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是中国教育部于2018年发布的一项教育政策文件,旨在规范和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水平。
以下是该标准的详细内容:一、职业操守与道德素养1. 尊重儿童,关爱儿童,积极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2. 保护儿童的权益,维护儿童的安全与健康。
3. 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保守幼儿家庭隐私,不泄露幼儿个人信息。
二、教育教学能力1. 具备幼儿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2. 掌握幼儿教育教学方法和技巧,能够设计和实施适合幼儿发展的教学活动。
3. 能够观察和评估幼儿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4. 能够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三、幼儿发展与教育1. 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能够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
2. 能够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资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 关注幼儿的情感需求,培养幼儿的情感表达和交往能力。
4. 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开展多样化的艺术教育活动。
四、幼儿园管理与服务1. 能够制定和实施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具备幼儿园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组织和协调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3. 关注幼儿园的安全与卫生工作,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
4. 积极参与幼儿园与社区、家长的合作,促进家园共育。
五、继续学习与专业发展1. 持续学习和研究幼儿教育领域的新知识、新理论。
2.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3. 参与教育研究和课题研究,推动幼儿教育的发展。
4. 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记录个人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以上是《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详细内容,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促进幼儿园教育的发展。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幼儿教师作为幼儿成长道路上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其专业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幼儿的发展。
为了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我国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了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以及专业能力。
在专业理念与师德方面,要求幼儿园教师要关爱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以幼儿为本。
教师要充分理解和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关注他们的兴趣和需求,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关爱。
同时,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坚守职业理想。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是至关重要的。
教师要诚实守信,正直善良,以身作则,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在与幼儿、家长、同事及社会各界的交往中,要保持真诚、友善和公正,遵循职业道德规范。
在专业知识方面,幼儿园教师需要掌握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以及通识性知识。
了解幼儿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
教师要熟悉不同年龄段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包括认知、语言、社会情感等方面的发展,能够根据幼儿的发展阶段和个体差异,提供适宜的教育支持和引导。
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也是教师必备的。
这包括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安排、游戏与教育活动组织等方面的知识。
教师要懂得如何为幼儿创造安全、健康、富有启发性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让幼儿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获得全面发展。
通识性知识则涵盖了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多个领域。
教师具备广泛的知识视野,能够更好地满足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他们对世界的探索兴趣。
专业能力方面,幼儿园教师要具备环境的创设与利用能力、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能力、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能力、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能力、激励与评价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反思与发展能力。
环境创设与利用能力要求教师能够根据幼儿的特点和教育目标,创设富有教育意义和美感的室内外环境,并能充分利用环境中的各种资源,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全文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全文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培训、评价、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等方面。
第二章基本素养与职业道德1. 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幼儿,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2. 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学习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法律法规,认同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
3. 具备开放、包容的思想品质,积极研究教育教学和幼儿心理发展,注重与幼儿家长和社会各界交流合作。
4. 具备健康、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和压力应对能力。
5. 具备优秀的师德师风,尊重幼儿发展规律,关注幼儿全面发展,落实个性化教育。
第三章专业知识与技能1. 具备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学等专业基础知识。
2. 具备幼儿教育、生命教育、思维教育等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了解最新教育技术和教育手段。
3. 具备幼儿游戏、幼儿艺术、健康教育、社会性别教育、安全教育等特色课程教学知识。
4. 具备幼儿体能、卫生保健、营养膳食、家园共育等幼儿生活照料知识。
5. 具备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能够根据幼儿的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设计和实施适宜的教育教学活动。
6. 具备优秀的课堂管理、时间管理、人员管理和资源管理能力,能够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
第四章实践能力1. 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2. 具备开展幼儿园各类活动和教育教学评估能力,能够制定和实施幼儿园各项活动和教育教学方案。
3. 具备解决幼儿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灵活应对学生和家长反馈及突发意外情况。
4. 具备团队协作和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团队成员关系,领导和管理幼儿园工作。
第五章师德评价1. 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德育成效显著2. 及时反馈幼儿学习情况,认真开展家园沟通工作,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全文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幼儿为本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师德为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十一)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48.制定阶段性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49.在教育活动中观察幼儿,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调整活动,给予适宜的指导。
50.在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体现趣味性、综合性和生活化,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
51.提供更多的操作探索、交流合作、表达表现的机会,支持和促进幼儿主动学习。
(十二)激励与评价52.关注幼儿日常表现,及时发现和赏识每个幼儿的点滴进步,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的积极性、自信心。
53.有效运用观察、谈话、家园联系、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引言:幼儿园教师是培养儿童全面发展的关键角色之一。
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成为必要的举措。
该标准旨在规范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培训和评价等方面,为幼儿园教师提供相应的指导,以确保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
本文将由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内容。
一、幼儿园教师的基本素养1.1 遵循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教育伦理操守,始终以儿童的利益为中心,尊重儿童的人格和尊严。
1.2 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幼儿园教师应掌握与幼儿教育相关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充分了解幼儿的发展特点和需求。
1.3 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幼儿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能够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恰当的教学计划,并有效地进行教学。
1.4 与幼儿的互动和沟通能力: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与幼儿进行有效互动和沟通的能力,包括倾听、表达和引导等方面的技巧。
二、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2.1 持续学习和专业成长: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意识,通过不断学习最新的教育理论和研究成果,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2.2 参与专业交流和研讨:幼儿园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领域的专业交流和研讨活动,与同行进行有效的教学经验分享和反思。
2.3 积累丰富的教学经验:幼儿园教师应通过实践积累丰富的教学经验,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2.4 接受师资培训和专业指导:幼儿园教师应参加相关的师资培训和专业指导,学习教育教学的先进理念和方法。
三、幼儿园教师的教育实践能力3.1 班级管理能力:幼儿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班级管理能力,包括儿童行为引导、纪律管理和危机应对等方面的能力。
3.2 心理辅导和情感教育能力: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基本的心理辅导和情感教育能力,能够正确引导幼儿的情感表达和情感发展。
3.3 多元文化和特殊教育支持能力:幼儿园教师应了解多元文化和特殊教育的基本概念和方法,能够根据不同幼儿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完整版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完整版一、背景和意义为保障学前教育质量,提高幼儿园教师素质,全面提升我国幼儿教育的水平,我国教育部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于2018年1月1日起试行。
本标准旨在为幼儿教育机构和幼儿园教师提供职业发展和评价的基准,以便更好地培养幼儿智力、情感、身体、语言和社会等方面的综合发展。
二、专业标准的适用范围本专业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幼儿教育机构中的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和职业评价,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社区幼儿园等。
三、幼儿园教师职业素养1、职业道德: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道德准则,具有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公正公平的职业素质。
2、教育理念:具有先进且具有特色的教育理念,能够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尊重幼儿的学习兴趣和需求。
3、幼儿教学知识与教育技能:具有扎实的幼儿教育和教学知识,熟悉幼儿心理发展规律和教育现状,能够熟练地设计教育教学活动,调动幼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寓教于乐:注重幼儿的游戏和乐趣,将教学方式和游戏方式有机结合,使幼儿在轻松愉悦的情境中愉快地学习。
5、合作与沟通:善于人际沟通和承担社会责任,与家长和社区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努力推动幼儿教育取得更好的发展。
6、自我提升:具备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识和能力,接受持续专业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幼儿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
四、幼儿园教师职业实践能力1、以幼儿为本:关注每个幼儿的个体需求,了解幼儿的个性差异,注重幼儿的身心发展。
2、综合管理能力:具有幼儿园管理及运作能力,能够制定规章制度、课程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对幼儿园的日常工作细节进行全面的管理和领导。
3、视觉语言沟通:能够与幼儿沟通互动,听取幼儿的想法和感受,及时发现幼儿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倾听幼儿的心声,迅速制定帮助幼儿成长的计划和教育方案。
4、幼儿教育方案制定和实施:能够根据幼儿的需要、发展特点及校内特色制定完整的幼儿教育方案;能够根据幼儿的身心特点,设计完整、有趣、有启发性、激发幼儿兴趣的幼儿教育活动。
2023修正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1. 引言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教育的关键角色,其专业水平直接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发展。
为了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和提升其专业素养,制定了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2. 职业背景幼儿园教师是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负责幼儿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培养幼儿的认知、情感、社交与实践能力。
职位名称:幼儿园教师职位级别:初级、中级、高级所属部门:教育机构、幼儿园3. 专业标准3.1 教育理论和知识了解幼儿发展的基本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
掌握幼儿教育相关规范和政策。
熟悉幼儿园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常规。
具备教育心理学和认知发展的基本知识。
3.2 幼儿教育与评价能够制定适合幼儿发展需要的教育活动。
具备巡视和观察幼儿状态的能力。
掌握幼儿能力评价的方法和技巧。
能够与家长沟通并提供有效的教育建议。
3.3 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够制定完整的教学计划,并进行灵活调整。
选择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资源和材料。
制定多样化、有趣的教学活动,激发幼儿学习兴趣。
具备有效的课堂组织和管理能力。
3.4 专业发展与团队合作关注幼儿教育领域的新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
参与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具备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能与同事有效合作。
4.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4.1 诚信和责任遵守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不偏袒、不歧视。
保护幼儿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4.2 幼儿健康与安全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
组织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
确保幼儿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安全。
4.3 爱与尊重建立亲近、和谐的师幼关系。
尊重幼儿的意愿,不使用体罚、精神或言语暴力。
关心幼儿的情感需求,积极引导幼儿的情感表达。
5. 总结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旨在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平。
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和知识,能够制定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计划,并具备有效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一、绪论幼儿园教师是托幼机构中的关键角色,对培养儿童的综合素养和全面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提升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确保幼儿园教育质量,制定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二、幼儿园教师素质要求1. 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要求幼儿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尊重儿童个体差异,注重儿童人格的发展,保护儿童权益。
2. 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1)教育学基础知识:掌握儿童心理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学原理等基础知识。
(2)学科知识:了解幼儿早期教育学科知识,培养儿童的语言、数学、艺术等综合能力。
(3)教育技巧:运用合适的教育技巧,与幼儿进行有效沟通与互动,激发幼儿学习兴趣。
(4)评估与记录能力:能准确评估幼儿的发展水平,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并能记录幼儿发展情况。
3. 教育教学能力要求(1)课堂管理能力:建立和谐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秩序,关心照顾每个幼儿的学习需求。
(2)教学设计能力:制定符合幼儿个体差异的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注重启发式教学。
(3)评价和反思能力:能及时对幼儿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反思,调整教学策略,提供有效的教育支持。
4. 心理素质要求(1)责任心和耐心: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耐心,对儿童保持关怀和关注。
(2)适应能力:能适应幼儿的需要和家庭环境,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方式,持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幼儿园教师培养与评价1. 培养机制(1)师范院校的培养:加强幼儿园教师专业课程的设置,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
(2)继续教育:开展定期的继续教育活动,提供更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推动幼儿园教师不断发展。
2. 评价机制(1)考核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园教师评价指标和考核体系,全面评估教师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2)激励机制:根据教师的教育贡献和教学绩效,设置激励措施,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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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实施保教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三)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制定幼儿园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重视幼儿园教师职业特点,加强学前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
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幼儿园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幼儿园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园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幼儿园教师绩效管理机制。
(四)幼儿园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保教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