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预决算工作委员会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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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管理原则1. 预算编制原则:科学合理、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2. 预算执行原则:依法合规、规范透明、强化监督、提高效益。

3. 预决算审核原则:严格审查、实事求是、确保真实、准确。

四、预算编制1. 学校各部门应根据国家教育经费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2. 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学校财务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教育经费指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预算编制意见。

(2)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意见,编制部门预算。

(3)学校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形成学校年度教育经费预算草案。

(4)学校预算草案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预算执行1. 学校各部门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教育经费。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各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学校财务部门对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审核。

(3)学校预算调整草案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预决算审核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进行审核。

2. 预决算审核应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性:预决算数据应真实反映学校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2)准确性:预决算数据应准确无误。

(3)完整性:预决算内容应完整,包括各项收支、结余等。

七、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教育经费监督小组,负责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2)经费使用效益。

(3)经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奖惩1. 对严格执行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教育经费管理制度、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预算编制管理制度

学校预算编制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院校财务制度》、《上海市市属高等院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财政部门对预算管理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学校预算是学校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学校进行各项经济活动的前提和依据。

第三条学校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学校的预算编制工作由校长主持。

预算编制工作遵循“自下而上、领导集体决策”的原则。

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工作机构。

第二章预算编制依据和原则第五条学校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预算管理工作的要求、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预测的财力,编制本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第六条学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大收大支、综合预算;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四、管理规范、节约高效;五、公正、公平、可持续发展;六、严格控制财务风险,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三章预算编制内容和方法第七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收入预算由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三部分组成;支出预算由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学校年度支出预算编制主要采用零基预算法。

第九条人员经费预算的编制方法一、人员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三部分组成。

二、人员数按照学校上年度9月末的实际在编人员数编制。

三、财政性经费安排的人员经费按照财政规定开支的项目和范围按实编制。

四、未列入财政性经费安排的人员经费由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补充。

第十条公用经费预算的编制方法一、公用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组成。

二、在预算编制前,学校须按规定将在校学生人数按照上年度9月末的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换算成标准学生数(换算标准由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员会确定);换算成标准学生人数后按当年财政部门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编制公用经费。

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4篇)

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4篇)

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一、引言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机构的财务预算和支出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在组织的经济活动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合理的经费预决算管理可以有效地保障机构的经济效益和发展。

本文将对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能够帮助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预决算管理制度。

二、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经费预决算的制定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全体员工都应该有参与的机会,并且有权知晓预决算情况。

2. 差额原则:经费预决算制度应该根据机构的实际情况,按照关键绩效指标和最优经济优化原则进行编制,确保决算额度合理。

3. 限额原则:通过设定预算限额,对各项经费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防止经费的滥用和浪费。

4. 稽核原则:对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稽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的内容1. 经费预算编制(1)明确编制流程和责任:制定明确的预算编制流程,明确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和协作流程。

(2)收集资料和数据:收集有关经营活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以便确定预算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编制预算指标:根据机构的经营目标和业务计划,确定各项预算指标,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投资预算等。

(4)审核和批准:对预算进行内部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并进行上级领导的审批和批准。

2. 经费决算管理(1)执行预算:机构应按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费支出,严禁非法违规行为。

(2)监督和控制: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机制,对经费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决算编制和报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决算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监管。

(4)财务分析和评估:对决算表进行财务分析和评估,了解机构经济运行的情况,并根据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制定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明确实施的意义和必要性。

高校预决算管理制度建设思(3篇)

高校预决算管理制度建设思(3篇)

高校预决算管理制度建设思摘要:高等学校预算与决算是高校财务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和内容,科学严密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制度是高校规避风险,预防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保证,也是高校正常运转和实现较快发展的前提条件。

因此,加强高校预算决算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建设的意义尤为重要,应积极推进这方面的制度改革和建设。

关键词:高等院校;预算管理;决算管理高等学校预算与决算是高校财务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和内容,科学严密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制度是高校规避风险,预防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保证,也是高校正常运转和实现较快发展的前提。

因此,加强高校预算决算管理体系建设的意义尤为重要,应积极推进这方面的制度改革和建设。

一、高校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关问题高校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预算管理的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科学配置办学资源。

预算是高校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年度综合性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的制定以学校的经济状况为依据,由收入和支出两部分构成。

高校预算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财务状况,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科学的分析,在综合各层级意见基础上制定。

预算编制和审议权要科学划分。

一般来说,应在各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预算初稿的基础上,由学校财务部门拟定具体的年度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形成草案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校长办公会审定和实施预算具体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校党委常委会要研究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方针、指导思想和原则及总体方案。

校法人代表对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财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计划财务处和各业务主管部门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执行和实施部门。

计划财务处具体负责编制学校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草案,预算指标的分配,预算的执行和控制,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定期上上级主管部门和机构、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报告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1年6月24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设立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的最高学术审议机构。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的活动(包括其设立、换届、职责和运作等)所遵循的根本理念是: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维护学术的独立性和纯洁性。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的全部审议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倡导学术自由,努力鼓励学术创新,坚定不移地维护复旦大学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1.审议校学术发展(包括学科和学术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

2.审议专业设置及教学、科研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与措施。

3.对学校高级职称评审中的学术争议进行最终审核。

4.对学校聘请的名誉教授、顾问教授进行最终审核。

5.对学校申报的重大个人学术荣誉进行审议。

6. 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校教师、学生在学术上的正当权利。

7.领导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工作,审定该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结论,向学校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8.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学术委员联名提出的学术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

9.承担校长委托审议的重大学术事宜。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各学部负责审议各学部范围内的或受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的重大学术事宜。

第六条各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设立相应的学术委员会,并受校学术委员会指导。

第三章组成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下设五个学部,分别为:人文学部、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理学部、工程技术学部和医学部。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教学和科研岗位上的在编教师中的代表组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四十三人左右,在任的校级党政领导成员不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但在需要时可由校学术委员会邀请列席会议。

各学院(系、所)、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由各院(系、所)、附属医院自行决定,一般为七至十一人。

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的院长、主任、所长可以担任学术委员,但不能担任主任。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二条规定,设立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的全部审议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维护复旦大学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1、建议学科发展方向,审议与学术事务相关的重要发展规划、发展战略;2、审议学校学术机构设置方案,审议学校拟开展的教学、科研重大项目,审核由学校委托的科研成果和奖励申报;3、制订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学术争议处理的原则;4、对学校拟聘请的兼职教授、顾问教授和名誉教授的学术水平进行认定;5、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校教师、学生在学术上的正当权利;6、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调查并认定学术违规行为,裁决学术纠纷,维护学术规范;7、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学术委员联名提出的学术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8、学校委托的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设立学科发展与科学研究战略咨询委员会,为学校完善学科布局和战略发展方向提供咨询意见;设立学术规范委员会,独立调查学术违规行为。

第四条由各学部行使各自学部学科范围内的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根据大医口的特点,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医学部组建上海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医学部学科范围内行使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条各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设立相应的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制定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指导意见,并监督指导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组成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由五个学部组成,分别为:人文学部、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理学部、工程技术学部和医学部。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教学和科研岗位上的在编教师中的代表组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四十三人左右,在任的校级党政领导成员不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但在需要时可由校学术委员会邀请列席会议。

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3篇)

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3篇)

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一、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内容(一)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学校内部各部门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____和协调学校的教学活动,完成既定的管理目标。

学校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学校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学校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学校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学校的全面预算。

(二)学校财务预算围绕学校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二、预算管理的原则学校编制财务预算应当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1、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2、确保定量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3、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三、财务预算管理的____机构(一)确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组组长:学校法定代表人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组成员。

其他班子成员,具体实施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

(二)管理职责(1)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责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____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____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学校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学校财务管理在学校法定代表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____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____、汇总、上报、下达、报告等具体工作,跟踪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2)学校业务、人事等职能具体负责各项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组做好学校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

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2)是指组织机构在开展活动时,为了合理、规范地管理经费使用,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复旦大学预算预备费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预算预备费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预算预备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增强学校总体调控财力,并解决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开支项目,学校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预算预备费。

为规范与加强学校预算预备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预备费的具体额度,由财务处根据学校每年的财力状况在预算草案中提出安排建议,经预决算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第三条预算预备费是学校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包括由校长负责审批的预算调节费,以及由分管文科、理科、医科副校长负责审批的学科建设统筹费。

(一)预算调节费可以用于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出现的,没有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但又是学校事业发展所急需的各类支出项目;(二)学科建设统筹费分为文科、理科、医科三类,专用于年度中新增的各类学科建设项目,且不得交叉使用。

各类新增学科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学科建设统筹费。

学科建设统筹费无法安排的,才能申请使用预算调节费。

第四条校内各预算单位或部门的下列开支项目不能申请使用预算预备费:(一)应该列入预算申请范围,但由于预算单位或部门缺乏预见或工作失职,未在年初申请预算时提出,并由此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无法正常开支的项目;(二)预算中已安排项目出现的超预算支出部分;(三)在后续年度会持续发生的人员支出。

第五条预算预备费的申请与初审:(一)校内各预算单位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使用预算预备费的申请;(二)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由各相关职能部处和财务处,分别负责对申请报告中的项目建设内容和预算方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与建议上报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审批;(三)超过50万元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先组织专家论证,方可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处理建议,报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审批。

第六条预算预备费的审批:(一)校长负责审批预算调节费申请报告;(二)分管文科、理科、医科的副校长,分别负责审批学科建设统筹费申请报告。

但如果所审批项目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研究领域或学科直接相关,应该遵循“利益回避”原则,无论项目金额大小,均提请校长审批;(三)需要动用预算调节费或学科建设统筹费的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均需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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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预决算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校预决算管理水平,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监督预决算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协调发展,设立复旦大学预决算委员会。

第二条预决算委员会是学校预决算管理工作的专家咨询机构。

委员会受校长办公会议委托,负责对学校预决算的编制、调整、执行等方面情况提出专家咨询意见。

第三条预决算委员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本章程开展工作。

预决算委员会在工作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构成与职能
第四条预决算委员会委员由校内教师代表和财务处处长组成,委员人数为9-15人的单数。

第五条预决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预决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审议学校预决算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及年度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形成相关咨询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
(2)审议学校、院(系)、部门年度预算草案,形成相关咨询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
(3)审议学校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预算调整方案,形成相关意见和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
(4)审议学校、院(系)、部门的年度决算报告,形成相关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
(5)受校长办公会议委托,对学校、部门、院(系)预决算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议。

第七条预决算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财务处。

财务处负责预决算委员会会议的具体组织准备工作,并负责收集学校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交预决算委员会审议。

财务处将预决算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八条预决算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以专项经费的形式,纳入学校预算单独安排。

第三章工作程序与议事规则
第九条预决算委员会根据学校预决算工作需要,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

第十条预决算委员会审议预决算管理问题时,可提前要求财务处准备相关资料,或者提出初步的建议方案,交委员会审议;也可邀请学校相关领导、校内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列席委员会会议,就相关议案的审议进行解释和沟通。

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有义务认真配合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委员应积极参加工作会议。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请假并说明事由。

1年内累计4次以上缺席工作会议,或累计3次以上无故缺席工作会议的委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

第十二条预决算委员会会议资料中属学校未公开文件的,委员应妥善保管,会后将会议资料全部交回,由财务处按密级要求统一管理;对会议材料的查阅、咨询,由财务处负责受理。

第四章委员的聘任资格、程序与责任
第十三条预决算委员会委员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公开遴选等方式产生;由校长聘任,任期四年。

第十四条预决算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勇于坚持真理、积极维护学校利益,能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有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3)学校正式在编人员,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熟悉学校实际情况;
(4)承认并遵守预决算委员会章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与细则,能积极参加预决算委员会各项会议与活动。

第十五条委员产生的程序:
(1)财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启动委员产生程序,公布委员的任职资格、产生办法及工作日期安排;
(2)委员候选人可由校长提名、所在单位推荐或自我推荐。

财务处汇总推荐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由校长按照公平分配的原则进行遴选,初步拟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

其中校长提名的人数不能超过委员会人数的30%;
(3)委员由校长颁发聘书,并在校内予以公布;
(4)预决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5)预决算委员会委员因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应在3个月内进行增补,增补委员任期至该届委员会任期届满。

第十六条预决算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因工作调动、自动放弃资格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的,由预决算委员会提出免去该委员资格的建议和人员增补名单,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委员的权利:
(1)参加预决算委员会工作会议;
(2)因审议预决算方案,委员需获取相关资料,可通过财务处要求相关院系、部处提供;
(3)预决算委员会或委员因工作需要,可进行必要的调研。

调研经费由预决算委员会的专项经费支出;
(4)预决算委员会因工作需要,可建议聘请校内或校外审计单位对预决算进行必要的审计,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委员的责任:
(1)委员必须向学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目标负责,尽心尽力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与工作能力,正直、公平、诚实地开展工作;
(2)委员向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提供的咨询意见应尽可能充分、清楚和准确。

委员发表的建议和意见应当客观、可靠、公正,不得以不恰当方式影响决策;
(3)委员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发表意见的钱财或物品;
(4)委员必须对自身的行为负责,不得授权任何其他非预决算委员会成员的人士代理职责;
(5)委员应承担保密责任,对在担任委员期间所取得的资料,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用于自身课题研究、课堂教学或对外公开,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资料除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党委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如需修改,应经预决算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党委常委会批准。

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由预决算委员会根据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与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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