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任务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立的,负责药品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药品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二、组织结构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药剂师、护理人员等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制定药品使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3. 审核药品采购申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4. 监督药品的储存、分发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5. 收集和分析药品使用数据,为药品使用提供依据。
6. 监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7. 对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8. 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2. 药品采购申请的审核和批准。
3. 药品储存、分发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4. 药品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5.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6. 药品使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7. 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五、工作制度1. 委员会会议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药品使用相关的事项。
会议应由主任召集,参会人员应包括委员会成员。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 报告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药品使用相关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药品使用中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3. 培训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培训内容应包括药品的性质、用途、剂量、用法、不良反应等。
4. 监督制度。
委员会应加强对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5. 保密制度。
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药品使用相关的敏感信息。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XXXXXX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履行相关职能。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1.主任委员:领导和主持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对全院医疗质量负总责。
2.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参与制定、审议讨论、修改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和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根据院领导分工要求,对分管的临床、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负责。
3.委员:参与审议讨论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和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并提出医疗质量管理改进意见或者建议;参加医疗质量检查、评价、分析和考核工作;对所在部门或者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负责。
药事管理委员职能内容1、负责制定、修改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查核尺度。
2、负责制定本院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
3、负责制定、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4、定期开展全院医疗质量管理检查评判、分析,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判及双向反馈机制,在中层领导(主任、护士长)会议上进行讲评或在《医疗质量管理》上全院通报。
5、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认真听取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管理科和医疗质控办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6、开展医务人员连续医学教育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7、研究制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并定期(至少两年一次)修订,审订本院药品年度预算和决算及执行情况。
8、研究本院药剂科提出的新药,新制剂的选用和自制制剂的质量尺度及配制操作规程并批准按有关划定实施。
9、检查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对医护、药学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为进一步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履行相关职能。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主任:张俊彪副主任:李淑云秘书:杨璐菲委员:王杰武俊凯张万军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1 、药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每次参会人数不少于药事会成员的3/4。
2.新进或淘汰药品,由相关专业科室提出申请,药事会讨论,≥2/3票数通过。
3. 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
4、监督检查本院合理用药情况,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个人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5、检查并落实《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6 、解决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7、指导新药临床试验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姓名职称姓名职称附件2新药申请表编号:申请日期年月日中文通用名医保代码药品名称英文名目录编号(2005)商品名是否招标品种生产厂家经销单位是否通过GMP联系人药品标准文号联系人电话药品规格 mg,g,μg,mL/片,粒,丸,支,瓶× 片,粒,丸,支,瓶/盒,瓶剂型包装零售价元/支,瓶,盒药理作用:适应症:医保限定范围:院内同类药品(详列)该药品相对院已有同类品种优点:申请理由是否为原医院自费药品(是 / 否)建议淘汰药品:申请科室医药比情况(不需科室填写,由医保办提供):药品储存条件及其效期(包括注射剂给药过程特殊要求):编号格式:申请科室—年份—申请序列号 (如:XX科—2007—01)打印本表后签名,并同时递交电子文档备注提交该药品的详细资料;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不得由厂方或医药代表递送提交的材料勿缺项,以免影响评审全面书面材料包括:1.申请表;2.生产企业许可证;3.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4.生产企业GMP证书;5.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书;6.国药准字号批件;7.药检报告;8.药品国家标准;9.上海市物价表;10.销售委托书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1.使用说明书;12.药品应用临床资料总结;13.药理毒理试验总结报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统一使用塑料封面左侧固定成册)申请科室:申请人:申请科室主任签名:日期:附件3关于新药申请和药品使用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药品使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拟进入我院医保报销药品、自费药品的申请和药品使用做出如下相关规定:1. 医保报销品种(招标采购品种)进院的条件在充分保证患者安全、合理、经济用药的基础上,我院将依据药品质量、零售价、供货渠道、售后服务等标准,对拟进入我院的医保报销品种逐个进行遴选。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内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组织,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药物采购管理: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制定采购计划和标准,严格遵守政策法规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质量和合理性。
2. 药物质量管理:制定、实施和评估药物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的质量控制和检测,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药物配送与药房管理:实施有效的药物配送和药房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库存、进销存情况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药物供应的及时性和合理性。
4. 药物使用管理:制定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用药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包括药物处方审核、用药指导、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5. 药学服务与药学教育:组织开展药学服务和药学教育活动,包括药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药物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等,提高医院的药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6. 药事管理相关政策制定:参与制定药事管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制定医院内药事管理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程序。
7. 药物审查和药事监督:负责药物审查和药事监督工作,包括对新药的审查和上市后的监督,对药品不良反应和药事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等,及时发现和解决药物安全问题。
总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内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核心机构,其职责是确保医院内药品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用药效果。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引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是在医院内部设立的药事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医院药事管理政策,确保药品的采购、供应、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阐述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决策机制和监督考核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药事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专家、临床科室代表、药剂科工作人员等组成。
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宜。
药事委员会下设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资料整理等。
三、职责分工药事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医院药事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合同;监督药品采购、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理;组织药学教育和培训;开展药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药事管理建议等。
四、工作程序药事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药事管理相关事宜;根据会议决议,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药事管理办公室定期向药事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药事委员会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以改进药事管理工作。
五、决策机制药事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应遵循民主、科学、公正的原则。
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充分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在紧急情况下,药事委员会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药事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医疗原则。
六、监督考核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药事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药事管理工作进展和成果。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应作为医院药事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药事委员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
七、总结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五篇)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一)主任委员1.由医院院长承担,领导药事管理工作。
____组织召开药事会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讨论。
3.对药事会讨论批准的新药签署终审意见。
4.对经药事会审核通过的新制剂申请表签署审评意见。
5.对存在使用风险(发生药品质量事件、严重不良反应等)的药品,签署临时(紧急)停用意见。
6.审批临时急需购入的新药。
(二)副主任委员1.由医务部主任、药剂科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做好全员药事管理工作,药剂科主任负责日常的药事会工作。
2.负责召集药事会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讨论。
3.按照医院新药申购要求,审核临床新药申请的资质,逐项审批临床科室提交的《购入药品审批表》提交药事会讨论审批。
4.按照医院药品停用要求,对需淘汰药品进行审核,并编制《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拟讨论药品目录》提交药事会讨论审批。
5.在药事会的工作会议上,介绍有关新药申请及需淘汰药品的审查意见。
6.审核临时继续购入的新药;每半年汇总用药情况,并向药事会报告。
7.根据药事会审批结果,组织购入药品,并对药品质量全程负责。
8.向临床科室反馈药事会决议及有关情况。
9.对存在使用风险(发生药品质量事件、严重不良反应等)药品,提出停用申请。
(三)常委1.由主管院长、医务部主任、药剂科主任、临床专家及医保、信息、科研、护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参加药事会工作会议,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委员1.由临床科室在岗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医技科室主任(含副主任),药剂科二级科室主任组成。
2.参加药事会全体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新药购入的要求,对需引进新药的《购入药品审批表》进行逐项讨论并投票。
4.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形式委员的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二)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是指医院内设立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事管理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该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组成和职责:明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职责。
一般由医务部门、药剂科、质量控制科、疾病控制科和临床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的药事管理政策和措施。
2.会议制度: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
会议一般定期召开,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以讨论和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问题。
3.工作计划:制定年度药事管理工作计划,明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储存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决策机制: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方式。
委员会根据集体讨论和协商,做出药事管理相关事项的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
5.监督和评估: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6.信息共享: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以促进药事管理工作的协调和高效运行。
以上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工作,提高药品使用安全性和合理性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二、组织架构1. 委员会由医疗机构的管理层成立,设置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由医院领导任命。
2. 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完成工作任务。
3. 委员由医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药剂科主任、临床科室主任等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职责权限1. 制定和完善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2. 负责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使用、处方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3. 开展药品临床使用评价、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等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药物知识水平。
4. 监督和检查医疗机构内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5. 组织开展药事管理相关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水平。
四、工作程序1.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主持。
2.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 委员会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并进行书面记录。
4.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组织、文件管理、信息收集等。
5. 委员会每年向医院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领导的指导和检查。
五、附则1. 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医疗机构的内部信息。
2. 委员会应密切配合医院的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药事管理工作。
3.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委员会的讨论和医院领导的批准。
4.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方面,确保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委员会将通过制定和完善药事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评估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使用等环节,提高医务人员的药物知识水平,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组成: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药学专家、临床医生代表、护理人员代表等组成。
2. 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安全工作,制定和完善医院药事管理制度和规范,协调药学部门与临床科室之间的工作,提供药物使用的科学指导。
3. 会议: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评估药事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
4. 药物采购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药物采购的管理制度,组织药物招标、评审、签约等环节。
5. 药物库存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医院药物库存,制定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6. 药物使用评价: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常用药物进行使用评价,包括药物的疗效、安全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评估。
7. 药物质量监控: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药物质量监控系统,监测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8. 药物教育和培训: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的药物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药物治疗水平和药物安全意识。
9. 药事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改进: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医院药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一、组成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核心组织,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和经济。
药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1. 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领导担任,负责药事会的领导工作,对药事会工作的全面负责。
2. 副主任委员:由医务处领导和药剂科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负责药事会的日常事务。
3. 秘书:由药剂科的一名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药事会的文件资料管理、会议记录和决议执行情况跟踪等工作。
4. 委员:由临床科室主任、药学专家、护理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医疗行政管理负责人等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药事会委员应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药学专业知识,能够代表各相关部门的利益和意见。
5. 专家库成员:由具有丰富经验的药师、医师、护理专家、医院感染管理专家、临床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专家库成员为药事会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参与药事会的讨论和决策。
二、职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确保药事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制定药品采购、供应、储存、保管、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措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3. 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确保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确保新药引进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6. 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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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其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经过研究决定,对XXX的组成人
员作出如下调整,并重申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1.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
委员和专家库成员。
他们将按照姓氏笔划排序。
2.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包括以下几点:
2.1药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参会人数不少于药事
会成员的3/4.
2.2如果当次药事会讨论新药,除药事会成员外,必要时
将从专家库成员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参加会议。
2.3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
2.4监督检查本院合理用药情况,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
个人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2.5检查并落实《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2.6解决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2.7指导新药临床试验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2.8每次邀请纪委一位同志列席药事会会议。
3.新药申请规定包括24条,详见附件。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请各科室认真执行,并积极配合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附件:
附件1: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
附件2:新药申请表
附件3:关于药品使用和新药申请的若干规定抄送:XXX、XXX医管处
附件1
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
姓名职称姓名职称
附件2
新药申请表
编号: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文通用名
药品名称英文名
商品名
生产厂家
是否通过GMP
医保代码
目录编号(2005)
是否招标品种
经销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药品标准文号
药品规格
剂型
药理作用:
mg,g,μg,mL/片,粒,丸,支,瓶×片,粒,丸,支,瓶/盒,瓶包装零售价元/支,瓶,盒
适应症:
院内同类药品(详列)
该药品相对院已有同类品种优点:
医保限定范围:
申请理由
是否为原医院自费药品(是/否)
建议淘汰药品:
申请科室医药比情况(不需科室填写,由医保办提供):
药品储存条件及其效期(包括注射剂给药过程特殊要求):
编号格式:申请科室—年份—申请序列号(如:XX科—2007—01)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药品使用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以规范新药申请和药品使用:
1.医保报销品种的进入条件
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合理用药,我院将根据药品质量、零售价、供货渠道、售后服务等标准,对拟进入我院的医保报销品种逐个进行遴选。
2.抗菌素输液的问题
一些国内药厂为了增加品种和效益,将传统的口服抗菌素制成输液的形式销售,但这类制剂存在稳定性、过敏、质量、价格、运输和储存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对此类药品的临床申请要从严控制。
3.中药注射液的问题
中药注射液和中药输液引起过敏、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事件屡有报道。
因此,对此类药品的申请和进入要从严控制。
4.中(成)药申请的规定
中(成)药有其独特的作用机理和临床应用,因此,中(成)
药的申请原则上由中医科付诸实施。
中医科应根据中(成)药的
作用、副作用、价格等综合因素,慎重提出申请。
5.再次申请的规定
凡是当次药事会讨论没有通过的品种,除非有足够的理由,否则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6.违规药品的规定
凡因违规、质量问题和其他原因而被停用的药品,除特殊情况,两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7.同一个药品重复申请问题
如果出现几个科室同时申请同一个药品(同通用名和商品名),除非有特殊需要,否则不提交药事会讨论。
因为药商不规范的操作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8.通用名、规格、剂型相同的药品存在问题
同通用名、同规格、同剂型的药品,原则上医院只允许存在一种。
9.进口、国产并存的问题
对于进口和国产的同种药品,医院将根据药品质量、零售价、供货渠道、售后服务等标准进行遴选和管理。
请申请科室主任签名并注明日期,同时提交完整的书面材料,包括申请表、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GMP证书、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书、国药准字号批件、药检报告、药品国家标准、上海市物价表、销售委托书和销售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使用说明书、药品应用临床资料总结和药理毒理试验总结报告。
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统一使用塑料封面左侧固定成册。
请注意,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不得由厂方或医药代表递送,且提交的材料勿缺项,以免影响评审。
在市场上同时存在进口和国产药品时,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和医院品牌的要求,国产药品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低于进口药品三分之一左右的情况下并存。
针对在我院进行临床试验的药品(有SFDA批文),如
果医院需要,申请程序与其他药品相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部分药品由自费转为公费后,如需继续使用,仍需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药事会讨论批准。
为了方便患者,根据院领导的要求,少部分使用频率较高、价格适当、医院又缺乏同类品种的自费药品由原来的院外供应,改为院内供应。
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报告,药剂科主任会同分管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进行综合评估决定。
各科室应根据临床实际需要,结合该科的专业范围,本着拾缺补遗的原则进行申请。
每个科室每次药事会申请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个。
不允许跨专业申请,例如降糖药即应由内分泌科申请,其它雷同。
个别特殊情况药品需进入医院使用,必须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同意。
新药申请表格应由该科相关医生填写,行政科主任签字方有效。
填好的新药申请表格应一式两份(1份书面,1份电子版)由该科室的有关人员送到药剂科,医药代表不能到药剂科取和送新药申请表。
各科室申请的药品(包括公费和自费药品)应确实是临床需要的品种。
如果该科室申请的品种无特殊原因长期不用而出现滞留、过期、退货等问题,将会影响到该科室以后的申请。
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非正常飙升的情况,经分管部门调查核实确有违规操作,经报分管领导同意,除当即将所属品种剔除出院和对相应医药公司提出警告和处置外,并将影响到相关科室信誉和以后药物的申请。
新申请进入的药品是放在门诊、急诊、病区或是同时放置,将根据药品的作用、适应症、价格和临床科主任的意见等综合因素决定,避免随意性。
确系临床抢救和特殊需要,而本院又没有同类品种的药品,可凭处方临时购买,但需临床科主任签字和药剂科主任同意,然后交由医院药库购买、入帐、发放。
21.科研药品的使用需要课题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包括药
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申请需经该课题组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字,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同意。
费用由课题经费支付。
对于毒、麻、剧药的使用需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意。
22.对于救灾、义诊等免费用药,需当事人撰写报告,报
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原因、药品名称、规格和用量。
报告需经院领导签字批准,并作为凭证存放于发药部门。
23.新药申请单需在药事会召开前一周提交,否则将不列
入本次会议讨论。
24.填写新药申请表需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使用目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申请表需由科研负责人填写并经科室主任签字,最终需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