 6.6科技支撑 (14) 7其它 (14) 7.1宣传教育 (15) 7.2培训 (15) 7.3演练 (15) 7.4责任与奖惩15

7.5预案管理 1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泾阳县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提高综合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预防、减少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与危害,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陕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咸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1.3事故分级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对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1.3.1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 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1级(特别重大)、□级(重大)、 川级(较大)和W级(一般)。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确保我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护送饭菜各环节的管理,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将有关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应急情况工作小组 三、安全措施 1、为保证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伙食团严格执行园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即《食品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 2、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合格证上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个人卫生,操作和分饭时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洁白色衣帽。 3、严格把好采购、保管、操作三个关口,采购的食物要新鲜,肉类要到经畜牧局检疫的定点摊位购买;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种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冷藏,坚决不进”三无”产品。 4、把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卫生管理责任目标,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长期抓好、抓落实。

5、每餐的食物烹调后要保留样品,48小时后才能取消,以备检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试尝后没有什么异样方能提供给学生,而且每餐的留样要有记载。 6、操作间做到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保证墙壁、地面清洁无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钟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保持清洁。 7、随时提高警觉,注意每个环节把好关,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时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素质培养。 四、具体处理办法 1、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一边向卫生监督部门和园领导反应,同时马上与医院和有关部门联系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调查、登记事情的经过原因,尽快配合有关部门找出隐患的根源,尽快地核实情况,要查个水清落实。 3、即时与父母、家属联系,主动配合父母及有关单位,争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完善。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防止有害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使用和流入消费市场,确保不安全产品能及时识别和回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快速反应、紧急处置”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公司各部门、分厂应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和食品安全小组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四、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五、应急小组组成

召回小组组长:总经理 小组成员:生产副总、办公室、质量技术中心、生产部、 销售公司、外贸公司、营销部、物流中心、ISO办公室、各生产分厂负责人。 六、应急小组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的统一指挥调度。负责组织预案演习。 2、质量技术中心负责对不安全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建议,负责与上级质监部门的上报联系。 3、销售公司、外贸公司负责顾客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负责向客户发出产品召回通知并协助客户做好产品的召回工作。 4、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新闻媒体的沟通,信息联络等工作。 5、物流中心负责召回产品的隔离标识的实施。 6、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应急实施工作。 七、工作程序 1、信息反馈 1)销售部门将顾客反馈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填写在“顾客投诉意见记录表”上,连同顾客的书面投诉一起传至质量技术中心。 2)公司内部发现产品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时,发现人应以“信息联络单”的形式及时向质量技术中心报告。 3)对国家抽检发现本公司产品不合格、国家强令实施的召回、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媒体对本公司产品的负面报道这些信息,发现者或接收者应及时报告给质量技术中心。 2、信息调查分析与评价 1)质量技术中心对收到的信息及相关产品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内容包括: (一)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等。

公司食品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规范和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范围:本公司员工就餐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或者可能造成病亡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2 定义 2.1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2.2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2.3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3.组织机构 3.1公司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实行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 3.2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页脚内容1

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赵国军 副组长:公司总经理助理贾锐 组员:安全管理部副主任刘常平、安全管理部主管李国强、后勤服务部副经理李肖龙、后勤服务 部经理助理李海涛、餐饮公司天坛餐厅主要负责人。 3.3 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部 4 职责 4.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负责现场指挥、组织、协调救援工作中的各类应急事项,负责对可疑食品的溯源工作,负责信息上情下达。 4.2 应急办公室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现场应急处置,包括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并防止中毒人员的救护、输送就医、指导自救和互救以及信息沟通等工作。 4.3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示,负责向国药中生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负责与部室的联系;负责接待媒体或者进行新闻发布。 4.4 后勤服务部负责监督检查餐饮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包括各项食品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人员健康体检、人员培训、后厨卫生、餐具消毒、食品留样、日常检查等工作,参与事故 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5 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餐饮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设备安全、燃气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5 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安抚员工和家属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 内容 页脚内容2

国家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1年10月5日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篇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篇 关于《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篇》,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餐厅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与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处理 三、应急程序 (一)应急指挥人员名单 1、负责人:国雪娟 2、现场指挥人员:范德刚、史宁宁 (二)现场措施 a、对患儿的处理 1、立即将患儿送医院治疗,教师要向医生真实反映幼儿患病的症状,并陪同在幼儿身旁等待家长来院。 2、做好家长工作,如果食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b、建立三级报告制度 1、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保健老师及时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报告。 c、配合行政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提供留样 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指挥应由在场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担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临时的救援小组。等总负责任人到达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由总责任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餐厅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返回目录餐厅食品安全是餐厅经营中很重要的事情之一,如何防止食物中毒?食物中毒要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下面中国吃网为你整理了一个餐厅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013年1月7日,卫生部以卫应急发〔2013〕2号印发《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该《应急预案》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附则7部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 文件发布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卫应急发〔2013〕2号 部机关各司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对工作,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附件: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卫生部 2013年1月7日 文件全文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卫生部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组织开展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对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卫生部开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以及指导和支持地方卫生部门开展重大及以下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1.4事故处置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卫生部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国务院批准启动I级应急响应并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卫生部成立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国卫生系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办公厅、规财司、应急办、疾控局、医政司、医管司、监督局、科教司、国际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中国疾控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健教中心(新闻中心)等。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参与指挥部的工作,牵头负责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检测评估组的工作,配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做好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研究确定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医疗卫生应对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开展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检测分析评估等工作。 2.2领导小组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应急办牵头,成员包括应急办、监督局、办公厅、规财司、科教司、国际司、中国疾控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和卫生监督中心。负责综合协调卫生部特别重大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最新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

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两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1初次报告 尽可能清除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模板】

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2.2市指挥部办公室 2.3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4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监测预警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3.2.2事故评估 3.2.3响应启动 3.2.4响应调整 3.2.5现场处置 3.2.6社会动员 3.2.7应急终止

3.3后期处置 3.3.1销毁污染物 3.3.2征用补偿 3.3.3保险理赔 3.3.4总结评估 3.4信息发布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4.2资金保障 4.3物资保障 4.4医疗保障 4.5信息保障 4.6技术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教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6附则 7附件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7.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7.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7.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7.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XX 市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镇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宗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民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1、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工作,随时向领导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办公室电话:6366635。

2、现场抢救组:由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人员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调查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应急领小组应及时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协助前往。

2、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3、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侯待命。 五、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调查处理 1、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物,进食与病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3、向首先到达现场的急救治疗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和可能的协助抢救的措施。 4、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较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凝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凝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出的可凝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蔓延。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 在采购、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顾客或员工大量发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按照食品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三)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四)配合广州市XX区市场监督监管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的相关工作。

(五)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电话: 副组长:电话: 成员:电话: 办公室值班电话: (二)职责 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3.协助XX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解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四、预警与报告 (一)预测预报 食品安全事件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相关部门要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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