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合同法(包括案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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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一、A公司为大型棉毛制品公司,下属有两个公司,一个为B 制衣公司(独立法人),为A公司的子公司;另一个为C制衣公司,为A公司的分公司,已由王某承包。

在承包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在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王某负责。

xx年6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A公司董事长李某遇到了某棉纺厂厂长孙某。

孙某说:本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

A公司董事长李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要棉布,就给孙某牵线介绍。

xx年7月份棉纺厂与B、C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棉纺厂供应各种棉布240包,价值120万元。

B公司和C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货120包,价款各为60万元。

合同规定货到一个月后付款。

但是棉纺厂发货后三个月,两个公司以各种借口拒不付款。

棉纺厂就以A、B、C三个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货款。

问:1、该合同是否有效?2、B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3、C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4、法院应如何判决?答:1、本合同完全有效。

从法律角度上讲,两个公司可以为共同需方,签订一份合同。

2、B公司为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其60万元的货款与利息应由B公司独立承担,与A公司无关系。

3、C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然已经承包给王某,王某所签的承包协议规定了债权债务由王某承担,但是承包协议为企业内部承包性质,对外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因此,C公司所欠棉纺厂的60万元货款及利息由A公司承担。

4、法院应判:B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A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

二、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

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案例一:小明与小红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了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根据合同约定,小明需要先支付定金,在三个月内支付尾款,然后小红将房产证转让给小明。

然而,在支付定金后的一个月,小明突然失业,无法按时支付尾款。

小红要求小明履行合同并支付尾款。

根据《合同法》,购房合同是一种买卖合同,双方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合同约定,小明需要支付尾款才能获得房产证转让权。

由于小明失业,导致他无法按时支付尾款,但这并不免除他履行合同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68条,当一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形,导致该方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从而使得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小明的失业是一个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况,并且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小红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或者寻求其他的合理解决方式。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了商品的购买数量、质量标准和交付时间。

然而,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付商品,导致公司无法按时生产和销售。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当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对方不能按时、按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在这个案例中,供应商没有按时交付商品,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生产和销售,公司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合同一方对履行合同义务有困难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消除障碍,以减轻对方损失的程度。

在这个案例中,供应商应当在发现无法按时交付商品时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公司的损失。

案例三:小王与某教育机构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合同约定了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费用。

然而,在培训过程中,小王发现培训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培训质量也无法满足他的需求。

经济法合同法律案例(3篇)

经济法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10年取得了某地块的开发权,并开始进行住宅项目的建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发商与多位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业主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并约定了交房时间、房屋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到期后,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导致业主与开发商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2. 业主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双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三、法院判决1. 开发商构成违约:法院认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交付房屋。

然而,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2. 业主可以解除合同: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已经构成严重违约,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3. 违约责任承担:- 开发商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判决开发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以弥补业主因开发商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开发商应退还业主已付款项: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业主已支付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按揭贷款等。

- 开发商应赔偿业主损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开发商赔偿业主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如装修费用、临时租房费用等。

四、案例分析1. 违约责任的认定: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这表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已构成严重违约,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3.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法院在本案中判决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退还已付款项、赔偿损失等。

这体现了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制裁,同时也保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涉及法律的案例(3篇)

经济法涉及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该公司也加大了对环保设施的投资和改造力度。

然而,在某次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进行废气处理、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据此,某市环保局(以下简称“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2. 环保局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3. 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三、法院审理1. 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

本案中,环保局根据现场检查结果,认定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此,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

2. 环保局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法院认为,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已经依法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依据。

此外,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此,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履行了法定程序。

3. 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在环保部门进行检查时,存在未按照规定进行废气处理、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审理情况,法院判决如下:1. 维持环保局作出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 该公司不服本判决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五、案例启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经济法涉及法律的案例,具有以下启示:1. 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28
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29
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30
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3
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20
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2024】经济法合同法案例(精选)(2024)

【2024】经济法合同法案例(精选)(2024)

【2024】经济法合同法案例(精选)摘要:本文收集了一些2024年经济法合同法案例,旨在全面展示在经济领域中合同法的应用。

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合同法是如何保护各方权益和维护经济秩序的。

第一部分:合同的成立案例一:甲方与乙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案例描述:甲方拥有一套商业用途的房产,乙方意欲将房产用于开设连锁店。

双方协商后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问题: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何满足?分析: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双方的互相意思表示、合同目的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

在本案中,双方都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合同目的也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该合同成立。

案例二:乙方提供的合同要约案例描述:甲方需要采购一批原材料,乙方给甲方发送了一份包含商品规格和价格的合同要约。

法律问题:要约的有效性如何判断?分析:要约的有效性需要满足明确表明合同双方意思的特点。

在本案中,乙方明确提供了商品规格和价格,甲方只需要接受即可形成合同,因此该要约有效。

第二部分:合同的履行案例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商品交易案例描述: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商品,但乙方在交付商品时缺少了部分数量。

法律问题:乙方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违约?分析:合同违约需要满足存在合同关系、合同义务履行不符合约定和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件。

在本案中,甲方和乙方存在合同关系,乙方未按照约定数量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其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案例四:合同解除与赔偿案例描述: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某些责任。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恶意泄露商业机密,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法律问题: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赔偿责任如何确定?分析: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合同一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以及对方请求解除合同等情形。

在本案中,乙方泄露商业机密属于重大违约行为,因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部分:合同争议解决案例五:合同争议的仲裁程序案例描述:甲方和乙方就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果,决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一、合同主体。

甲方呢,是一个超酷的小老板,开着一家特别有特色的咖啡店。

乙方呢,是一个咖啡豆供应商,那豆子的品质也是杠杠的。

甲方和乙方都是那种特别实在、讲情义的人,都希望在这个合作里大家都能开开心心,还能赚点小钱。

二、合同目的。

甲方想从乙方这儿拿到超级棒的咖啡豆,这样就能做出好喝得不得了的咖啡,吸引更多的客人来店里消费。

乙方呢,就想把自己的好豆子卖给甲方这个靠谱的伙伴,让自己的豆子在城里有个好名声。

三、合同内容。

1. 供应咖啡豆的种类。

乙方要给甲方供应两种咖啡豆,一种是那种有着浓郁巧克力味的哥伦比亚咖啡豆,还有一种是带着清新果香的埃塞俄比亚咖啡豆。

这两种豆子可都是乙方精心挑选的,就像对待自己的宝贝一样。

2. 供应数量。

每个月啊,乙方得给甲方供应至少50公斤的哥伦比亚咖啡豆和30公斤的埃塞俄比亚咖啡豆。

不过呢,如果甲方的生意突然特别好,需要更多的豆子,只要提前个三天跟乙方说,乙方就得想办法给甲方凑齐。

3. 价格。

哥伦比亚咖啡豆每公斤100元,埃塞俄比亚咖啡豆每公斤120元。

这个价格可是很公道的,乙方可没有坑甲方哦。

而且呢,如果市场上咖啡豆的价格有个上下10%的波动,甲乙双方就得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看看价格是不是也要跟着变一变。

4. 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把咖啡豆送到甲方的咖啡店门口。

送货的时间呢,是每个月的月初,这样甲方就能及时用上新豆子啦。

乙方每次送货的时候,都得把豆子包装得美美的,不能有破损,就像送礼物一样。

5.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咖啡豆的质量是超级好的。

如果甲方发现有坏豆子或者味道不对的豆子,乙方得无条件给甲方换货或者退款。

而且呢,乙方还得给甲方提供一些关于咖啡豆保存和烘焙的小窍门,就像好朋友之间分享秘密一样。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咖啡豆后的一周内,得把钱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里。

如果甲方不小心晚了几天,就得给乙方说一声抱歉,再额外给乙方付点小利息,就当是表示歉意啦。

五、合同期限。

经济法案例6

经济法案例6

合同法案例:一、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

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

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

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

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

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

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

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试分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3.法院应如何处理?评析: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

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二、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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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 ——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特征的总称, 它调整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终止、违 约责任等关系。
合同法的特征 1. 合同法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 2. 合同法贯彻契约自由的原则。 3. 合同法从动态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财产关系的法律保护。
主合同 ——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表见代理所产生的后果应由谁承担?
法定代表人超越内部限制签定的合同是 否有效?
赌债也属债务吗? 价格标错的商品售出后能退回吗? 是真的秦始皇兵马俑吗?
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是否当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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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二、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四、合同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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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 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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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1. 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分为: 2.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分为: 3.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支付代价分为: 4. 根据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还是在当事人意思
四、担保的方式
1. 保证 2. 抵押 3. 质押 4. 留置 5. 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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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一、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三、合同的终止
1. 合同终止的原因 2. 合同的解除 3. 债务抵销 4. 提存 5. 债务的免除与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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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三、无效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即其法律后果
1. 无效合同的概念及合同无效的情形 2. 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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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履行原则
二、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三、代位权
四、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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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的担保
一、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二、担保合同的效力
三、担保责任的处理与反担保
双务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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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支付对价,可分为:
有偿合同
——是指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的合 同。
如:买卖合同等。
无偿合同 ——是指当事人不需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支付相应对 价的合同。
经济法
合同法
章节目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七节: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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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案例
典型案例
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是否 有效?
附条件的合同
名片不是授权凭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否均为无 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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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
2. 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各方应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4. 公平原则
任何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力,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要根据公平原 则确定风险。
如:赠与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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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根据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还是在当事人意思表 示一致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可分为:
诺成合同
——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
——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 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
如:保管合同等。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 继续履行 2. 补救措施 3. 赔偿损失 4. 支付违约金 5. 免责事由
6. 时效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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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 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
1.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 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 合同是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的文件。 4. 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
无名合同 ——又称非典型合同,是立法上尚未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对无名合同只能适用于《合同法》总则中规定的一般规则,同时 也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最类似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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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可分为:
单务合同 ——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 如: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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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符合一定形式才能成立,可分为:
要式合同 ——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方可成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 ——是法律对合同订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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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根据某一合同是否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可分为:
经济法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 地点
四、缔约过失责任
1. 合同的内容 2. 合同的形式
1. 要约 2. 承诺
1. 合同成立的时间 2. 合同成立的地点 3. 实际履行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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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二、代理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的确定 2. 无权代理所产生后果的责任确定 3. 表见代理责任的确定 4.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及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效力的确定
表示一致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分为: 5. 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符合一定形式才能成立,可分为: 6. 根据某一合同是否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存在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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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合同法概述
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可分为:
有名合同 ——又称典型合同,是立法上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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