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给排水专业)
施工图审查给排水疑难问题解答

7、厂区内有部分建筑由原消防部门备案(不作审查), 后新建厂房时,已备案的消防泵房及水池是否应同时审查? 答:不需审查,设计说明写清楚相关消防设施情况,且其 水量、水压等需符合新建厂房的要求。 8、厂区内有部分已建建筑验收合格(包括消防泵房及水 池),后又新建建筑时,前面已验收的消防水池及泵房已 不满足新建建筑要求时,该如何处理。 答:对已建消防水池及泵房进行改造,使之满足新建建筑 要求。如不能改造,则应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 9、当区域(厂区或住宅区)设置完整的消防水池、水泵 房等室外消防管网后,其管道是否还要与市政自来水管网 连接? 答:市政自来水管网不能与设有室外消火栓泵的室外消防 管网直接连接,可在生活给水管网上接室外消火栓。
4、住宅水管井排水管间接排至室外或排至地库集水坑有 困难时,是否可以做密闭地漏,排至室外污水井。 答:不合适。 5、住宅的热水支管是否要设计到位? 答:根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第 10.3.9条,热水支管可以设计到位,也可以仅预留接热水 管的条件。 6、两层地下室,-1F为非人防,-2F为人防工程,-1F排水 能否通过防爆波地漏排至-2F层人防区内,再排出室外? 答:根据《人防规范》第6.3.15条,汽车库地面排水可以 通过防爆波地漏排至-2F层人防区内,再排出室外。 7、一栋高层建筑,层高3.6米,仅有上面五层设置卫生间, 生活污水立管需要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吗? 答:当单立管能满足排水量时,可以不设专用通气立管。
4、《建规》和《消水规》中有关消防水泵房入口需采取 防水淹技术措施,未明确是由水专业提出还是建筑专业提 出,或是两专业均需提出,因涉及工程违反强条数量,建 议省里统一要求。 答:消防泵房防淹措施需由给排水专业进行计算,并在图 纸中表达,如设计不符合要求,给排水专业审图应提出。 5、消防泵房内集水坑潜污泵参数应如何确定? 答:应计算事故排水和消防排水,取大值。 6、消防水池分成两座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独立”应 如何把握?是否只需独立的隔墙就可以,还是隔墙之间应 满足间距要求,那间距应是多少? 答:两座消防水池独立使用是指任何一座水池检修,消防 系统仍能正常供水。两座水池各自有水池壁,不能共用隔 墙。两池壁的间距应满足施工要求。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给排水专业)

筑龙网W W W .Z H U L O N G .C OM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江苏省建设厅审图中心二○○五年六月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M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给排水专业技术问答(一)消防标准(共19条)1、GBJl6-87第8.7.1 B 条中,建筑面积300㎡如何控制,是指单层300㎡。
还是几层总的面积控制在300㎡?答:是指总建筑面积之和。
2、高层旅馆如有中央空调,是否一定要按高级旅馆即一类建筑来设计消防?答:高级旅馆的定义见GB 50045-95第2.O.10条规定。
一般地说,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旅馆是带星级的,属高级旅馆,所以应按一类建筑设计消防。
3、某住宅。
一层自行车库(高度2.2米)二~十层住宅,十一层为阁楼。
檐口高度小于32米,是套用《建规》还是《高规》?答:参照最近《建规》(报批稿)关于建筑层数计算的说明:底层高度不超过 2.2米的自行车库可不计入建筑层数,住宅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此建筑属于多层建筑,可按《建规》的要求进行设计。
4、上述住宅如果套用《建规》从两路不同市政管网(环状)接入消防给水。
水量满足要求,可否不设消防水泵和水池? 答:如水量和水压满足要求,可不设消防水泵和水池。
5、一幢二单元的建筑,一单元为11层,另一单元为7层,按规范11层单元应设消火栓,那7层单元是否要设消火栓系统,若不设,二单元之间建筑防火如何处理?答:按《高规》GB50045-95第4.2.1条规定,上述建筑属于高层建筑,两个单元均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M 若7层单元不设消火栓给水系统,两个单元之间建筑防火间距和构造须符合苏公消[2004]17号文中第9条的规定。
6、十一层单元式小高层住宅,底层为商业网点(面积大于300㎡)地下室为自行车库,是按普通住宅还是按商住楼设计?答:本省内的工程可按苏公消[2004]17号文中第1条的规定进行设计。
X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正

X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正一、供配电系统1.1 GB50015-2003(2009年版)第4.9.36A条:下沉式广场地面排水、地下车库出入口的明沟排水,应设雨水集水池和排水泵提升排至室外雨水检查井。
第4.9.36B条3款:雨水排水泵应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该条条文说明:排水泵不间断的动力供应能够采纳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
依照上述规范条文:(1)住宅一层住户下沉式庭院中的排水泵是否要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
(2)地下自行车库入口的排水泵是否要有不间断动力。
答:从规范规定的设置场所来看,是为了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制定。
住户下沉式庭院与下沉式广场是不同的概念,该排水泵是在各家独立设置,为各家住户服务,其用电费用应由各家缴纳,因此住户下沉式庭院中的排水泵不应按照此条执行;假如在满足当地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缴费规定的前提下,可参照本条规范优化设计。
地下自行车库入口的排水泵负荷等级,应结合所在地上建筑或地下建筑负荷等级进行确定。
关于属于一、二级负荷用户的建筑,该排水泵的供电自然符合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的规定;如是三级负荷用户的建筑,仅为该排水泵采纳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已无必要。
1.2 某多层厂房屋面设有排烟风机,其双电源操纵箱设在一层,屋面仅设就地操纵按钮及主令开关,如此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答: 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5条,该排烟风机“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然而关于“最末一级配电箱”设在何处、离消防用电设备多远规范并未给出规定。
然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第9.1.2条与GB50016-2006第11.1.5条规定相同,从其条文说明来看,认为在消防用电设备机房内的配电箱才属于“最末一级配电箱”。
依照国标图集04DX002第13页所注,最末一级配电箱是指负荷邻近的直配电源箱或上述设备(消防操纵室、消防电梯、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操纵箱。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

注意排水管的布置,不得穿卧室空间(包括做管井,
穿衣柜),同一住户内卧室上的排水横管必须本层埋设,
注意与有关专业配合,并在图中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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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图纸
3 详图
水泵:注意自吸水管中真空度对管道布置的影响,一 定要注意气体的顺畅排除(管道顶平连接、变径采用偏心 变径管)。由消防水池取水的非消防泵不应与消防泵共用 吸水管且一定要有保证消防水不被动用的水力措施。
末端也常常出现问题,一个是未设置于最不利点喷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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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序
3 全面理解规范规定:
规范给出的某些规定,有的不能简单套用,要全面掌握。比 如消火栓用水量及充实水柱应根据所在位置的高度等因素确定, 高度大时充实水柱长度加大,其用水量也应相应加大;再如自 动喷洒用水量不应简单采用喷水强度与作用面积直接乘积,正 确的应根据实际布置间距、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数、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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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说明
3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应交代清楚,这与你说明中应交代的内容相关, 尤其改扩建工程,一般存在新老规范要求不同的问题,不在设 计范围的部分你不对其负责(如:是否包括消防系统,干、支 管道的涉及范围等),凡是所涉及的设计范围,其所交代的内 容(尤其强条)不要漏项。
4图例设备表
设备应注明设计参数,不应仅注型号(不得出现厂家,变 频泵应至少情况经水力计算确定。
4 加强计算机所出底图检查:
常见问题:采用字库不对(乱码,错位)、需要的图层或颜 色未打出、图形文件用错、需要内容被填充掩盖、轴线等不同 线条的宽度区分不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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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说明
1 设计依据
注意规范应采用有效版本(最新版)
2 设计条件及项目简介:
设计项目的性质(人防还应注意交代平时和战时的不同用 途)、类别(与建筑图一致),市政(给水、排水、热力)、 需引入的消防水源等设计得以进行的原始条件,应介绍全面不 要漏项,有些还无数据需另外设计建设的水源等所需项目,应 对其提出要求。用词要准确,如:有的介绍水压为“>0.2Mpa”, 其大于的程度模糊不清。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一、给水系统1、设计中设有中水管网时,中水系统需设自来水供水管做为备用水源。
2、设计给水系统、中水系统,采用高位水箱供水,水箱下层(最不利)配水点最小压力需满足规范要求,一般用水点为5M水头,大便器冲洗阀最小压力10M水头。
3、建筑内集中卫生热水系统,热水管道需设坡度,末端需设排气阀。
4、建筑内集中卫生热水系统,需按规范要求设储热设备和膨胀罐。
并设热水系统循环管道和循环泵,热水系统循环管道应按规范要求采用同程式布置。
5、采用无负压供水的建筑,水泵直接由市政供水管网吸水,其吸水管上应设倒流防止器。
6、游泳池补水应采用平衡水池或补水箱间接补水。
7、建筑内卫生间在无集中热水供应时,采用局部电热水器,设浴盆用途不大(热水量不足),可建议与业主和建筑专业协商,将浴盆改为沐浴器。
8、热水系统中,各楼层热水分支总管设水表的作法不妥,因有循环回水,不能准确计量。
可在回水总管上同时设水表,以用水量差值计量热水用量。
9、高层建筑直饮水系统中,采用分区供水。
上区系统和下区系统的回水管经减压阀后串接在一起回至原水箱的作法不妥。
因减压阀后的压力不可能调至完全相同。
当其中一组减压阀后压力大于另外一组时,较小的一组减压阀会关闭,其系统不能循环。
两个系统需分别设回水管引至原水箱,并设控制循环时间和流量的电动阀及限流阀。
10、给水系统采用减压阀减压后供水,其减压阀不允许设置旁通管。
11、住宅给水系统中,压力大于0.35MPa的入户管应设减压设施。
(强制条文)12、山东地区水箱露天安装于屋面的做法不妥当,水箱及管道保温防冻很难处理,水箱应设于水箱间内。
13、消防水箱与生活水箱合用的作法不妥,不符合防止水质污染要求。
14、穿越建筑结构缝的给水管、消防管,需按规范要求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15、生活供水设备,其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选取。
16、生活水箱,进、出水管布置不能相距太近,会产生水流短路。
建筑给排水设计审图35个问题,你能答吗

建筑给排水设计审图35个问题,你能答吗1、建筑内每层平面图卫生间均不画管线,仅在大样图画出,管径不标,排水口间距不标。
如何确定审查意见?答:卫生间画出大样后每层平面图上可不画出卫生间内的给排水管线,但平面图上应画出立管位置并标注立管编号,否则可设计作为设计远距离不够提出。
2、水池通风口是否自动门必须要设通气管?答:不一定新设专用的通气管,但应有可韩运鸿的设施。
3、大型厂房小区未画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图纸,仅文字说明,或交代在全面性设计中补充,是否可行?答:可行。
但对于小区水流收集利用设施需要设在通过地下室时,应预留位置和进出管管道。
4、苏建总(2008)118号文件中对于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采用可替代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向当地行政提出申请材料论证,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中6.3.3条并未要求论证,两者明显有矛盾,如何审查?答:苏建总(2008)118号文件规定: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否则应论证。
《市政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中6.3.3条是对苏建总(2008)118号文件的细化,即对于有热水再生能源的公共建筑采用其它可需求替代太阳能时,必须满足DGJ32/J96-2010第6.3.3条的规定。
不需再论证。
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有规定时按当地规定执行。
5、酒店顶层客房高级套房或总统套房均设厨房间,其厨房排水立管是否要并单独排出室外?答:可以不单独设置。
6、地下汽车库的地面集排水管接入室外雨水管还是污水管?答:地下汽车库的地面集水坑排水管应斜坡排入污水管道;商用车坡道处排水排入雨水管道。
7、阁楼排水阳台必须与屋面排水分开,顶层阳台的雨棚或顶层阳台不设雨棚成为露台,该雨棚或露台常常低于屋面使屋面雨水无法排至屋面,此时可否接入阳台排水管?4米内有门窗的屋面雨水斗是否要间接排水?如建筑物退层屋面、高楼大厦裙房屋面等处?答:雨棚或露台水不能排到屋面时,可以互连阳台排水管,该排水管底部应间接清淤。
2019年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共51页word资料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第一章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1、对于违反《高规》第6.3.3.11条,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集水坑有效容积小于 2 m³的规定,是由水专业提出还是由建筑专业提出?答:水专业、建筑专业均可提出。
2、多层住宅下部设有多间私家车库(5辆以上)而建筑图上却注明为“储藏室”,此类情况在审查中是否可按《汽车规》第7.1.2.1条定性为超过5辆汽车库的情况考虑消防设计?答:应与建筑专业沟通,根据建筑的定性功能审查消防设计。
3、住宅楼底层或半地下室设有单间相邻的家用汽车库(每间1-2辆),此类家用汽车库是否要设置消防系统?答:根据《汽车规》第7.1.2条当相邻的家用汽车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超5辆时,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根据《汽车规》第7.2.1条规定,底层汽车库超50辆、地下汽车库超10辆时,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的水量和压力采用由区域单建式或附建于多层(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提升增压供给时,水泵流量、扬程如何确定?答:流量按区域内建筑物中室外消火栓流量最大值,扬程根据临时高压或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确定。
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水泵杨程 Hg≥Hz+∑h+10m 上式中: Hg-水泵扬程(m);Hz-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建筑最高处(最不利点)的高差(m) ;∑h-管道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m)。
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水泵杨程 Hd≥Hz+∑h+10m上式中: Hd-水泵扬程(m);Hz-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最不利点室外消火栓栓口的高差(m);∑h-管道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m)。
5、市政自来水仅有一路引入,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池储存有室外消防用水量,因深度超规定需专用室外消火栓泵向室外消防给水管网供水时:1)室外消火栓系统如何设计,此时消火栓可否相对集中?2)此时的消火栓系统是否需要稳压?如何设置?3) 专用消火栓泵的启动如何设计答:1)当保护的建筑为多层且在用水量小于15L/S可布置成枝状,消火栓可相对集中设置;当保护的建筑为高层建筑时,管网应成环状,此时的室外消防给水管网上的消火栓间距120m,并沿建筑物均匀布置,多层建筑保护半径在150m之内,高层建筑保护半径在100m之内。
2012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电气专业)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一、供配电1、消防类电源的定级问题,有些工程(如大型工业厂房群或公共建筑)有定为三级负荷,因而应急照明、疏散照明等均回避选用专门应急照明配电箱措施,应如何把握此类问题,或有具体明确的条例确定负荷等级。
答:既然已定为“三级负荷”,对其供配电系统就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但应遵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7.2.1条,再参照《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表2-25使正常照明、普通动力、应急照明、应急动力分开,如果工程很小,可以合并。
设计人员考虑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1.0.1条)。
用规范指导设计,不能用规范为设计作辩解,当挡箭牌。
不能思想疆化,不能钻牛角尖,不能墨守成规,不能强词夺理。
当前是市场经济,各行各业都在争优质,创名牌,要想有所成就,必先下本,多花本钱,单纯地省钱是不会有好收成的。
做设计要从多个角度全面考虑问题。
2、某大底盘地下汽车库(Ⅰ类),上方有一栋4层中型商业和一栋一类高层公建. 此种情况是否能按两栋各自独立的建筑物分别设计.中型商业消防负荷等级定为二级是否正确?答:此题的答案请见《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中第3.0.1.4款的条文说明,解释很清楚,划分负荷等级的目的是“对一个区域的用电负荷在整体上进行确定,其目的是确定整个区域的供电方案以及作为向外申请用电的依据”(P29行6、7),不可以分别设计,应统一按一级负荷用户设计。
3、负荷为一二级时,在双电源切换箱下设总断路器(将失去双电源的作用)不妥。
对照规范哪一条解释较准确?(一级负荷时按GB50052-2009第3.0.2条)答:没有规范。
道理很简单,此总断路器若故障跳闸,二个电源就全没有了。
就像题中所说,将失去双电源的作用。
4、2010及2009审图技术问答中都明确:消防用电为三级负荷的建筑的消防控制室采用“一路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的方式满足要求,但根据GB50116-98第9.0.1、9.0.2条之条文解释要求消防控制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电源供电,在消防控制室自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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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龙网W W W .Z H U L O N G .C OM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江苏省建设厅审图中心二○○五年六月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M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给排水专业技术问答(一)消防标准(共19条)1、GBJl6-87第8.7.1 B 条中,建筑面积300㎡如何控制,是指单层300㎡。
还是几层总的面积控制在300㎡?答:是指总建筑面积之和。
2、高层旅馆如有中央空调,是否一定要按高级旅馆即一类建筑来设计消防?答:高级旅馆的定义见GB 50045-95第2.O.10条规定。
一般地说,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旅馆是带星级的,属高级旅馆,所以应按一类建筑设计消防。
3、某住宅。
一层自行车库(高度2.2米)二~十层住宅,十一层为阁楼。
檐口高度小于32米,是套用《建规》还是《高规》?答:参照最近《建规》(报批稿)关于建筑层数计算的说明:底层高度不超过 2.2米的自行车库可不计入建筑层数,住宅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此建筑属于多层建筑,可按《建规》的要求进行设计。
4、上述住宅如果套用《建规》从两路不同市政管网(环状)接入消防给水。
水量满足要求,可否不设消防水泵和水池? 答:如水量和水压满足要求,可不设消防水泵和水池。
5、一幢二单元的建筑,一单元为11层,另一单元为7层,按规范11层单元应设消火栓,那7层单元是否要设消火栓系统,若不设,二单元之间建筑防火如何处理?答:按《高规》GB50045-95第4.2.1条规定,上述建筑属于高层建筑,两个单元均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M 若7层单元不设消火栓给水系统,两个单元之间建筑防火间距和构造须符合苏公消[2004]17号文中第9条的规定。
6、十一层单元式小高层住宅,底层为商业网点(面积大于300㎡)地下室为自行车库,是按普通住宅还是按商住楼设计?答:本省内的工程可按苏公消[2004]17号文中第1条的规定进行设计。
7、按GB 50045-95(2001年版)第7.6.9条、GBJ 16-87(2001年版)第8.7.7条、GBJ 140-90(1997年版)第1.O.3条规定要求,应设置灭火器的建筑而未设计,可否判其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答:灭火器设计由哪个专业设计,全国各地做法不一,有的由建筑专业设计,有的由给排水专业设计。
送审的图中无此设计或无说明的,可视为违反强制性标准,或作为缺项问题提出。
8、对于一层店面房、二层以上为住宅(或办公用房)或多层店面房的多层建筑,如何定室内消防水量? 答:此类建筑应首先确定楼房性质(商住,商业网点,综合楼…),再根据《建规》的第8.4.1条,第8.5.2条的规定进行设计。
9、临街成排的店面房商业建筑,一般均为底层店面,二层生活用房,每间面积不大。
按规范总建筑体量大于5000立方米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但是消防主管部门有时要求该类商铺增设喷淋系统或简易喷淋,依据是:04年5月8日印发的“经营与住宿一体的建筑的防火要求",审图时对喷淋系统设置与否怎样掌握?答:“经营与住宿一体的建筑的防火要求”一文未发至设计单位。
送审的设计如符合《建规》要求,在施工图审查时可不作为违规。
10、地下车库16000平米,上有六个11层住宅。
按照规范:地下车库需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M 要设喷淋系统(30L/s),住宅和地下车库又需要设消火栓系统。
《高规》并没有说明水箱的计算方法,只是规定各类建筑水箱不能小于的数值,这类建筑到底属于哪类住宅呢?高层建筑的消防水箱又如何计算呢?答:本工程地下部分为汽车停车库,地上部分为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其消防水箱容积应取其二者的较大值;消火栓消防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享的消防水箱,应按GB 50084-2001第10.3.1条的规定执行。
11、多层居住小区(无公建的情况下)室外消防水量是按《建规》表8.2.1还是按表8.2.2-2执行,适用条件有何不同?如何理解第8.2.1条注?答:多层居住小区(无公建的情况下)室外消防水量按《建规》第8.2.1条表8.2.1执行;多层居住小区含有公建时按《建规》第8.2.1条表8.2.1和第8.2.2条表8.2.2-2中的较大值执行。
12、按GBJl6-87第8.4.1条教学楼体积>10000立方米应设室内消防给水,而第8.5.2条教学楼体积5000~10000立方米应设5L/S 的室内消防给水。
是否矛盾? 答:二者并无矛盾,《建规》第8.4.1条规定教学楼体积超过10000立方米应设消防给水是应执行的强制性条文。
体积<10000立方米的教学楼,可不设消防给水。
13、GBJl6-87第8.3.3条市政给水管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消防水量之和超过25L/S 应设消防水池,而条文说明中室内外消防水量超过20L/S,应设消防水池,小于20L/S 不设。
二者不统一,等于20L/S 时设不设? 答:以条文为准。
14、某单位厂房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IMS,设计中只有一条进水管,而又没有消防水池,应判定违反强条。
但该设计在说明中注明:该厂房附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M 近有一条常年有水的天然河道,能否替代消防水池,不定为违反强条?答:图纸深度不够。
如设计文件中有河道枯水期最低水位和消防车取水的条件的可靠性说明且符合《建规》第8.1.1条的要求时可不判其违反强条。
15、GBJl6-87第8.3.4条,消防水池的容量是否可按《高规》的方法处理;四一六层民用建筑一般市政水压不能满足常高压的要求。
是否均要设水池泵房?答:《建规》GBJl6-87第8.3.4条和《高规》GBJ50045-95第7.3.3条对于消防水池的容量计算原则相同。
多层民用建筑是否应设消防水池、泵房各地做法不一。
这其中包含有建筑周围市政自来水管网的水量、水压可靠性,建筑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因素。
一般对体量较大、标准高、设有自喷系统的建筑(如公共娱乐场所),应设消防水池和泵房。
对于单栋多层住宅(非小区成片)一般采取设屋顶重力水箱以满足10分钟消防初期火灾的流量的方式;对于单栋、体量小的中小学教学楼、幼儿园教学楼、办公楼,在取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核准意见后可采取不设消防水池和泵房,在屋顶设重力水箱加可以直接启动增压泵的消火栓系统(按《建规》GBJl6-87第8.6.2条第九款)。
16、某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在地下层设消防水池,贮存了3.00h 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和 1.00h 自喷消防用水量,设置了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井(平面尺寸1m×1m),连接消防水池和取水井的管径为DN300,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5m。
设计审查时,乍看符合规范要求,但仔细考虑其取水井的数量不能满足救火时消防车停放布置的要求,而消防水池与取水井间DN300的连通管,也不能通过全部消防流量,最后审查意见为不符合GB50045-95第7.3.4条的要求,对此某设计单位持保留意见,帮助释疑。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M 答:DN300消防水池取水管是能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的,1m×1m 取水井也能满足1部消防车3min 取水要求的。
因此,该设计是可行的,当然,若能增加一个取水井和1根取水管就更好了。
17、某一单体,设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防水量:10L/S,室外30L/S,如果采用消防水泵、水箱联合供水方式,那消防水池容量应该如何计算(火灾持续时间按2小时计算)?答:消防水池容积应按火灾持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当满足《建规》第8.3.4条条文说明中的确保连续送水条件,在火灾情况下能连续补水时可减去补充水量。
如该建筑有二路市政给水管进水且水量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可仅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
18、某轻钢结构厂房,无法设置消防水箱,气压罐按10分钟消防水量计算容积太大(当自喷系统为严重危险级时),能否减量?答:按规范要求执行。
19、一幢建筑物内分为生活区与生产区,生活区与生产区分为二个防火区,生产区内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生活区是否可以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答:一幢建筑物内分为生产区与生活区之间的防火墙、隔墙符合《高规》或《建规》的规定,生活区按规范也不需要设自喷系统的,可以不设。
(二)消火栓、接合器(共13条)1、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这一条在《建规》中属于强制性条文,但在《高规》中却又不算强制性条文,如何对待?答:严格按照最新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执行。
2、消防电梯前室内的消火栓在《建规》的条文说明中明确不能计入消火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M 栓总数内(即不能作为普通消火栓用)。
在《高规》中未提及能否计入总数。
而在《技术措施》内又明确可以计入总数内。
应执行哪一条?答:经请示《高规》管理组,不能计入总数。
3、设置于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消火栓。
使用时将影响疏散门的密闭,是否可以判定为不合理?答:消火栓不应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也不应设置在有走道的封闭楼梯内。
4、水泵房等设备用房无消火栓保护,能否按GB50045-95第7.4.6条无可燃物的设备房执行?答:水泵房等设备用房不能等同于无可燃物的设备层,所以仍需消火栓保护。
5、单元式高层住宅的消火栓及消防主管设置问题是否按省消防局17号文件执行(此文件在其它省内不通行)? 答:本省内的工程可按苏公消[2004]17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11层的小高层单元式住宅,每单元为二户或三户,按GB50045-95中7.4.2条可设一条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但是审查中发现有的工程设两条竖管。
每层布置两个单阀单出口消火栓,还有的是在管道井内设两条竖管,两条竖管分别接出消火栓放在同一个消火栓箱内,这种设两条竖管是否有必要?答:在设置2根消防竖管没有困难的地方,设置2根消防竖管各接一个单出口消火栓的设计,对扑救火灾是有利的。
7、民用建筑的商业网点采用双阀双栓消火栓是否可行?答:不能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来满足规范关于两股水柱到达的要求。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M 8、商住楼设计中,一、二层是商店,有小间隔断,而商店部分的总体积已超过5000立方米,按GBJl6-87(2001年版)的有关条文规定。
应设定内消火栓。
如不设,应是违反强条,但如何保证有2支水枪同时到达一个点火点呢?是不是每间要设两个消火栓?在审图中又发现:对于小间隔断的商店,有的设计人员不设消火栓,而每间设置一个消防水喉来代替室内消火栓,这是否可行?答:应保证有2支水枪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