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北京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DB113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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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标,DB11890-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

ICS13.060.30Z68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890—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treatment plants2012-05-28发布2012-07-01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2)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5 污染物监测要求 (6)6 标准实施与监督 (8)参考文献 (9)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DB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2012年 5月 28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星海、潘涛、马世豪、李霞、罗孜。
II引言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IIIDB11/ 890—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地标,DB11 890-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

ICS13.060.30Z68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890—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treatment plants2012-05-28发布2012-07-01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2)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5 污染物监测要求 (6)6 标准实施与监督 (8)参考文献 (9)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DB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2012年 5月 28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星海、潘涛、马世豪、李霞、罗孜。
II引言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IIIDB11/ 890—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11/307-2013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ICS13.060Z60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307—2013代替 DB11/307-2005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d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2013-12-20发布2014-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5 污染物监测要求 (11)6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6)参考文献 (17)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对DB 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标准名称修改为《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总钒、总钴、二氯甲烷、异丙苯、苯乙烯、氯乙烯、水合肼、吡啶、硼、二氧化氯、肼、一甲基肼、偏二甲基肼、三乙胺、二乙烯三胺、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急性毒性、2,4,6-三硝基甲苯(梯恩梯TNT)、二硝基甲苯(地恩梯DNT)、环三亚甲基三硝胺(黑索今RDX)、硝化甘油、硝基酚类、叠氮化钠、硫氰酸盐、氯化物、硫酸盐、总铁28项污染物控制指标;删去了有机磷农药、元素磷2项污染物控制指标。
--调整了排放限值:表1中A排放限值加严37项,B排放限值加严26项;单独制订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排放限值表2;表3加严34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 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下列标准适用的污染源执行以下相应标准:DB 11/890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除上述污染源外,其他污染源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发布后,若本市再行发布新的适用相关行业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该行业执行相应的新发布的排放标准。
北京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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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307 2013 GB/T 13896 +a LM .L GB/T 13897 +a 9:;< N;-OPE L GB/T 13900 +a /0Q L GB/T 13901 +a ( LM .L GB/T 13902 +a (23 LM .L GB/T 14204 +a R ,_-.L GB/T 14375 +a S S L GB/T 14376 +a .=:8 L GB/T 14377 +a T4# L GB/T 14378 +a +US L GB/T 14470.2-2002 VWB+ ABF" GB/T 14672 +a ,_-.L GB/T 14673 +a
DB11/307-2013

ICS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307—2013代替 DB 11/307-2005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d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2013-12-20发布2014-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5 污染物监测要求 (11)6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6)参考文献 (17)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对DB 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标准名称修改为《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总钒、总钴、二氯甲烷、异丙苯、苯乙烯、氯乙烯、水合肼、吡啶、硼、二氧化氯、肼、一甲基肼、偏二甲基肼、三乙胺、二乙烯三胺、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急性毒性、2,4,6-三硝基甲苯(梯恩梯TNT)、二硝基甲苯(地恩梯DNT)、环三亚甲基三硝胺(黑索今RDX)、硝化甘油、硝基酚类、叠氮化钠、硫氰酸盐、氯化物、硫酸盐、总铁28项污染物控制指标;删去了有机磷农药、元素磷2项污染物控制指标。
--调整了排放限值:表1中A排放限值加严37项,B排放限值加严26项;单独制订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排放限值表2;表3加严34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 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下列标准适用的污染源执行以下相应标准:DB 11/890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除上述污染源外,其他污染源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发布后,若本市再行发布新的适用相关行业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该行业执行相应的新发布的排放标准。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十月十五日发布)一、为控制水污染物的排放,防治水质污染,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范围内一切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
三、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条例》对地表水体的分类,排入本市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划分为三级。
1.各类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第一类水体主要包括:潮白河向阳闸以上,永定河三家店拦河闸以上,京密引水渠,永定河引水渠,南旱河,拒马河;第二类水体主要包括:潮白河向阳闸以下,永定河三家店拦河闸以下,长河,温榆河,清河,坝河,护城河,河,错河,大石河马各庄桥以上,市区其他风景观赏水体;第三类水体主要包括:凉水河大红门闸以下,凤港碱河,港沟河,北运河,大石河马各庄桥以下,小清河,天堂河,龙河。
2.各类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第一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向《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的水污染物执行一级标准;向一、二级保护区外的其它第一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排放的水污染物执行二级标准。
向第二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和向通惠河、莲花河、凉水河排放的水污染物执行二级标准。
向第三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排放的水污染物执行三级标准。
3.标准值排入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造纸制浆、纸板、制革、纤维板热压水排水执行的标准。
**为水力冲灰和尾矿水排水执行的标准。
***为电影洗印每次1,000米35毫米胶片平均用水量为5吨时排放的浓度。
四、排入城市下水道(市政管理部门管理的下水道)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
(1)下水道最终出口排出的污水不能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执行A标准。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一、为控制水污染物的排放,防治水质污染,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范围内一切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
三、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条例》对地表水体的分类,排入本市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划分为三级。
1、各类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第一类水体主要包括:潮白河向阳闸以上,永定河三家店拦河闸以上,京密引水>,永定河引水>,南旱河,拒马河;第二类水体主要包括:潮白河向阳闸以下,永定河三家店拦河闸以下,长河、温榆河、清河、坝河、护城河、洵河、错河、大石河马各庄桥以上,市区其他风景观赏水体;第三类水体主要包括:凉水河大红门闸以下,凤港碱河、港沟河、北运河、大石河马各庄桥以下,小清河、天堂河、龙河。
2、各类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第一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向《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水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级保护区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的水污染物执行一级标准;向一、>级保护区外的其他第一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排放的水污染物执行政级标准。
向第二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和向通惠河、莲花河、凉水河排放的水污染物执行政级标准。
向第三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排放的水污染物执行三级标准。
3、标准值排入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毫克/升)(PH色度、水温除外)序│├─────┬───────────┬───────────│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 级标准│三级标准号││一级标准├─────┬─────┼─────┬─────│││原有单位│新建单位│原有单位│新建单位──┼────────┼─────┼─────┼─────┼─────┼─────1│汞及其无机化合物│0.001│0.005│0.002│0.01│0.002──┼────────┼─────┼─────┼─────┼─────┼─────2│镉及其无机化合物│0.01│0.03│0.02│0.05│0.02──┼────────┼─────┼─────┼─────┼─────┼─────3│六价铬化合物│0.05│0.3│0.2│0.5│0.2──┼────────┼─────┼─────┼─────┼─────┼─────4│三价铬化合物│0.5│1.5│1.0│2.0│1.05│砷及其无机化合物│0.04│0.2│0.1│0.2│0.1──┼────────┼─────┼─────┼─────┼─────┼─────6│铅及其无机化合物│0.1│0.2│0.1│0.5│0.1──┼────────┼─────┼─────┼─────┼─────┼─────7│铜及其无机化合物│0.1│0.5│0.5│1.0│1.0──┼────────┼─────┼─────┼─────┼─────┼─────8│镍及其无机化合物│0.5│0.5│0.5│1.0│0.5──┼────────┼─────┼─────┼─────┼─────┼─────9│锌及其无机化合物│1.0│3.0│3.0│5.0│3.0──┴────────┴─────┴─────┴─────┴─────┴─────(续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毫克/升)(PH色度、水温除外)序│├─────┬───────────┬───────────│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 级标准│三级标准号││一级标准├─────┬─────┼─────┬─────│││原有单位│新建单位│原有单位│新建单位──┼────────┼─────┼─────┼─────┼─────┼─────10│PH值│6.5~│6.0~│6.0~│6.0~│6.0~││8.5│8.5│8.5│8.5│8.5──┼────────┼─────┼─────┼─────┼─────┼─────11│悬浮物│30│70│50│100│80│││││150*│100*│││││300**│200**──┼────────┼─────┼─────┼─────┼─────┼─────12│色度(倍)│10│50│50│80│80──┼────────┼─────┼─────┼─────┼─────┼─────13│水温(℃)│30│35│35│35│35──┼────────┼─────┼─────┼─────┼─────┼─────14│生化需氧量│5│40│20│60│60│(BOD5)│││││──┼────────┼─────┼─────┼─────┼─────┼─────15│化学耗氧量│15│80│60│100│100│(COD)││││200*│160*──┼────────┼─────┼─────┼─────┼─────┼─────16│硫化物│0.01│0.3│0.2│1│0.517│挥发性酚│0.01│0.5│0.2│1│0.5──┼────────┼─────┼─────┼─────┼─────┼─────18│氰化物│0.05│0.4│0.2│0.5│0.5──┴────────┴─────┴─────┴─────┴─────┴─────(续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毫克/升)(PH色度、水温除外)序│├─────┬───────────┬───────────│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 级标准│三级标准号││一级标准├─────┬─────┼─────┬─────│││原有单位│新建单位│原有单位│新建单位──┼────────┼─────┼─────┼─────┼─────┼─────19│总磷│0.1(乐│0.5│0.3│0.5│0.3││果0.08)│││──┼────────┼─────┼─────┼─────┼─────┼─────20│矿物油│0.3│5│4│10│8──┼────────┼─────┼─────┼─────┼─────┼─────21│甲醛│0.5│1│0.5│2│1.5──┼────────┼─────┼─────┼─────┼─────┼─────22│硝基苯类│0.5│1│0.5│3│1──┼────────┼─────┼─────┼─────┼─────┼─────23│苯胺类│0.1│0.5│0.4│1.5│1──┼────────┼─────┼─────┼─────┼─────┼─────24│氯苯│0.02│0.1│0.05│0.2│0.1──┼────────┼─────┼─────┼─────┼─────┼─────25│苯系物│2.5│3│2.5│3│2.5──┼────────┼─────┼─────┼─────┼─────┼─────26│氟化物│1│3│2│8│4──┼────────┼─────┼─────┼─────┼─────┼─────27│显影剂│0.2***2***│1.5***4***│2***│(TSSCD-2││││││CD-3)│││││──┴────────┴─────┴─────┴─────┴─────┴─────(续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毫克/升)(PH色度、水温除外)序│├─────┬───────────┬───────────│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 级标准│三级标准号││一级标准├─────┬─────┼─────┬─────│││原有单位│新建单位│原有单位│新建单位──┼────────┼─────┼─────┼─────┼─────┼─────28│可溶性固体总量│500│900│800│1,200│1,000──┴────────┴─────┴─────┴─────┴─────┴─────*为造纸制浆、纸板、制革、纤维板热压水排水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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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01 . 01 . 1 . 0
00 0 3 .0 0 00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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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a 放射性(q ) B/ L p ( H 无A纲)
( ℃) 色度 ( 倍)
9) 1 1 放 性B/ 3 总p 射 ( L
类. 序 别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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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口 凡注明者除外) 叫 L(
B
污染物或项目 名称
总汞
一级限值
A 00 1 .0二级限值Leabharlann 三级限值00 2 .
2 炕 汞 燕 1 { 3 总 福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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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1 01 . 00 .5 00 .4 01 . 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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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 .. 水排入 《 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 和 官厅水 系水铆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执行本标准中一级限值A ,限值见表 1 , 323 城俄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 .. 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集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 和 官厅水 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划定的一, 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的 I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 I 执行G 1 1 B 8 8 9 -20 表 1 02 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以及表2 ,表3 的有关规定. 324 城俄污水处理厂出 .. 水排入 I工 V V I,I, 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 G 1 1 02表 1 B 8 0 8 -2 9 中一级标准的B 标准以 及表2 表3 , 的有关规定. 32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1执行G 87-1 6 5 .. k B 8 9 表 的有关规定. 9 9 326 各类医院, ..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污水中的粪大肠菌群, 总余抓 ( 采用抓化消毒时) 按照以下规 定进行控制: 排入 I, 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G 87-1 6 I II I B 8 9 中一级标准,排入I, 9 9 V V 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 G 87-19 中二级标准,排入设!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 B 8 96 9 城 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G 87-1 6 B 8 9 中三级标准, 9 9 各类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污水的其他项目 执行本标准 313 314 31 , ., . 的 .., ., . 316 31 规定. . .5 . .7 斑1 排入地衰水体及其汇水范圈的 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
范围 ... .................... … ............ … 1 ......................… ...........…
3技术内容 ...................................… … 1 ...................................
见表 2 e
317 排入未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 .. 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体的 功能,分别执行本标准 313 314 315 .. .. .. , , 的规定.
32 其他规定 .
321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 80 的规定. .. 一 B 3 7
5 0 2 0 6 0
40 . 1 0
8 0 3 0
10 0
} 生 需 A Os 五日 化 载 ( D) B
化学盆权f oa cg) o
1 5
03 . 1 . 0 00 .1
类
2 }油 0 石 类 2 }植 油 1 动 物
2 2 2 3 2 5 2 6
2 7
8 . 0
1 5
挥发酚 总氛化物 氮氮 总氮 氛化物
D 1 / 37 2 0 8 1 0- 05
月 q
青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在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试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1 5 1 ( 9 年 0月 8
1 发布)的基础上,依据 G 87-1 6《 5日 B 8 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制定的. 9 9 本标准规定了7 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5 其中一类污染物 1 项, 3 二类污染物 6 项, 2 比G 87- 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多设立 8 B 81 6《 9 9 项. 同时,本标准对北京市执行 G 198 02《 B 1-2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8 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医院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31 排入北京市 I 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 .. 3 I 其中:向 《 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
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 《 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排
放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 A :排入其他 I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B I ,限值见表 t o 314 排入北京市 II I 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二级限值,限值见表 t .. I, V o 315 排入北京市V .. 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三级限值,限值见表 t o 316 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 .. 执行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 限值
不得检出
00 .2 05 . 02 . 01 . 01 . 05 . 00 0 3 .0 0
总铬
1 . 0
02 .
01 .
}
1 . 5
02 . 01 .
01 .
5 6
7
六价铬
总砷 总铅 总镶
类
01 .
05 .
8
9
05 . 00 0 3 . 0 0
00 5 . 05 . 10 . 1 0
苯并 ()花 a
1 4
65 -. . 8 ^ 5
3 0 1 0 1 0 50 .
65 85 .- .
3 5 3 0 3 0 1 5 5 0 20 . 50 . 02 . 02 . 02 . 50 .
6 9 - 3 5
5 0
6 - ^9 3 5
8 0
1 水温 5 1
1 6
S) 1 { 7 惫浮物 (S
1 8
1 9
4 . 1采样点.................................... … 6 ...................................…
4 . 2采样频率 ................................... … 6 ..................................… 4 . 3排水A....................................... ...................................... 6 4 . 4统计 ..................................... … 6 ....................................… 4 . 5方法 ............................... … ,..… … 6 ..............................… ...
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 … 6 ...............................
附录 A ..................................... … 9 ....................................…
G 11 2 2 镇 水 理 污 物 放 准 0 城 污 处 厂 染 排 标 B 8 0 8 - 9
《 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1 5 月2 日 9 年7 7 通过, 9 19 年7 0日 99 月3 修正. 《 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 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 18 年 1 94 2 月 1 日发布发布. 1
本标准对污染指标控制的 总体水平严于G 87- 9 《 综合排放标准》其中: B 8 9 污水 9 16 ,
4 项指标的限值与 G 87- 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当, 3 4 B 8 96《 9 1 2 项指标的限值严于国 家标准;对于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不设单位建设年限区分.
20- 72 发布 050- 2
20-90 实施 050- 1
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f V i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D 1 / 0 - 2 0 B 3 7 1 05
目
次
H 1
前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抓范件引用空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录A是 性附 《 规范 录【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京政函[ 91 号). ( [ 88 ] 1 1 9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 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声,董淑英,刘卫红.
3 . 1标准分级和限值 ................................ … 1 ...............................… 3 . 2其他规定................................... … 1 ..................................… 4监测 .....................................…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