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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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为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1.2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化、全程化、人性化原则,注重预防、干预和康复,确保服务质量。

二、组织机构2.1 成立妇幼健康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情况,对重大质量问题进行决策。

2.2 设立妇幼健康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质量监督、检查、评估和培训等。

三、质量管理工作内容3.1 制定和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各项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

3.2 开展妇幼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和儿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3.3 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后康复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4 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对高危因素进行筛查、评估和干预,确保母婴安全。

3.5 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预防接种、生长发育监测等工作。

3.6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3.7 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反馈。

四、质量改进与持续发展4.1 针对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4.2 鼓励创新和改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4.3 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不断完善制度和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五、考核与奖惩5.1 将妇幼健康质量管理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2 对违反妇幼健康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妇幼健康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区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的实施方案范文

全区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的实施方案范文

全区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的实施方案范文一、重要意义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基础。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我区孕产妇和出生人数明显增加,现有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难以满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服务需求。

产、儿科急危重症识别和救治能力不足,女性的全生命周期保健、儿童的早期发展和心理保健等还处在探索起步阶段,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机制尚不健全。

新的生育形势和发展需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效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疾病、残疾的发生,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建立分级分工合理、服务流程科学、服务内容丰富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孕产妇服务管理安全高效,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建立妇幼健康服务资金保障机制,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等领域的人员配置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xxxx年年底前,全区至少建成x个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和x个新生儿救治中心。

到xxxx年,全区建有x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x例以下,婴儿和x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x和xx以下;有效开展孕前检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孕前检查覆盖城乡目标人群,产前筛查率和诊断率达到xx%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持在xx%以上,逐步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出生缺陷患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每千常住人口产科床位数增加到x.x张,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x.x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x.xx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x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三、重点任务(一)夯实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基础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通知

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通知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通知关于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转载请注明来自:好http:///)各县市区卫生局:为整体提升全市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设的总体目标。

按照《**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和《**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为全市每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一个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一个儿童保健门诊和一个妇女保健门诊。

二、建设原则。

按照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用房,市卫生局统一采购配备基本设备、设施的原则进行建设。

各乡镇卫生院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提供建设基本用房,并达到相应的面积和基本装修要求,经市上验收达到基本要求后,给予配发相应的设备。

三、时限要求。

原则上各县市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必须在20XX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上述三个规范化门诊建设任务,因国债建设项目或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暂时提供不了房屋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出具书面申请,方可延迟建设时限,但最迟不超过20XX年12月底,超出此时限者,市卫生局不再负责配备基本设备和设施。

四、工作要求1、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指定工作人员,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

要统筹规划,制定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工作时限和措施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真正把这项有利于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各乡镇卫生院在准备建设用房时,要统筹规划,把三个规范化门诊尽可能安。

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妇幼保健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工作,我国曾经在 2000 年颁布了《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规范化管理为核心,推进妇幼保健服务。

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化,原来的规范化管理方案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情况和需要,因此,需要对其进行重新制定与实施,以推进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

二、主要内容1. 加强管理,提升服务品质通过对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进行加强,形成“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模式。

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确保设备设施齐全且完好,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专业能力。

2. 推进信息化建设借助科技手段,加快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为妇幼保健工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3.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对妇幼保健知识的普及,增强公众的健康意识,推行科学的母婴健康知识,预防和治疗重大妇幼保健疾病,降低因妇幼保健问题带来的医疗风险。

4. 加强协作与合作促进妇幼保健机构之间的协作与合作,加强卫生行业和其他相关行业的合作,共同推进妇幼保健服务工作。

5. 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的监测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的监测和评估,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确定实施各项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计划。

2. 组织培训针对妇幼保健工作的不同领域和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的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和贯彻。

3. 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技术手段推进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妇幼保健信息的共享,推行数字化服务。

4. 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妇幼保健服务的监测评估机制,按期对妇幼保健服务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纠正。

妇幼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妇幼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妇幼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最新近年来,我国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我国妇幼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最新已经出台。

本文将对妇幼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首先,妇幼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覆盖的服务。

具体而言,就是要加强对孕产妇、婴幼儿、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妇幼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妇幼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

其次,妇幼机构改革将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

特别是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其对妇幼保健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为妇幼保健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再次,妇幼机构改革将加强对妇幼保健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体系。

要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提供服务,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

同时,还要加强对妇幼保健服务的质量评估和考核,引导和激励妇幼保健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最后,妇幼机构改革还将加强对妇幼保健服务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妇幼保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要加强对孕产妇、婴幼儿、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其保健意识和能力。

同时,还要加强对妇幼保健服务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妇幼保健工作,共同促进妇幼健康事业的发展。

总之,妇幼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妇幼保健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们相信,只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妇幼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就一定能够为妇幼健康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保健服务。

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妇幼保健工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人口素质、提高社会发展水平起着关键作用。

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妇幼健康的必要手段。

本实施方案旨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妇幼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实施内容1.制定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全面、系统、完善的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包括临床操作、医疗服务、医疗质控等多个方面,确立明确的管理要求和规范。

2.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针对不同类别的妇幼保健医务人员,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加强临床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3.完善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医院管理制度,围绕妇幼保健服务展开全面管理,完善质量、安全、效率三方面的管理机制。

4.完善妇幼保健服务流程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流程,建立便利的服务平台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医疗服务。

5.强化妇幼保健医院的监管与评估加强对妇幼保健医院的监管和评估,对医院的治理和管理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核,确保妇幼保健医院在医疗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1.建立管理机构建立由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

2.制定标准体系经过研究制定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确立规范化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3.培训医务人员针对不同类别的妇幼保健医务人员,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加强临床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4.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按照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要求,制定完善的医院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机制和标准,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流程。

5.改进妇幼保健服务流程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流程,建立便利的服务平台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医疗服务。

6.加强监管和评估加强对妇幼保健医院的监管和评估,对医院的治理和管理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核,确保妇幼保健医院在医疗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通用6篇)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通用6篇)120xx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一)总体目标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⑴早孕建卡率达90%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⑷住院分娩率达100%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⑻产前筛查率达80%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

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妇幼卫生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国家设立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妇幼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相应的妇幼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妇幼卫生管理工作。

3.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妇幼卫生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开展妇幼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和儿童的自我保健意识。

3.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负责孕产妇保健工作,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

5. 负责儿童保健工作,提供儿童健康服务,加强儿童健康管理。

6. 开展妇幼卫生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技术水平。

7. 负责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妇幼卫生服务人员素质。

8. 监督和管理妇幼卫生资金和物资,确保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2. 组织实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妇幼卫生服务活动。

3. 监测和评估:对妇幼卫生服务活动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信息报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妇幼卫生服务活动情况。

五、人员配备1.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医师、护士、技师等专业人员。

2. 从事妇幼卫生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

3.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妇幼卫生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经费保障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妇幼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2.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合理使用妇幼卫生资金和物资,确保资金和物资的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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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和《2009-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妇幼保健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妇女、儿童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市妇幼保健管理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提高妇女健康、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二、工作内容与考核评价指标
(一)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市、乡、村妇幼保健队伍,由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驻市厂矿医疗机构)确定专职妇幼人员组成,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各项妇幼保健工作。

2、为全市孕产妇和0—36个月的儿童,免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

按照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要求,以及《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对本市户籍人口中孕产妇、0—3岁儿童免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

保健服务内容为: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5次产前检查和产后2次访视服务、孕期高危筛查,并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访视、婴幼儿1岁以内4次、1—3岁每年2次基本保健服务、体弱儿专案管理等。

3、为全市出生婴儿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登记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审核发放工作。

5、做好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的宣传、发放、督促及登记、上报工作。

6、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残疾儿童出生率,进一步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7、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妇女、儿童身体素质。

8、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9、做好入托儿童体检、集聚儿童体检工作。

(二)考核评价指标
1、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率达到80℅以上、早孕建册率达8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98℅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80℅;到2011年,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达到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到80℅以上。

2、妇幼保健专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今年不少于10次。

3、孕产妇、婴幼儿家长基本保健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4、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85℅,叶酸服用率达8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50℅。

5、试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免费服务券制度。

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印制管理。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市厂矿医疗机构领取发放,严格按要求使用,按季度到市妇幼保健院结算费用。

6、市直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市厂矿医疗机构在做好孕产妇保健服务、0—36月儿童保健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信息的收集、上报等管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与要求
(一)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1、2010年5月完成实施方案;
2、2010年5月组织妇幼专干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
1、2010年6月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第一次业务考核,以后每月进行一次督导、考核;
2、2010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考核、督导。

(二)运转程序:
孕产妇系统管理运转程序:
儿童系统管理运转程序:
(三)成立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组
领导组由卫生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卫生局疾妇科科长、市妇幼保
健院院长为副组长,市妇幼院分管院长、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长、儿保科长为成员,及时协调处理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建立孕产妇、婴幼儿及所有妇幼信息网络平台
开发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妇幼保健信息网络共享机制,市
乡村实行妇幼信息互通和共享,从而促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厂矿医院 社

服务
中心
乡镇医院 建册进行孕产妇
系统管理 住院分娩 本辖区 产后居住地 按程序完成 产后访视 非本辖区 市妇幼保健院 转运至产后居 住地医疗机构 统一领取 市妇幼保健院
考核兑现 住院
分娩 非本辖区 本辖区 由产科机构或社区医疗机构 市妇幼保健院 居住地所在乡镇医 院或社区医疗机构 按照程序开展 儿童保健服务
统一领取 市妇幼保健院
考核兑现
(五)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范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

附件一:工作规范(市、乡、村)
附件一(一):
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市级)
1、组织机构成立市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分管局长任德亮担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霍亚宏任副组长,市卫生局疾妇科长任福英,市妇幼院副院长兼防妇科长康定卿、儿保科长梅尔田为成员。

负责《母婴保健法》、各级《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妇女发展规划纲要》赋予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的妇幼保健法定工作任务和职责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管理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婴幼儿系统管理制度、妇幼保健宣传培训制度、妇幼保健资料搜集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制度和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
缺陷报告等制度。

3、工作职责
3.1全面掌握全市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的基本情况;
3.2定期召开全市妇幼人员工作例会,布置、督促、检查两个系统管理工作;
3.3负责全市高危妊娠和体弱儿的筛查及专案管理,及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工作,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实行统一管理,取得助产技术资格的医疗机构要积极接受其他医疗机构推荐转诊的孕妇住院分娩;
3.4负责全市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3.5负责全市孕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卡(册)建卡、运转、回收、统计,定期考核兑现等工作
3.6负责下级妇幼人员培训工作,按照季度督导的原则开展乡镇(社区)医院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
3.7对全市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时进行调查、填写死亡卡、写出调查报告、做好登记、评审,及时上报出生缺陷;
3.8负责全市HIV阻断母婴传播工作的采样、送样、器材领取下发工作。

3.9负责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采样、送样、器材领取发放工作。

4.规范开展妇幼保健各项工作
4.1准确掌握全市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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