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能,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以诚信、敬业、团结、创新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员工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按公司规定办理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事假、病假、产假、丧假等,应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按公司规定办理加班手续,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纪律,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维护公司形象。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第十条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章工作绩效与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等依据。
第五章培训与职业发展第十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
第十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升个人能力。
第六章奖惩与福利第十八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四篇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劳务派遣人员,是我公司因工作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派遣,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人员。
第三条首次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
第二章劳务派遣人员的派遣、使用及条件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我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数量、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等统一派遣,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除每年招收的应届大专以上人员和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外,一般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用工,并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进行。
劳务派遣公司要将我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按岗位需要确定。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等行为。
(二)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
(三)年龄在满18周岁以上,男工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女工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出国人员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
(四)技术、专业岗位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岗位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本人身体健康证明(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六)持有本人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开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身份证等。
(七)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岗位,须持有效的职业技术资格、上岗证书。
(八)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要求具有的其他特殊条件。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程序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程序(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公司直接派遣和人力资源部招聘、用工单位(项目部)推荐的形式用工。
如用工单位(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推荐聘用劳务派遣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将计划(用工申请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七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业务运作,保护劳务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制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全部活动阶段。
第三条劳务派遣是指由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受其直接管理和指导的用工形式。
第四条劳务派遣机构需依法运营,缴纳相应税费,并持有合法经营资质。
第五条机构需严格遵循政府制定的行业标准和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六条机构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并保障劳务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承担适当的社会保险和福利义务。
第七条机构须根据用工单位要求,严谨选择、管理、培训劳务派遣工人,并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和培训。
第二章劳务派遣协议第八条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确保权益保障。
第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工作详情、派遣期限、薪酬福利、费用支付方式、工人培训管理安全要求、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等,并经双方一致同意。
第十条劳务派遣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章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劳动派遣工人应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和权益,包括薪酬、福利和工作时间等。
第十二条机构与用工单位应共同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工人技能和素质。
第十三条机构需与用工单位共同为工人办理社会保险、福利和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第十四条双方应共同负责工人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
第四章用工单位的责任第十五条用工单位有责任对劳务派遣工人进行合理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权益。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协议规定,给予工人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用工单位应安排工人参加相关培训,并提供补贴。
第十八条如发现工人存在违规行为,用工单位有权进行处理,但需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九条用工单位应承担工人的工伤责任,及时提供救治并依法给予赔偿。
第五章劳务派遣机构的责任第二十条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人,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规章制度可以涵盖各个领域,如政府行政管理、教育机构、企业组织、社会团体、体育比赛、交通运输等。
下面给大家分享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
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范围和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制定:1. 初步调研:对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状况、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查研究。
2. 起草:在加入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基础上,进行起草。
3. 审批:对起草好的制度进行审批,由最高管理人员决定是否实施。
4. 发布:将制度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
5. 实施:落实到公司劳务派遣管理中去。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临时工的合同时间和合同期限、工资等问题。
2.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并规定了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工资、休息时间等问题。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主要是对劳动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行政管理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保障公正、公平和公开的行政管理。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指,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与劳务人员相关的各项制度。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 制度名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目的: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内容:劳务派遣规定、聘用流程、责任主体、薪资福利、保险及补贴等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司制度和法规程序执行。
责任追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究责任。
2. 制度名称:临时工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未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临时工。
目的:规范公司内部临时工人员的聘用、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
内容:聘用流程、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绩效考核等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绩效考核部门。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和绩效考核部门进行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派遣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职责、工作要求、权益保障等内容,确保劳务派遣人员在公司内部的工作秩序和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离职等工作。
第五条用工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在其部门内的业务指导和协助。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应按照用工单位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五章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遇权益受损,有权向公司反映,公司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伤、患病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章离职管理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离职前,应提前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离职后,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离职证明。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公司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待遇、晋升的重要依据。
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派遣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1. 招聘和选拔:公司在招聘和选拔派遣员工时,按照平等竞争、公开、公正和合法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确定派遣员工的资格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要求。
2. 劳动合同: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同时要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3. 工资和福利: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要与公司直接雇佣员工相当,并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支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4. 岗位安排和管理: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素质,合理安排岗位,并确保派遣员工在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公司要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5. 劳动保护和安全:公司要保证派遣员工的劳动保护权益,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对于可能存在的职业风险和危害,公司要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确保派遣员工的安全。
6. 绩效评估和奖惩:公司要对派遣员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调整,保证派遣员工的劳动成果得到认可和回报。
7. 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和派遣员工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终止劳动关系时,公司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福利待遇。
总之,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是保障派遣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的重要制度体系,要求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派遣机构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为其提供劳动力和劳务服务。
第二章劳务派遣管理流程第四条劳务需求部门提出岗位需求及岗位要求,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及要求,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员工。
三、管理制度1. 上下班制度(1)劳务派遣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得到批准。
(3)请假期间,劳务派遣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离岗。
2. 工作纪律(1)劳务派遣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2)劳务派遣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劳务派遣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3. 工作效率(1)劳务派遣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劳务派遣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
(3)劳务派遣员工应主动沟通,及时反馈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
4. 考勤管理(1)公司每月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考勤统计,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劳务派遣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得到批准。
5. 沟通与协调(1)劳务派遣员工应与所在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积极配合部门工作。
(2)劳务派遣员工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反映,寻求解决方案。
6. 安全生产(1)劳务派遣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2)劳务派遣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表现较差的劳务派遣员工,公司给予警告、记过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补充和完善。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公司的宗旨。
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
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本制度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的《劳动法》细则修订。
第二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一条、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本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条、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本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
试用期设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五条、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
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一条、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第二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____%,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按约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我公司指定账户,由本公司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管理,保障劳务派遣工作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公平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参与劳务派遣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劳务派遣是指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向用工单位提供经办人员等劳动者的用工方式。
第四条劳务派遣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合规、安全稳定的原则,保障劳务派遣工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务派遣的申请、审核与用人单位选择第五条用人单位需要提前向本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部门提出劳务派遣需求,并提供相关用工需求的明确信息。
第六条本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需求进行审核,包括用工数量、岗位需求、用工期限等,并进行合理分析和评估。
第七条本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在劳务派遣库中筛选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并提供给用人单位挑选。
第八条用人单位在挑选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歧视。
第三章劳务派遣的合同签订与管理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公司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条劳务派遣合同应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派遣岗位、派遣期限、派遣薪酬、劳动保护等内容。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期满后可根据需要进行续签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等问题要按照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进行执行。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人单位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待遇和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压低其工资、剥夺其权益。
第四章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第十四条本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派遣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调配、工资发放、工作评价等。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及时向劳务派遣管理部门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出勤、工资、福利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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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纪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文明礼仪,扶老助幼,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崇尚学习,勤于思考,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每天一般提前5-1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
3、提倡员工间树立团结协作、互学赶帮、劳动竞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岗位技能的培训学习、技术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技能;
4、工作时间内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办私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进行打扑克、下棋等游戏活动。
各科室间人员不得随意串岗、漏岗,以免影响工作;
5、工作中员工与员工之间,下级与上级之间因工作发生矛盾纠纷,因本着相互体谅、构建和谐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解决,不得越级,更不可将亲属、朋友及社会不法分子招来取闹威胁对方和领导,一旦发生此类事件,以自动终止劳务关系处理,造成后果,自负法律责任;
6、爱护公物,呵护单位形象,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工作场所做到窗明几净,墙面无污迹、地面无脏污痰迹,物品放置合理有序;
7、强化安全意识,树立防盗防火,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确保用人单位安全
二、劳务派遣管理
1、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以保障双方利益,对于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公司行政部有权对员工的资料进行核实,考查,派遣员工必须保证其所持身份、健康、学历、职级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冒、过期等情况而又未提前与公司有关部门说明的,公司有权对其按照员工手册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派遣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调遣,派遣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做出的合理工作安排。
4、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保险等福利报酬由公司统一结算、发放。
5、派遣员工不得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私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与公司利益、形象相悖的任何劳动协议,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派遣员工档案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7、派遣员工有责任配合公司行政部或督导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绩效核查和管理。
8、坚决拥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时刻保持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理念和个人素质文化。
9、派遣每个员工都有为公司做正面宣传的义务,且必须正确清楚地了解公司的各项情况及管理结构体系。
10、派遣员工因身体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在合同期满之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11、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维护用人单位与公司的形象,对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其作出合理处罚。
如后果严重或有损用人单位和公司形象和利益的,用人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公司,公司保留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2、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管理,日常管理,休息休假管理及考勤管理等由用人单位负责,公司行政部及督导人员监督、整理与考核。
13、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派遣员工自身状况,安排到其他客户单位工作或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变更劳动合同,待培训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如果因为派遣员工自身因素(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自身身体家庭等因素)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4、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与劳务派遣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公司和用人单位及派遣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三、考勤制度
1、上下班时间
执行行政部关于作息时间的通知。
2、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员工上班前必须到指定处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他人代理签到,否则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每人每次处罚50元。
因公外出或确有合理原因,不能及时签到,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
3、考勤表由综合科专人负责统计,每月日将统计结果报主任签字后,作为发放员工工资、奖金的重要依据。
4、违反考勤制度的情形和处理
(1)迟到:晚于上班时间签到的,且未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迟到;超过上班时间60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旷工一天。
(2)早退:早于用人单位规定下班时间下班,且未经部门、科室相关负责人批准的,视为早退。
提前下班时间60分钟(含)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脱岗: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脱岗。
脱岗时间超过60分钟(含),视为旷工半天。
(4)旷工:除上述迟到、早退和脱岗的情形,按旷工处理外,凡以下情形,均按旷工处理:〈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缺勤。
(5)处理办法(以用人单位实际管理办法为主导)
〈1〉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2〉旷工半天,扣发一日工资;
〈3〉旷工一日,扣发两倍日工资
〈4〉连续旷工3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0天,均予开除。
5、加班(费):双休日、法定节日或遇紧急任务需要安排加班,由相关部门科室通知,记录加班考勤,加班费当月累计,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
双休日加班费=日工资*2*加班天数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日工资*3*加班天数
6、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须本人填写请假单,出具相关医院证明,由科室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须向单位出具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请假单由科室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主任审批;请假条统一交综合科备案。
〈1〉病假一天,扣元,病假全月工资为派遣公司所在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全年累计病假12天以上(不含12天),年终奖按天数扣除;
〈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务关系。
7、事假:员工事假需持本人书面说明申请,经逐级批准后,方可休息。
员工请假半天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员工连续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主任审批;请假条统一交综合科备案。
〈1〉当月事假3天内(含),扣20元/天;
〈2〉当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扣除工资20元/天*3天﹢(累计事假天数-3天)*日工资;〈3〉全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含),年终奖下浮10%;
〈4〉全年累计事假15天以上(含),年终奖下浮20%;
〈5〉以此类推,累计事假每增加5天,年终奖下浮10个百分点。
8、婚假:员工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婚假为10天;符合法定年龄、领取结婚登记证的婚假3天,凭结婚登记证和本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婚假期间工资不变。
9、产假(流产、保胎、哺乳、计划生育手术)
女职工生育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法定年龄,领取生育证,享受顺产假90天、难产另加15天休假;符合晚育年龄生育享受产假98天(男性员工享受7天陪护假,需提交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生育证、医院证明、书面申请),难产另加15天休假。
女职工产假、男职工胡产假期间,工资不变,不享受任何奖金。
育龄女职工保胎由职工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一次性休息,视作病假处理,工资按病假期间支付;女职工哺乳期一年内(自哺乳期)课享受工作日内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工资、奖金不变)。
所有休假都必须由甲级医院开具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接受人工流产(含药流)的已婚女职工凭手术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说明书》享受30天休息假(工资不变,不享受任何奖金)。
已婚女职工未经节育措施意外怀孕流产的,做病假处理。
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外戚直系亲属(配偶的父母)及自己的隔代祖辈死亡,可享受1天丧假。
请假手续按程序办理。
11、工伤:凡在工作期间非主观责任因素(含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安全和交通事故,由综合办公室(劳动保障)调查、确定,出具书面材料,经领导集体讨论通过,上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安全鉴定,作出工伤决定,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