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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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母婴安全制度措施

卫生院母婴安全制度措施

一、制度背景母婴安全是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

为提高卫生院母婴安全水平,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我院特制定母婴安全制度措施。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确保孕产妇在孕期、分娩期、产褥期得到全面、连续、系统的保健服务。

2. 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存质量。

3. 加强母婴安全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4. 建立健全母婴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母婴安全意识。

三、制度内容1. 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母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母婴安全管理工作。

(2)设立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母婴安全管理工作。

(3)各科室设立母婴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母婴安全管理工作。

2. 母婴保健服务(1)开展孕前检查,对孕妇进行健康评估,确保孕产妇在孕期、分娩期、产褥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健服务。

(2)加强孕期保健,定期开展产前检查,及时掌握孕产妇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进行处理。

(3)加强分娩期保健,确保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得到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

(4)加强产褥期保健,指导孕产妇进行产后康复,确保母婴健康。

3. 母婴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母婴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母婴安全责任,确保母婴安全。

(2)严格执行母婴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加强母婴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母婴安全意识。

(4)定期开展母婴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4. 母婴安全应急预案(1)制定母婴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母婴安全事件的应对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母婴安全事件的能力。

(3)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协作,确保母婴安全。

5. 母婴安全信息报告(1)建立健全母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母婴安全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

(2)定期对母婴安全信息进行分析,查找问题,采取措施,持续改进母婴安全水平。

6. 母婴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家庭及社会对母婴安全的认识。

控制孕产妇死亡实施方案

控制孕产妇死亡实施方案

控制孕产妇死亡实施方案孕产妇死亡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着全球范围内的许多家庭和社区。

因此,制定并实施一套有效的控制孕产妇死亡的方案至关重要。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提出一些可行的实施方案,以期减少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孕产妇的健康与生命。

首先,建立健全的孕产妇保健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这包括提供全面的孕产妇保健服务,包括孕前保健、产前保健、产后保健以及新生儿保健。

保障孕产妇在怀孕期间得到全面的健康检查和指导,确保她们在孕期和分娩过程中的安全。

此外,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她们对孕产期间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的认识,以便及时就医和处理。

其次,建立孕产妇死亡监测和报告系统。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报告系统,可以及时了解孕产妇死亡的情况,分析死亡原因,找出问题所在,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各种问题,从而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另外,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医疗卫生人员是保障孕产妇健康的重要力量,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因此,应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孕产妇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对孕产妇生命的重视和责任感,确保他们在孕产妇护理中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科学的处理,降低医疗事故和孕产妇死亡率。

此外,建立健全的急救体系也是控制孕产妇死亡的重要手段。

在孕产妇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迅速地进行急救,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可以有效避免因急救不及时而导致的孕产妇死亡。

因此,应建立健全的急救网络,提高社区和医疗机构的急救能力,确保孕产妇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

最后,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孕产妇健康的重视程度,促使社会各界关注孕产妇健康问题,共同努力为孕产妇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生育环境。

总之,控制孕产妇死亡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各方面的支持。

通过建立健全的孕产妇保健体系、监测和报告系统,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的急救体系,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才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孕产妇的健康与生命。

母婴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

母婴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母婴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进一步提高母婴安全水平,保障母婴健康,特制定以下母婴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2. 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

3. 加强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安全的重视程度。

三、工作措施1. 完善母婴安全服务体系(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共享。

(3)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2. 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1)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提高筛查率。

(2)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类管理,确保随访到位。

(3)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

3. 提升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1)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自我保健意识。

(2)推广孕产妇和婴幼儿营养干预措施,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营养状况。

(3)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心理保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4. 加强母婴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安全的重视程度。

(2)加强媒体宣传,普及母婴安全知识。

(3)开展孕妇学校、育儿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家庭的知识水平。

5. 加强部门协作(1)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2)建立健全母婴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母婴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1. 第一阶段(2024年1月-3月):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

2. 第二阶段(2024年4月-6月):完善母婴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

妇幼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妇幼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妇幼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妇幼健康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家庭幸福和国家未来。

然而,当前我国妇幼健康问题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挑战,如孕产妇死亡率偏高、儿童营养不良等。

因此,有必要制定妇幼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水平。

二、整改目标。

1.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健康水平;2. 提升妇幼保健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3. 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家庭妇幼保健意识。

三、整改措施。

1. 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提升服务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水平,增加专业人员数量,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态度。

2. 加强对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健康管理。

建立健全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指导,提供定期的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

3. 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普及。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家庭妇幼保健意识,推动妇幼保健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四、整改保障。

1. 加大对妇幼保健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妇幼保健服务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2.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妇幼保健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加强对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五、整改效果评估。

1. 设立妇幼健康指标体系,定期对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监测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的变化情况。

2. 通过社会调查和满意度调查,了解妇幼保健服务的满意度和改善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措施。

六、总结。

妇幼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和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妇幼健康全面发展。

保障母婴安全工作计划

保障母婴安全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母婴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母婴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总体目标是:1.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2. 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水平。

3. 完善母婴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1.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对生育服务链条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 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加强孕期保健知识普及。

2.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机构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执行,确保服务质量。

- 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水平,开展定期培训和考核。

- 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确保救治能力。

3. 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 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及时跟踪、随访和转诊。

- 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保障孕产妇安全。

4. 推进基层医疗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母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 推动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5.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母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 加强对孕产妇、儿童及其家庭的关爱,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 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2. 完善政策措施- 制定母婴安全保障相关政策,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 强化督导检查- 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时限本工作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为期五年。

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本计划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母婴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本工作计划的实施,我们将为孕产妇和婴儿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对策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对策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对策新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是影响女性健康水平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它们是女性健康的负担,在世界范围内造成巨大影响,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WHO)积极采取行动,加强妇女的医疗保健,发展新技术和服务,以降低对孕产妇死亡率的影响。

首先,必须加强医疗服务,改善妇幼保健服务。

医疗服务必须做到安全、可靠,同时还要建立监测机制,定期进行病历回顾,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婴儿的健康状况。

WHO推出了政策和行动计划,科学地评估妊娠中期和晚期在医疗安全方面的问题,以减少孕产妇死亡率。

其次,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促进和教育,建立保健系统,通过政策、宣传和教育,促进孕产妇及新生婴儿的健康状况。

WHO已经实施了环境卫生项目、疾病监测项目和护理保健项目,以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同时促进营养和卫生行为的改变。

此外,应进一步改善全球医疗保健的基础设施,并改善医院的管理体制。

WHO项目支持地方政府加强母婴保健服务,提供医疗设施和药品,并扩大急救服务,加强医院建设和管理。

最后,还应积极发展新技术,提高医院医疗质量。

WHO在技术支持方面,扩大新技术的使用,改善医疗服务,在护理和救助方面开展研究,以提高妇女的医疗质量。

总之,世界卫生组织一直在积极采取行动,加强妇女的医疗保健,以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

WHO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支持妇女及其新生婴儿的健康,最终实现对孕产妇死亡率的持续降低。

近年来,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也加大了对孕产妇及新生婴儿保健的投入,开发和推广各种服务,加强了儿童健康监测,改善了全球医疗保健质量,改善了妈妈和婴儿的卫生和营养,加强了医院管理体制,发展新技术,以减少孕产妇死亡率。

但需要提醒人们,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做,以彻底消除对孕产妇死亡率的影响。

因此,在上述服务的基础上,当前的重点是积极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妇女保健服务,以确保孕产妇的安全和健康。

母婴安全强力保障制度

一、前言母婴安全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母婴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确保母婴安全。

然而,母婴安全问题依然严峻,特别是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仍较高。

为此,有必要建立健全母婴安全强力保障制度,从源头到终端全方位保障母婴安全。

二、母婴安全强力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1. 建立健全母婴安全政策法规体系(1)制定《母婴安全法》,明确母婴安全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为母婴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2)修订《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母婴保健服务,规范医疗机构行为。

(3)制定母婴安全相关配套政策,如《孕产妇健康保健服务规范》、《新生儿保健服务规范》等。

2. 完善母婴安全服务体系(1)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孕前、孕期、产期、产后全程健康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2)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孕产妇保健服务机构,加强孕产妇保健队伍建设,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能力。

(3)加强新生儿保健服务,提高新生儿保健服务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3. 强化母婴安全监管(1)建立健全母婴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医疗机构、社区等在母婴安全监管中的职责。

(2)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管,确保母婴安全。

(3)加大对违反母婴安全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 提高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水平(1)加强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母婴安全知识,提高孕产妇、家庭成员和社会公众的母婴安全意识。

(2)开展母婴安全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提高孕产妇、家庭成员和社会公众的母婴安全技能。

(3)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母婴安全政策法规,营造全社会关注母婴安全的良好氛围。

5. 建立母婴安全应急救援机制(1)建立健全母婴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社区等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母婴安全工作计划

一、前言母婴安全是关系到国家人口素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事。

为提高母婴安全水平,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孕产妇和婴儿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2. 加强母婴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3. 强化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孕产妇和家庭成员的健康意识。

三、具体措施1. 完善母婴保健服务体系(1)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2)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和婴儿得到及时、全面的保健服务。

(3)建立健全母婴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加强母婴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孕产妇和家庭成员的健康意识。

(2)利用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广泛宣传母婴安全知识。

(3)开展母婴安全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提高孕产妇和家庭成员的参与度。

3. 强化母婴安全监管(1)加强对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服务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2)加强对孕产妇和新生儿保健服务的监管,确保服务及时、有效。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母婴安全。

4. 优化生育政策(1)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减轻孕产妇家庭经济负担。

(2)优化产假政策,保障孕产妇合法权益。

(3)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引导合理生育。

5. 加强母婴安全队伍建设(1)提高母婴保健人员业务素质,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2)加强母婴保健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3)优化母婴保健人员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

四、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母婴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母婴安全监管。

2. 第二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完善母婴保健服务体系,优化生育政策,加强母婴安全队伍建设。

3. 第三阶段(2023年7月-2023年9月):总结第一阶段工作,调整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母婴安全宣传教育。

4. 第四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全面总结工作,评估工作成效,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背景母婴安全保障是保障妇女和婴儿生命健康的重要工作,也是促进人口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

然而,当前社会上仍存在着婴儿被虐待、遗弃、绑架等问题,以及孕产妇在产前、产后护理不周等情况,因此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一、目标1.提高妇女和婴儿的生存率和健康指数。

2.减少婴儿被虐待、遗弃和绑架等不安全行为。

3.提高孕产妇的产前、产后护理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二、工作重点1.完善母婴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定完善的母婴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管机构,强化对妇女和婴儿权益的保护。

2.加强母婴安全教育。

开展母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和婴儿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在医疗机构、社区、学校等场所设置母婴安全教育宣传背景板,提供相关宣传资料。

3.建立健全婴儿监护和收养机制。

加强婴儿出生登记工作,确保所有婴儿都能够获得合法身份。

加强对婴儿被遗弃、辍学儿童等特殊情况的救助和保障。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机构的监管,确保婴儿的安全和健康。

4.增加产前、产后护理服务。

加强对孕产妇的产前、产后护理服务,包括营养指导、心理疏导、产后康复等方面。

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和随访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孕产妇的健康问题。

5.加强孕产妇保健机构建设。

提高孕产妇保健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强对病例管理和危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培养更多的优秀妇产科医生和助产士,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

6.加强跨部门合作。

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社会福利机构、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建立母婴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行为。

7.组织开展母婴安全保障专项活动。

制定并实施母婴安全保障专项活动方案,开展婴儿出生登记、母婴安全知识宣传、提供养育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妇女和婴儿的安全保障意识。

三、工作措施1.加强监管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母婴安全相关的监管机制,严格实施母婴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加大对婴儿被虐待、遗弃和绑架等不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对策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对策一、加强孕产妇保健1. 更全面地实施《孕产妇保健指南》,引导孕妇在妊娠期进行体检和随访,依法享受妇幼保健服务;2. 加强孕产妇护理,加强医护教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3. 充分发挥妇幼卫生院在孕期指导、分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作用;4. 加强社会保用制度的健全,为孕妇社会保险提供支持,减少家庭医疗负担;二、加强健康教育1. 加强孕期、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教育,提升认知,普及相关知识和保健技能;2. 加大对母婴保健知识的宣传,正确宣传母乳喂养、生活健康、营养膳食等相关知识,维护孕产妇的健康;3. 加强孕产妇饮食指导,引导孕妇有计划地进食,严格控制甜食,坚持以蔬菜水果为主,适时补充钙、铁等营养;三、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护理1. 危重孕妇的理论教育,协调临床病史、实验室检查及影像检查数据,合理评估病情及风险;2. 加强孕妇会诊管理,必要时会诊术前准备,会诊术中护理,术后追踪,降低复发和并发症的发生;3. 使用安全和有效的药物,加强抗生素等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评估并充分解答孕妇的相关问题;四、加强社会关爱1.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孕产妇安全检查和教育活动,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孕妇进行体检,积极发现孕期疾病并及时实施有效治疗;2. 对行业技术不够熟练的护士和医生进行培训,联合志愿者助孕妇及新手父母,在婚前或准备怀孕期间,参加相关健康状况介绍和准备活动;3. 社会应制定准妈妈特殊政策,建立政府资助体系,为准妈妈安心盼子提供更多保障;五、协调医政关系1. 加强联防联控,建立疾病及孕产妇管理的责任机制,强化孕期的保健护理服务;2. 完善孕产妇护理和影像检查的机制,加大对孕妇的护理服务,提高医政协作的能力;3. 加大医疗质量监督力度,建立完善的现场调查系统,实行精者赔法原则,维护孕产妇和医务工作者的权益;六、加强talent梯队建设1. 加强医政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维护好孕产妇护理服务和教育中存在的质量差距;2. 建立合理、可行的技术分工机制,促进医政卫生人员充分发挥作用;3. 推动普及强身健体的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女性孕妇参加合理的有氧运动活动,加强体质建设;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1.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享国际最新孕产妇保健护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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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
医疗保健措施
随着全市经济发展的推进,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逐年增长,我市的孕产妇及婴儿管理成为妇幼保健工作的一大难题。

为了有效地降低全市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行人员培训
培训内容重点是孕产妇系统保健与管理、孕产妇高危因素筛查与管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的筛查与管理、新生儿访视、婴幼儿营养指导等。

要转变服务理念,主动服务。

二、广泛开展宣传
积极宣传孕产妇保健与儿童保健。

提高早孕建卡率、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和儿童保健率。

提高产前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针对群众对卫生保健知识的缺乏以及受旧的风俗习惯影响等问题,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对孕产妇和儿童家长进行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家庭。

使群众了解有关保健知识,并提高利用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

通过采取免费婚前保健咨询,加强婚前咨询检查和产前筛查重要性宣传方法、手段等措施,降低了先天异常的出生,从而降低新生儿早期死亡的发生。

三、强化机构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儿科建设。

按照《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要求,加强产科建设。

一般卫生院配备产科常用设备,能够处理正常分娩,能早期识别高危孕产妇,并具备转诊能力。

严格按照《助产技术管理办法》进行分级管理。

建立规范化儿保门诊,开展儿童健康检查,了解儿童生长发育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对体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家长在育儿中存在的问题,应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解决,对发现的体弱儿或高危儿要及时转入相应的专科门诊,进行专案管理。

四、提高医疗水平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高危妊娠管理程序,进行高危妊娠评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

对高危孕妇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专案管理。

在全省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作特殊标记,实行定期随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

病情缓解后可返回,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待产分娩。

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市、
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要提高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孕妇门诊,确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儿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适时分娩,确保母儿平安。

5、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实施。

6、提高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水平按照卫生部的统一教材和要求,实施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新技术培训项目,每年全市进行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班,规范了新生儿窒息抢救技术,通过推广窒息复苏新技术,使新生儿死亡率逐年下降,可见提高新法接生、住院分娩及新生儿窒息抢救复苏水平,大大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五、畅通急救通道
建立孕产妇和儿童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

组织由妇科、产科、内科、儿科、麻醉和化验医(技)师组成的急救队伍,设立并公布专用急救电话,与有关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建立技术合作关系,建立转诊、急救“绿色通道”,全力诊治、救护孕产妇。

成立后的中心既要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工作,又要承担基层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任务,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信息沟通及时、转运方便快捷的功能。

建成“危重新生儿、婴幼儿转运系统”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加强对危重儿的救治、随访和监测,强化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有效降低儿童死亡率和致残率,提高儿童的生命质量。

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保健机构人员及设备情况,确定具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转诊、急救的任务,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和儿童急救“绿色通道”。

六、完善评审制度
完善孕产妇死亡和婴儿死亡评审制度。

新调整充实后的“围产保健专家协作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功能,除进行死亡病例评审外,要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指导功能,指导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业务工作的开展,参加全市妇女、儿童疑难危重症的会诊工作以及孕产妇、儿童死亡病例的评审工作,传授妇女儿童疾病防治新知识,新理论,培训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强化基础知识和技能,推广适宜技术。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要成立孕产妇死亡和婴儿死亡评审专家组,建立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婴儿死亡评审制度,并定期进行评审。

分析死亡原因、提出干预措施。

通过这些有效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措施、经验,为进一步降低我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探索出一条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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