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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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 开标时 作用(一)

标底 开标时 作用(一)

标底开标时作用(一)标底开标时作用什么是标底?标底是指招标项目中的一个重要数据,通常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

标底是对招标项目涵盖的各项费用和成本的一个估算值,也是投标者编制投标报价的基础。

标底的作用1.指导投标报价:标底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投标的成败。

合理的标底可以帮助投标者合理制定报价策略,确保投标报价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2.风险控制:标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项目的风险水平。

合理的标底有助于投标者评估项目的风险,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这些风险,从而更好地控制风险。

3.交流沟通:标底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与招标人进行交流和沟通。

投标者可以通过询问标底来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要求和预期目标,以便更好地准备投标文件。

4.业务发展:通过参与招标项目并制定合理的投标报价,投标者可以获得项目执行的机会,从而为企业带来业务发展和盈利的机会。

标底开标时的作用在招标过程中,标底开标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标底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公开揭示标底数值,并允许投标者在开标时了解标底的情况。

1.透明公正:标底开标保证了招标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投标者有权在开标时了解标底的数值,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

2.策略调整:标底开标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机会,根据揭示的标底数值来调整自己的投标策略。

如果标底与预期不符,投标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

3.评估竞争对手:标底开标还允许投标者了解竞争对手的标底水平。

通过对其他投标者的标底进行观察和比较,投标者可以对竞争对手的投标报价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4.解读标底依据:标底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可能详细解读标底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投标者可以通过这些信息来更好地理解标底的形成过程,并在制定投标报价时做出更准确的评估和判断。

结论标底作为招标项目中的重要数据,在投标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标底可以为投标者带来盈利机会,有助于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

浅谈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

浅谈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
1 程 量 清单 的 编 制 方 法 . 2 工程 量 清 单 的编 制 是 实 行 统 一 的 工程 项 目划 分 标 准 、统

在工程 变更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面的规范管理将起到积极
的 作用 。
2 关于建设 工程施工合 同计价 的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 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设 工程 明确相互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 已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我 国固定资产投资已趋 向多样 化 ,集体经济 、私 营经济 、外商投资比例越来越大 ,建设工
11 工程 量 清 单用 途 . 工程量清单 的用途之一是为投标者报价用和为招标者编
于结合工程 的具体 情况进行计价 ,更能 反映 工程的个 别成本
和 实 际造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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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招标 中盲 目压价和结算无依据 的状 况,同时可以避免工
[ 关键词 ]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 ;工程计量 ;工程结算 ;发包与承 包;计价 [ 中图分类号 ]T 7 33 U 2. [ 文献标识码 ]C [ 文章编 号] 1. 6 ̄IS 0 9 0 4 . 1 . .1 03 9 S N 10 - 122 0 4 9 9 0 00
事实上 ,项 目经理往往根据 分项工程与各个班组进行 结算 , 比如 支模 是木工 ,粉刷 是粉 刷工 ,钢筋绑扎是钢 筋工等等。 因此 ,采用工程量清单综 合单价计价方式 ,确实可使建筑工
17 令 第 八 条 提 出 了 : “ 标 投 标 工 程 可 以采 用 工 程 0号 招
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标底 和投标报价 ” 。推行程量 清单 计
价方法是我国加入 WT O与 国际惯 例接轨的必然要求 。工程

预算价、标底价、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投标价、评标价、合同价、结算价

预算价、标底价、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投标价、评标价、合同价、结算价

招标采购投经常接触到的预算价、标底价、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投标价、评标价、合同价、结算价1、预算价,在施工前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对工程进行造价预计,以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计划控制。

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均为预算价的表现形式。

在通常的习惯中,常把造价工作统称为“预算工作”,即无论编制的是标底、控制价、投标价、结算价等统称为“预算”,这只是口语叫法。

2、标底价,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依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标底价与控制价均属甲方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人编制,但招标控制价要公布,而标底不公开。

3、招标控制价,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限价(招标最高限价也叫“拦标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4条规定: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即招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限额范围内,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用以控制工程将设项目的合同价格。

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为省级造价管理部门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和《工程价目表》。

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4、投标价,投标价即“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合同价”。

投标价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工程施工定额或参照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定额,结合当前人材机等市场价格信息,完成招标方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项目内容的全额费用,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的投标报价行为。

投标价的确定原则和对投标价编制依据的要求是自主报价,同时要贯彻执行现行国家计价规范和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并参照各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价目表》。

211116374_如何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211116374_如何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如何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文/王硕【摘要】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低于成本竞标会扰乱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评审论证,认定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本文基于案例分析,阐述了投标成本的定义以及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投标报价;成本价《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法律禁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企业成本的情况时常发生。

事实上,投标报价是越低越好吗?遇到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情况该如何认定呢?笔者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案例介绍某应用软件开发项目,采购总预算为500余万元人民币,采购内容为不超过几百个节点的软件许可,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为“每节点的单价”。

开标当日共有三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

当日公开唱价结果为:A公司每节点单价48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B公司每节点单价253.00元人民币(不含税),C公司每节点单价1.00元人民币(不含税)。

开标期间A公司提出异议“B公司和C公司报价低于成本”,同时B公司也提出异议“C公司报价低于成本”,招标代理机构将开标的情况进行了如实记录。

该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评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三家投标单位进行了资格检查和技术符合性检查,发现三家投标单位均合格,均进入价格评审。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及时将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书面记录交于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针对该项目的情况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价格评审中“防范恶意低价”的有关规定,向B公司和C公司发出关于投标报价澄清文件,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回复,说明价格的组成及合理性。

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之间的关系

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之间的关系

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之间的关系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之间的关系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这个“成本”的概念是什么,如何在招标投标时判定某一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标底、投标报价、成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以前总是被忽视,但确实是比较重要的问题。

一、我们要明确在建筑市场中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在建筑市场中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建筑产品供给者(即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而这种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则是价格上的竞争。

通过建筑产品供给者相互之间的竞争降低建筑产品的价格,无疑有利于需求者(业主)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从业主对施工企业的选择来看,其基本出发点是“择优”。

一般而言,业主希望所选择的施工企业报价较低、工期较短、具有生产质量较好的建筑产品的能力;同时,为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业主、自身的风险,还希望施工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但是,这种竞争并不是无规则、无限制的。

任何产品的价格与其价值都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成本是价格的最低限。

施工企业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还需要获得一定的利润,也就是说,施工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并不是简单的二、招标投标的最终效果不同施工企业的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总是有差异的,通过招标投标,一般总是在特定建筑产品上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最低或接近最低的施工企业获胜。

不同施工企业个别劳动消耗水平竞争的结果自然是优胜劣汰,这正是招标投标的宗旨。

凡是总体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低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的施工企业,就能继续生存、发展、扩大生产能力;反之,那些总体个别劳动消耗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的施工企业,就将停滞、萎缩、直至淘汰。

其结果将对原有生产力资源进行合理的重新组合,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

因此在建筑市场中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可以促使施工企业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永平,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这真是招标投标的最终效果。

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三者之间关系

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三者之间关系

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三者之间关系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是企业在进行投标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和综合考虑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从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三个方面,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合理制定标底投标报价,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1. 标底标底是在投标过程中,企业为争取项目而制定的最低报价。

标底通常是在项目相关成本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利润率、市场竞争和项目风险等因素进行计算确定的。

标底的制定对于企业的项目参与和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1.1 标底的类型标底可以分为真实标底和压缩标底两种类型。

•真实标底是指根据实际项目成本和预期利润率进行计算,充分考虑项目风险和企业利益,制定的合理报价。

真实标底能够保证企业在项目中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对企业的声誉和信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压缩标底是指企业为了争取项目而降低标底报价,低于实际成本或预期利润率的报价。

压缩标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中标的机会,但同时也可能带来潜在的风险,例如项目无利可图或亏损。

1.2 标底的影响因素标底的制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项目成本:项目成本是制定标底的基础,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包括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设备成本等;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运营费用等。

•利润率:利润率是企业对项目的预期利润水平。

利润率的高低直接影响标底的制定,高利润率有可能导致标底偏高,低利润率则可能导致标底偏低。

•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是制定标底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可能需要降低标底报价才能赢得竞标机会。

•项目风险:不同项目具有不同的风险水平,企业在制定标底时需要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

高风险项目可能需要提高标底报价,以应对潜在风险带来的影响。

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企业向招标方提交的价格报价,是企业与招标方之间进行商务谈判和决策的基础。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于企业的中标和项目实施具有重要影响。

2.1 投标报价的要素投标报价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项目成本: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项目成本,企业需要将项目成本计算清楚,并考虑到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变动等因素,以确保报价的准确性。

标底与招标控制价在招标实际中的应用

标底与招标控制价在招标实际中的应用

标底与招标控制价在招标实际中的应用一、引言在招标过程中,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标底是指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估算,并以此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设定的一个上限,用于控制投标人的报价,以确保项目的合理成本和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标底与招标控制价在招标实际中的应用。

二、标底的应用1. 标底的确定标底的确定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在标底的确定过程中,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工程的规模、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人工成本、设备租赁费用等。

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可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底。

标底的准确性对于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2. 标底的调整在实际招标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变化,可能需要对标底进行调整。

例如,材料价格的波动、政策变化等都可能导致标底需要进行调整。

招标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标底的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标底的保密性标底的保密性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原则之一。

招标人需要确保标底的保密,以避免对投标人的不公平竞争。

在招标文件中,通常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不得提及标底,以确保标底的保密性。

三、招标控制价的应用1. 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是招标过程中的关键一步。

招标人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预算、市场行情、政策要求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既要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又要兼顾投标人的利益,以吸引更多的优质投标人参预竞标。

2. 招标控制价的调整在实际招标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

例如,项目需求的变化、市场行情的波动等都可能导致招标控制价需要进行调整。

招标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招标控制价的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招标控制价的监管招标控制价的监管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保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控制价的要求。

同时,招标人还需要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合适的投标人。

标底

标底

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设备,或工程和设备都有而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

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

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

我国国内大部分工程在招标评标时,均以标底上下的一个幅度为判断投标是否合格的条件。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 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 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且工作时间紧、保密性强。

标底的作用: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能反映出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以明确招标单位在财务上应承担的义务。

按规定,我国国内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应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以内,招标单位用它来控制工程造价,并以此为尺度来评判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中标都要按照报价签订合同。

这样,业主就能掌握控制造价的主动权。

标底的使用可以相对降低工程造价;标底是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准绳,有了标底,才能正确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标底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科学合理的标底能为业主在评标、定标时正确选择出标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适当、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招投标体现了优胜劣汰、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

一份好的标底,应该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它把中标的机会摆在众多企业的面前,他们可以凭借各自的人员技术、管理、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竞标,最大限度地获取合法利润。

而业主也可以得到优质服务,节约基建投资。

可见,编制好标底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工作。

影响因素5.1(1) 投资环境不良。

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一方面积极争取项目上马,另一方面为了保护地方利益,在征地、赔偿、用水等方面尽可能的提高单价,使工程其它费用投资逐年增加,从而提高了工程造价。

5.2(2) 受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影响。

由于基本建设长期以来是国家投资,国家审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分配和平衡,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没有树立起足够的市场竞争观念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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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之间的关系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这个“成本”的概念是什么,如何在招标投标时判定某一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标底、投标报价、成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以前总是被忽视,但确实是比较重要的问题。

一、我们要明确在建筑市场中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在建筑市场中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建筑产品供给者(即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而这种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则是价格上的竞争。

通过建筑产品供给者相互之间的竞争降低建筑产品的价格,无疑有利于需求者(业主)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从业主对施工企业的选择来看,其基本出发点是“择优”。

一般而言,业主希望所选择的施工企业报价较低、工期较短、具有生产质量较好的建筑产品的能力;同时,为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业主、自身的风险,还希望施工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但是,这种竞争并不是无规则、无限制的。

任何产品的价格与其价值都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成本是价格的最低限。

施工企业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还需要获得一定的利润,也就是说,施工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并不是简单的"让利"行为。

否则,将导致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在不同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不合理转移,由此而实现的交换是不平等交换。

因此,施工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应当主要是通过不同施工企业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之间的竞争来实现,这也是在建筑市场中实行招标投标制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二、招标投标的最终效果
不同施工企业的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总是有差异的,通过招标投标,一般总是在特定建筑产品上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最低或接近最低的施工企业获胜。

不同施工企业个别劳动消耗水平竞争的结果自然是优胜劣汰,这正是招标投标的宗旨。

凡是总体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低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的施工企业,就能继续生存、发展、扩大生产能力;反之,那些总体个别劳动消耗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的施工企业,就将停滞、萎缩、直至淘汰。

其结果将对原有生产力资源进行合理的重新组合,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

因此在建筑市场中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可以促使施工企业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永平,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这真是招标投标的最终效果。

三、个别成本与社会平均成本
由于每个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与条件不同,即使完成同样的招标项目,其个别成本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的投标人,生产、经营成本低,有条件以较低的报价参加投标竞争,这是其竞争实力强的表现。

计划经济制约了施工企业降低个别劳动消耗成本的积极性,市场经济的完善和“2000定额”的出台给我市优秀的施工企业展现自己优势的舞台。

“2000定额”的编制遵循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实现了量价的完全分离,实现“统一规则、参照耗量、放开价格、合同定价”的计价模式,引导建设市场参与各方以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参照消耗量定额,结合自己的综合情况,以自主报价、合同定价的模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因此,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将根据自己先进的劳动消耗水平,参照“2000消耗量定额”,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尽可能降低自己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水平,竞争成本、利润,通过价格上的竞争,在招标投标中获胜。

所以,我们现在招标投标中所称的“让利幅度”、“总价浮动率”、或“材料浮动率”都是不科学的说法,我们现在采用的“百分制评标办法”、“二阶段评标办法”也是不科学的办法。

从竞争的角度来看,在其他各项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当然应以投标价格最低的中标。

从“2000定额”中,我们可以知道消耗量定额水平是社会平均水平,招标人一般都根据定额
编制标底,所以标底反映的成本是社会平均成本;而投标价格中的成本反映的是施工企业的个别成本。

因此,在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方式中,对于超过标底过多的投标一般不应考虑,对低于标底的投标则应区别情况,这样的招标投标才能体现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

而将低于标底的投标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外,是不符合国际上通行作法的,也不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公平竞争的要求。

:作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我们应当要有市场化的头脑,招标投标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通过市场来定价,我们应该建议业主采用国际上通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来体现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

成本是投标价格的最低限,定额水平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而非施工企业的个别消耗量水平,施工企业的个别消耗量水平必须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才能在招标投标中获胜。

因此,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必定在标底之下,但是否低于它自己的成本价就不能简单地依据标底下浮某一幅度来判定。

我们为防止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以过低的投标报价抢标,规定对低于标底一定幅度的投标为废标,这种作法是不妥当的。

因为,第一,我们无法确定施工企业的成本是多少;第二,如果我们认为施工企业的投标价格异常的低,但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否认他们的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我认为我们还是应该接受他的投标价格。

因为,投标人可以对某个合同低于其真实成本投标和承包,而在多个合同的承包中仍然盈利,但多次低于成本中标则无法在市场生存。

因此,首先,我们可以让施工企业在投标书中,自己承诺他们的投标价格已包含成本、利润、税金;其次,我们可以通过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和履约保证制度,特别应该提高资格预审的财务标准,可以避免没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来预防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以低于成本价抢标。

同时可通过《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手段,加强招标过程的管理,完善招标文件的合同文件,提高履约保证金的比例等,并且加强中标后的合同管理、质量监督等,来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业主自身的风险。

标底、投标价格和成本是三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其内涵是非常丰富的。

我国已经加入WTO,我们的建筑市场将完全转化为市场经济行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也必须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招标投标管理上转换观念,真正符合建筑市场市场经济的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不管是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还是造价咨询机构都要从基本概念出发,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选择承包单位,不断促进竞争和市场化,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力,达到招标投标的真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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