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考核与考录制度

浅析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考核与考录制度
浅析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考核与考录制度

分类号:

西安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浅析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考核与考录制度

系院名称政教系

指导老师白战锋

学生姓名陈文滨

学生学号 04301090105

专业、班级思想政治教育09专升本

提交时间二零一一年五月

浅析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考核与考录制度摘要:公务员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主体,也是人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目前我国在公务员管理中其考核制度的问题是绩效考核基本上流于形式;考核过程中考核的效力缺失。其考录制度存在以下问题:适用范围过窄;缺乏科学性;考录监督和评估机制缺失。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应为:完善公务员考绩制度的原则;改善公务员考绩的内容;改革公务员考绩的方法;改进公务员考绩的机构。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对策应为:科学设定报考资格;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和内容;对面试环节予以严格规定。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考核制度;考录制度

Civil service personnel management system shallow

Abstract:The civil servant is the main part of the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an indispensable cor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At present in our country,the problem of the civil servants in the examination system is that its performance appraisal is essentially a mere formality;the effectiveness is missing in the assessment process.The examination system has the following problem:the scope was too narrow;lack of scientificalness;lack of examination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s.What we should do to improve our country's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system is:improve theprinciple of 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 appraisal system;improve the content of 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reform th emethod of 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 evaluation;improve the organization of 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What we should do to improve our country's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and employment system is:set the entry requirements scientifically;set the test subject and content reasonably;be strict in the process of interview.

Key words:civil service system;examination system;examination and employment system

引言

公务员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主体, 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公务员制度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 其他的各项改革也陆续展开。在此大环境下, 我

国的人事制度也开始了改革的进程。1993年10月我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从此, 我国正式建立了公务员制度, 这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初步确立,从此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务员的界定范围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进入新世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4月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所称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官、检察官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样都属于公务员。鉴于我国公务员的范围不限于国家机关,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再使用“国家公务员”,而使用“公务员”的称谓。这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中国特色。

我国从1993年10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到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确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实现了由传统的认识制度向现代的公务员制度的转变。新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现代经验上升制定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实践证明,《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考核制度和考录制度现状分析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具有特殊重要性,正如古人所言,有治心治身、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之功[1]。对此学术界和管理层有着一致的认识,但目前对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系统性研究却相当缺失,制度的科学施行尚处探索阶段。当前进行公务员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步伐逐步加快,特别是《公务员法》已经颁布施行。

公务员考核的目的是建立团结、进取的公务员队伍秩序,但这一观念在公务员考核中并未得到准确把握。实践中,公务员考核较为突出的表现为拔擢人才和惩戒官员的功能,而忽视考核对营造和谐队伍秩序的功能。考核形式上常与干部考察相互交叉,方法上过多依赖考察谈话,往往难以获取公务员准确情况,还直接损害了本应由考核制度强化的行政长官负责制。同时,公务员考核理念的落后和不当,使得人事管理部门尽管认识到考核制度的缺陷,但由于惯常考核的施行仍

能一定程度保持公务员队伍工作的稳定运作,因此也不愿意花力气全面改进考核方式方法。虽然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均制订了相关实施办法,但共同的缺点是内容笼统,缺乏实际操作性。尽管并不赞成美国《联邦人事指南》动则10000 页的巨大篇幅,[2]但制定详实的有效的可操作的考核规定,实属必须。

公务员考核要起到维持公务员队伍秩序的目的,关键在于考核的客观性,而考核的客观性又依赖于考核的客观标准,当前执行的“德、能、勤、绩、廉”标准笼统主观模糊,没有具体的考核规定条文解释。既没有针对不同种类的公务员建立职位分类基础上的区别考核,也没有严格依据公务员岗位责任制基础上的考核进行鉴定,考核最终结果只能依据主管人员和考核官员的主观判断,缺乏实质的全面的判断。一些单位和部门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过去的年终评先进,考核方法上只重视年度考核,而忽视平时考核,这样又片面的造成了公务员考核的缺失。有关部门要么很不重视平时考核,要么平时考核方法过于繁琐难以适用。优秀等次的人数受限,一般单位又将名额定额分配,结果挫伤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老好人容易被推选为优秀等次现象。[3]凡此种种,都是考核中的不正常现象,致使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目标难以实现。

(二)公务员考录制度,无论是全国统一的考试录用制度,还是行业性、地区性的公务员制度都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一种制度由于某些历史性事件的发生而形成即使其他的制度更具有合理性或更有效率,要废除这一由历史性事件的先行发生而形成的制度,选择一种新的制度是非常困难的,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往往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我国长期实行内向型计划经济体制,由此而形成的政府人事制度以工作为核心的观念和制度目标。这种观念已经深深的渗透到今后的制度改革中去。当今的世界不再局限于资源竞争,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才竞争开始上升到一个重要地位。如今的焦点人才化、人才观念资本化和配置市场化。这些特点,又迫切要求世界各国制定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争夺人才制高点,以迎接国际经济竞争的挑战。旧的人事观念与新环境的冲突造成政策制定与周围环境的不兼容,是我国人才配置效率低下的又一重要原因。

在当今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阶段,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的研究高度发达,信息化技术的逐步成熟,网络等高新技术的普及,使得社会生产力、组织效率大大提高。信息技术已经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高效配置社会资源奠定了基础。但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中还未将这些科技成果广泛应用。这也是造成人才配置效率低下的原因。

还有就是我国的人才流动机制还不成熟,人口流动方面依旧采用传统的户籍制度。报考者的来源受地域限制,大部分考试录用要求都局限于省内人员。使“公开、公平、择优”的考录原则受到一定的制约。对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全面推行造成了巨大的阻碍,从而滋长了公务员队伍的本地化、关系裙带化,缺乏应有

的竞争力和活力[4]。

同时,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人治问题的存在,使监督机制受到忽视。监督机关缺乏足够的权力,监督工作显得软弱无力。查案办案受到种种牵制,有时还要冒很大的个人风险,从而导致一些不良现象的滋生。权力一旦失去监督与约束,其发展就必然会走向腐化与堕落。这已经成为政治上公认的定律。政府的公共权力应该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国家的干部应该做好人民的勤务员。然而,如果缺少监督机制,这种服务就难以实施,这种主仆关系就必然颠倒,权力就会异化,腐败就难以避免。

二、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考核与考录制度中的问题

(一)考核制度问题。1.绩效考核基本上是流于形式。从绩效评价与绩效管理方面来看,我国目前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多年以来一直采取简单化的“德、能、勤、绩”考核法,尽管后来又加上一个“廉”,但是却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原有的那种内容空洞、针对性差、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在现实中基本上是在走形式。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没有认识到,绩效是一个与职位和本人的工作任务有紧密联系的概念,抛开一个人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和所负责的范围,笼统地去谈所谓的绩效只能是无的放矢。如果我们不按照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去认真地分析每一个职位,去为每一个职位分别制定客观、具体、明确的工作绩效标准以及工作目标,公务员考核很难反映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能力。此外,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管理早已走出了以奖惩为导向的狭隘观点,而更多地立足于通过绩效管理来达成组织的目标以及帮助员工的成长,而我国目前的公务员人事考核却依然停留在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的水平上,至于通过考核来推动组织目标实现以及为人才成长提供积极环境的作用,则发挥得不够。例如,通过一项调查发现,某地区公共部门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所示,最严重的问题是考评后的辅导提高较欠缺(42.8%),其次为能力素质标准不明确(40.0%),再次为考评指标不合理(38.6%),然后依次为考评结果应用不合理(35.9%)、考评结果反馈不及时(27.9%)、考评程序不公平(17.9%)、任务目标不明确(17.3%)和考评周期过长(13.9%)。可见,绩效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很多,效果比较差,还需要进一步不断改善。[5]2.考核过程中考核的效力缺失。公务员考核是一种过程,是一种行政监察手段,其结果需要得到运用。离开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制度即成为形式,但实践中结果运用相当困难。以浙江省为例,公务员除非有符合该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第四章“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通常不会被确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档次。[6]除一定比例公务员优秀外,其他公务员都被确定为称职等次。大量的考核称职人员素质参差、工作实绩相距甚远。部分单位采用基本称职比例分配办法,常导致同事矛盾激化。公务员考核除了影响年终考核奖金增

发或减发外,其他对于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影响较为微弱。公务员考核制度缺乏相应的立法机制,各个机关没有设立考核监督的专门机构,也没有明确考核的监督是包含在制度内的监督,是各种权利、权力和程序对考绩制度的制约,不是人为地增加监督的层面、力量和非法治意义上的制度。甚至在我国行政监察机关没有权力对考核进行考绩监督,这样就无法避免直接参与考绩和监督泛化。在规范不全、标准模糊的状况下,各地采取了诸多的变通手段。应该承认有些变革举措合乎规范总体要求,在促进考核科学客观的进路中走出了一步,但进一步的探索和制度化做得不够。在考核程序的公开性方面也作了相当多的尝试,民意测验、公示公告被广泛地运用,但效力问题尚未确定。

(二)考录制度问题。1.考录制度适用范围过窄。考试录用制度适用范围过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考试录用的职位级别范围过窄。我国现行的《国家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也就是说,考录的适用范围只限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而担任领导职务或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可以采用调任或交流的办法,不必通过考试。但调任对象不包括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相当一部分高层次人才进入政府部门只能通过统一的公务员招考。无论其具何种学历、经验或能力都只能被任命为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这样的政策显然不能调动他们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于是,为吸引人才,近年来有些地方对高学历、高职称人员采取不考试或简化考试程序的办法为机关选拔人才,但是这种做法有不少负作用。既不符合“凡进必考”的制度规定,也为不正之风提供了合法渠道。个别地方甚至违反规定,使一些素质低劣的人混入党政机关。[7]虽然近些年在广东等一些省市部分地区推行公开招录副处级以上职位的国家公务员试点,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考试录用范围过窄的状况没有很大的改观。另一方面表现为报考者的来源受地域限制,更多的人才无法进入甄选的视野。在我国,由于人才流动受户辖制度、身份、人才单位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公开、公平、择优”的考录原则受到一定的制约,僵化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考录制度实施的主要障碍(尽管一些省份已经取消城乡分类,统一居民身份)。现有的户籍制把城市间、城乡间的联系人为的分割开来。对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全面推行造成了巨大的阻碍,而在前期公务员考录的资格上竟然限制,农村户口不能报考县级以上政府机关的职位,中小城市考生不能报考大城市政府职位。这种报考资格地域上的限制使人才只能按户口制“自生自灭”,从而滋长了公务员队伍的本地化、关系裙带化等问题,缺乏应有的竞争力和活力,严重影响公务员制度的普及。2.考录制度缺乏科学性。我国公务员考试的卷子过于统一,缺乏对各个省市的具体侧重。由于公务员考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方式单一,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全面反映考

生的能力素质水平。人事部于2000年开始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中尝试增加了注重考察考生的阅读能力、分析能力、写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较全面反映考生的能力素质。而且各省、市公务员考试中和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的考试中也逐渐采用了这一形式。但是由于量化标准少、测试方法单一等不足,很难在较短时间测出考生的真实水平。笔试方面,内容冗杂题目,题目偏难,试卷结构重记忆、轻应用的现象比较突出,而面试程式又过于单调。少数人不是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而是致力于提高应试技巧。往往能够顺利通过笔试,进入考核,甚至如愿以偿得以录用。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录用考试的科学性,使考试的区分人才功能受到严重的削弱。同时,面试操作的规范性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的考官队伍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官员,一是高校和行政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前者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政府管理的专业知识缺乏深入研究,对于考生笔试和口头答案理解不深,判断不准。后者虽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但对社会需要和岗位特点研究不够,在面试中往往给能说会道的报考者以高分,对那些不善言辞但同样适宜于机关工作的人员则不予考虑。而且这类面试官评分的标准通常都是根据自己主观喜好和印象,又缺乏客观的测量工具和方法,测评结果很容易出现偏差,也容易导致腐败的产生。[8]3.考录监督和评估机制缺失。长期以来,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人治问题的存在,使监督机制受到忽视。监督机关缺乏足够的权力,监督工作显得软弱无力。查案办案受到种种牵制,有时还要冒很大的个人风险,从而导致一些不良现象的滋生。一种权力一旦失去监督与约束,其发展就必然会走向腐化与堕落,这已经成为政治上公认的定律。政府的公共权力应该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国家的干部应该做好人民的勤务员。然而,如果缺少监督机制,这种服务就难以实施,这种主仆关系就必然颠倒,权力就会异化,腐败就难以避免。据人事部统计,从2000年到2003年,全国新增公务员70万,但经过考试录用的比例只有62.7%,乡镇一级的比例只有43.26%。2003年7月全国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与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上决定在当年年底前清退全部未经考试程序进入政府的公务员,但此决定只是雷声大雨点小,严重影响了政府的社会公信度。这应该引起地方政府人事部门的重视,这关系到政府是否能取信于民的问题。[9]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弊端,使我们长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年轻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暗箱操作随处可见;二是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如果不加以改革,必然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拦路虎和绊脚石。

三、完善考核制度与考录制度的对策与措施

在上文笔者着重分析了公务员管理中的考核制度与考录制度存在的问题,并

结合该问题的产生、发展等过程,有针对性地在下文对每个问题提出措施与对策,以达到对考核与考录制度的完善目的。

(一)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我认为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需遵循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公务员考绩制度的原则。现行考核制度,规定考核以客观公正为原则。制度原则表述关键是原则的系统性和制度建设对原则的贯彻。为此,考核原则应吸收各国的经验,确立五项原则,即公开原则、相关原则、客观原则、救济原则、与职务升降和奖惩挂钩原则。2.公务员考绩的内容的改善。公务员系统对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长期以来公务员考核一直沿用考核应着重考核工作实绩,但又不用考绩代替考核的办法。我认为这种方法存在悖论,借鉴香港经验,[10]我认为可以将考核法规定的考核内容界定为:品格、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三项。3.改革公务员考绩的方法。当今世界各国的考核方法主要有主观臆断法、人员比较法、因素评定法和工作标准法。以后两者应用为广,并尽量注重采用客观标准和开始重视心理学、社会学方法的运用。[11]工作成绩的考量运用工作标准法,按照公务员所任职务的内容,确定有关的工作数量、质量、所需知识、技能加以分类评分,定出具体工作考核标准,再将标准尺度与实际工作进行比较,得出考核结果。考绩方式实行年终考绩与平时考绩结合。年终考绩依照具体工作考绩标准依考绩程序进行。平时考绩实行记分制,按照具体承担工作随时进行。4.改进公务员考绩的机构。公务员考核,应当由上级主管长官负责,这是各国通例。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考核。应当明确主管长官在考绩中的职责与权力。行政机构应成立考绩委员会。考绩委员会由公务员代表和机关首长指派人员组成,各占半数。考绩委员会有权改变公务员主管的考核意见,并就考绩分数向机关负责人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二)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措施。笔者以为,要真正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需要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1.科学设定报考资格。报考资格条件的设定非常重要,它决定了一个公民能否参加选拔公务员的竞争,是体现公平原则的第一步。那么只能是以什么为依据来设定允许参加考试的资格条件呢?只能是以职位本身的要求来规定考试的资格条件。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对公务员考试的资格条件的规定都有些不确定,看看历年的资格条件的规定就可知道,同一职位,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要求却是一年一个样。对公务员考试资格的设定,应实行门槛设置和职位资格设计的双向控制:门槛设置降低,职位资格设计清晰。[12]门槛资格的设定应当以现实社会公平为原则,而职位资格的设计应以实现人才选拔效率为目标。2.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和内容。我国现在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专业科目的考试则是在公共科目考试通过后,由招考部门对考生进行测试。可是我们的公务员考试科目和内容并没有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

发,没有根据职位本身的要求为中心来进行设计和安排。要更加科学的对待公务员考试的命题,应当聘请专家,包括行政学专家,考试学专家和资深的政府领导人员共同出题,在大家统一意见,明确精神、明确考察范围、考察意图、考察目的条件,再根据本国或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共同出题,这样既可以避免考察范围过于宽泛,考试重记忆轻能力以及偏题怪题等降低试卷信度效度的情况出现,又可以拉开考生的层次、区分度,从而便于政府机构挑选更加合格的人才。[13]3.对面试环节予以严格规定。面试试题对面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试题能否体现和达到面试的目的,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看试题有没有针对性。面试方式应紧扣面试的目的,以有利于达到目的为原则,不能拘泥于哪一种固定的形式,而应该根据职位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来组织面试工作,使面试真正成为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打分是面试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如果打分这个环节把握不好,出现了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就会破坏整个面试工作的成果,使前面工作前功尽弃。面试打分是为了区分优劣,挑选出优秀的人才来,因此只要能够拉开一定差距,解决区分度的问题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把分值差距拉得很大[14]。分值差距拉得过大,会使随意拉抬或压低评分的行为有操作空间,很难保证打分结果公平公正。公务员面试打分,可以借鉴体操打分的办法,规定一个在一般情况下的起评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考官打分不能低于起评分,这样可以有效的制约考官打分的随意性。

结束语

上述可见,在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完善的同时,也突出的表现出多方面问题,对此诸多学者都进行过深入的探讨,以期使公务员制度更好的适应我国公务发展。由于公务员素质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政务水平,对致力于公务员制度建设且有良好开端的我国政府来说,努力使公务员考核与考录制度化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公务员考核与考录制度的不断完善,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从而提高每个公务员的素质与水平,提高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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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见唐润中等:对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几点思考[J],人力资源开发,2005年5期。

[4]邱红杰,任硌:维护公务员“凡进必考”的严肃性[J],人民日报,2003年7月18日第4版。

[5]邱红杰,任硌:维护公务员“凡进必考”的严肃性,人民日报,2003年7月18日第4版。

[6]余仲华,杜新字:我国公务员考试经济成本估算分析[J],中国人才发展报告,2006年,第327页。

[7]熊继宁:《差异、变化与耦合———香港、澳门公务员系统与国家公务员系统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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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永桃:《行政管理学》[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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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2]廉茵:《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3]林新奇:《中国人事管理史》[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4]夏书章,王乐夫,连瑞莲:《行政管理学》[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致谢

在此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受到了政教系各位老师的无私指导,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首先,我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白战锋老师,他对我的论文给了很大的帮助。另外在我查资料的过程中,图书馆各位老师给我提供了很多方便,在此向帮助和指导过我的各位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感谢本文涉及到的大量学者。本文引用了大量的研究文献,如果没有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启发,我将很难完成论文的写作。

感谢我的同学和朋友,他们不但为我提供了很多的论文素材,还在论文的撰写,排版等过程中提出了修改意见和热情的帮助。

不可遗漏的是,由于我的水平有限,错误和不足在所难免,恳请各位老师和学友批评指正。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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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事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事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入职履历表》。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恒安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华为

恒安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二、除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法令、法规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三、公司对各职级人员(附件1:新架构各部门岗位职级一览表)在人事管理过程中, 均应依“恒安集团人事管理权限一览表”(附件2)中的规定执行。人事权限包括:聘用、异动(晋升、降职、免职、调动、复职、退休、续聘、解聘、辞职、待岗等)、薪酬核定与调整等人事相关的所有权限。 四、省外各附属公司、各销售片区的人事管理工作,由省外各附属公司办公室和各销售 片区销售行政配合、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第三章聘用

五、集团各部门总监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必须就本部门的组织发展方向提出下一年度员 工的编制及招聘计划,对超出编制计划的,必须由首席执行官审批后方可录用。 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在编制计划内必须增加人员或补充人员时,应填写“人员增补 申请单”(附件3),经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用人单位所需人员“职位说明书”的要求办理甄选事宜。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的组织工作,合理利用招聘资源。招聘资源包括:人才招聘会、 人才网、报纸刊登广告、公司员工推荐、部门推荐、自我推荐、大中专院校招聘、毕业生实习以及特殊岗位的猎头公司委托招聘等。 八、招聘原则:先内部后外部的招聘策略,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上岗方式,将 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 九、人力资源部将在内部及外部同时发布空缺岗位信息,收集相关的应聘材料。对于基 本符合任职资格的公司在职人员,可优先考虑内部调整,在内部没有合适候选人的条件下,人力资源部开始组织对外招聘工作。 十、甄选面试坚持以岗位能力要求为基础、以集体面试方式进行,候选人经测试或面试 合格,用人部门决定试用后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 十一、面试甄选小组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代表、用人部门经理或其他相关人员,面试甄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备案保存。 十二、用人部门经理可对候选人就相关的技能及岗位适应性、人员组合性或采用其他的类似程序进行测试以帮助选择合格的候选人,所有的甄选都应该基于岗位工作的相关要求。面试完毕,负责面试评估的人员必须对每位候选人提出面试结果建议,并在“面试评估表”(附件4)中标注清楚。 十三、已确认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试用及商定报到的日期,对经理级及以上岗位人员(含储备人员)、财务、业务、法务、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还须进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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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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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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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初选、笔试、面试、复试等工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正式录用前要填写《员工入职申请及审批表》,并提供和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和论文奖项等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的原件。第五条公司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应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员工入职需经用人部室负责人、该部室主管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第六条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向公司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体检合格报告(证明),并填写完整的《员工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第七条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四)不胜任工作的; (五)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义务连续或累计时间超过5天及以上的(因公受伤除外); (六)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的; (七)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入职到岗达3天的。 第三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 -2-

第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公司实行上、下班按指纹考勤管理。因工程项目管理等特殊情况需要,可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实行任务导向的灵活工作时间。 第九条公司安排员工在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日放假休息,少数民族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班 (一)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的,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加班审批表》),按审批权限经公司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实施。部室安排全体人员加班和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须经总经理批准。加班应从严审批,除非十分必要,不得安排。 (三)经批准的加班,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倒)休。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请假、中途擅离职守;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应先向直接上级报告,获批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含)内仍未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

人事管理制度及流程

人事管理制度及流程 (2018年版) 内部资料注意保管

人事管理制度及流程 目标: 1、构筑先进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培养和 开发员工,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保持人事制度和程序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资源系统的专业水平和道 德标准。 3、保证各项人事规章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一、招聘管理制度 (一)招聘目标 1、通过系统化的招聘管理保证公司招聘工作的质量,为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 的人才。 2、招聘流程规定人员需求的申请、招聘渠道的评估、面试程序及录用程序,以 保证招聘工作满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 (二)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荐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 (三)招聘工作流程 1、招聘程序: 用人单位提出用人需求寻找人选面试到岗试用 2、招聘需求申请和批准 A、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提出员工需求的申请。填写《人力需求单》,详列

拟聘职位的招聘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B、招聘申请审批权限:人员的招聘申请均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C、面试步骤: (1)人力部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2)拟选人员一般经过三次面谈:人力部初试用人单位复试总经理面谈通知确定人员体检体检合格通知报到 3、内部招聘体系 遵循“内部晋升优先制”原则: (1)职位空缺不能由本部门其他人员来补充时方可采用此办法; (2)必须取得本部门主管与用人部门主管的同意。

企业如何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如何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在企业人事制度中的地位,正如宪法在诸法律中的地位一样。人事管理制度是基础性、概括性和原则性的制度,它规定了企业人事制度的基本框架。在这个大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人事制度的内容几乎覆盖了人事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内容包括:雇用、迁调、退休、资谴、移交、培训、服务、休假、请假、加班、值班、出差、考核、奖惩、待遇、福利、保险、抚恤、安全卫生等。前五项属于招聘内容、第六项是培训、第七至第十四项属于考勤与绩效、第十五至十八项属于薪酬福利。 在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以下是本人经过综合比较和修改后,形成的一个典型的人事管理制度样本。 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 1.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外,依本规则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 雇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应依《招聘实施细则》规定及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第四条新进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试用申请,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成绩优良者,可酌情缩短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品行不良、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 1.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最近三个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3.区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4.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5.其他必要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判处刑罚或受通缉者。 2.吸食毒品及代用品者。 3.亏欠公款受处罚者。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附件5: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机关本部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二名以上中共党员干部,并持有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点查阅。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提供。 4、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须申报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借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借阅期限最长为二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档案送还后,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

意见。 5、外单位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 6、公安、安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也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因需要而摘录档案内容的,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对其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及日期,加盖部门公章。对摘录复制的材料除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7、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鉴别归档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注意跟踪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将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谦等方面的正式材料收集归档,不断充实档案内容。 2、归档的材料必须是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部门)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篇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和北京市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员。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各部门提出案报公司首席运营官(或总裁)以及首席执行官批准后,并在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 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计划,经首席执行官批准后,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部门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公司员工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行政人事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 用部应聘人员。 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用人部门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经部门最高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行政人事部。 2、审核:行政人事部核查申请部门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招聘,应在一个 工作日退回《招聘申请表》。申请部门须向首席执行官进行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XX局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XX局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为深化XX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XX局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构管理 (一)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应认真执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有关规定,实施规范管理。 (二)局直属单位部门设置及部门管理人员的职数,应根据本单位的服务、经营、管理与发展的需要,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自主确定方案,报局备案。 (三)凡成立新的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局研究决定后,由政工科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二、班子建设 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相关法律知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领导班子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局一般每年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由局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考核情况向局党组(党委)

汇报后,分别向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反馈。 三、干部选拔任用 干部的选拔任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进行,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干部交流等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严把干部入口关,疏通干部出口关,搞活干部队伍。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引入竞争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局机关科级干部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职的相关程序进行。局政工科科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在任职前还要征得市有关部门的同意。要认真实行领导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 (三)局直属单位部门管理人员的聘任。由局直属单位领导导班子集体研究,并与局党组(党委)书记或局分管领导沟通同意后,自行聘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 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第一章试用第一条试用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试用 第一条试用 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转正工资标准自转正之日起执行。 2.根据华为相关规定,安全管理部和客服员工必须参加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任职资格后方可转正。如参加补考仍未合格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3.综合管理部安排、组织新员工入职引导培训,用人部门组织上岗前培训。 4.新员工须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附表五) 5.综合管理部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安排试用期转正考试。 6.试用部门负责人根据转正考试、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对试用员工进行鉴定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写在《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上,由综合管理部签署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超过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条续聘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审批手续,填写《续签/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附表六) 第二章调配 第三条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动和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这其中包括范围内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调动、岗位交流、降职等。 第四条内部调配 8.1、内部调配 (1)如有岗位空缺,同时公司内部又有合适人选,可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或综合管理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及人员编制状况提出调配意见,并与相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2)协商同意后,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附表七)说明调动的原因、理由,经过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若晋升或降职还需附上员工最近的工作表现材料),交综合管理部审核。 (3)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调动员工、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并知会公司其它相关部门。 第三章解聘 第五条解聘的种类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5条行政人事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

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行政人事部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行政人事部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行政人事部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行政人事部协调工作。

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样本(适合于小规模公司)

XX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 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 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

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未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推进法院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法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人事管理,实行政工科统一管理与各部门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条政工科作为院党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领导应当协助政工科做好本部门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 第四条各层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工科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第五条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在规定的职数内进行,并有空缺职位。 第六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七条选拔任用的干部,除应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身体健康。 第八条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的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或越一级提拔。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按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当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同意。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拔任用: (一)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二)在受党纪处分后一年年限内的:其中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内,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两年内,受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的两年内,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 (三)受政纪处分,在处分的有效期内; (四)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五)已正式申请辞职、退休或调离本工作单位,正在办理有关手续期间的; 第十条选拔任用干部由政工科制定方案报请院党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具体步骤为: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结果

公司基本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工、转正、解职、考核奖罚、晋升、请假等除国家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四、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五、公司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聘用 一、公司以“内育为主,外聘为辅”为原则,按各岗位的用人标准,实行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者; 2.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者; 3.曾触犯法律者; 4.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辞退者; 5.伪造各种证件者。 三、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附件1 应聘登记表 第三章入职 一、新录用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录用时要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新录用员工需填写公司的《员工档案》,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的资料、工作经历及家庭背景,并在表格上签字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附件2 员工档案 四、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录指纹考勤,发放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公司情况、相关制度等进行培训。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七、用人部门负责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加快新员工对公司基本情况及工作岗位职责了解进度,尽快胜任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进入公司的员工。 3 培训内容 本制度培训包括公司整体培训、人事、行政制度培训、部门工作流程、岗位技能、理论知识、岗位说明书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3.1公司整体培训 3.1.1 公司概况,包括主要业务,经营现状、主要客户等。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员工手册.doc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员工手册7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及以上人员试用期2-3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 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人事管理及考核制度

人事管理及考核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1、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2)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行部主管、总经理审批。高管级别报置业人资部。 3)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和置业人资部审批。 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行部招聘所需人员。 2、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行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协同置业人资部面试通过。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用人部门和人行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体检合格后,人行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行部统一存档备查。 3、签约是人事部根据《劳动法》规定与正式录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前面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物业管理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二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必须由员工亲自签名或盖章,置业人资部加盖人事资源管理部门印章及注明签约的日期后方可生效。 员工入职管理(包括试用期) 从通知员工正式录用开始依次办理员工报到手续,收取员工身份证、学历证明、岗位资格证、岗位操作证、驾驶执照、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蓝本等有关证件、资料审核后复印件存档,原件归还员工。讲解员工手册及管理规定,让员工阅读理解并签字确认。然后发制服、员工手册、职员卡、更衣柜钥匙等,并要求员工在物资卡上签名后存档,接着安排入职培训,完成后到各自部门岗位上报道。

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编制: 单位: 部门: 审核: 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规范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省政协工作的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其他有关干部人事政策规定,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试行) 为了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干部,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干部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除对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凡需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实行竞争上岗。 (三)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越级或破格提拔。越级或破格提拔干部须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四)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人选外,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二、干部免职 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三)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三、干部任免权限 (一)省政协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调研室主任、副主任,由省政协党组讨论同意,报省委审批(如属民主党派干部,由省委统战部推荐,经与省政协党组协商统一意见后,由省政协党组报省委),提请省政协常委会议通过后任免。 (二)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副巡视员,由省政协党组讨论同意,报省委审批后任免。 (三)省政协机关处长、副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正处级秘书、副处级秘书,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务,由省

(完整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随州市**机械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若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参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聘用。 第四条:生产部所属部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招入生产一线工人时,应及时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表现优异或技能出众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未治愈者。 4、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已患职业病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5、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若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不适应本公司需要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无经济补偿及其它补偿。 第十条:员工录用后,应按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

华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

华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概述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措施的总称。包括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等进行管理的规定。 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认识管理条列》指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作。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特征 1.国家是事业单位真正的用人主体 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用人权,事业单位仅仅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事业单位仅仅代表国家管理其工作人员、执行有关的人事制度与政策。 2.不存在独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事业单位与国家实行一体化的人事制度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任用关系属于公职关系 从法律观点来看,即属于行政法律范畴的行政任用关系,而非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1.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原则 (1)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2.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 3.岗位设置权限 (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 (1)公开招聘 (2)竞聘上岗 (三)聘用制度 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四)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1.事业单位工资的分类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2.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3.其他福利和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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