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食品安全法的借鉴

合集下载

国外食品安全法的借鉴

国外食品安全法的借鉴

一、国外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主要理论
(一)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生成的经济学假说
1、供给与需求理论。市场有提供某种程度食品安全的激励,然而市场总体上又无法提供社会所希望数量的食品安全,原因有二:一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前无法判断它是否是安全的;二是当消费者进食不安全食品生病时,成本从消费者本人延伸到社会,社会也希望消费者和生产者投入更多的资源来保证食品是安全的,以避免额外的社会成本。政府规制是当市场本身无法提供社会所希望的食品安全水平时,增加市场提供食品安全数量的一种努力。
3、成本与效益理论。法律法规的效率评估最早是由德姆塞茨在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从80年代开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兴起了改进规制效率、效果和透明度的趋势,这种趋势逐渐发展成公共决策方面的法规效果评估(RIA)。成本与效益分析就是其中的基础性分析工具。1995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了规制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办公室,现在所有的OECD成员国的政府部门都已要求使用一些科学方法对规制进行评估。Antle(1995)年提出了有效食品安全管制的原理。FAO及WHO等国际组织也鼓励各国采用法规的评估方法来判断某种食品安全法规是否是合理的和必需的。
2、社会均衡理论。关于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均衡理论是基于风险水平“社会均衡”这一概念而展开的,即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益的变化在食品安全水平上是相等时就达到了“社会均衡(social optimum)”,并作为一个标准来评估是否需要干预。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经济学家所关注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食品市场是否能有效率的运转,也就是说,根据风险的水平,食品供应和消费的数量和种类,以及消费者所付的价格是否为可接受的。当需求和供应函数相等时,净经济价值为最大化,也就达到了“社会均衡”。
(四)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
在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采取的规制方式:

食品安全工作的国际经验借鉴

食品安全工作的国际经验借鉴

食品安全工作的国际经验借鉴尊敬的读者,食品安全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涉及到每个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都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并从国际经验中汲取教训,以提高自己的食品安全水平。

本文将探讨一些国际经验,并探讨它们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借鉴意义。

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

许多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建立了严格的法律框架,并采取了强制性的标准和措施。

例如,欧盟通过《食品法典》等法律法规来确保食品安全。

这些法规涵盖了从食品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和义务,并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以确保法规的有效执行。

其他国家可以参考这些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并加强法律执行力度。

第二部分: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些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食品安全领域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职责,包括监测和调查食品安全问题,制定和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等。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其组织结构和工作模式,加强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权力,并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第三部分: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测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测是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些国家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

例如,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可以快速检测出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其他国家可以学习他们的方法和经验,在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测方面加大投入,提高检测技术和手段的水平。

第四部分:食品安全溯源体系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是追踪和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

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例如,澳大利亚建立了全球领先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可以追溯到食品的生产过程和来源,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快速反应和处理。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加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建设,提高追溯的准确性和效率。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不同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本文将对食品安全保证措施进行国际比较与借鉴,以期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中寻找适合自身情况的有效措施。

一、法律法规的建立法律法规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例如,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法规,包括食品风险评估、食品监管机构设立和食品标记等方面的规定。

中国也在过去几年中加强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例如《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

二、食品检验与监测食品检验与监测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食品监测机构,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

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负责对美国市场上的食品进行监测,确保食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

中国也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抽检等机制,加强了对食品的监管和检测。

三、食品追溯体系的建立食品追溯能够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在建立食品追溯体系方面做出了努力。

例如,欧洲各国率先建立了食品追溯体系,并将其纳入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中。

中国也在近年来积极推动食品追溯体系的建设,通过使用条形码、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对食品进行全程追溯。

四、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规范管理农产品生产环节对于食品安全具有重要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规范农产品的生产管理。

例如,欧盟实施了“农村发展政策”,推动农民采用环保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

中国也在农产品生产中推行了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的发展,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五、消费者教育与参与消费者教育和参与对于推动食品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都通过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参与度。

例如,欧盟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

外国食品法律规定(3篇)

外国食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食品贸易日益频繁,各国之间的食品交流日益密切。

为了保障消费者健康,维护市场秩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外国食品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食品法律的基本原则1. 食品安全原则食品安全是食品法律的核心原则,旨在确保食品不含有任何对消费者健康有害的物质。

各国食品法律都强调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

2. 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原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各环节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消费者权益,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3. 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要求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4. 食品追溯原则食品追溯原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各环节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二、外国食品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食品安全标准各国食品法律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原料:对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加工等环节提出严格的要求,确保原料安全。

(2)食品添加剂: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种类、使用量、使用方法等作出规定,防止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食品包装:对食品包装材料、标签、标识等作出规定,确保食品包装安全、信息真实。

(4)食品检验:对食品检验方法、检验机构、检验标准等作出规定,确保食品检验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 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管理(1)食品生产:对食品生产企业资质、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环境等作出规定,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2)食品加工:对食品加工企业资质、加工设备、加工工艺、加工环境等作出规定,确保食品加工安全。

(3)食品流通:对食品流通企业资质、流通渠道、仓储设施等作出规定,确保食品流通安全。

(4)食品销售:对食品销售企业资质、销售渠道、销售环境等作出规定,确保食品销售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借鉴食品安全是每个国家都面临的重大挑战,尤其是在全球化背景下,食品供应链变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各国纷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借鉴和吸收国际经验。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监测检测、风险评估、食品配送等方面,介绍一些国际经验借鉴。

一、法律法规有效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

在国际上,食品安全法规的制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负责,并得到立法机关的支持。

例如,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预防控制计划,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

澳大利亚《食品法典法》(Food Standards Code)则规定了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和澳大利亚进口食品的标准。

二、监测检测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是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的重要手段。

各国在监测检测方面都有自己的经验和技术。

例如,欧盟通过建立RAPID警报系统,实现了成员国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

加拿大则采用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包括对食品生产流程、食品供应链和进口食品等的监测。

三、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估和预测食品相关危害对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国际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通常由独立的科学机构或专家委员会进行。

例如,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设立了联合食品标准计划委员会(JECFA),负责评估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和环境污染物等的安全性。

四、食品配送食品配送环节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一环。

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例如,新加坡规定禁止在食品运输车辆上进行食品加工,并对食品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消毒。

英国则要求食品供应商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在运输和配送过程中,食品的温度、湿度和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总结: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借鉴涵盖了法律法规、监测检测、风险评估和食品配送等多个方面。

各国通过学习和吸收国际经验,不断完善自身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欧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对中国的借鉴

欧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对中国的借鉴

欧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对中国的借鉴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食品对于人类来说,是赖以生存、不可缺少的。

可是在今天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向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利用香精色素生产假葡萄酒、毒大米、染色馒头、注水猪肉、瘦肉精、毒酸奶……很多人讽刺说我们身边已经没有安全的食品。

相比之下,国外的食品安全标准、完善的法规、合理的监管制度值得我国借鉴。

以美国和欧盟为例: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最早,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最成功最完善的国家,美国民众对本国的食品安全非常放心。

然而,100多年前,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非常严重。

美国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在他的小说《屠场》中如此描绘芝加哥某个肉类食品加工厂:“工厂把发霉的火腿切碎填入香肠;工人们在肉腚上走来走去并随地吐痰;毒死的老鼠被掺进绞肉机;洗过手的水被配制成调料……”《屠场》让全体美国人震惊而不知所措,当年的罗斯福总统坐在白宫的早餐桌前读到这本书时甚至立刻大叫着把盘子里的香肠扔出窗外。

有效地监管1906年,美国的食品安全主要由美国农业部统一管理,农业部的权责范围实在太大,这样一个统管美国农业的机构确实不太可能倾全力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于是,同年6月,在美国民众一片质疑声中,美国国会通过食品和药品法案以及肉类检查法案,并同意建立11名专家学者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管班底,至此,大名鼎鼎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雏形出现了。

FDA(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从USDA(美国农业部)中分离出来后,肉类、家畜和蛋类产品的法规也从其它食品产品的法规中独立了出来。

除肉类、家禽、蛋类、酒精饮料和大众性饮用水外,其它所有食品要受FDA的监督管理。

美国农业部(USDA)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负责确保肉、禽和蛋制品安全、卫生和正确标识;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负责防止植物和动物的有害生物和疾病;卫生部(DHHS)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掺杂、不安全和虚假标贴的食品危害,管辖食品范围是除FSIS管辖范围之外的所有食品;EPA负责包括保护消费者免受农药带来的危害,改善有害生物管理的安全方式。

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借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各国都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和食品消费的安全性,各国纷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并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做法。

本文将就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五个国际经验进行探讨和借鉴。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要想有效监管食品安全,首要的工作是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就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规,明确了食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各项责任。

此外,欧盟也通过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包括食品标签法、食品卫生法等。

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监测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做好监管工作,必须建立科学的监测与风险评估机制。

比如,澳大利亚食品标准局就建立了世界领先的国家食品安全监测网络,能够及时获取食品安全信息。

此外,加拿大食品检验署还采用了先进的风险评估模型,能够对食品中的各类有害物质进行快速准确的评估。

我国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食品溯源体系建设食品溯源是指通过追溯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全过程,找出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环节。

以欧盟为例,其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包括了统一的生产商、经销商、零售商的编码系统,能够追溯到食品的起源。

此外,美国农业部还运用了先进的追踪技术,实现了对食品的全程追踪。

我国可以在加强食品溯源技术和标准的同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主动开展食品追溯工作,推动食品溯源体系的建设。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各个国家和地区,没有国家能够独善其身。

因此,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

日本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与其他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形成全球食品安全治理的合力。

论日本_食品安全法_制度变迁及对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借鉴意义

论日本_食品安全法_制度变迁及对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借鉴意义

论日本《食品安全法》制度变迁及对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借鉴意义汪江连 日本现行的《食品安全法》(2003年)前身是1947年的《食品卫生法》,该法共经过11次修订,2003年的变化最大,其主要背景为:第一,日本近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是修法的客观原因。

如2000年日本出现雪印乳品公司食物中毒和消费欺诈事件,打破了日本食品安全的神话。

第二,构筑食品贸易技术壁垒是修法的内在原因。

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日本要履行农产品协议,但政府仍意欲通过绿色壁垒等来限制外国食品的进口[1]。

第三,新世纪食品安全理念发展的大势所趋是修法的基础动因。

国际社会的共识是食品不仅要卫生,更要安全,,更名为《食品安全法》,即顺应了这一趋势[2]。

值此中国修订《食品卫生法》之际,研究日本新《食品安全法》制度的变化和创新,对于我国修订食品安全基本法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和价值。

一、日本《食品安全法》(2003年)主要制度变化日本现行《食品安全法》(2003年)在吸收了数度修订的食品卫生法基础上进行了如下调整:1.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理念方面日本《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从维护食品的卫生转变为确保食品的安全,并设定了两项立法基本原则:第一,食品安全法通过确保食品安全来确保国民的健康;第二,食品立法要体现民意,过程力争公正、透明[3]。

其基本理念就是一切以人为本,具体表现为:(1)确保食品安全性的目的;(2)确保食品流通各环节的安全性;(3)确保安全,重在防范。

这些基本原则、目的和理念原法未予确认,系新规定。

2.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方面新《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责任主体从国家扩大到地方公共团体、食品相关业者及消费者,实现了责任主体多元化。

国家的主要责任是确保食品安全规范措施的制定及实施;地方公共团体主要依据与国家适当分担作用的原则承担为适用其地方公共团体区域内的自然、经济、社会的诸条件而制定地方法规及实施的责任。

食品相关业者的主要责任为:(1)作为确保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2)信息披露责任;(3)食品相关企业从业人员配合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为确保食品安全性的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外食品安全法的借鉴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是一个全球性难题。

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常发生。

相比而言,有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让我们看看有什么招数是值得借鉴。

第一招:严把源头关——监管触角伸向产地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直比较分散,按照联邦、州和地区分为3个层面监管。

三级监管机构大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采取进驻饲养场、食品生产企业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从而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不过,这种监管体系由于管理权分散,近年来暴露出效率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等诸多弊端,这也是奥巴马政府推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的原因所在。

这次的新法案扩大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监管权力和职责,强调食品安全应以预防为主。

根据新法案,FDA除了可以直接下令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外,还有权检查食品加工厂,以及对进口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尽量将食品安全的隐患消灭在端上餐桌之前。

消灭食品安全的隐患同样是英国食品标准署的基本职能之一。

英国食品标准署不仅监测着市场上的各种食品,还将触角延伸到了食品产地,并且这种工作还往往是长期持续的。

比如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使得大量放射性物质飘散到欧洲上空,有不少放射性物质在英国养殖绵羊的一些高地地区沉降,20多年过去了,食品标准署还一直监控着当地绵羊的情况,2009年发布的公告说还有369家农场的绵羊产品受到限制。

法国全程管控确保食品安全法国是世界闻名的美食大国,食品安全一直是政府和民众关注的焦点。

近些年来,疯牛病、二恶英污染、禽流感、口蹄疫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不断涌现,促使法国更加注重对食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法国当局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

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会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

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

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

具体分工上,法国农业部下属的食品总局主要负责保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质量体系管理等。

竞争、消费和打击舞弊总局负责检查包括食品标签、添加剂在内的各项指标。

进入流通环节后,法国有两种模式的认证和标识制度,分别是政府统一管理形式和各大超市自我管理形式。

政府统一管理的食品认证标识主要是农业部负责,统一管理的认证标识包括原产地冠名保护标签(AOC)、生态食品标签(AB)、红色标签(LR)、特殊工艺证书产品认证(CCP)4种,其他统一管理的认证标识还有企业认证、特点证明、地理保护标志、营养食品等。

原产地保护认证和标识由法国原产地研究院签发,农业部监管。

原产地保护标识使用最多的是葡萄酒,法国出产的葡萄酒80%以上都有原产地标识。

奶酪也有相关的原产地标识。

贴有生态食品标签的食品,说明它至少有95%以上的原料经过授权认证机构的检验,是精耕细作或精细饲养而成,没有使用杀虫剂、化肥等。

如果一项产品贴有红色标签认证,说明它与同类产品相比,经过更严格的生产控制流程并拥有更高的质量,法国现有450种产品获得这一认证。

特殊工艺证书产品认证则从2000年才开始实行,要获得这一认证,农产品或食品的生产和加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设有全面和完善的监控。

法国各大超市也建立了自我管理的认证和标识,比如家乐福的食品质量认证标识(FQC)已成功实施超过15年。

在家乐福超市的销售柜里,有FQC标识的食品占30%以上。

第二招:重视流通环节——为每份食品“建档案”日本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

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供消费者查询。

日本的食品监管还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

日本报纸上经常有主动召回食品的广告。

日本采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农业和食品政策。

食品只有通过“重重关卡”才能登上百姓的餐桌。

在食品加工环节,原则上除厚生劳动省指定的食品添加剂外,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制造、进口、销售和使用其他添加剂。

面对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危机,欧盟于2002年首次对食品生产提出了“可溯性”概念,以法规形式对食品、饲料等关系公众健康的产品强制实行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等各阶段的溯源制度。

2006年,欧盟推行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管理,对各个生产环节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要求。

在德国,食品的食物链原则和可追溯性原则得到了很好的贯彻。

以消费者在超市里见到鸡蛋为例,每一枚鸡蛋上,都有一行红色的数字。

比如说:2-DE-0356352,第一位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2”表示是圈养母鸡生产;DE表示出产国是德国;第三部分的数字则代表着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含或鸡笼的编号。

消费者可以根据红色数字传递的信息视情况选购。

如果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也可以根据编码迅速找到原因。

2010年12月底,德国安全食品管理机构在一些鸡蛋中发现超标的致癌物质二恶英,引起德国上下的极大关注。

通过对有毒鸡蛋的追查,有关机构顺藤摸瓜将焦点快速锁定在了石勒苏益格一荷尔施泰因州的一家饲料原料提供企业身上。

这家公司将受到工业原料污染的脂肪酸提供给生产饲料的企业,才导致了其下游产业产品二恶英超标。

随后,德国政府迅速隔离了4700个受波及的养猪场和家禽饲养场,强制宰杀了超过8000只鸡。

英国食品标准署对食品的追溯能力也在去年的克隆牛风波中得到展示。

去年有媒体披露,一些英国农场主表示饲养了克隆牛及其后代,并将其牛奶和牛肉制品拿到市场上销售。

由于公众对克隆动物食品还存在一些不同看法,特别是不少人在食用安全问题上存有疑虑。

食品标准署很快查明报道中的牛是一头从美国进口的克隆牛的后代,并据此确认了其后代8头牛所在的农场,以及是否有相关奶制品或肉制品进入市场。

这些结果公布后,公众掌握了相关事实,一场风波逐渐消散。

第三招:食品造假要出狠招重罚在食品安全制度相对先进的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各国为此都加大了惩罚力度,其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德国: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

今年1月6日,德国警方即调查位于石荷州的饲料制造商“哈勒斯和延奇”公司。

7日,德国农业部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

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韩国: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2004年6月,韩国曝出了“垃圾饺子”风波。

事件曝光后,韩国《食品卫生法》随之修改,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

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法国:卖过期食品立刻关门销售部门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巴黎超市的工作人员每天晚上关门前都会把第二天将要过期的食品扔掉。

判断食品是否过期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标签上的保质期,而一旦店内有过期食品被检查部门发现,商店就得关门。

2007年,巴西东南部两家牛奶生产厂在牛奶中掺入一种溶液,以延长保质期。

消费者饮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现象。

在接到投诉后,巴西有关方面拆除了工厂的生产设备,查封了库存牛奶,并在市场上收缴这两家工厂生产的牛奶。

在巴西,生产未达标产品的企业将受到处罚。

如果是重犯,企业都将被处以与首次发现时数额相同的罚款,同时还要接受停产30天检查、没收不合格产品、收回已投放市场产品等一系列处罚。

如再被查出,案件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企业法人将以食品造假罪被起诉。

第四招:食品召回构筑最后屏障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是发现食品质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是防止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的最后一道屏障。

奥巴马食品监管改革要点之一就是授予美国药管局强制召回权,可以直接下令召回而无需要求生产厂家自愿。

日前,美国FDA推出了食品召回官方信息发布的搜索引擎,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通过搜索,消费者可以获得自2009年以来所有官方召回食品的详细动态信息。

在英国食品标准署网站上,可以查询到问题食品的召回信息,包括食品生产厂家、包装规格和召回原因。

比如:在3月22日的一条公告中,写明召回Natco公司生产的400克装咖喱鹰嘴豆,原因是未在标签中注明其含有芥末,可能会引起对芥末过敏人群的不适。

像这种并不算很严重的原因都得到清晰监管,对那些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公众也就更放心。

对于不合格食品召回,德国食品安全局和联邦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一个“食品召回委员会”,专门负责问题食品召回事宜。

2004年,在“食品召回委员会”监督下,亨特格尔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孕产妇奶粉和婴儿豆粉中有“坂歧氏肠杆菌”,威胁消费者尤其是婴儿健康。

事件发生后,亨特格尔公司以最快速度召回了产品,另外还向消费者支付了1000万欧元的赔偿金。

第五招:完善食品安全法用法律来保障以美国为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如2008年的“沙门氏菌事件”、2009年的“花生酱事件”和2010年的“沙门氏菌污染鸡蛋疫情”。

2009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震惊全美。

事件发生后,公众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出严重质疑。

总统奥巴马事后评论说,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

在上述背景之下,美国于2009年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继《2009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后,又通过了几经修改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没有什么制度是万能的,美国相对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需不断完善。

巴西负责食品监督的部门和机构国家卫生监督局、农业部、社会发展和消除饥饿部等机构。

此外,民间还有消费者维权基金会和消费者保护研究院等。

这些机构都有比较完善的体制,在市镇、州、联邦三个层级开展工作。

巴西有关食品安全的法案很多,也很具体。

从2005年开始,巴西又强制执行食品营养成分标签规定,要求食品标签必须包括热量值、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纤维含量、钠含量等信息,以保障公众健康。

今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迎来一次大变革。

奥巴马政府的这次改革是根据不断变化的现实对美国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的一次调整。

100多年来,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在不断改进中日渐成熟。

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食品药品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美国食品安全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运转。

上世纪50至60年代,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美国在食品加工和农业方面出现了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杀虫剂和除草剂等化学合成制剂的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