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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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24号)精神,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构建规则统一、运转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整合、统一规范。
全面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场外无交易。
2.坚持管办分离、理顺职能。
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平台整合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3.坚持统一规则、创新监管。
统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完善交易制度,在行业监督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充分发挥电子化监管和信用信息管理的作用,减少政府对交易活动的行政干预,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4.坚持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坚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充分利用现有专家、场所、人员、电子平台等资源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
二、整合范围和整合目标(一)整合范围。
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将房屋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含药品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能整合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情况汇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情况汇报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一年来,我中心在上级单位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推进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信息共享、统一专家资源和统一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新模式。
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为路径,持续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建设,扎实工作、主动作为,不断深化交易体制改革,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构建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市场运作、监管有力、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现就三年来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工作(一)政府主导,高位推动。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此专门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心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主要领导挂帅出征顶层,高位推动,并印发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系列文件和制度规定,为平台整合建设工作发挥关键作用。
(二)省市合一,管办分离。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组织机构建设工作采取“先挂牌、后规范,边建设、边规范”的方法,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现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的统一进场交易。
(三)系统整合,互联互通。
中心积极探索创新“互联网+交易服务”思维理念,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建设工作,初步完成“一网三平台”建设,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登记、信息发布、场地预约、专家抽取、投标保证金收退等全流程电子化。
实现了省、市两级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成了涵盖公共服务、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行政监察及综合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
二、充分发挥职能,扎实推进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一)交易项目标准化运行。
积极推进“应进必进”项目进场交易,将农副产品集中采购和销售、林权、苗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司法或行政机关罚没物、无主物、涉诉资产拍卖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交易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中,目前已实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政府采购、医疗器械、大宗农资采购等统一进场集中交易。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出炉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出炉佚名【期刊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年(卷),期】2019(000)007【总页数】1页(P6)【正文语种】中文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要坚持应进必进,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坚持统一规范,推动平台整合和互联共享;坚持公开透明,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坚持服务高效,推动平台利企便民四项基本原则。
其中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推行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
在此基础上,再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促进资源跨区域交易。
其中明确,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强制要求在当地投资、人员业绩考核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
鼓励同一省域内市场主体跨地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省域合作。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一、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辖市(区)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设立的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服务,实行管办分离。
1. 市政务办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辖市(区)政务办负责本辖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的综合管理。
2.市区范围内不再设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列入目录的所有项目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3.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市级分中心,其编制体制及隶属关系不变,将工程交易(含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职能归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统一的制度规则、信息系统、操作平台,互联共享、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
二、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服务系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整合辖市(区)目前各自独立、分散的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终端覆盖辖市(区),满足全市工程交易、政府采购、— 1 —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项目需求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市、辖市(区)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平台操作。
按照省专家资源库建设要求,凡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应当使用省统一的综合专家库,法律法规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评标(评审)的专家应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密封打印,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推荐专家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专家,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的具体评标(评审)活动。
积极推广专家远程异地评标(评审)。
加强对专家的监督管理,对专家的工作态度、评标纪律、专业水平、保密情况等予以记录并进行定期考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强化专家责任追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总结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总结一、重点工作情况一是“高效化”整合,“一张网”建设再推进。
二是“数字化”改革,交易流程全覆盖。
三是“多元化”覆盖,应进必进再拓展。
四是“智慧化”监管,交易秩序更规范。
五是“标准化”引领,服务质效再提升。
六是“精准化”推动,惠企政策严落实。
七是“立体化”公开,开门纳谏听民意。
八是“专业化”培训,业务能力再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正文:近年来,中心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坚持规范管理,阳光交易体系日趋完善;坚持提升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先后荣获“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机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竞争力百强机构”“全国助力复工复产先进单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创新科技成果奖”“优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度第一批机关党建模范机关”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领导班子连续三年获得“优秀”。
中心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创新开展“分散卡位式评标”,国家发改委多次推广**市“远程异地”开评标助力项目落地的经验做法。
2023年,中心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评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先进集体”,中心两名干部被评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重点工作情况一是“高效化”整合,“一张网”建设再推进。
中心按照省、市推进“全省一张网”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交易系统建设,改造升级相关电子信息系统、汇聚共享评标专家资源、加快部署应用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服务,助推构建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的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新格局,实现交易数据共享利用、交易信息全程公开、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平台覆盖范围不断拓展、交易项目见证服务等工作不断推进深化。
二是“数字化”改革,交易流程全覆盖。
公共资源交易2024年工作计划
公共资源交易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计划如下:
1.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功能和服务,优化用户体验,提高交易效率。
2.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的研究和改革,完善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提高交易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4.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水平: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数据质量和安全性。
5.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公共资源交易队伍。
6. 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积极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吸引更多的参与主体,丰富交易品种,提高市场的竞争性和活跃度。
7.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交易机构的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的国际化进程。
以上是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2019)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20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5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积极推动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全国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平台体系初步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迅速发展,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仍存在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不够高、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多头监管与监管缺失并存等突出问题,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强化监管。
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着力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进必进,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
对于应该或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建立交易目录清单,加快推进清单内公共资源平台交易全覆盖,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鲁政字〔2020〕25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鼓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市可在《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和发布本地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强化公共服务定位,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
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共服务、行政监督和市场规范等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四、本《目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鲁政字〔2017〕207号)同时废止,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做好更新修订工作。
附件: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12月7日——结束——。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某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 提升。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整 治,规范市场秩序。
工作亮点与成效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 水平。
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新模式, 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技术更新迅速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 交易平台需要不断更新 和升级以适应市场需求
。
政策法规变化
政策法规的调整对公共 资源交易管理提出了新
的要求和挑战。
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市场的开放,竞争 日益激烈,需要不断提
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社会监督加强
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的 关注度提高,对透明度 和公平性的要求更加严
格。
0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 能力。
02
下半年工作思路
工作目标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通过优化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手 段,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和透明 度。
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防止腐 败和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平 、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制 定和修订,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更加 完善的法律保障。
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功能 、安全和稳定性等方面存在不 足,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
监管机制不健全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交 易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和腐
败现象。
信息披露不透明
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透明度 不高,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服务水平待提高
交易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如咨 询、投诉处理等方面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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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 09号)精神,现在制定2020年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
(一)修订交易目录。
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启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工作,力争10月底前正式发布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医保局等分工负责)
(二)分类制定规则。
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分类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市场化出让或转让规则,促进公平交易、高效利用。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三)推进药械集采。
持续推进医疗药品、器械及耗材集中采购,探索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信息省际共享模式。
(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工负责)
(四)出台地方标准。
支持淄博市年底前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地方标准。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清理制度规则。
启动全省新一轮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工作,力争10月底前发布清理后的制度规则目录清单。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负责)
二、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一)分类统一交易流程。
6月底前,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形成各领域分类统一的交易流程清单。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医保局等分工负责)
(二)落实平台服务标准。
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年底前,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达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等分工负责)
(三)加快电子系统建设。
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建设,按照交易、服务、监管功能定位分类建设子系统,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
加快推进电子评标、评审,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评审。
支持青岛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评审试点。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
政厅、省大数据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等分工负责)
(四)实现数字证书互认。
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年底前,完成省域内数字证书(CA)互认。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等分工负责)
(五)推广电子证照应用。
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等分工负责)(六)规范国企阳光采购。
推动省属企业招标采购信息年底前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省国资委、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负责)
(七)落实优化服务内容。
规范市场主体“一表申请”内容,逐步实现交易服务“一网通办”。
鼓励有条件的市加快交易流程再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等分工负责)
(八)依法公开交易信息。
6月底前,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实现自助终端全覆盖,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向移动端延伸。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等分工负责)
(九)规范专家整合管理。
6月底前,完成交通工程评标专家整合入库。
年底前,完成省属企业阳光采购评审专家整合入库。
推动各市自建专家库有序纳入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等分工负责)
(十)创新专家培训方式。
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在线培训考试。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负责)
(十一)建立数据报送制度。
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月定期统计报送交易数据,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形成交易数据分析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等分工负责)
三、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一)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强化部门协同执法,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健全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协同监管机制。
年底前,研究提出市场主体和第三方评议机制办法。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
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医保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省海洋局、省药监局等分工负责)(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和利用,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6月底前,完成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
支持滨州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等分工负责)
(三)强化电子监管手段。
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等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推进保障措施
(一)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成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调整,加强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业务培训,督促任务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等分工负责)
(二)总结推广创新成果。
认真总结推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11月底前组织创新成果评选,在全省推广。
(省发展改革委等分工负责)
(三)提升业务能力素质。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信息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省发展改革委等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