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必看“五证”
五证简介

什么叫大红本“大红本”是正规的房产证,颜色大红,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其颁证机关是“房地产管理局”,产权证附记档页下方加盖“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公章,表明购房者所购得的房屋在开发建设时有合法的土地审批手续,有合理的国家规划部门批准通过的规划许可证。
“大红本”拥有百分百产权,即为“私有产权”,它是属于你个人名义下的私有财产。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五证都有那些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五证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五证的取得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一)、立项批准。
一般是由开发商向城市计划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根据当地的城市发展情况,一般情况这些申请大部分都可获得批准。
(二)、建设用地许可证。
开发商拿着立项证明到规划局,规划局根据各地的城市发展规划,发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此宗土地可以用于住宅建设。
(三)、土地使用权证。
开发商凭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国土资源管理局,交了土地出让金,给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商得到了地,然后就要进行住宅设计,将这个设计的内容再交给规划局,规划局经过审核,认为符合规划要求的,就再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注意此证与上面所讲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不一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证明此宗土地可以进行住宅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证明这项工程的设计内容符合规划要求。
鉴购房合同注意的细节

一、核实开发商资质首先,购房者应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这五证是开发商合法开发、销售商品房的必要条件,也是购房者购房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合同文本规范性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
购房者应明确该协议书并非购房必经程序,以免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证明文件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必须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确认所购房屋在预售范围内。
购买现房时,则需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建筑面积约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关注建筑面积的约定。
对于期房,除了填写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写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确保建筑面积与实际相符,避免产生纠纷。
五、约定交房条件及时限购房合同中应明确交房条件及时限。
交房包括房屋实物交付和房屋所有权转移两个层面。
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并明确延期交房时的违约责任。
六、房屋质量问题签约时,购房者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关注房屋质量,确保入住后无后顾之忧。
七、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应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确保购房者享受到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八、补充协议内容购房者应关注合同文本中的补充协议内容,谨防开发商通过补充协议取消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核实中介身份信息,包括门店信息、在职情况及身份证信息。
2. 注意中介及合同相对方的人品,避免合作过程中产生纠纷。
3. 签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违约责任。
4. 付款时务必支付至公司账户,切勿直接支付给中介个人。
5. 使用监管账户,保障房款安全。
6. 尽量亲力亲为,避免过度依赖中介。
买房五证是指哪些

买房五证是指哪些买房必看“五证”消费者购房必看“五证”——《国有⼟地使⽤证》、《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程施⼯许可证》。
⽬前来说,国家对于房屋⼟地开发、规划、建设都有严格的审批,五证齐全的房⼦都是经过合法...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买房五证是指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买房必看“五证”消费者购房必看“五证”——《国有⼟地使⽤证》、《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程施⼯许可证》。
⽬前来说,国家对于房屋⼟地开发、规划、建设都有严格的审批,五证齐全的房⼦都是经过合法的流程,经过政府审批的正常流程,在政府许可的情况下建造的,购买者拥有合法的权益。
下⾯⼩编来科普⼀下买房五证。
⼀、国有⼟地使⽤证在中国⼟地属于国家所有,政府经过拍卖的形式,出让某⼀块⼟地的使⽤权,⽽⼟地使⽤证就是证明⼟地权利合法变更的依据,法律将保护使⽤者的权利。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为了保证建设⾏为符合城市规划的整体发展和设计,⼟地上的建设规划⽅案需要经过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建筑物属于⾮法建筑,并且建设的房屋不允许销售。
三、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的施⼯单位需要经过市政规划单位的审批,是建设⼯程受到法律保护的依据。
此外,建施⼯单位在建筑过程受到监督,如果发现有不合乎要求将会被拆除。
四、建设⼯程施⼯许可证该证为施⼯单位达到施⼯标准的批准⽂件,表明通过审批,可以进⾏施⼯,将影响⽇后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房屋可以对外销售的凭证,它表明可以合法进⾏交易,也表明房屋的其他⼿续已经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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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店铺站进⾏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五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房地产交易市场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五证”便是其中之一。
所谓“五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房屋销售许可证。
本文将从五证的定义、法律规定、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五证的定义1.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定凭证,是房地产交易的基础。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证明建设用地合法性的法定凭证,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提。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证明建设工程合法性的法定凭证,是房屋建设的依据。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证明建筑工程施工合法性的法定凭证,是房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5. 房屋销售许可证:房屋销售许可证是证明房屋销售合法性的法定凭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的必备条件。
三、五证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根本大法,其中对五证的法律规定如下:(1)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销售许可证等证书,方可进行房地产开发。
”(2)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交易应当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抵押登记、房屋租赁登记等手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律规定如下:(1)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2)第四十二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明确各类土地的用途、布局、规模和界限。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法律规定如下:(1)第二十四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买房攻略:买房不光要看五证

买房攻略:买房不光要看五证买房前,一定要先确认开发商是否持有五证,而这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注意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
《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
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
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取得该证后方可申请开工手续。
根据房管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看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
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工程可开工的法律凭证,开发商出售的是期房,应要求出示该证。
如是现房,应查看建委发放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
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系可预售、销售凭证,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内,所购房子是否在预售、销售范围。
有的房屋开发商已办理了大产权,此时应看产权证上是否包括了所购房屋。
买到证件不齐全的房子,在办理以后的诸多事情时可能会遇到麻烦,如不能办理房产证等,因此,在买房子时一定要严格审查五证是否齐全。
买房是个大工程,很多时候总是顾此失彼,结果买的房子就不如意。
例如很多买房人都被告诫,买房时一定要看“五证”,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除此之外,购房人在许多方面须仔细留意,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对于这些告诫,不要说是第一次买房的人,就是买过几次房的人也被搞得一头雾水。
什么是五证二书

什么是五证⼆书买新开盘的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的“五证⼆书”,不然很可能买到违规销售的房⼦?可是很多⼈并不清楚什么是“五证⼆书”?看看下⾯内容吧。
房地产五证两书是开发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重要凭证,买房⼀定要审查五证两书。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需要仔细查看“五证两书”,只有证书齐全,才能更好地维护⾃⼰的权益。
毕竟买房不易,切记千万不要因为⼀时的疏忽,徒增困扰。
什么是五证?1、国有⼟地使⽤证:国有⼟地使⽤证是单位和个⼈使⽤国有⼟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地和建设⼯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地单位属⾮法⽤地,其⼯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程⽤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程⽤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程⽤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程施⼯许可证:建设⼯程施⼯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程施⼯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
没有开⼯证的建设项⽬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武汉市建委负责开⼯审批等项⼯作。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郑州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地使⽤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什么是⼆书?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
2、《住宅使⽤说明书》:《住宅使⽤说明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时,向购房⼈提供的有关住房使⽤的说明。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件,其中应当列明⼯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住宅使⽤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注意事项,⼀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下⽔、电、燃⽓、热⼒、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房地产五证

房地产五证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
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
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
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
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房产的五证与七证:在房地产行业中以前有五证之说,该五证指的是: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没有这五证就不具有商品房或者预售的资格,不能成为销售或者预售商品房的主体,规定这五证是能起到一些保证消费者利益的目的,也有效的规范了房地产交易市场,净化了房地产行业。
以前规定这五证主要是想用于规范房地产销售或者预售中的问题,但是没有将销售或者预售房屋以前可能发生的问题考虑进去。
比如:房产开发商本身是否具有销售或者预售的资格开发商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等问题的出现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完全依据以前的法律是不能将这些问题进行具体的调整,只是起到一切宏观调控的作用。
而2001年3月14日经建设部第3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部部长俞正声4月4日签署88号部令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买房必看“五证”共30页word资料

买房必看“五证” 保护自己利益必须从合同下手现在买房人买房时一定要看五证(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且要看的越来越多,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现在人买房时一定要看“五证”(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且要看的越来越多,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
买房注意事项——在售楼处该看些什么销售员的如花妙语并不能成为购房的法律依据,为了减少购房纠纷,您在售楼处务必要求销售员提供以下资料,这些资料是作为一个正规开发商所必备的,您务必逐一详查。
一、营业执照正规的房地产企业都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您购房前务必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合法。
二、企业资质建设部将开发企业的资质分为三级,一级最好。
主要是根据开发企业的实力划分。
企业资质代表着开发企业的信誉和市场业绩。
点击查询销售机构信用档案。
买房注意事项——在售楼处该问些什么当您选定中意的楼盘,来到售楼处,面对热情似火的销售员时,务必要保持冷静的头脑。
这些销售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而且深谙扬长避短之道,自己楼盘的缺陷和不足往往一笔带过,因此您在与销售员交流是务必小心谨慎,同时,以下我们列出的问题您务必要求销售员给与明确答复。
提醒:销售员的答复、承诺不能作为今后发生纠纷时的法律依据,一切以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相关问题您可参考购房全攻略之合同签订篇。
一、销售方式您应当要求销售员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二者主要差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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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必看“五证”国家规定开发商在售房时必须公示五证五证两书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六、“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买房注意事项之二实地看房需注意七个窍门1、晚上看房好过白天:晚上看房能考察小区物业管理是否重视安全、有无定时巡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周全,有无摊贩等产生的噪音干扰等。
这些情况在白天我们是无法看到的,只有在晚上才能得到最确切的信息。
2、雨天看房很关键:大雨过后,无论房主先前对房屋进行过怎样的“装饰”,都逃不过雨水的“侵袭”,这时候房屋墙壁、墙角、天花板是否有裂痕,是否漏水、渗水就能一览无遗。
雨天看房时尤其要格外留意阳台、卫生间附近的地板,看看有没有潮湿发霉的现象。
3、多看空房子的格局:购买房屋最好是看空房子。
因为空房子没有家具、家电等物遮挡,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房子的格局。
理想的格局是打开大门从阳台进入客厅,然后是餐厅、厨房、卧室。
如果客厅的门直接面对卧室,则私密性比较差。
4、不看墙面看墙角:查看墙面是否平坦或潮湿、龟裂,可以帮助购房者了解是否有渗水的情况。
而墙角相对于墙面来说更为重要。
墙角是承接上下左右结构力量的,如发生地震,墙角的承重力是关键,而墙角严重裂缝时,漏水的问题也会随时出现。
5、不看窗帘看窗外:注意房子的通风状况是否良好,房屋是否有潮湿、霉味,采光是否良好。
需要提示的是,一些老房子多是“品”字格局,买方要仔细检查一下房屋的窗户有无对着别家的排气孔。
6、看楼梯、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新建商品房大都有电梯,电梯的功能固然重要,楼梯也不容忽视。
看一下是否有住家的堆积物、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等。
7、多问邻居和保安:同小区邻居或保安聊天,往往可以获得许多有价值的信息。
因为他们是最了解该小区基本状况的,有时他们比业主更能客观、准确地告知买家房屋的相关情况。
一位买房的业主就是从保安口中得知,她看的房子根本不是房主所说的只有8年,而是有12年房龄了,只是小区进行过粉刷,外观上看不出来。
因此,从邻居或保安口中获得所需的信息,有时还能成为买房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买房注意事项之四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
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
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
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
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
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
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
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
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
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
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
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
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
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
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
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
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依照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
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9)关于不可抗拒力。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
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
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10)补充协议别嫌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
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
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
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
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
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