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的特点
合同法中对格式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中对格式合同的规定合同法中对格式合同的规定是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采用事先制定好的一定格式的合同模板进行约定。
格式合同在商业和民事领域中广泛应用,它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减少因合同词条、格式等纰漏而引起的纠纷的发生。
一、格式合同的特征1、统一的标准格式格式合同是根据固定的标准格式,由制定单位制定好的一套文本,具有标准化、规范化和严密性的特点,从而保障了合同文本的准确和完整性,使其具有更高的操作性和普适性。
2、明确的合同制定程序格式合同的制定程序一般是由专业的合同起草代理机构或双方当事人协商制定,经过多次修改和确认后,最终获得签字盖章。
这样做可以确保双方签订的合同是经过比较公正程序的。
3、标准化的合同内容格式合同的内容一般规定明确、简洁,不具备灵活性,只有少量的内容可以被调整。
其一般的模板文件可以适用于不同的业务场景,从而避免了每次签约时重复制定合同的麻烦。
4、约定条款具有惯常性格式合同中常规条款被广泛使用,比如保密协议、不可撤销授权书等,这些惯常条款的运用可以摆脱合同拟定过程中的讨价还价,加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充分沟通。
二、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1、合同的签订方式格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签署,并经过双方签名、盖章、见证等正式手续后不可逆转或撤销。
一般认为,格式合同在法律上与手写合同有同等效力。
2、格式合同的合法性格式合同是一种正当的商业约定,只要制定和签订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合法性。
不过,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因为双方当事人都不能很好地理解合同条款,导致合同存在瑕疵。
在发生纠纷时,受益方会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合同无效,受害方则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证明合同的有效性。
三、格式合同的注意事项1、不得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格式合同文本的制定一定要合法合规,所有条款、条例及规定不得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否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2、注意合同格式的实际适用情况合同格式应该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制定。
格式合同的利弊

格式合同的利弊
合同范本专家建议: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可以向您解释格式合同的利弊。
格式合同是一种标准化的合同范本,通常由行业协会或律师团体制定,用于特定类型的交易或协议。
这种合同的优点在于其标准化和通用性,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简化合同起草的流程。
此外,格式合同通常包含了标准的法律条款和保护条款,可以为合同双方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
然而,格式合同也存在一些缺点。
由于其通用性,格式合同可能无法完全满足特定交易或协议的需求,需要进行定制修改。
此外,格式合同可能存在过时的条款或不适用于特定地区或行业的内容,需要谨慎审查和修改。
最重要的是,格式合同可能无法充分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愿和特定交易的细节,可能导致合同的不完整或不准确。
因此,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建议在使用格式合同时要谨慎审查和修改,确保其符合特定交易或协议的需求,并充分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愿。
如果需要,可以通过定制化合同范本或添加附加条款来完善格式合同,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aia合同范本的特点

aia合同范本的特点【合同】A合同范本的特点【合同】1. 引言2. 合同范本的特点2.1. 标准化:A合同范本是由美国建筑师协会(A)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合同文件,旨在为建筑项目的各个阶段提供统一的合同格式和条款。
2.2. 适用性:A合同范本适用于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建筑项目,包括设计、施工、咨询等。
2.3. 灵活性:A合同范本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和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调整和修改。
2.4. 权威性:A合同范本经过多年实践和修订,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2.5. 细节性:A合同范本涵盖了建筑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设计、施工、支付、变更、争议解决等。
3. 合同范本的使用3.1. 甲方同意使用A合同范本作为双方合作的基础。
3.2. 乙方同意根据A合同范本的要求履行其合同义务。
3.3. 双方同意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双方协商的结果,对A合同范本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4. 合同范本的修改4.1. 双方同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对A合同范本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2. 任何对A合同范本的修改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 违约责任5.1. 双方应严格按照A合同范本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5.2. 如一方违反A合同范本的规定,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 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7. 其他条款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字盖章】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原输出】A合同范本的特点。
销售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吗

销售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吗销售合同属于格式合同的一种。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事先由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准备好的,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反复使用的合同。
这类合同的特点是条款标准化、格式化,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使用方往往没有太多的修改权。
为什么说销售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呢?以下是几个关键点的解释:1. 预先准备:销售合同通常由卖方或其法律顾问预先准备,而不是双方共同协商起草。
这意味着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只能接受或拒绝,而不能对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 反复使用:销售合同的条款是标准化的,适用于多次交易,不会因为买方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这种重复性是格式合同的典型特征。
3. 内容固定:销售合同中的大部分内容,如商品描述、价格、交付和付款条件等,都是固定的,买方通常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选择或提出特殊要求。
4. 法律效力:尽管销售合同是格式合同,但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涉及不公平条款,它就可以在法律上得到支持和保护。
5. 简化流程:采用格式合同的方式可以大大简化交易流程,减少谈判时间,提高效率。
这对于快节奏的商业环境尤为重要。
由于格式合同往往是单方面准备的,可能会引发一些法律问题,如不平等的合同条款、滥用市场地位等。
因此,法律通常要求使用格式合同的一方必须确保合同的内容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使用销售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避免歧义。
- 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公平原则的内容。
- 如果可能,让专业的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文本,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 在签署前,充分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doc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可以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双方的交易时间。
其次,合同格式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对不特定的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合同格式的采用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但对于格式条款存在的缺点也要予以重视。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1、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
2、格式合同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将风险转移给第三人,这是格式合同的安全价值。
3、对于不特定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
4、格式合同的采用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经济的干预,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二、格式条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从格式条款的产生原因来看,其具有如下特征: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
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而只能对之表示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
2、规格化、定型化。
从合同内容方面来说,格式条款的内容为一个整体,不允许变更,除了缔约时间、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数量等,合同双方主要的权利义务都已经定型化。
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
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
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与其交易的所有同类交易对象,即只要这些对象与其交易,都以该格式条款作为基础。
反复使用,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该格式条款,而不是为某一次或几次特定的交易而专门拟定的条款。
三、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
主要分为如下几种: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
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和要求

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和要求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在合同中预先设计好的一些固定字眼和内容。
它们对于合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格式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因此,在撰写合同时,必须注意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和要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和要求。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1. 稳定性格式条款是合同中最基础且最稳定的部分,其内容通常不随着每一份合同的变化而变化。
格式条款的稳定性可以保证合同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为合同撰写提供了方便。
2. 应用范围广大多数格式条款适用于不同类型和不同领域的合同,如租赁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等。
因此,在编写格式条款时,一定要考虑到它们的大众化和通用性。
3. 法律性质明显格式条款通常包含许多法律术语和规定,因此其法律性质比较明显,应该以法律为依据,并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 重要性格式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如果格式条款不恰当或不完善,将会严重影响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甚至导致合同无效。
5. 易于使用格式条款不仅应具有规范性、一致性等基本特征,还应使用简单、易懂,避免使用过于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和用语。
二、合同格式条款的要求1. 与合同内容相关格式条款应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关,不能与实际情况相悖,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
2. 明确具体格式条款需要保证用语精准,确保语言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并正确表达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需要考虑条款的可操作性和效力。
3. 合法合规合同格式条款需要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其基本原则和规定,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条款的情况。
4. 全面适用格式条款不仅要适用于一类合同,还需要适用于多种不同的合同类型,足够灵活、全面,包括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5. 可变性虽然格式条款具有稳定性,但随着社会、市场的发展等因素的不断变化,需要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调整和修改,更好地适应新变化和新环境。
因此,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格式合同的名词解释
格式合同的名词解释1. 格式合同呀,就好比是一条已经铺好的路,你只能按照它规定的方向走。
比如说你去办电话卡,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就是格式合同啦!你不签字就办不了卡,这是不是有点无奈呢?2. 格式合同就像一个设定好的框框,你得在这个框框里活动。
比如你租房子时的合同,很多条款都是提前定好的,你能改变的很少,这多让人郁闷呀!3. 格式合同啊,它如同一个标准的模具,把各种交易都规范成统一的样子。
像你买保险时的合同,全是固定的格式,你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是不是很霸道呢?4. 格式合同可以说是一种“霸王条款集合体”。
就像你去游乐场玩,那些入场须知就是格式合同,你不遵守就进不去,真的好气哦!5. 格式合同呀,相当于给你戴了个“紧箍咒”。
比如你点外卖时的那些协议,你不勾选同意就没法下单,这不是让人很不爽吗?6. 格式合同像一张大网,把你罩在里面。
就好比你买理财产品时的合同,都是格式化的内容,你只能跟着走,这多烦人啊!7. 格式合同就是个既定的规则,你很难打破。
比如你坐飞机时的那些规定条款,都是格式合同,你能怎么样呢,只能服从呀!8. 格式合同如同一个坚硬的壳,把交易包裹起来。
像你在网上购物时的那些售后条款,都是格式合同,这不是限制了我们的自由吗?9. 格式合同就好像是别人给你画好的路线图,你只能沿着走。
比如你办银行卡时的那些条款,你根本没法改,多无奈啊!10. 格式合同是个没法轻易改变的东西,就像一座大山。
比如你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那些格式条款,你不认可也得认可,这多让人憋屈呀!我的观点结论:格式合同在很多时候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一些限制和不便,但它也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关键是我们要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和理解,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格式合同有什么法律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关于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一、格式合同的定义与特征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对格式条款作了确切的定义究竟何谓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字体或载体格式化的条款?不“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由此可以看出格式合同的特征有以下四个方面:1.要约对象的不特定性或重复性所谓的不特定性指的是要约一般总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此时并不确定重复性是指这种要约一般情况下总是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连续使用在合同拟定人改变其经营内容或策略以前该要约可以作为承诺的对象2.格式合同承诺内容的确定性在受要约人对合同内容承诺时其内容已经确定下来受要约人也只能根据已经确定的内容作出选择承诺与否的表示而不能对其内容再行讨价还价3.格式合同的效率性和低成本性格式合同在对方发出承诺之前往往已经拟定完成准备多次使用因此要约人不必就每一笔交易单独进行谈判、协商这也是格式合同得以存在的社会原因4.格式合同当事人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衡性一般情况下格式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经济实力上有较大差距提供合同的一方往往占有明显优势在某一行业处于社会上或事实上的垄断地位二、格式合同的限制性规定合同法中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此规定是对格式条款的内容及拟定者的义务加以规定并从三个方面突出其限制性规定:1.体现和确立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法律的灵魂它要求当事人之间应公平地确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排斥制定格式合同一方凭借其优势对另一方当事人权利的盘剥至此若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违反这一原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确认该条款无效或予以变更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即规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方提请对方注意的义务此义务是一项很重要的义务同时法律在制定合同方履行此项义务时也设置了几个限制性规定:①在提请对方注意的方式上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此处合理指的是采取的方式必须能够达到对方完全明白此内容如咨询、针对性的解释等;②该项义务的履行必须是在合同订立完成之前因为只有订立之前提示其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规定会给对方很大选择余地从而更能体现到法律的公平;③提请注意必须达到足以使相对人注意到其免除或限制其责任条款的存在从而避免了制定者利用此条达到其某种目的使另一方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3.制定者的说明义务即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从而使对方更能完完全全地了解其格式条款的真正意义三、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问题由于格式合同在订立的时候未与对方进行必要的协商从而使制定者在制定时为了自身的利益尽量使自己的权利较多责任更少从而很容易产生对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侵害合同法第四十条对存在此种严重违反公平原则的合同加以规定并确认其无效本条从以下三个方面确认:1.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该格式条款无效2.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即规定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责任的无效3.格式条款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这一规定与合同法基本原则第五条相吻合公平原则不仅是民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更是法律的精髓所在若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违反此原则则该条无效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争议格式条款由于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并且由于其存在着弊端这样在合同解释的问题上就出现了同一个问题或条款有着不同解释的情况为此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规定了一项特殊的解释原则上述法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有两个规则:①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②格式条款文本和非格式条款文本不一致的应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两种解释都是为了保证格式合同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同时应当注意:①合同法中有关合同解释的其他规定也适合于格式合同②该条规定的两种解释规则都是无前提条件限制即只要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就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1、有违公平原则的风险格式合同制订者过于强调保护自身利益而忽略了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违反公平原则从而影响合同效力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此款即体现了格式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在格式合同中格式合同制订者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合同相对人与其之间的权利不得利用自身有利地位将意志强加于相对人损害相对人的利益2、免责条款风险对免除或限制相对人责任条款及以适当方式提请相对人注意的风险《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同时规定:“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所谓合理方式主要是指格式合同制订者以能引起相对人注意、提醒强调和吸引对方注意力的方式通常可采取要求合同签字、个别告知或对这些条款以更醒目字体、字号标明注意事项、填写说明等提请相对人注意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作出否则则对相对人不产生约束力3、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格式合同如果违反当事人意思表示以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时借款人可以依法要求确认其无效4、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法规知识:合同分类与格式合同
法律法规知识:合同分类与格式合同合同分类与格式合同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在达成某种意愿时,为安排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是约束各方行为的法律文书。
根据不同的内容、目的、形式和约束力等因素,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类型的合同。
格式合同则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格式及其内容已经定好的合同。
一、合同分类1.根据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不同,可将合同分为下列几类:(1)销售合同:指卖方将货物出售给买方,买方支付货款的合同。
(2)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服务合同:指服务供应商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合同。
(4)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力(个人或集体)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2.根据合同的形式不同,可将合同分为下列几类:(1)口头合同:指当事人采用口头协商达成的合同。
(2)书面合同:指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达成的合同。
(3)电子合同:指使用电子文本、电子记录、电子签名或者电子方式开展的合同。
3.根据合同约束力的范围和效力的不同,可将合同分为下列几类:(1)法律合同:指合同中的条款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指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缺少必要的约束力,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的合同。
(3)合同纠纷: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之间发生纠纷或违反合同,导致产生争议。
二、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因经常使用,为简化合同的订立程序,固定了格式和条款,经当事人单独或相互协商后以通用形式进行签订的合同。
通常用于大量涉及权利义务相同或相近的、频繁发生的业务。
1.特点(1)标准化:格式合同是通用的合同,其条款已经规定好了,大多数情况下无法修改。
(2)一般性:格式合同不针对某个特定的目的或特定的商业关系。
(3)经济效益:格式合同通常设计合理、简单明了,使用方便,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2.例子(1)个人信用卡申请书格式:它规定了信用卡的申请流程、使用规定、还款条款等。
法学论文_精品文档
法学论文篇一:法律毕业论文范文法律毕业论文范文【摘要】:格式合同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发展、合同理论与实践进步的必然结果,随着格式合同的广泛应用,它在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格式合同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它提高了订约效率、节省了时间、降低了成本,但是由于格式合同自身的一些特点,如事先拟订性等,对合同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并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因此,我们必须要对格式合同进行法律上的规制。
【关键字】:格式合同格式现状法律规制一、格式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格式合同的概述格式合同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保险业和铁路运输业,20世纪40年代后,被公共事业和商业领域广泛使用。
格式合同的产生和发展是与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的发展以及生产的规模化、社会化和交易的批量化,格式合同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的垄断时期,格式合同找到了良好发展的经济环境。
一些大的公司或集团为了操控某些行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格式合同的利用为他们带来了丰厚的利润。
到社会契约化的今天,格式合同已经广泛的被运用到日用消费品买卖、煤电气供应、运输业、保险业等一系列的社会生活领域中。
据有关资料显示,对西方发达国家所产生的合同经统计分析发现有99%以上的交易行为是通过签订格式合同来完成的。
由此可见其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起到的作用可见一斑,格式合同成为20世纪合同法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合合同等,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
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
由于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不同,对格式合同的称谓也不同。
德国民法称为一般契约条款,法国称为附和合同,葡萄牙法、澳门法称为加入合同,英美称为标准合同,中国台湾地区则称为定型化契约,在中国大陆有两种称谓: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称为格式合同,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称为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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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
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
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
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
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
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
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格式合同的特点
尽管各国对格式合同的称谓不一,但其内在的本质与法律特征是大同小异的,一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
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这一点是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般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拟订的。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
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
这种稳定性表现在:一方面合同条款不能随意修改,欲与之缔结合同的当事人只有完全同
意才能成为缔结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另一
方面格式合同多是由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印制成书面的固定的
形式以便使用和当事人了解。
重复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复使用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广
泛性是指合同要约总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而非针对某一
特定对象,格式合同内容为供多数契约之用的本质。
持续性是指
要约总在较长时间内发生效力,在合同制定者改变其经营策略以
前该要约都可以作为承诺的对象。
细节性就是指该要约一般包括
了合同的全部条款。
(四)、格式合同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格式合同的订
立一般是专门部门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行业机构制定的,能
够正确反映所涉及行业的客观规律与特殊要求,并经过较长时间
反复运用与实践后总结出的,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五)、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
使用人利用在经
济或其它方面的绝对优势地位,使其可以将预定的格式条款强加
于对方,从而排除双方协商的可能性,表现在法律和事实上的垄断。
当事人的这种垄断常常被称为“契约环境的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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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怎么办
什么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