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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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

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

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地震是一种具有巨大破坏力的自然灾害,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成都市制定了全面、科学、有效的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明确制定本应急预案的核心目标,即提高成都市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国内外地震应急救援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为预案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供保障。

(三)适用范围界定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以及周边地区发生对成都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设立成都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作为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

明确其组成成员,包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地震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地震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驻蓉部队、武警部队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等。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详细阐述各成员单位在地震应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助,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设施的抢修和运输保障等。

三、预防与预警(一)地震监测预报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建立健全地震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处理地震监测数据。

(二)地震灾害预防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

开展地震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地震预警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制定地震预警响应措施,指导公众采取有效的避险行动。

四、应急响应(一)地震灾害分级根据地震的震级、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因素,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地震应急预案预警和预防措施

地震应急预案预警和预防措施

地震应急预案预警和预防措施地震应急预案预警和预防措施(五篇)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地震应急预案预警和预防措施,希望大家喜欢!地震应急预案预警和预防措施(篇1)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

四川省地震风险应急预案

四川省地震风险应急预案

四川省地震风险应急预案地震是一种具有极大破坏力的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地震可能带来的风险,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目标与原则(一)目标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原则1、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预防为主: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强化抗震设防,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统一指挥:在地震应急救援过程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4、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协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四川省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全省地震应急工作。

指挥部设指挥长一名,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成员单位包括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三)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军队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等多支救援力量,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三、地震监测与预报(一)地震监测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提高监测精度和覆盖面,实现对全省地震活动的实时监测。

(二)地震预报建立健全地震预报制度,加强地震预报研究,提高地震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地震预警与信息发布(一)地震预警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为公众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提供时间。

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模板四川特大地震解读

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模板四川特大地震解读

公安消防部队四川特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模板)1 灾害概况1.1 四川地震带分布情况1.2 地震灾害预判分级12 灾情设定3力量调集 3.1 等级响应23.2 等级调整3.3 调度权限规模3.4 力量投送33.5 公安消防部队四川特大地震兵力调动方案43.6 四川省公安消防部队地震救援Ⅰ级响应兵力调动方案54 组织指挥4.1四川省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I级响应指挥体系框架图4.2 四川省公安消防部队地震应急救援指挥响应流程图75 作战行动5.1 组织指挥5.2 力量部署5.3 救援行动86 社会联动力量97 勤务保障7.1 通信保障后勤保障7.2信息保障7.3卫勤保障7.4107.5 宣传保障8 特别警示119 辅助决策9.1 四川省公安消防部队地震应急救援力量汇总表12139.2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通信联络表149.3四川省公安消防部队通信联络表159.4四川省公安消防部队短波电台地址码一览表1610 预案附件10.1 作战文书式样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作战命令17公安消防部队地震应急救援现场登记表登记人及电话:现场指挥员签名:18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成果统计表填表人及电话:审核人:1910.2 中国地震和火山分布图2010.3 四川省主要地震带分布图21级地震烈度分布图模拟四川西昌8.210.422。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2012年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地震灾害事件的划分2.1 一般地震灾害2.2 较大地震灾害2.3 重大地震灾害2.4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3 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3.1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3.2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3.3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4 组织体系及职责4.1住房城乡建设厅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4.2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的主要职责4.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4.4地震灾区现场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4.5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4.6住房城乡建设厅地震应急协调组织体系框架5 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响应机制5.1分级响应机制5.2自行启动机制5.3分工协作机制6 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分级响应6.1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6.2 Ⅱ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6.2 Ⅲ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6.4 Ⅳ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6.5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响应7 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7.1 信息报送7.2 新闻发布8 应急处置8.1 工程检查与抢险抢修8.2 安全性应急评估和震害调查8.3 简易住房建设8.4 城乡恢复重建规划9 保障措施9.1通信与信息保障9.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9.3应急队伍保障9.4系统配套预案保障9.5技术储备与保障9.6宣传培训和演习9.7监督检查10附则10.1名词术语10.2预案管理与修订10.3沟通与协作10.4奖励与责任10.5制定与解释部门10.6预案生效时间11附录11.1 住房城乡建设厅地震应急协调组织体系框架示意图11.2 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送表(格式)1总则1.1编制目的我省是多地震省份之一。

为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地震对人民生命财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损失,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全文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全文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全文
一、地震监测预警
1、四川省地震局负责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提醒相关单位和群众采取相应的防范和避险措施。

2、各级地震局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警体系,确保地震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

3、地震监测预警信息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传播,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短信、互联网等媒介。

4、各级地震局要与相关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确保地震预警信息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

二、地震应急响应
1、地震发生后,各级政府要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协调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2、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投入灾区,参与救援行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资支援。

3、救援人员要加强沟通协作,互相配合,确保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4、灾后重建工作要科学规划,注重长远发展,确保灾区居民
生活和生产的恢复。

5、各级政府要做好善后工作,关注和帮助受灾群众,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6、地震应急响应期间,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传播不实信息,造成社会恐慌,损害公共利益。

三、其他
1、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由四川省地震局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成办发〔2012〕4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9月12日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地震事件的分类2.1地震灾害事件的划分2.2其它地震事件的划分3 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3.1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3.2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3.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4 组织体系及职责4.1领导机构及职责4.2指挥机构及职责4.3综合协调机构4.4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5 应急响应机制5.1分级响应机制5.2自行启动机制5.3指挥协调机制5.4信息共享与保密机制5.5社会动员机制6 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Ⅰ级响应)6.1应急处置6.2应急结束7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Ⅱ级响应)7.1应急处置7.2应急结束8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Ⅲ级响应)9 其它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9.1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9.2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响应9.3外地特大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10 临震应急响应10.1临震应急管理10.2临震应急处置措施11 地震应急保障11.1组织保障体系11.2预案保障体系11.3技术保障体系11.4队伍保障体系11.5备灾保障体系12 附则12.1预案管理12.2预案修订12.3预案解释12.4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和《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地震应急预案及流程(13篇)

地震应急预案及流程(13篇)1. 应急预案的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是指当地震发生时,相关单位和人员应该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的计划。

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参考地震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和调整。

2. 应急预案的内容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一般包括预案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各方责任、应急响应流程、救援措施、物资保障、协调指挥等内容,涵盖了地震应急工作的各个方面。

3. 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地震应急预案需要及时公布和宣传,相关单位和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4. 应急响应流程一旦发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会立即启动,通过各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和协调,对地震灾情进行抢救救援工作。

5. 协调指挥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不同单位的协调指挥机制,确保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资源重复,提高效率。

6. 救援措施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不同阶段的救援措施,包括搜救伤员、疏散群众、排查危险品、维护供水供电等一系列救援行动。

7. 物资保障地震应急预案中需要包括物资保障措施,确保救援所需物资的及时储备和调配。

8. 应急通讯地震应急预案中需要包括应急通讯的方式和流程,确保各单位和人员之间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通讯、指挥和协调。

9. 安全疏散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地震发生后的安全疏散流程,确保群众和职工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10. 应急医疗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应急医疗措施,确保伤员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抢救。

11. 临时避难所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临时避难所的设立和管理,确保灾民在灾难发生后能够得到安全的避难。

12. 灾后恢复重建地震应急预案中包括了灾后恢复重建的方案和措施,确保受灾地区的经济社会能够尽快恢复正常。

13.评估总结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后需要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

地震应急预案及流程地震应急预案的执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紧密合作、密切配合。

四川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四川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提高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地震应急响应级别
1. 一级响应:地震发生后,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全面展开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时,启动一级响应。

2. 二级响应:地震发生后,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加强救援和救援工作时,启动二级响应。

3. 三级响应:地震发生后,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启动应急救援力量时,启动三级响应。

三、地震应急处置流程
1. 接到地震预警或者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相关救援力量调度。

2. 及时进行灾情调查和伤员救治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灾区的物资和救援力量投送,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4. 组织灾后重建工作,修复受损基础设施和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四、地震应急预案的执行
地震应急处置预案的执行由地方政府和相关救援机构负责,各级应急部门要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川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四川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四川地区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四川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以及周边地区发生对四川产生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能力。

二、地震灾害风险分析(一)四川地区地震活动概况四川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地处地震多发带,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

(二)可能造成的灾害类型地震可能导致房屋倒塌、人员伤亡、道路桥梁损毁、通信电力中断、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根据地震活动规律和地质构造特点,确定重点防范的城市、乡镇和重要基础设施。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四川省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二)各部门职责1、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信息发布,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

3、公安厅: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交通畅通。

4、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5、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6、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评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受灾情况,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7、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8、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三)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专业救援队伍、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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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省政府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印发川府发〔1997〕68号)为进一步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确保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四川省防震救灾条例》和《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1996〕54号),结合我省实际,在原《四川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川府发〔1995〕86号)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

一、破坏性地震分类破坏性地震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根据国家对破坏性地震的分类,结合实际情况,对我省破坏性地震作如下分类: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口稠密地区和大中城市发生5.0--5.9级地震,其它地区发生5.0--6.5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关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口稠密地区和大中城市发生6.0--6.5级地震,其它地区发生6.6--7.0级地震,或造成人员死亡200--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该市、地、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口稠密地区和大中城市发生6.5级以上地震,其它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

二、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分级原则(一)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震区所在市、地、州政府(行政公署)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可请求省政府支援。

省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政府视情况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国务院请求支援。

震区所在的市、地、州政府(行政公署)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三)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政府和有关市、地、州政府(行政公署)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实施地震应急工作。

(四)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县(市、区)以上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临震应急工作由预报区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省政府和市、地、州、县(市、区)政府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地震应急工作。

三、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公署)应急行动:迅速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政府应急行动:省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救灾办要及时了解震情、灾情,并上报省政府。

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提出应急救灾建议;省政府视灾情对灾区进行慰问或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应急工作。

四、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一)市、地、州、县(市、区)政府应急行动1、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迅速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级有关部门。

3、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通报震情、灾情;组织力量进行人员抢救和工作抢险,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二)省政府应急行动1、省长或副省长迅速召开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视情况成立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2、迅速向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必要时请求国务院援助。

3、省政府视灾情决定是否采取干线交通管制或其它特别管制措施。

4、省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有关部门,提出震后地震趋势判断,会同省救灾办向省政府提出应急工作建议。

5、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省政府的部署,各司其职,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并派联络员参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五、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一)省政府和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公署)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按要求全面实施地震应急工作。

同时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部署。

(二)省级有关部门立即成立本部门应急机构,按各自职责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并派联络员参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三)省政府根据抗震救灾需要,迅速制定并实施震区特别管制措施。

六、临震应急反应临震应急工作主要包括:(一)接到省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预报区内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公署)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组织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了解震情变化;视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制定并实施避震疏散方案;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二)城市要加强人口和治安管理;民族地区要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稳定。

(三)加强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和政策宣传,防止封建迷信活动和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发生;必要时开展防震演习。

(四)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工作。

七、省政府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一)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挥长:省长或副省长副指挥长:副省长或秘书长、副秘书长,省地震局、省救灾办、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负责人。

成员: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科委、省教委、省财办、省建委、省交通厅、省邮电局、省卫生厅、省医药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厅、四川石油管理局、省水电厅、省电力局、省贸易厅、省外经委、省外办、省旅游局、省民委、省供销社、省粮食局、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成都军区、成都空军、成都铁路局、西南民航局、省航空公司人保(集团)省分公司、省物资集体公司、成都海关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发展趋势;视灾情请求国务院支援和呼吁国际援助。

2、部署、协调、监督、检查省级各部门和震区政府的地震应急工作。

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抗震救灾和地震应急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抗震救灾的指示、命令。

(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主任:省地震局负责人。

副主任:省救灾办负责人。

成员: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向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传达国务院、省政府的指示、命令。

2、组织现场强余震和震情分析会商;组织现场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3、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4、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应急职责与部门分工(一)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成都军区、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省卫生厅:迅速组织医疗急救队伍赴灾区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卫生等。

省医药管理局: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三)交通运输保障省交通厅、成都铁路局、西南民航局、省航空公司、成都空军:尽快恢复被损毁的公路、铁路、桥梁、空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灾情调查及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伤病员的疏散。

(四)通信保障省邮电管理局: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利用本系统一切可利用的通信网络,确保抗震救灾通讯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其他有通信网络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邮电部门保障应急救灾通信畅通。

(五)电力保障省水电厅、省电力局: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电、供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六)生活物资保障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贸易厅、省粮食局、省供销社和省石油公司、省物资集团公司:负责调运抗震救灾所需的物资、粮油食品等,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省水电厅、省建委:负责灾区人、畜饮用水源和供水系统的恢复和建设,保证灾区救灾、生活用水。

(七)社会治安保障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国家重要财物、设施、次生灾害源以及救灾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八)灾民安置省民政厅:调配救济物品、设置临时避难场所,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九)城市基础设施抢险省建委、省水电厅、省电力局、四川石油管理局:组织力量对受灾城市中被破坏的供排水、供气、供气系统和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十)重要目标警卫省武警总队:加强对灾区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十一)消防安全省公安厅: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次生灾害防御省水电厅、省电力局、四川石油管理局、省经贸委、省建委、省环保局、西南民航局和各有关工业部门:负责对灾区易于发生火灾、爆炸、毒泄、污染等次生灾害的物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监督、指导并协助本系统处于灾区的单位对已发生的次生灾害进行有效处置,防止次生灾害扩大蔓延。

省水电厅和省建委要及时有效地排除因滑破、山崩等地表破坏造成的河流阻塞、水库堤坝损坏等险情,防止次生火灾发生。

(十三)地震监测省地震局: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邻近地区的监测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地震情况和震后趋势判断意见。

(十四)灾害损失评估省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开展现场震灾考察和经济损失评估,组织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评定地震灾害损失。

(十五)应急资金省财政厅:做好应急资金及应急拨款准备。

省民政厅:做好应急救济、救灾款的发放工作。

金融保险部门:做好应急救灾信贷准备,积极开展地震保险工作。

(十六)对外呼吁与接受外援省民政厅、省外经委、省外办: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震情、灾情;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呼吁国际社会援助;省民政厅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向我省地震灾区提供的紧急救援。

省红十字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呼吁提供紧急援助;接受中国红十字会转赠的国际社会和境外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援助。

(十七)宣传报道省委宣传部、省级新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抗震救灾信息。

(十八)涉外事务省外办、省外经委、成都海关、省旅游局、省级新闻单位:除军事禁区和国务院或省政府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区可以允许外国专家或外国救灾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

上述人员来川后的接待工作,由对口单位负责。

省外办对申请来川的外国专家、外国救灾人员和外国新闻记者的入川手续可作特殊处理,成都海关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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