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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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6中科创达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300496中科创达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中科创达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34,879.39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38,127.98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8.52%。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35,205.3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38,142.16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7.70%。

营业收入增长不大,营业利润却有所下降,企业经营管理有所放松,应当加强管理特别是成本费用管理。

二、成本费用分析中科创达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219,030.37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45,876.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66.6%;销售费用为8,329.5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8%;管理费用为23,828.3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0.88%;财务费用为-4,183.9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91%;营业税金及附加为864.2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39%;研发费用为44,315.7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0.23%。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8,329.5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8,073.97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17%。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有所增长,但营业收入却没有多大变化,表明企业的销售策略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23,828.37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4,742.36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3.69%。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59%,与2022年上半年的9.99%相比变化不大。

管理费用支出水平正常,但企业经营业务盈利水平有所下降,应注意控制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增长。

三、资产结构分析中科创达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1,109,999.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766,863.76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60.67%、22.33%和14.11%。

300496中科创达招股说明书

300496中科创达招股说明书

300496中科创达招股说明书中科创达(股票代码:300496)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化装备和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该公司于2014年在中国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是我国智能装备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中科创达的主要业务涵盖了智能机器人、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物联网等领域。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智能机器人是中科创达的核心产品之一。

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机器人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电子制造、物流仓储等行业。

这些机器人具备高精度、高速度和高稳定性的特点,能够完成复杂的生产任务,提升生产线的效率和质量。

工业自动化是中科创达的另一个主要业务领域。

公司提供的工业自动化解决方案包括自动化系统集成、工业机器人应用、自动化设备研发等。

通过引入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和控制系统,企业可以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智能制造是中科创达的战略重点之一。

公司通过整合智能化装备和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这些解决方案包括工厂数字化转型、生产流程优化、物联网应用等,帮助企业实现生产过程的全面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生产效率和灵活性。

物联网是中科创达的另一个业务增长点。

公司通过整合传感器、通信技术和云计算技术,为客户提供物联网解决方案。

这些解决方案包括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农业等,帮助企业实现设备的互联互通,提升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中科创达在智能装备和智能制造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实力。

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研发团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同时,公司与国内外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

中科创达秉承“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的发展理念,不断推动智能装备和智能制造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公司还将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知名企业的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

2024年转融通协议书6篇

2024年转融通协议书6篇

2024年转融通协议书6篇篇1转融通协议书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和实现共赢的目标,经友好协商,就2024年转融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转融通业务中的合作事项、权利义务、风险承担等,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转融通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事项1. 双方同意开展转融通业务合作,甲方提供资产支持证券,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 双方约定在转融通合作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到期后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

四、资产支持证券的提供与融资服务1. 甲方提供的资产支持证券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保证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融资服务,并确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到账。

五、费用与支付1. 双方约定,甲方应按照协议支付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

2.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六、风险承担1. 双方应共同承担转融通业务中的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

2. 甲方应保证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可控,乙方应合理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对于因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损失,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七、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1. 双方应对涉及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信息予以充分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双方应对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八、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标题: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内容:
尊敬的股东: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我们提出了一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拟在适当的时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此,我们详细阐述了该议案的背景、目的和具体内容。

一、背景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我们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等方面。

同时,这也是我们响应国家政策,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具体行动。

二、目的
我们提出此议案的主要目的是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支持,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提供资金支持;
2. 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3. 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三、具体内容
我们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XX万元(含XX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XX年(含XX年)。

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债券转换为股份,以提高公司的股权集中度。

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们相信,随着公司的发展和资本运作的优化,我们的财务状况将得到显著改善,同时也将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我们认为,本次议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强烈建议股东投票赞成此议案。

我们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和时间表,并将在合适的时机向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股东认真审议。

[公司名称]
[日期]。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深入解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一节:引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交换公司债券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中科创达: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科创达: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公告编号:2020-076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8月31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号院3号楼创达大厦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鸿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72,302,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717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8,87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于2020年8月14日刊登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8日,由征集人针对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2020年8月28日,独立董事许亮共征集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7,902,4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61%;反对4,400,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拟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拟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发展,各行业企业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提升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公司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决定拟公开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项目实施。

二、拟发行股票概述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的发展需求,公司拟在本次公开发行中发行普通股票,发行数量暂定为xxx万股。

2.股票发行价格:公司将在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价值评估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合理定价。

具体发行价格将另行公告。

3.发行对象:公司将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具体发售对象及认购条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并及时进行公告。

4.发行资金用途:公司所筹集的发行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生产设备;(2)开展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3)补充营运资金;(4)偿还银行负债等。

三、承销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公司聘请专业的承销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和法律顾问机构,全面协助公司完成发行工作,并确保公司合规操作。

四、风险提示投资是有风险的,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仔细阅读公司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五、尽职调查报告与核查为了确保信息透明及合规性,公司委托承销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公司的营运状况、财务状况、行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供投资者参考。

六、重大事项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大事项,确保投资者获得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

七、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将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股票交易所进行交易。

八、其他事项公司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和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与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或正规媒体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制定是公司为了适应市场发展和企业需求,加强经营实力,实现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诚泰租赁诚丰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诚泰租赁诚丰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6.27•【文号】•【施行日期】2024.07.0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为“诚泰租赁诚丰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各相关单位:根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自2024年07月02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诚泰租赁诚丰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诚丰1期”)提供转让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诚丰1期”的转让业务。

二、“诚丰1期”设立日期为2024年05月29日。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诚丰1期优先A1”,证券代码为“144262”,到期日为2025年05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诚丰1期优先A2”,证券代码为“144263”,到期日为2026年02月2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次优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诚丰1期优先B”,证券代码为“144264”,到期日为2026年05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诚丰1期次级”,证券代码为“144265”,到期日为2028年11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诚丰1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诚丰1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06月27日。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扉页、目录、释义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汽车行业简评报告:华为召开智能汽车生态论坛、发布AITO问道品牌首款SUV

[Table_Rank]评级:看好[Table_Authors]岳清慧汽车首席分析师SAC执证编号:S0110521050003*******************.cn陈逸同研究助理*******************.cn[Table_Chart]相关研究[Table_OtherReport]∙汽车行业周报:丰田上调纯电动发展目标∙汽车行业周报:11月车市批、零同步环比改善,新能源&出口增长趋势持续∙汽车行业周报:11月比亚迪、造车新势力销量齐创新高,经销商补库进行时核心观点[Table_Summary]●华为本周召开“智能汽车解决方案生态论坛”并发布新车AITO(问道)M51、12月21日,华为以直播形式举办“2021华为智能汽车解决方案生态论坛”,公司将围绕iDVP、MDC和Harmony OS智能座舱三大平台开拓汽车业务。

1)iDVP平台致力于提供底层软件要素,提供包括计算与通信架构CCA、车载操作系统、多域协同软件框架HAS Core和完善的工具链等服务,上市公司中弗迪科技(比亚迪)、宁德时代等为其优秀合作伙伴;2)MDC为智能驾驶计算平台,全面覆盖芯片、传感器、执行器、算法应用服务,当前已向开发者开放2000万+个标注数据集和20万+个场景库,1个月时间可完成上车调试。

上市公司中数字认证、商汤科技(已提交港股IPO申请)等为该领域的优秀合作伙伴;3) Harmony OS为智能座舱生态,当前华为在Harmony OS操作系统上开放了1517个车载业务API、13000多个Harmony OS的API,与150多家软硬件伙伴们建立合作。

上市公司中福耀玻璃、德赛西威、中科创达、均胜电子、上声电子、常熟汽饰、浙江世宝等公司为其优秀合作伙伴。

2、12月23日,华为在冬季新品发布会上发布汽车品牌AITO(问道)旗下首款SUV M5。

M5基于小康股份旗下塞力斯SF5打造(尺寸、性能接近),主要升级点为搭载鸿蒙座舱(全面适配Harmony OS应用、搭载华为音响系统等),两驱/四驱起售价分别为25/28万,相较SF5的定价22/25万显著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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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科创达A股股票代码:300496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Thunder Software Technology Co., Ltd.(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号泰翔商务楼层401-409)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发行人声明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对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创达”)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一)证券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

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40,002.84万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年利息额=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

(七)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1、初始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息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息: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1、修正幅度及修正权限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90%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按照《公司章程》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1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不足转换为1股股票的可转债余额。

该部分不足转换为1股股票的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行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2、附加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债的权利。

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本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分配。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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