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皮肤刺激性试验
《动物毒理实验》课件:实验3 皮肤刺激性试验

皮肤刺激强度分级
皮肤局部反应
无刺激性 轻度刺激性
无异常改变 充血、红斑
中等刺激性
红斑,少量小出血点,水肿, 少量丘疹以及小水疱
强刺激性
红斑,皮下出血,水肿,有很 多小水疱并有可能合并成大水 疱,糜烂,表皮剥落,有溃疡 形成等
评分 0 <2
2~6
>6
方法评价
皮肤刺激试验的结果不仅与检测技术有关, 也与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相关。
经4~8h后,除去斑贴物,每24h观察一次各小区皮肤的局部 反应,连续观察4d,按皮肤刺激反应评分(表1),定量地 评定受试化学物对皮肤局部刺激作用的强度。红斑通过肉眼 观察,水肿通过轻轻触摸的方法来评分。
表1 皮肤刺激强度反应评分
皮肤反应强度
评分
无红斑
极轻微红斑(勉强可见)
1
A.红斑和 边界清晰的红斑(明显红斑,淡红至鲜红色) 2
本法与局部全封闭斑贴法不同之处在于: 1.每组的白色家兔数不应少于3只; 2.采用纱布作斑贴物,在无刺激作用的前提下,用半封
闭敷料固定; 3.斑贴不需要在擦伤皮肤上进行; 4.斑贴4h,然后去掉斑贴并清洗皮肤,观察0.5h、1h、
24h、48h和72h后的皮肤反应。 皮肤刺激反应评分同全封闭法。
结果分析
皮肤刺激试验又称皮肤原发性刺激试验。
试验目的
了解受试化学物对皮肤的直接刺激作 用以及刺激强度。
试验材料——实验动物
实验动物:成年白色家兔或白色豚鼠, 首选白色家兔。
在皮肤刺激试验中,动物品种的选择 很重要。目前多选用兔和豚鼠,对于 强刺激或无刺激作用的化学物选用家 兔检测效果好,但对作用缓和的刺激 性化学物,选用豚鼠所获得的试验结 果较准确。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毒理学试验方法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毒理学试验方法1 试验方法皮肤刺激试验、眼刺激试验、阴道黏膜刺激试验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方法按GB/T 38496 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相应的试验方法进行。
固体产品的样品制备方法按照E.2进行。
注1:用于皮肤刺激试验中的空白对照为:生理盐水和斑贴纸。
注2:在皮肤变态反应中,诱导处理和激发处理所用的剂量保持一致。
2 样品制备2.1 皮肤刺激试验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以横断方式剪一块斑贴大小(2.5 cm×2.5 cm)的产品。
干性产品,如尿布、妇女经期卫生用品,用生理盐水润湿后贴到皮肤上,再用斑贴纸覆盖。
湿性产品可以按要求裁剪合适的面积,直接贴到皮肤上,再用斑贴纸覆盖。
2.2 眼刺激试验2.2.1 干性产品以横断方式剪取足够重量的产品,先测定产品的“吸收容量”,即每克产品所吸收的浸提液总量;以同样方式剪取同样重量的产品,除产品的“吸收容量”外,再按1.0 g/10.0 mL的比例加入灭菌生理盐水进行浸提,密封于萃取容器中搅拌后置于37 ℃±1 ℃下24 h。
冷却到室温,搅拌后析取样液备检。
2.2.2 湿性产品在进行眼刺激试验的当天,挤出产品里的挤出液作为试样。
2.3 阴道黏膜刺激试验2.3.1 干性产品以横断方式剪取足够重量的产品,先测定产品的“吸收容量”,即每克产品所吸收的浸提液总量;以同样方式剪取同样重量的产品,除产品的“吸收容量”外,再按1.0 g/10.0 mL的比例加入灭菌生理盐水进行浸提,密封于萃取容器中搅拌后置于37 ℃±1 ℃下24 h。
冷却到室温,搅拌后析取样液备检。
2.3.2 湿性产品在进行阴道黏膜刺激试验的当天,挤出产品里的挤出液作为试样。
3 判定标准以GB/T 38496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相应部分作为试验结果判定原则。
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人体皮肤斑贴试验

DB22/T 396.12—2017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12部分:人体皮肤斑贴试验警示——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
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得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健用品毒理学人体皮肤斑贴试验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用品毒理学人体皮肤斑贴试验检验方法。
2 人体皮肤斑贴试验目的检测受试物引起人体皮肤不良反应的潜在可能性。
3 试验基本原则3.1 选择合格的志愿者作为试验对象。
3.2 应用特制的斑试材料进行人体斑贴试验。
3.3 根据保健用品的不同性质,斑贴试验时可选用保健用品原物、或将其稀释成不同浓度作为受试物。
3.4 要求先完成动物多次皮肤刺激试验并出具书面证明, 然后方可安排人体斑贴试验。
3.5 受试者的选择3.5.1 选择18~60岁符合试验要求的志愿者作为受试对象,人数不少于30例。
3.5.2 不能选择有下列情况者作为受试对象:a)近一周适用抗组胺药或近一个月内使用免疫抑制剂者;b)近两个月内受试部位应用任何抗炎药物者;c)受试者患有炎症性皮肤病临床未愈者;d)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e)正在接受治疗的哮喘或其它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f)在近6个月内接受抗癌化疗者;g)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h)哺乳期或妊娠期妇女;i)双侧乳房切除或双侧腋下淋巴结切除者;j)在皮肤待试部位由于疤痕、色素、萎缩、鲜红斑痣或其它瑕疵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判定者;k)参加其它的临床研究者;l)体质高度敏感者;m)非志愿参加者或不能按试验要求完成规定内容者。
4 试验方法1DB22/T 396.12—20174.1 皮肤封闭性斑贴试验4.1.1 选用合格斑试材料,将受试材料放入斑试器内,用量约为0.03 g(固体)或0.03 mL(液体,可滴加在斑试器所附的滤纸片上置于斑试器内)。
受试物为稀释后的保健用品时,对照孔为空白对照(不置任何物质),对照孔内使用该保健用品的稀释剂。
急性皮肤刺激性或腐蚀性试验.doc

四、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Dermal Irritation/Corrosion Test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动物皮肤刺激性或腐蚀性试验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原料及其产品安全性毒理学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OECD Guidelines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 (No.404, July 1992)USEPA OPPTS Harmonized Test Guidelines (Series 870. 2500, Aug. 1998 )3 试验目的确定和评价化妆品原料及其产品对哺乳动物皮肤局部是否有刺激作用或腐蚀作用及其程度。
4 定义4.1 皮肤刺激性(Dermal irritation):皮肤涂敷受试物后局部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4.2 皮肤腐蚀性(Dermal corrosion):皮肤涂敷受试物后局部引起的不可逆性组织损伤。
5试验的基本原则将受试物一次(或多次)涂敷于受试动物的皮肤上,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观察动物皮肤局部刺激作用的程度并进行评分。
采用自身对照,以评价受试物对皮肤的刺激作用。
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观察期限应足以评价该作用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
6 试验方法6.1 受试物液体受试物一般不需稀释,可直接使用原液。
若受试物为固体,应将其研磨成细粉状,并用水或其它无刺激性溶剂充分湿润,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的接触。
使用其它溶剂,应考虑到该溶剂对受试物皮肤刺激性的影响。
受试物为强酸或强碱(pH值≤2或≥11.5),可以不再进行皮肤刺激试验。
此外,若已知受试物有很强的经皮吸收毒性,经皮LD50小于200mg/kg体重或在急性经皮毒性试验中受试物剂量为5000mg/kg体重仍未出现皮肤刺激性作用,也无需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6.2 实验动物和饲养环境多种哺乳动物均可被选为实验动物,首选白色家兔。
应使用成年、健康、皮肤无损伤的动物,雌性和雄性均可,但雌性动物应是未孕和未曾产仔的。
GBZ240.6-急性皮肤刺激试验

无红 斑 轻微 红 斑 红斑 和焦痂形成 明显 红 斑
1
72h各 观察时点最高积分均值 ,按 表 2判 定皮肤刺激强度 。
1
皮肤刺激反应评分
评 分
2
中等程度到重度程度 红斑 严重红斑至焦痂形成
GBz/T240.6-2011
表 1(续 )
皮 肤 反 应 无水肿 很轻微水肿 水肿形成
1
评
分
6.4.2 染毒
取受试样 品 0.5mL(g)直 接涂布在皮肤 上 ,用 4层 纱 布 (2.5cm× 2.5cm)和 一层玻璃 纸或类似物 覆盖 ,再 用无刺激性胶布和绷带加 以固定 。对侧皮肤作 为对 照 。采用封 闭试 验 ,敷 用 时间为 4h。 试 验 结束后 ,用 温水或无刺激性溶剂清除残 留受试样 品 。 如怀疑受试样 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腐蚀作用 ,可 采用分段试验 ,将 三个涂布受试样 品的纱布块 同 时或先后敷贴于一 只家兔背部脱 毛区皮肤上 ,分 别 于涂敷后 3min、 60min和 4h取 下一块纱 布 ,皮 肤涂 敷部位在任 一时间点积分等于 8分 ,即 可停 止试验 。
限 内观察 和评 价 刺激 反 应 的程
作详细的记录 。
1犭
以进行 可 逆 或不 可逆效 应 的观 察 ,以
便进行完整 的评价 ,但 一般不超过
强碱物质 (pH≥ 11),由 于可预见其腐蚀特
性 ,不 必做本试验 ;若 已知受试样 品有很强 的经皮 吸收毒性 (LD5。 ≤ zOO mg/kg体 重 )的 物质不必进行本 试验 ;在 充分并公认 的体外试验结果 中确定可能产生腐蚀或刺 激 毒性 的物质不必进 行体 内试 验 。如果 从受试样 品的结构活性构效关系可 以预见 潜在 的腐蚀毒性 ,则 不必做本试验 。
化妆品安全实验室皮肤刺激性检测结果判读及上报流程

化妆品安全实验室皮肤刺激性检测结果判读及上报流程1.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化妆品安全实验室中皮肤刺激性检测的结果判读及上报流程。
该流程的目的是确保化妆品在使用过程中对消费者的皮肤不会引起刺激或不良反应。
2.实验室皮肤刺激性检测2.1 测试项目实验室皮肤刺激性检测包括以下项目:红斑、水肿、严重刺激和腐蚀性。
2.2 检测方法和操作流程2.2.1 选择适当的皮肤模型和组织模型进行实验。
2.2.2 在化妆品样品上施加适当的剂量。
2.2.3 定期观察和测量皮肤的反应,包括红斑、水肿等。
2.2.4 结束实验后,使用合适的评分标准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估。
2.3 数据记录和分析2.3.1 将实验数据记录在实验报告中,包括测试样品信息、实验条件和测试结果等。
2.3.2 结合评分标准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判读。
3.结果判读3.1 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将实验结果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非刺激、轻度刺激、中度刺激和重度刺激。
3.2 判读流程3.2.1 根据测试结果和评分标准,判定样品的刺激等级。
3.2.2 执行有关刺激等级的相应措施,包括重新优化产品配方、调整使用方法或停止销售。
4.结果上报流程4.1 报告准备4.1.1 准备标准化的实验报告模板,并填写相关测试信息和结果。
4.1.2 确认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报告审批4.2.1 将报告提交给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
4.2.2 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实验结果和判读符合法规要求。
4.3 报告上报4.3.1 完成审批后,报告将上报给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等。
4.3.2 上报报告的方式可以是电子邮件、在线上报系统或书面提交。
5.结论本文档概述了化妆品安全实验室中皮肤刺激性检测结果判读及上报流程。
通过严格的测试和判定流程,化妆品企业可以评估其产品对消费者皮肤的刺激性,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这一流程的实施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动物毒理实验》课件:实验3 皮肤刺激性试验

目录
试验原理 试验目的 试验材料 试验方法 结果分析 方法评价
试验原理
局部刺激试验是毒理学试验中的一项重要内 容,对可能具有局部刺激作用的化学物必须 进行此项试验,但对具有强酸(pH≤2 )或 强碱(pH≥11.5 )性质的化学物不需做本 试验,因为这些化学物属于腐蚀性物质。另 外,已知具有高毒性的化学物也不必进行皮 肤刺激试验。
凡是杀虫剂、杀真菌剂、杀鼠剂以及具有刺 激性的兽药等化学物均需进行局部皮肤刺激 试验,以保护接触人员的健康。
试验药物的量一般以0.5ml或0.5g为宜,评 价固体受试化学物时不一定要将其配成溶液, 具体可酌情而定。
将表1中A项和B项评分结果相加,凡总分低 于2分者可视为无刺激性或轻度刺激性; 2~6分之间者具有中等刺激性;6分以上者 具有强刺激性。
刺激性极强的物质,试用前需经适当稀释后 再进行斑贴,如稀释用的溶剂本身具有刺激 作用,则需作溶剂对照试验。
另外,也可按表2中的标准来判断试验结果。
表2 皮肤刺激强度分级标准
皮肤刺激强度分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皮肤局部反应
无刺激性 轻度刺激性
无异常改变 充血、红斑
中等刺激性
红斑,少量小出血点,水肿, 少量丘疹以及小水疱
强刺激性
红斑,皮下出血,水肿,有很 多小水疱并有可能合并成大水 疱,糜烂,表皮剥落,有溃疡 形成等
评分 0 <2
2~6
>6
方法评价
皮肤刺激试验的结果不仅与检测技术有关, 也与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相关。
皮肤刺激试验又称皮肤原发性刺激试验。
试验目的
了解受试化学物对皮肤的直接刺激作 用以及刺激强度。
试验材料——实验动物
食品及保健食品毒理学检测项目及依据

序号
401
名称
辅助降血糖功 能试验
402
对化学性肝损 伤有辅助保护 功能试验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卫生 部2003年版)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 程序与检验方法规范第二部份功 能学评价检验方法十九项
2
水及涉水 材料
403
鼠伤寒沙门氏 菌/回复突变 试验
0229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 附件2附录C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 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 序和方法3.1.1.1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 第二部份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
2.3.6
426
亚急性毒性试 验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 第二部份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
2.3.7
427
小鼠骨髓嗜多 染红细胞微核 试验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 第二部份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 2.3.8.4
428
哺乳动物骨髓 细胞染色体畸 变试验
404
小鼠骨髓细胞 染色体畸变试 验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 附件2附录C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 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 序和方法3.1.1.2
405
小鼠骨髓微核 试验
406
大鼠90天经口 毒性试验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 附件2附录C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 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 序和方法3.2.1.2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六项
GB 15670-1995
438
皮肤变态反应 试验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七项
GB 15670-1995
439
亚急性经口毒 性试验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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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第4部分:皮肤刺激性试验
警示——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
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用品毒理学皮肤刺激性试验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用品毒理学皮肤刺激性试验检验方法。
2 皮肤刺激性试验检验方法
2.1 材料
2.1.1 动物
多种哺乳动物均可被选为实验动物,首选白色家兔。
应使用成年、健康、皮肤无损伤的动物,雌性和雄性均可,但雌性动物应是未孕和未曾产仔的。
实验动物至少要用4只。
实验动物应单笼饲养,试验前动物要在实验动物房环境中至少适应3d时间。
实验动物及实验动物房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选用常规饲料,饮水不限制。
2.1.2 受试物
液态受试物一般不需稀释,可直接使用原液,膏状受试物,可直接使用原膏霜。
若受试物为固体,应将其研磨成细粉状,并用水或其它无刺激性溶剂充分湿润,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的接触。
使用其它溶剂,应考虑到该溶剂对受试动物皮肤刺激性的影响。
受试物为强酸或强碱(pH值≤2或≥11.5),可以不再进行皮肤刺激试验。
此外,若已知受试物有很强的经皮吸收毒性,经皮LD 50小于200 mg/kg BW或在急性经皮毒性试验中受试物剂量为5000 mg/kg BW 仍未出现皮肤刺激作用也无需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LD 50计算见附录B。
2.1.3 仪器
2.1.
3.1 体重秤,精确到0.1 Kg;
2.1.
3.2 放大镜。
2.2 试验方法
2.2.1 皮肤急性刺激试验(一次皮肤涂抹试验)
皮肤急性刺激试验步骤:
a)试验前约24 h,将实验动物背部脊柱两侧毛剪掉,不可损伤表皮,去毛范围左、右各约3 cm
×3 cm;
b)取受试物约0.5 mL(g)直接涂在皮肤上,然后用二层纱布(2.5 cm×2.5 cm)和一层硫酸纸
或类似物覆盖,再用无刺激性胶布和绷带加以固定。
另一侧皮肤作对照。
采用封闭试验,敷用时间
为4 h。
可根据人的实际使用和产品类型,延长或缩短敷用时间。
对用后冲洗的产品,仅采用2 h 敷用试验。
实验结束后用温水或无刺激性溶剂清除残留受试物。
如怀疑受试物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腐蚀作用,可采取分段试验,将三个涂有受试物的纱布块同时或先后敷贴在一只家兔背部脱毛区皮肤上,分别于涂敷后3 min、60 min和4 h取下一块纱布,皮肤涂敷部位在任一时间点出现腐蚀作用即可停止试验;
c)于清除受试物后的1 h、24 h、48 h 和72 h观察涂抹部位皮肤反应,按表1进行皮肤反应评
分,以受试物积分的平均值进行综合评价,根据24 h 、48 h 和72 h各观察时间点最高积分均值,按表2判定皮肤刺激强度;
d)观察时间的确定应足以观察到可逆或不可逆刺激作用的全过程,一般不超过14 h。
表1 皮肤刺激反应评分
刺激反应 分值
红斑:
无红斑 0
勉强可见 1
中度红斑 2
严重红斑 3
紫红色红斑并有焦痂形成 4
水肿:
无水肿 0
勉强可见 1
轻度可见(边缘高出周围皮肤) 2
反肤隆起约1mm轮廓清楚 3
水肿隆起1mm以上并范围扩大 4
最高总分值 8
表2 皮肤刺激强度分级
刺激强度 平均分值
无刺激性 0.0~0.49
轻度刺激性 0.5~2.99
中度刺激性 3.0~5.99
强刺激性 6.0~8.00
2.2.2 皮肤慢性刺激试验(多次皮肤涂抹试验)
皮肤慢性刺激试验步骤:
a)试验前将实验动物背部脊柱两侧皮肤的毛剪掉,去毛范围各为 3 cm×3 cm,涂抹面积 2.5
cm×2.5 cm;
b) 取受试物约0.5 mL(g)涂抹在一侧皮肤上,当受试物物无刺激性溶剂配制时,另一侧涂溶剂作
为对照,每天涂抹1次,连续涂抹14 d。
从第二天开始,每次涂抹前应剪毛,用水或无刺激性溶剂清除残留受试物。
1 h 后观察结果,按表1评分,对照区和试验区同样处理。
2.3 结果评价
按下列公式计算每天每只动物平均积分,以表 2 判定皮肤刺激强度。
n
k
K ∑=
1
(1)
式中:
k ——每天每只动物平均积分;
1k ——红斑和水肿积分;
n ——受试动物数。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实验动物体表面积估算方法
A.1 兔
3
2m k s ×= ..........................................(A.1)
式中:
s ——体表面积,cm 2;
k ——常数,一般成年家兔为10; m ——动物体重,g 。
例:体重2 kg 成年家兔体表面积:
3
2200010×=s
2
1588S 2008
.32008.213010.3667.012000
lg 3
2
10lg lg cm S ==+=×+=+=查反对数表:
A.2 豚鼠
3
2m k s ×=.....................................(A.2)
式中:
s ——体表面积,cm 2;
k ——常数,26.9=k ; m ——动物体重,g 。
例:体重438 g 豚鼠的体表面积:
2
534S 7276
.27610.19666.08805
.03
2
9666.0438
lg 32
26.9lg lg cm S ==+=×+=+=查反对数表:
A.3 大鼠、小鼠
3
2m k s ×= ..........................................(A.3)
式中:
s ——体表面积,cm 2;
k ——常数,0913.0=k ; m ——动物体重,g 。
例:体重200 g 大鼠的体表面积:
()3
22.00913.0×=s
2
123.3S 1945
.25340.19605.23010
.132
9605.22
.0lg 32
0913.0lg lg cm S ==+=×+=+=查反对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