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首聘的其他必备条件(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聘任暂行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聘任暂行规定一、评审标准1.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应注重其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以保障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评审标准应根据不同专业领域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的评价要素和指标,确保评价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评审程序1.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过程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2.评审程序应包括申报、审核、考试、面试、公示等环节,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聘任管理1.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遵循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相应的聘任管理制度。
2.聘任管理应明确聘任条件、聘任期限、解聘等规定,确保聘任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薪酬待遇1.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其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岗位等级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制度。
2.薪酬待遇应注重激励作用,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考核评估1.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评估应以工作实绩为核心,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
2.考核评估结果应作为续聘、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确保考核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六、晋升机制1.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应根据其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创新成果等因素,建立科学的晋升机制。
2.晋升机制应注重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潜力和创造力,促进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七、培训与发展1.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发展应根据其职业规划和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规划。
2.培训与发展应注重实践性和针对性,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八、合同管理1.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

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依据国家人社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不断完善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
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让专业技术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规范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优德优绩、优先聘任,建立重品行、重实绩、重能力、重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评审、聘任与品德、业绩考核紧密挂勾,加快梯队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主任:陈安记副主任:李新智刘瑛成员:辛建学陈彩敏赵其恒杨涛李瑛刘晓红闫建军寇宏斌冯达红郭永成屈曹成蔺娅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院办公室,赵其恒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职责1.修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方案和办法。
2.公平公正,品德优先、注重绩效、注重能力。
3.树立全局观念,注重人才培育,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医院发展。
4.审核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评聘条件、评聘资料。
5.做好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工作。
6.评聘人员应一心为公,公平办事,严守纪律,顾全大局。
三、评聘范围1.评聘范围:本院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招聘人员。
2.评聘专业:包括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剂等卫生系列,以及财务、工程、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四、评聘程序(一)评审程序1.初级、中级职称按照全国统一实行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未开考专业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执业护士证)、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表彰奖励证书、论文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支医工作签定表、继续教育学分及证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有关资料,方可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医院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

医院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促进职称晋升工作和职务聘任工作合理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2.使用范围:全员3.定义:无4.内容:4.1 适用人员:医院在职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剂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财会、经济、工程、审计、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技术人员,及获得与岗位相符的技术工种证书的工人。
4.2 技术职务考试和评审申报责任部门4.2.1 医务科负责全院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医师执业注册工作。
执业注册范围应符合医院录用聘用时约定的工作岗位注册执业范围。
4.2.2 人事科负责临床医学中级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护理、影像、检验、药剂等其卫技的初、中级考试报名工作、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申报工作、及财会、经济、工程、审计、统计、档案等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评审申报和技术工人考试报名工作。
4.2.3 护理部负责全院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
4.3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条件4.3.1 工作年限要求4.3.1.1 士级护理类: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
药、技类:取得大、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
4.3.1.2 师级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预防医学、药、护、技师类: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3.1.3 中级中专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大专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4.3.1.4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4.3.1.4.1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续学历大专毕业后满2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工作,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4.3.1.4.2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满1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4.3.1.4.3 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4.3.1.4.4 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4.3.1.5 主任医(药、护、技)师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续学历毕业后满1年),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某某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实施方案

某某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范围及周期1、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外人员)。
2、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卫技系列,以及卫管、财会、经济、工程、审计、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3、聘任管理范围包括首聘、续聘以及聘期管理。
4、岗位聘任二年为一周期,实行有限期的聘任。
第三条聘任要求1、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按需设岗、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竞聘上岗,择优聘任。
2、科室现有高、中级人员已经超过岗位设置数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整、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设岗要求。
3、在聘期内取得职称的人员只有在部门和科室有空岗时方可聘任;科室没有空余岗位的,等一个聘任周期(二年)结束后,与原聘人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4、医院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及紧缺人才,在科室无空岗的情况下,由院部统筹协调进行聘任,但仅限于引进当年的一个聘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组织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主任:某某副主任:某某成员:某某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2、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3、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4、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目,取得规定学分;5、符合《执业医师法》或《护士条例》的执业注册要求;6、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7、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新进院专业技术人员,须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具备以上条件后方可聘任。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卫生部关于调整职称系列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三个层次。
第三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应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职称评定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履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二)具备相应的学科知识和业务水平;(三)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或临床技能;(四)具备继续学习和进修的意愿和能力。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程序如下:(一)申请:申请人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附上相关材料,提交给医院人事部门。
(二)初审:医院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评定条件的申请人进入下一步评定环节。
(三)评定:根据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过程中要注重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综合考量。
(四)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评定结果进行讨论和评议,形成终审结果。
(五)公示:将评定结果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任:根据评定结果,医院人事部门将聘任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对聘任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称复审,对职称申请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三章职称评定的标准第六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岗位匹配度:申请人的职位是否与申请职称的要求相匹配。
(二)学术论文: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课题研究等。
(三)临床技能:申请人的临床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包括病案分析、诊疗方案制定、手术操作等。
(四)职称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第四章职称聘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聘任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后,享有以下权利:(一)在医院内担任相应职务;(二)参与医院的学术研究和决策;(三)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和福利待遇;(四)申报医院科研项目;(五)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全过程管理制度-模板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全过程管理制度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工作实行考、评、聘分开。
2、申聘人员必须通过国家、本省规定的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
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由
本单位自行制定;高级职称资格申报由院委会研究同意后报上级人事部门评审认定。
4、人事科具体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聘任等工作。
5、医院定期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聘工作,申聘人员必须在规定
时间内将申聘材料提交到人事科,如未能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的,人事科不予受理。
6、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医院同意、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到人事科备案。
7、所有请假手续都要报送人事科备案。
各科室须如实上报科室
人员请假情况。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制度1.目的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的管理,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
2.范围适用于医院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
3.定义3.1职称评审:在专业技术人员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基础上,聘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等要求,经过专业评委的评审,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3.2职称聘任:由行政领导在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期间领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3.3续聘:续聘是通过一定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所任职务的继续聘任。
3.4低聘:低聘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低于原任职务的聘任。
3.5解聘:解聘是经过一定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的解除。
4.内容4.1医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2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规定,避免论资排辈、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破格评审和聘任相应职务。
4.3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需提交的材料4.3.1个人书面申请一份;4.3.2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4.3.3有执业资格要求的资格证书、卫生支农证明等。
4.3.4个人任职期内获得荣誉称号及社会兼职等。
4.3.5破格晋升的需提交破格报告。
4.4根据评审工作要求,医院成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聘任组织:4.4.1材料审核组:鉴别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
4.4.2材料量化组:量化有效的申报材料,逐一赋分。
4.4.3职称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确定申报、聘任人员名单。
4.5严格评审、聘任程序,如发现有违规者,严肃处理。
4.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聘任。
4.6.1三年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并由医院做出经济赔偿;4.6.2长期病休达一年以上,不能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者;4.6.3立案审查未结案;4.6.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4.6.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4.6.6年度内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分;4.6.7医师晋升主治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不满一年的;4.6.8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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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依据国家人社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不断完善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
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让专业技术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优德优绩、优先聘任,建立重品行、重实绩、重能力、重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评审、聘任与品德、业绩考核紧密挂勾,加快梯队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
主任:陈安记
副主任:李新智刘瑛
成员:辛建学陈彩敏赵其恒杨涛李瑛
刘晓红闫建军寇宏斌冯达红郭永成
屈曹成蔺娅妮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院办公室,赵其恒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职责
1.修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方案和办法。
2.公平公正,品德优先、注重绩效、注重能力。
3.树立全局观念,注重人才培育,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医院发展。
4.审核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评聘条件、评聘资料。
5.做好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工作。
6.评聘人员应一心为公,公平办事,严守纪律,顾全大局。
三、评聘范围
1.评聘范围:本院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招聘人员。
2.评聘专业:包括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剂等卫生系列,以及财务、工程、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四、评聘程序
(一)评审程序
1.初级、中级职称按照全国统一实行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未开考专业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执业护士证)、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表彰奖励证书、论文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支医工作签定表、继续教育学
分及证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有关资料,方可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料的审核工作,负责申请评审人员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对专业类别、从事专业时间、工作经历进行把关,符合当年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方可报医院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进行评审。
4.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按照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要求,坚持“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的专业职称评聘原则,确定我院的评审条件和原则,“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创新能力的评价”,权衡申请晋升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状况,重点由临床一线科室、综合管理机构、出院患者三方进行评价。
(1)临床一线德、勤、能、绩、劳评价
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负责组织。
个人科会进行述职,述职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技术水平三方面,科室全体医护人员进行百分制无记名打分评价,平均得分为本人一线评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科室方可推荐上报。
(2)相关科主任(或护士长)职能部门综合评价
分为临床医技、护理、医院适用三大类别。
①临床医技类评价
评价人员组成: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院办、考核办、
各科主任,医务科负责组织。
评价方式:个人述职,述职内容为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技术水平三方面。
全体进行评价打分,平均得分为本人的综合评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②护理类评价
评价人员组成:医务科、质控科、院感科、院办、考核办、各科护士长,护理部负责组织。
评价方式:个人述职,述职内容为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技术水平三方面。
全体进行评价打分,平均得分为本人的综合评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③医院适用类评价
评价人员组成:院办、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考核办、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设备科等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
评价方式:个人述职,述职内容为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技术水平三方面。
全体进行评价打分,平均得分为本人的综合评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出院患者满意度(服务质量)调查
调查小组组成:院办、考核办、护理部,医务科负责组织。
调查方式:随机抽查参加评审者分管已出院患者100名的满意度检查表,以百分制形式进行打分,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含95%)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评审。
5. 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依据临床一线科室、相关科主任(或护士长)职能部门综合评价、出院患者满意度(服务质量)调查结果,对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人员进行报前评审。
符合我院评审条件者方可填写《任职资料评审表》、《考核登记表》、《量化考核表》、《申报简表》等资料,上报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核。
6.院长办公会审核的原则:坚持“以用为本、科学评价、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培育和优化专业技术梯队,建立结构合理、能力服务一流的专业技术队伍。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不予评审
(1)近5年来因违反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等,导致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被鉴定机构、管理部门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认定负有重大责任者。
(2)近3年来因违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医院管理规定,导致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被鉴定机构、管理部门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定为违规导致技术事故的。
(3)近2年来有违反国家卫计委“九不准”,政府机构有关规定、医德医风、劳动纪律、院纪院规等,被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管理机构通报,或者被医院处罚通报的。
(4)年度内因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发生重大医疗投诉事件的,且负有主要责任者。
(二)聘任程序
1.聘任条件: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恪尽职守、敬业爱岗;
廉洁秉公、业绩卓越;服从领导、遵纪守法。
聘任原则:不突破岗位配额数,不突破科室技术梯队配备数,非医学专业不设聘高级职称岗位数。
2.聘任程序
(1)个人写申请,凡通过考试考核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者,个人均应写出书面聘任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技术能力、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等方面,交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2)初级、中级职称聘(用)任科室评价
申请聘任者个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组织纪律、服务质量、团结协作、出勤等方面。
对思想品质好、工作上进心强、业绩突出、团结同志、遵纪守法的申请者。
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员工评价加注意见,上报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3)高级职称聘任综合评价
评价人员组成: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院办、考核办、各科主任,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组织。
评价方式:申请聘任者个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技术水平、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
全体人员进行评价打分,平均得分为本人的综合评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3.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办法
(1)初级职称全额聘任。
由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会办公室进
行审核,报院务会复审核后聘任。
(2)中级职称按人社部门配额指标限额聘任。
由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上报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会审核,符合聘任条件的限额聘任。
(3)高级职称按人社部门配额指标所在科室人力梯队配备数进行聘任。
高级职称聘任必须经过综合评价后,配额有指标、岗位有要求、科室有需求,本人德才兼备,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限额聘任。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不予聘任或缓聘
(1)近5年来有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被鉴定机构、管理部门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认定负有重大责任者不予聘任。
(2)近3年来有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被鉴定机构、管理部门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定为违规导致技术事故者不予聘任。
(3)近2年来有违反国家卫计委“九不准”,政府机构有关规定、医德医风、劳动纪律、院纪院规等,被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管理机构通报,或者被医院处罚通报的缓聘。
(4)年度内因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发生重大医疗投诉事件的缓聘。
(5)医院没有岗位指标、科室配备指标超额或科室有意见不同意聘任者缓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院
总支和院务会对职称评审、聘任工作的领导。
要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工作作为医院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每个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医院职称评审、聘任工作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和必要性,要严格管理,狠抓工作落实。
2.明晰责任,秉公办事。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成员,各科主任、护士长,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和管理责任,要以负责的态度做好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和评价工作,要一心为公,秉公办事,公平公正,为医院专业技术梯队建设把好关,为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服好务。
3. 严明评审纪律,明确评聘责任。
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不得利用职称评审谋求利益,建立投诉机制和回避制度。
六、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