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排污许可办理详细解读

医疗机构排污许可办理详细解读为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的编制思路、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相关技术专家对本标准进行重点内容解读。
一起来看看:规范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床位500张以上的(不含专科医院8415中的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8416)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管理;对床位100张及以上的专科医院8415(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8416,床位100张及以上5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8411、中医医院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8413、民族医院8414、专科医院8415(不含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实行简化管理。
行业主要污染物确定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污水主要为门诊、病房、手术室、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等从事诊疗活动的各科室,以及洗衣房、太平间、消毒供应中心、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主要特征污染物包括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和总余氯等。
医疗机构污水许可排放管理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浓度限值,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水污染物不许可排放量。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化氢、甲烷、氨、氯气等。
医疗机构废气许可排放管理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速率限值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许可排放量为0。
排放口类型和管理要求“医疗机构技术规范”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口管理类型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两类。
医院污水处理现状分析与改造难点简述

91技术装备 | TECHNOLOGY & EQUIPMENT摘 要:结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污水处理情况,介绍了医院污水特点,详细阐述了其对污水处理系统改造中的难点及问题,提出了污水处理站整体改造方案,为其他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医院污水;污水处理站改造;消毒Abstract: Combined with the sewage treatment situation of Peking University First Hospital, it introduc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ospital sewage, explains the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ewage treatment system in detail, and proposes the overall transformation plan of sewage treatment station, provides reference for other similar projects. Keywords: Hospital sewage; Sewage treatment station transformation; Disinfection 中图分类号:TU82 Doi:10.3969/j.issn.1671-9174.2021.06.017医院污水处理现状分析与改造难点简述Status quo Analysis and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Difficulties of Hospital Sewage Treatment文/赵韵文BY ZHAO Yunwen医院污水是多种病原体的聚集地,污水中含有的细菌和病毒相较于生活污水更加复杂和多样,因此从医疗建筑排出的污水应先经过适当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对微生物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类别
粪大肠菌群数 肠道致病菌 肠道病毒 结核杆菌 /(MPN/g) 蛔虫卵 死亡率 /%
传染病医疗机构
≤10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95
结核病医疗机构
≤100
不得检出
>95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 它医疗机构
≤100
>95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15979-200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内从事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生产 与销售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也适用于经销进口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单位或个人。 引用标准 GB 15981-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 准
≤5
≤5
≤5
≤500
≤10
≤10
Ⅳ类
-
≤15
≤15
对微生物控制的指标
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 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 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 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范围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 无菌 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 粘膜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 物排放限制(日均值)
控制项目 粪大肠菌群数/(MPN/L) 肠道致病菌 肠道病毒 排放标准 50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 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 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 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等级
Ⅰ 手术区(百级) 周边区(千级)
≥0.5μm尘埃粒子(粒/m3)
2019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废气排放要求
1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表3要求。
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应对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消毒处理。
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1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2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达到表4要求。
表4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院卫生间规划、设计、建设的要求

舒适型及以上类型的卫生间应采用本文件三点一线排气及隔板墙面材料;三星及以上类型需空调系统、配马桶;四星级需加配背景音乐系统、马桶占比大于1:1
高雅型卫生间硬件要求五星加智慧化卫生间、马桶占比大于3:2,六星级需加除菌抑菌系统或自洁系统、实现全程无触碰
外观色调
不对周边环境和建筑景观形成消极影响
男、女进出口设有明显的性别标志并设置在固定的墙体上;卫生间门设坐、蹲位标志或无障碍厕位标志、厕位有无人标志。有残疾人引导系统。
视线屏蔽
无分设男、女通道。
分设男、女通道,在男厕区、女厕区入口处设置视线屏蔽。
分设男、女通道,在男厕区、女厕区入口处设置视线屏蔽,能很好保护隐私。
除臭措施
宜采用防臭便器、防腐水封地漏、有基本的除臭设备或空气环保净化措施。
通风暖通设施
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室内通风良好,换气次数≥8次/小时。
室内通风良好,有强制通排风设备;换气次数≥10次/小时;提供冷暖空调。
室内通风良好,有自动通排风设备;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小时。自动智能调节,宜≥12次/小时提供冷暖空调。
照明设施
照明设备完好,照度均匀,亮度足够,无炫目光;配置应急照明。
照明设备完好,照度均匀,亮度足够,无炫目光;配置应急照明。
照明设备完好,照度均匀,亮度明亮舒适,无炫目光;选择智能节电开关及灯具;配置应急照明。
给排水设施
1、卫生间的给排水管路的布置与安装应符合GB50242的规定;
2、给水管路进户前应设水表检查井,井内应设排空阀门。进户管道内径≥0.05m;
3、每个厕位的水压应保证冲卫生间需的必要压力,或可通过设立二次水箱以保证冲厕压力;
厕位空间净尺寸
医疗废水排放标准2019

医疗废水:
医疗废水来自医院,含有大量的病原细菌、病毒和化学药剂,需要特殊工艺处理。
医疗废水来源及成分:
医疗污水主要是从医院的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片照相室和手术室等排放的污水,其污水来源及成分十分复杂。
医院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细菌、病毒和化学药剂,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一个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 GB18466-2005 2006-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和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限值、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新、扩、改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现有医疗机构在2007年12月31日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945.2-2018)》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国家水污染排放标准制修订,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订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标准文本结构和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1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订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标准文本结构和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
行业型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可参考本标准进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9 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8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65 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HJ 2300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危险化学品目录》(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5 年第 5 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 年第83 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环办科技﹝2016 ﹞94 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 〕1 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 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 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502编号医疗废水排放标准2019

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
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6.5-10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
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
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
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
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注: 1 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
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
2) 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
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禁止向GB3838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
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其他要求:
1、化粪池应按照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24-36小时,清掏周
期180-360天。
2、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mg/l,臭氧用量应大于
10mg/l,接触时间应大于12min或由试验确定。
同时,《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规定:“排污单位如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能正常运转使污水能稳定排放,则污染物排放曲线比较平稳,监督监测可以采瞬时样。
”因此,在满足上述要求后,瞬时样可用于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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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废气排放要求
1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表3要求。
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应对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消毒处理。
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1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2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达到表4要求。
表4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