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职务消费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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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消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职务消费行为,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公司领导,是指列入集团管理干部范围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是指公司领导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项目。

第四条公司领导职务消费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领导职务消费管理接受集团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

第六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公司领导公务活动专用机动车辆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

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七条公司领导公务用车配备应遵循“立足国产、等价择优、等质择廉、节能降耗”的原则,车辆配备编制、标准和处置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中国海运集团有关公务车辆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公司领导退休或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再为其配备公务用车。

第九条公司对公司领导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条公司领导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自愿驾驶公务用车的,不得发放自驾补贴。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配备公务用车后,不得发放交通补贴。

第三章通信管理

第十三条通信费用管理是对公司领导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移动通信费用以及住宅通信费用的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的通信费用本着“合理、必需”的原则,按实报销。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退休或调离,企业不再承担其任何通信费用。

第四章业务招待管理

第十六条业务招待管理是指对公司领导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十七条业务招待费用主要包括宴请、接待、礼品等费用。

第十八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应当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和接待工作内容,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的原则。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陪同人员,严格控制消费水平,严禁安排或接受安排在高档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进行业务活动中确需赠送礼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宣传企业、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第二十一条公司领导按规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应根据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流程据实报销,报销内容应当与业务招待活动内容一致,不得报销因私招待费用、个人消费费用。

第五章差旅管理

第二十二条差旅管理是指对公司领导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境)内外差旅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领导出差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第二十四条公司领导应从严控制出差随行人员数量,出差的住宿、交通和伙食补助等安排及具体费用开支标准、办法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领导出差应凭有效票据报销差旅费用,不得由下属单位或机构代为报销差旅费用,不得报销出差期间与差旅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六章国(境)外考察管理

第二十六条国(境)外考察管理是指对公司领导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境)外考察活动及费用的管理。公司领导的国(境)外考察按《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及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领导出访任务主要以集团或公司外部监管机构指令性安排为主。不得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各种研讨交流活动,不得重复考察和盲目考察。

第二十八条公司领导出访的旅程安排,费用开支、报销的标准与办法,严格按照集团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公司领导在外期间应遵守往访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外事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领导退休后一般不再出国境执行公务。

第七章培训管理

第三十一条培训管理是指对公司领导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所发生的培训活动及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培训管理部门按照公司领导参加国资委、中国海运和公司外部培训、企业内部培训,以及个人相关学历学位培训、专业课程进修培训、专业资格证书培训等,分类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领导参加各类培训的管理、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严格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及《xx资产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不得转嫁培训费用,不得报销公司领导自行安排的培训费用。

第八章预算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加强领导职务消费预算管理,将职务消费预算应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范畴。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预算编制、审核,形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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