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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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档案馆测评流程

数字档案馆测评流程

数字档案馆测评流程数字档案馆测评流程是评估和验证数字档案馆的性能、功能和质量的过程。

它可以帮助机构和组织评估其数字档案馆的有效性,并确定改进和优化的方向。

下面是数字档案馆测评的典型流程:1. 明确测评目标:首先,需明确数字档案馆测评的目标,例如评估档案馆的性能、功能、用户体验等方面。

2. 制定测评指标:根据测评目标,制定一套合理的测评指标和标准。

这些指标可以包括用户数量、使用频率、搜索效果、数据完整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考核。

3. 收集数据:根据制定的测评指标,收集相关数据。

这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用户反馈、系统日志等方式进行。

数据的收集应保证准确、可靠,并具有代表性。

4. 分析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以评估数字档案馆的性能和功能。

这包括统计用户数量、分析用户行为、评估搜索结果等。

5. 针对问题点提出改进建议: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确定数字档案馆的问题点,并提出改进建议。

这些建议可以包括界面优化、功能增加、数据清理等方面的改进措施。

6. 实施改进措施:基于改进建议,组织实施相关的改进措施。

这需要多方协作,包括开发人员、维护人员、用户代表等。

7. 重复测试:完成改进后,重新进行测评,以验证改进效果。

如果测评结果仍然不理想,需重新评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8. 持续监测和改进:数字档案馆测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机构和组织应该定期进行监测和改进,以确保数字档案馆的性能和功能不断提升。

数字档案馆测评流程的实施可以帮助机构和组织发现问题、改进系统,提升用户体验,确保数字档案馆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通过不断的测评和改进,数字档案馆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并为机构和组织提供更好的服务。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的通知档办[201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已经编制完成,经国家档案局批准,现予以发布。

请各级档案部门参照执行。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国家档案局二○一○年六月说明本指南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指南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技术部、福建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局、青岛市档案局。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王良城、蔡学美、潘积仁、黄建峰、王宪东、郭玉东、冯剑波。

本指南主要审查人:李和平、姜之茂、方昀、韩李敏、黄玉明、何伍爱、赵国俊。

目录1总体要求 (1)1.1概述 (1)1.2 建设原则与要求 (1)1.3建设目标 (2)1.4建设内容 (3)1.5建设步骤 (4)2.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6)2.1收集功能要求 (7)2.2管理功能要求 (8)2.3 保存功能要求 (9)2.3.1长久保存策略 (9)2.3.2 存储架构选择 (9)2.4利用功能要求 (10)3.应用系统开发和服务平台构建 (11)3.1运用系统开发 (11)3.2服务平台建设 (12)3.3软硬件设备配置 (14)3.3.1系统软件选择 (14)3.3.2硬件设备配置 (15)4.数字档案资源建设 (16)4.1电子文件接收 (17)4.2档案数字化 (18)4.3资源整理 (19)4.4 建立数字档案资源库 (20)5.保障体系建设 (21)5.1安金保障体系建设 (21)5.2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23)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1.总体要求1.1概述数字档案馆是指各级各类档案馆为造应信息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档案信息服务和共享利用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数字档案室建设

数字档案室建设

数字档案室建设一、数字档案室建设的意义(一)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二)档案信息化的必然档案管理信息化将提升档案工作的效率,彰显档案服务水平广州市档案馆:新广州百米长卷(三)数字档案室建设基本情况部分省市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2005年安徽省档案局在全国率先开展电子文件中心建设的探索。

2006年宁波市档案局开展“虚拟档案室”的建设。

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浙江、广东、青岛等省市以及中央机关、部分国有大型企业等都先后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

浙江省档案局在推进数字室建设过程中,研究开发集“收、管、用、交”为一体的数字档案室平台。

数字档案室建设考核西安市基本情况二、数字档案室建设原则数字档案室的定义:《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对数字档案室的定义是: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等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存储、管理,并通过不同类型网络提供共享利用和有限公共档案信息服务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平台。

(一)数字档案室基本特征数字化虚拟化系统化网络化知识化数字档案室以统一的数字形式存储各种信息,包括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压缩了存储空间,改进了组织形式。

信息记录形式的“数字”化,是数字档案室的基本特征。

将档案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固化在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中,实现数字档案资源系统、规范管理。

(二)数字档案室建设原则“资源为先,标准规范,整体推进,确保安全”1、资源为先数字档案室建设中,资源建设是核心。

要以数字资源为导向,优先考虑数字档案资源建设要求,将数字资源建设置于各项建设内容的核心,基础设施、应用系统、保障体系建设都围绕数字资源建设进行设置。

2、标准规范科学规范是基础。

建立规范、科学的数字档案资源是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出发点也是资源建设的基本任务。

标准是支撑。

数字档案室建设涉及十几项标准、规范,是基础设施、应系统、数字档案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内容的基本依据,特别是应用系统建设,相关标准构成了其主体部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公布日期】2010.07.09•【字号】浙教办秘〔2010〕118号•【施行日期】2010.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浙教办秘〔2010〕118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档案局:为切实提高教育档案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教育档案资源有效整合,不断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教育事业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厅字〔2009〕39号)、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9〕140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教育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文件精神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和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教育系统档案的载体形态和管理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档案电子化已成为必然趋势。

同时,依赖计算机设备形成、传输和管理的电子化档案,具有易修改性、不稳定性和易损害等特点,电子档案的凭证性和安全性受到严重威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及厅字〔2009〕39号和浙委办〔2009〕140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在遵循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安全保密、有效利用的原则基础上,规范电子文件管理和归档工作,积极开展重要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快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脱机、在线等登记备份方式,全面推进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60%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建成数字档案室;教育部门形成的学籍管理等重要电子业务数据、电子公文和档案数字化成果实现登记备份全覆盖。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3]65号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3]65号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3]65号2003年11月10日)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各方面关心支持档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档案事业发展,成效明显。

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档案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档案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还不够,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一)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档案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先进文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工作已经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各项事业基础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走新型档案工作发展之路,大力推进档案服务利用社会化、档案工作管理法制化、档案资源结构多元化和档案基础工作信息化,努力构建管理体制优、基础设施好、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现代档案事业体系。

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

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

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数字化进程的推进,数字档案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平台。

为了确保数字档案馆的质量和可信度,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测评标准。

以下是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的内容:一、数字化程度数字档案馆的数字化程度是评价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数字化程度的测评可以从数字化资料的数量、质量和类型等方面进行评估。

1. 数量:数字档案馆的数字化资料数量应当满足实际需求,并且在不断扩展和丰富。

数字化资料的数量应当包括档案馆藏品的全貌,且能够完整地反映馆藏的文化、历史和社会意义。

2. 质量:数字化资料的质量是数字档案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数字化资料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高分辨率、高保真度、高色彩还原度等特点。

数字化过程中需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3. 类型:数字档案馆应当覆盖多种类型的数字化资料,包括文本、图片、音视频等不同形式的文献资料和物件。

二、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技术是数字档案馆的重要技术支撑,数字化技术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数字档案馆的质量和功能。

数字化技术的测评可以从数字化设备、数字化软件、数字化流程等方面进行评估。

1. 设备:数字化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高精度、高速度、高稳定性等特点。

数字化设备应当能够满足不同类型的数字化资料的要求,并且能够适应不同的数字化流程。

2. 软件:数字化软件应当具有高效、精准、易用的特点。

数字化软件应当能够支持不同类型的数字化资料的处理和管理,能够满足数字档案馆的需求。

3. 流程:数字化流程应当科学、合理、规范。

数字化流程应当包括数字化前的准备工作、数字化过程的操作和管理、数字化后的数据处理和存储等环节,确保数字化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数字化资料的质量保证。

三、数据管理数字化资料的管理是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数据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数字档案馆的服务能力和用户体验。

数据管理的测评可以从数据的分类、存储、检索等方面进行评估。

国家数字档案室测评标准

国家数字档案室测评标准

国家数字档案室测评标准一、数字档案室建设标准1.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合法合规。

2.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符合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3.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注重实用性,满足单位档案管理需求,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二、数字档案室建设要求1.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明确建设目标,包括建设范围、建设周期、建设效果等。

2.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进行充分的需求分析,了解单位档案管理现状和需求,确保建设方案的针对性。

3.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

三、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1.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建设质量和规范性。

2.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建设规范和标准,确保建设方案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3.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注重细节管理,确保各项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性。

四、数字档案室建设目标1.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以实现全面数字化为目标,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2.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满足单位档案管理需求,实现档案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3.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注重创新和发展,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数字档案室建设方案1. 数字档案室建设方案应包括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两个部分。

总体方案应明确建设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具体阐述各项工作的实施细节和时间计划。

2. 数字档案室建设方案应注重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3. 数字档案室建设方案应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为未来的升级和扩展预留空间。

六、数字档案室建设保障措施1.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3. 数字档案室建设应有充足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七、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估标准1. 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估标准应包括总体效果评估和单项效果评估两个部分。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的通知-档办发〔2016〕1号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的通知-档办发〔2016〕1号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的通知正文:----------------------------------------------------------------------------------------------------------------------------------------------------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的通知档办发〔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已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2016年1月4日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为指导和规范档案部门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提高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水平,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国家档案局组织编制了《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基本要求》适用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下同)及以上档案局馆的非涉密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涉密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标准进行;涉及密码工作的,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地市及以下各级档案局馆可参照《基本要求》的规定进行非涉密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

二、编制依据(一)《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三)《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0)(四)《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10)(五)《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六)《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GB/T 19716-2005)(七)《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1-2006)(八)《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九)《信息安全技术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GB/T 29245-2012)(十)《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档办发〔2013〕5号)(十一)《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档办〔2010〕116号)三、工作原则(一)安全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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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的通知浙档发〔2015〕18号各市、县(市、区)档案局,省直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定和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直单位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全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根据《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浙江省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试行)》等规范要求,现就开展全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县直机关以上档案室、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

积极推进其他单位的数字档案室建设。

二、测评范围全省县直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对于系统(行业)已与省档案局联合制定系统(行业)数字档案室测评标准的,按其系统(行业)标准执行。

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等级要求分为数字档案室、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和示范数字档案室三个等级。

1.“数字档案室”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总体规划,明确分管领导和档案部门、电子文件形成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本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2)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档案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设备,保证档案信息化工作正常开展;(3)室藏各类档案全部建立电子目录;(4)对室藏档案数字化进行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并按计划开展;(5)档案室配备并使用档案管理软件,能实现档案收集、管理、存储、利用等基本功能;(6)档案室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且无严重安全隐患。

2.“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在达到“数字档案室”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必备条件:(1)室藏永久、长期(或30年)保存的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不低于60%;(2)档案室提供数字档案电子目录和相关全文的查阅。

3.“示范数字档案室”在达到“数字档案室”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必备条件:(1)室藏永久、长期(或30年)保存的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不低于80%;(2)对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归档并由档案室统一管理;(3)数字档案开发利用实现网络化服务,支持用户在权限许可范围内在线查看,能为本单位部门和个人提供电子目录和相关全文的查阅。

四、测评标准“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和“示范数字档案室”须依据《浙江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见附件1)进行打分,采用百分制,测评结果80分(含)至90分命名为“规范化数字档案室”,90分(含)以上命名为“示范数字档案室”。

五、测评方法数字档案室测评采取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数字档案室等级测评申请,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数字档案室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并对已通过测评的数字档案室进行定期抽查。

1.数字档案室县直以上单位“数字档案室”由同级档案局负责测评、公布,并报省档案局备案。

2.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省直单位“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由省档案局负责测评、公布。

市、县(市、区)直属单位“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由同级档案局负责测评、推荐,市档案局负责审核、公布,并报省档案局备案。

3.示范数字档案室省直单位“示范数字档案室”由省档案局负责测评、公布。

市、县(市、区)直属单位“示范数字档案室”由市档案局负责测评、推荐,省档案局负责审核并统一公布。

各市档案局应根据总体目标,每年做好年度数字档案室测评计划。

11月底前将申报“示范数字档案室”的《浙江省数字档案室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评分表、相关汇报材料及《年度“示范数字档案室”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档案局登记管理处(联系电话:*************)。

附件:1.浙江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2.浙江省数字档案室申报表3.年度“示范数字档案室”汇总表浙江省档案局2015年5月14日附件1浙江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项目测评标准标准分评分细则得分一、组织制度保障(20)1.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总体规划,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

5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2分)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电子文件形成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等工作职责;各部门积极配合,解决数字档案室建设中出现的实际问题(3分)2.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各种门类、载体电子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3制定档案数据安全保密制度、电子文件归档制度、档案数据上网发布审查制度、档案数据移交管理制度等,并确保制度落实执行(2分)单位实现各种门类、载体电子档案集中统一管理(1分)3.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档案管理人员。

3近2年档案人员参加过计算机专业培训或档案部门组织的档案信息化相关培训(3分)4.配备必要的数字档案室需要的硬件设备。

4配备档案管理应用服务器、档案数据保管和备份设备(2分)配备满足数字档案室系统必备的专用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等终端设备和刻录机、移动存储介质等辅助设备(2分)5.配备数字档案室需要的软件系统。

5软件实现档案的收集、管理、存储、利用等基本功能(3分)软件实现本单位档案管理各项工作网络化(1分)软件与单位OA系统有效对接,实现文档一体化(1分)二、数字档案资源建设(45)(一)目录数据库建设6.建立室藏各类档案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检索。

14100%的室藏档案建立电子目录,包括文书、业务、照片、声像、实物等(10分)档案实体与电子目录一一对应,目录数据完整准确规范(3分)对于暂未移交至档案室的业务档案,实现电子目录集中统一管理(1分)(二)档案数字化工作7.制定档案数字化规划和方案2对本单位档案数字化进行规划,并制定科学的档案数字化方案(2分)8.室藏永久、长期(或30年)保存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10室藏纸质档案1000卷以下,数字化完成90%得满分,数字化完成90%以下按本项满分之比例得分;室藏纸质档案1000卷以上,数字化完成80%得满分,数字化完成80%以下按本项满分之比例得分(10分)9.室藏永久、长期(或30年)保存的其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2完成照片类、音视频类档案数字化(2分)10.档案数字化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2运用检测工具随机抽检图像数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2分)11.履行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职能2制定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数字化实施操作过程符合相关要求(2分)(三)档案数据库建设12.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5将档案数字副本纳入全文数据库集中统一管理(5分)13.建立多媒体数据库2建立照片、音频视频等档案数据库(2分)14.建立专题数据库1根据本单位业务工作内容和利用要求,建成可供查阅的专题数据库(1分)(四)电子文件归档15.明确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的日常监管2按要求制定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1分)档案部门履行监管职责(1分)16.对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及时归档,并由数字档案室负责统一管理2电子公文、数码照片、行政审批电子文件等及时归档,纳入数字档案室系统统一管理(2分)17.归档电子文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电子文件数据结构和格式符合标准(1分)三、数字档案数据管理(10)18.建立数字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备份制度3建立数字档案安全保管制度;做好数据维护和备份管理(3分)19.数字档案数据维护与安全管理3做好数字档案数据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定期对载体及其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测,建立日志台帐;根据需要,做好相应的数据迁移、转换工作(3分)20.严格做好涉密数字档案的管理4制定涉密档案数据管理制度(1分)严格区分密与非密,定人定岗进行涉密数字档案管理(2分)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1分)四、数字档案开发利用(15)21.实现档案室数字档案利用服务5在档案室提供目录和相关全文查阅服务(4分)实现数字档案的全文检索(1分)22.实现本单位数字档案网络化利用服务3按权限为本单位部门和个人提供网络化档案目录和相关全文查阅服务(3分)23.开展数字档案查阅利用效果登记及统计开展查阅利用情况自动统计(3分)开展利用效果登记(2分)24.利用数字档案开展信息加工,进行数字档案信息发布2编制实用的电子档案编研成果;有关室藏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的信息与成果通过网络发布,并且更新及时(2分)五、数字档案移交备份(10)25.按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档案登记备份工作5按照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相关规定,及时向当地档案登记备份中心进行档案登记备份(5分)26.按规定做好档案数字副本移交4按照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求,在移交传统载体档案的同时,移交相应的档案数字副本(4分)27.按规定做好电子档案移交1按照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求按时移交电子档案且质量符合档案馆接收要求(1分)附件2浙江省数字档案室申报表申报单位申报等级况简介基本情况:以下申报“示范数字档案室”需填写:1.室藏档案目录建库情况:室藏档案总量卷件电子目录总量条2.室藏档案数字化情况保管期限30年以上档案数量卷件保管期限30年以上档案已完成数字化数量卷件3.电子文件归档与移交接收情况:上一年度电子文件按时归档并由档案室统一管理(是 /否)上一年度电子文件归档数量件 GB4.数字档案资源查阅利用情况:提供在线电子目录查阅(是 /否)提供在线相关全文查阅(是 /否)上一年度数字档案资源查阅利用人次件次县(市、区)档案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市档案局意见(盖章)年月日省档案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3年度“示范数字档案室”汇总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示范单位名称所属市、县(市、区)测评得分备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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