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青岛市畜牧发展支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中央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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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中央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中央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法人代表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投入(万元)建设地址1衢江区刘松治家庭农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改建刘松治新增污水消纳管网3000米,新建储粪房96立方,改建雨污分离管道360米,改装处理设备1套,扩建氧化塘240平方,新增排污泵4台。

65.6衢江区全旺镇岩头村2衢江区绿统生猪养殖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改建缪友根改建栏舍自动刮粪设备6橦,购置干湿分离机1台,修建雨污分离管道4000米,扩建消纳管网2000米,扩建堆粪场300立方。

125衢江区全旺镇柴公岗村3衢江区王桂勤养殖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改建王桂勤扩建沼气池200立方,新增污水消纳管网2700米,改建储粪房60立方,改建雨污分离管道800米,改装处理设备1套,扩建氧化塘200立方。

72衢江区全旺镇全旺村小坪埂4衢江区天顺达生态养殖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改建严桂香改建保育栏一栋为机械清粪,扩建氧化塘600平方,扩建污水消纳管网2000米,新建堆粪房160m3.63衢江区莲花镇缸窑头村金苍垅自然村5衢江区后垅生猪养殖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改建徐贤塘新增刮粪机4台,扩建堆粪场80立方,新建储液池1500立方米,改建污水管道4000米,购置干湿分离机1台。

93.2衢江区峡川镇下叶村竹叶岗6衢江区维益生猪养殖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改建江财良重建堆粪房72平方,新建氧化塘420平方、滤渣池18立方、储液池400立方米,改建栏舍节水系统,改造污水管道输。

51.7衢江区廿里镇黄山村大松树底自然村7衢江区纪氏农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改建纪根龙新建储液池800立方米、扩建氧化塘3000立方米、购置干湿分离机1台,改建栏舍节水设施324套。

103.95衢江区廿里镇赤柯山村8衢江区畜乐生猪专业合作社畜禽健康养殖项目黄炳森室外移位发酵床900立方,排污管道300米,污水泵4台,雨污分离1000平方.128.1衢江区莲花镇里黄村9衢江区听涛生猪养殖场畜姜建中建造堆粪场48平方,集污池650立方,储液池600079.4衢江区廿里镇彭家村1 / 2禽健康养殖项目立方,管道8300米,阀门、喷头1460只大胡自然村10衢江区冯耀根生猪养殖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冯耀根新建造沼气池180立方米、干湿分离机1台、扩建氧化塘200平方、改建输送管道及喷淋设施、新建堆粪场60立方、新建储液池800立方米。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最新版】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最新版】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一、基本情况(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1.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601万元。

其中,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865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736万元。

2.绩效目标(1)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目标2:推广绿色高效技术;目标3: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目标2: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目标3: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目标4: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我市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1.下达预算市财政已将3601万元全部下达有关区市和单位。

其中,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865万元(青财农指〔2017〕41号)、(青财农指〔2017〕42号),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736万元(青财农指〔2017〕40号)。

具体分配如下:畜禽健康养殖资金500万元,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300万元,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65万元,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补助资金720万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603万元,重大动物疫病扑杀准备金2.672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经费(2017年先打后补)77.302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经费(预拨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333.026万元。

2.绩效目标(1)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影响持续降低;目标2:探索出适合本地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先进技术;目标3: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目标4: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2)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目标2: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目标3: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目标4: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04•【字号】青政办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4日青岛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68号),认真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现代畜牧业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治理路径,以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优化产业布局、配建处理设施、培育处理主体,加强科技支撑、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法治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生态循环。

统筹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规划、实施方案,加强顶层设计指导,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统筹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和土地承载力,落实养殖场生态消纳用地,实现以地定养、种养循环,合理布局养殖废弃物处理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青商财字[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青商财字[2018]6号市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编写和提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报告编制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批复我局2017年度专项资金预算1524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14991万元,执行率98.4%。

二、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在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并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和《青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按资金类别对每一项资金编写一项绩效评价报告,对2017年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和各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分析。

(一)认真把握绩效评价的内容要求。

对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安排项目绩效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经验和做法等进行评价分析。

(二)严格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的编报要求。

先由项目承担处室、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提出绩效报告;再由财审处对我局及所属单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按照《青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编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总体绩效情况从绩效评价情况看,我局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方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支持内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国际贸易指标运行体系和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市场体系,主要商务指标稳中向好,呈现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积极变化。

(一)商贸流通指标好于全国全省水平,增幅在副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位居前列。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17日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为促进青岛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发展战略及《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一)“十二五”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型业态不断出现,农业现代化进入基本实现阶段。

农民收入逐年增加,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730元,收入来源趋向多元化。

积极开展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城乡要素和公共资源的一体化配置,落实农村户籍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农村经济发展跨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

四市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生产总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38.7%,比20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全部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

即墨市位列2015年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排名第13位,位列全省第1位。

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印发《全市强化畜禽养殖和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印发《全市强化畜禽养殖和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印发《全市强化畜禽养殖和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畜牧局•【公布日期】2010.08.04•【字号】青牧办发[2010]54号•【施行日期】2010.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印发《全市强化畜禽养殖和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牧办发[2010]54号)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全市强化畜禽养殖和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全市强化畜禽养殖和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和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菜篮子[2010]6号)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针对当前畜禽养殖、屠宰等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畜禽养殖过程中滥用投入品以及贩卖加工病害畜禽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任务(一)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环节监督检查。

落实畜禽养殖场官方兽医监管制度,加强对畜禽防疫和用药、用料监管,重点检查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和氯霉素、呋喃类药物等禁用兽药的行为;检查养殖场疫病防控、消毒、污物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设施是否完备或正常运行;检查畜禽养殖档案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建立详细的监管及档案等。

(责任单位:防疫处、药政处、饲料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二)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加强屠宰检疫。

要做到程序化操作,规范化检疫。

对进入屠宰厂(点)畜禽要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21•【字号】青政发〔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关于2017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17〕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政府决定,2017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创客,完成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技能培训帮扶1万人、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1.5万人(一)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二)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创客,在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专业技术平台20个,国家级创业孵化载体总量达到100家,服务创业企业5000家次、创客8万人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金融工作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蓝谷管理局(三)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技能培训帮扶1万人,促进更多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困难人员实现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四)重点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农业从业人员等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培训,完成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1.5万人,增强参训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实现增产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黄岛区、城阳区和各市政府二、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启动棚户区改造4.8万套(户),完成住房保障6000套(户),实施节能保暖工程200万平方米(一)启动棚户区改造4.8万套(户),其中市南、市北、李沧三区1.7万套(户),其他区市3.1万套(户),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居住条件。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7年青岛市科技惠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7年青岛市科技惠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11.11•【字号】青科规字[2016]51号•【施行日期】2016.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发布2017年青岛市科技惠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青科规字[2016]51号各区(市、管委)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科技产业培育,发挥科技对公共领域的支撑作用,按照《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三年支出规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青岛市科技惠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2016年11月11日2017年青岛市科技惠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重点(一)人口与健康1.支持重点与支持额度(1)一般项目——重大疾病及老年病防治技术领域。

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标准化诊疗新模式、康复技术开发及应用。

——优生优育及妇儿疾病防治领域。

重大遗传性疾病的规范产前筛查及干预技术研究。

出生缺陷疾病、妊娠期及围产期常见疾病早期诊断及综合防治研究。

——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传统医学研究领域。

应用现代生物学、信息技术等方法对传统医学诊疗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与评估,建立患者临床证型与疾病分类指导的大数据库。

中药复方精准用药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中医病机与西医病理生理对疾病本质的多角度认识,提高传统医学的治疗效果。

——重大传染病防治及公共卫生领域。

结核病、手足口病、病毒性肝炎早期筛查、监测及综合防治研究。

本地区重点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精神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保护和促进、构建青岛市输血保障体系。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28•【字号】青政办字〔2016〕127号•【施行日期】2016.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意见青政办字〔2016〕12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加快我市“十三五”期间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畜禽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16〕19号)等五个涉农实施方案的批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都市型高端特色现代畜牧业发展定位,统筹兼顾保供给和保生态双重目标,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节约高效、种养循环、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促进畜牧业“接二连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畜牧业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实现畜牧业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控猪稳禽、大力发展牛羊兔等草食畜牧业,巩固提升生猪、肉禽、奶牛、肉牛、肉兔、肉羊、蛋禽七大优势产业。

到2020年,主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达到90%以上,畜产品深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10万吨左右,人均占有量在全国同类城市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建立绿色发展机制。

大力发展生态、清洁、循环畜牧业,构建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到2020年,畜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创建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绩效自评报告【最新版】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一、基本情况(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1.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601万元。

其中,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865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736万元。

2.绩效目标(1)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目标2:推广绿色高效技术;目标3: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目标2: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目标3: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目标4: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我市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1.下达预算市财政已将3601万元全部下达有关区市和单位。

其中,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865万元(青财农指〔2017〕41号)、(青财农指〔2017〕42号),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736万元(青财农指〔2017〕40号)。

具体分配如下:畜禽健康养殖资金500万元,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300万元,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65万元,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补助资金720万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603万元,重大动物疫病扑杀准备金2.672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经费(2017年先打后补)77.302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经费(预拨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333.026万元。

2.绩效目标(1)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影响持续降低;目标2:探索出适合本地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先进技术;目标3: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目标4: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2)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目标2: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目标3: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目标4: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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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青岛市畜牧发展支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中央专项)阶段性绩效评价报告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市畜牧发展支出资金政策,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青岛市财政局委托青岛康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青岛市2017年畜牧发展支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中央专项)开展了绩效评价。

评价工作自2018年5月启动,2018年8月结束。

经评价,青岛市2017年畜牧发展支出畜禽健康养殖项目(中央专项)绩效得分68分,等级为“中”,成效一般。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依据2017年5月22日《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畜牧发展支出是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支出方向之一,主要用于支持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

2017年6月2日,农业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下达青岛市畜牧业发展项目指导性任务为:支持生猪、奶牛、肉牛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

2017年6月1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拨付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58号),下达青岛市畜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同时下达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为:支持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数量不低于10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

2017年7月21日,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商请拨付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函》(青牧计〔2017〕17号),青岛市财政局印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的通知》(青财农指〔2017〕41号),下达莱西市中央支持畜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

2017年8月3日,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

鉴于莱西市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被评为畜牧业绿色发展国家级示范县,且为落实农业部关于“项目布局要集中实施,鼓励整县推进”要求,会议原则同意将中央资金500万元全部分配莱西市。

2017年9月4日,在征求莱西市意见后,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牧字〔2017〕7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青岛市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500万元,全部用于扶持莱西市开展试点示范,重点推进整市、镇(街道)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生猪、奶牛及肉牛规模养殖场实施健康养殖升级改造。

二、补助标准一是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按照非财政性资金投资的50%给予补助,单个养殖场补助不超过20万元。

根据莱西市畜牧兽医局验收、公示结果,由莱西市财政局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是支持以市、镇(街道)为主体集中建设畜禽粪便收集、贮存、利用及沼气处理、有机肥加工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11月20日,莱西市畜牧兽医局、莱西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莱西市2017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牧字〔2017〕151号〕。

该实施方案与青岛市印发的实施方案在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资金安排(含奖补方式、标准)、有关要求方面完全一致,仅在上报方案、项目评审、完成时限、验收总结等时间节点上,均顺延三个月左右。

三、项目绩效目标目标任务一:2017年,莱西市择优选择10处以上新建、改扩建的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

目标任务二:2017年,莱西市遴选2-3个养殖量大的镇(街道),统筹规划整镇(街道)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布局,配套建设粪污集中收集、贮存、有机肥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莱西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实施项目的镇(街道)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四、项目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及实施情况1.项目申报。

2017年12月13日,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在其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印发〈莱西市2017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牧字〔2017〕151号〕,但并未就申报截止日期、项目实施期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8年6月5日,共有11家养殖单位申请参与项目实施。

申请单位填报了《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明确了具体实施内容,需要项目资金补贴的内容等。

2.项目评审。

2018年6月6日,莱西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养殖规模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编制了《2017年莱西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初审表》。

3.项目公示。

对评审筛选后择优选取的拟扶持项目(5家实施单位),自2018年6月19日至6月27日在莱西市畜牧兽医局网站完成7天公示。

公示期间,莱西市源顺养殖场因资金紧张等原因,自行提出申请不再实施该项目。

4.项目批复。

2018年7月28日,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莱西市磊盛养殖场等4处养殖场实施2017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的批复》(西牧字﹝2018﹞82号),批复项目实施单位为莱西市磊盛养殖场、青岛万福集团(第一养殖场)、青岛万福集团(第二养殖场)、青岛武强牧业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8月6日,项目实施情况详见下表:5.竣工验收。

尚未进行。

莱西市畜牧兽医局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在2018 年9 月底前建设完成并提交验收申请。

为确保项目如期完成,莱西市畜牧兽医局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承诺书。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8月6日,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资金支出率为0%。

因目标任务一尚未验收、公示,目标任务二未实施,到位资金实际未支出。

若目标任务一的4个项目2018年底前全部验收合格,预计将支出资金约80万元。

预计补助资金明细详见下表:单位:万元(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任务一计划完成并补助10处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场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实际完成4处;目标任务二计划遴选2-3个养殖量大的镇(街道),统筹规划整镇(街道)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布局及配套建设,实际受规划、土地、环评等因素制约未实施;相关整体性定量指标完成情况也无法可靠获取和评价。

五、评价基本情况(一)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

1.投入(20分)。

主要评价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性等工作情况。

2.过程(40分)。

主要评价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3.产出(22分)。

主要评价完成及时率;遴选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镇,整镇(街道)推进畜禽粪污处理情况;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等情况。

4.效果(18分)。

主要评价实施项目的乡镇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实施项目的乡镇污水处理利用率、实施项目的乡镇规模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建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等情况。

(二)评价方法及实施按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目标对比法、调查法等,通过与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莱西市畜牧兽医局、项目承担单位人员座谈、资料核查、选点抽查、电话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

六、评价结论(一)评价综合得分及等次经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68分,等次:中。

扣分(32分)的主要原因:1.按照《关于印发〈莱西市2017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牧字〔2017〕151号〕,莱西市应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2项主要建设任务,但实际只完成1项建设任务的一半,且超期已近半年。

因此,项目实施条件的落实情况扣3分,项目实施的计划控制情况扣1分,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的控制情况扣1分,完成及时率扣2分,规模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情况扣6分,整镇(街道)推进畜禽粪污处理情况扣10分,与整镇(街道)推进情况相关的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污水处理利用率指标因项目未实施扣6分。

2.2017年9月11日,中央支持畜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下达到莱西市畜牧兽医局,但截至2018年8月6日,该资金尚未有效支出。

因此,结余资金占项目资金比例情况扣2分,财务监控制度的有效性扣1分。

(二)存在的问题1.莱西市畜牧兽医局未严格按照既定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预算执行缓慢。

按照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牧字〔2017〕70号),项目资金实行“四到区市”,即将补助资金切块到莱西市、目标任务落实到莱西市、审批权限下放到莱西市、管理责任明确到莱西市。

但受“双认证”、土地、环评等因素制约,以及国家环保大督查等工作影响,莱西市畜牧兽医局未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规模、时限、要求实施项目。

目前,项目竣工验收期已延期半年,已拨到位的财政资金尚未有效支出,预算执行缓慢。

2. 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在“双认证”问题上沟通不足,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按照《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牧字〔2017〕70号),参与项目实施的规模养殖场需通过农业部“双认证”。

莱西市现有规模养殖场431家,其中:(1)通过“双认证”的规模养殖场(肉牛、生猪、蛋鸡、肉鸡、肉羊)44家,实际符合立项条件的养殖场为6家。

(2)通过无公害产地单认证的奶牛养殖场50家,剔除已关闭3家、已获得其他同类财政补助资金31家、不满足其他申报条件4家以后,实际符合立项条件的养殖场为12家。

一直以来,农业农村部对奶牛养殖场仅办理无公害产地单认证,不进行无公害产品认证。

因为这是共识,所以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在实施方案中只提到“双认证”,未对奶牛养殖场只需单认证做出单独说明。

而莱西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双认证”,就不能随意放宽标准,而未及时就该问题与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进行沟通、答疑,仍按“双认证”标准对申报的3家奶牛养殖场进行审核。

截至2018年8月6日,绿色发展示范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项目应立项数不低于10家,实际立项数4家,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3.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调度督导力度不足,财政资金闲置沉淀。

虽然项目资金实行“四到区市”,但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核实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督促检查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为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分配、审核拨付资金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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