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立美与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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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欣赏与音乐创作

音乐欣赏与音乐创作

音乐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打动人的心灵、传递情感、激发创造力。

音乐欣赏和音乐创作是人们对音乐进行理解和表达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相互关联、互为补充,为我们带来了丰富多样的音乐世界。

音乐欣赏是对音乐作品进行理性思考和情感体验的过程。

通过音乐欣赏,我们可以聆听到不同音符、旋律和节奏的结合,感受到音乐所传达的情感和意境。

无论是古典音乐还是流行音乐,每一首曲子都有其独特的风格和表达方式,通过仔细聆听,我们可以领略到其中的美妙之处。

音乐欣赏也是对音乐文化的了解和传承的一种方式,通过学习音乐的历史背景和演奏技巧,我们可以更好地欣赏音乐作品。

音乐欣赏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放松身心,还能够提高我们的审美能力和音乐表达能力,培养我们对美的敏感度和欣赏力。

音乐创作是根据个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创作出全新的音乐作品的过程。

音乐创作可以是个人的创作,也可以是合作的创作,通过编曲,填词和演唱等方式,将个人的情感和思想转化为音乐语言。

音乐创作是一种创新与表达的过程,通过融入个人独特的艺术风格和音乐理念,创造出属于自己的音乐作品。

音乐创作不仅能够满足创作者的个人表达需求,还可以为听众带来新鲜的音乐体验和感受。

音乐创作也是推动音乐发展的一种方式,它能够创造出更多不同的音乐风格和流派,推动音乐文化的多元发展。

音乐欣赏和音乐创作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音乐欣赏是音乐创作的基础,通过欣赏他人的音乐作品,我们可以吸取灵感,拓展自己的音乐观念和创作技巧。

音乐欣赏也是对音乐创作的评估和鉴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借鉴他人的优点和不足,提高自己的音乐创作水平。

而音乐创作则是对音乐欣赏的回馈和延伸,通过创作自己的音乐作品,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传递给他人,与他人分享音乐的快乐和美好。

无论是音乐欣赏还是音乐创作,它们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丰富了我们的生活。

借助音乐欣赏,我们可以聆听到许多美妙的音乐作品,并从中领悟到音乐的魅力和艺术。

通过音乐创作,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转化为音乐,展现自己的艺术才华和独特的音乐风格。

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与艺术创作

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与艺术创作

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与艺术创作文艺复兴时期,是欧洲艺术和文化发展的黄金时代。

在这个时期里,音乐和艺术得到了巨大的推动和发展,不仅在当时产生了众多优秀的作品,而且对后世的音乐和艺术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音乐是文艺复兴时期最受关注和重视的领域之一。

在这个时期,人们重新发现了古代希腊和罗马的音乐文化,开始对古典音乐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

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作品以多声部的合唱和器乐演奏为主,展示出了丰富的音乐层次和复杂的和声结构。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巴赫、莫扎特和贝多芬等作曲家的创作。

他们的音乐作品不仅展示了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特点,而且为后世的音乐创作奠定了基础。

与音乐相伴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创作,尤其是绘画和雕塑。

艺术家们在这个时期以展现人体和自然界为主题,丰富了人物形象和场景的绘画技巧。

他们追求真实和生动的表现,注重细节和光影的处理,使画面的效果更加逼真和立体。

同时,艺术家们也充分利用对称、比例和透视等艺术原理,使作品更加平衡和谐。

著名的文艺复兴时期画家达·芬奇和米开朗琪罗就是以其杰出的艺术成就而被后世记住。

除了音乐和艺术领域的创作之外,文艺复兴时期还涌现出了许多重要的文学作品。

这些作品以古希腊和罗马古代文学为参照,以人文主义思想为基础,探讨了人类的价值和意义。

在这个时期,从莎士比亚到但丁等作家的作品都呈现出了深邃的思想和复杂的情感,对后世的文学影响深远。

总而言之,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和艺术创作是欧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以多样性、复杂性和富有创造性的方式展示了人类的智慧和才华。

它们不仅让人们感受到美的享受,更让人们思考人类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对文艺复兴时期音乐和艺术创作的研究和欣赏,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历史和文化,同时也能够从中获得灵感,为当代的音乐和艺术创作提供借鉴。

一年级音乐音乐创作

一年级音乐音乐创作

一年级音乐音乐创作音乐创作是培养孩子创造力和想象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音乐创作,一年级的学生们能够表达自己的情感,培养审美意识,提高音乐技能。

本文将介绍一些适合一年级学生的音乐创作活动,并提供一些建议,帮助孩子们开始他们的音乐创作之旅。

一、声音探索声音是音乐的基本元素之一,学生们应该从声音开始他们的音乐创作。

他们可以通过观察身边的声音,如鸟鸣、风声、汽车声等,来寻找灵感。

学生可以将这些声音记录下来,创造属于他们自己的声音图谱。

他们可以使用麦克风、手机等工具来录制声音,并将其整理成一个小作品。

二、旋律创作旋律是音乐的灵魂,学生们可以通过创作简单的旋律来发展自己的音乐才能。

教师可以选择一些简单的旋律,让学生们跟随敲打乐器或者用身体语言来表达旋律。

学生们可以通过制作简单的乐器,如口哨、简易打击乐器等,来演奏属于自己的旋律。

同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感和想象力,创作自己的简单旋律,并尝试进行演奏。

三、歌曲创作学生们可以通过创作歌曲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教师可以帮助学生们寻找合适的歌曲主题,如友谊、家庭、环境保护等。

学生们可以根据歌曲主题,编写歌词并创作旋律。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们使用简单的乐器伴奏,或者使用音乐制作软件来制作自己的歌曲作品。

四、舞蹈音乐创作学生们可以通过创作舞蹈音乐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想法。

他们可以选择一段简单的舞蹈动作,并为其编写音乐。

学生们可以演奏一段简单的旋律,或者使用乐器伴奏来表达动作的节奏。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们设计舞蹈动作和音乐元素的组合,并帮助他们进行演示和表演。

五、戏剧音乐创作学生们可以通过参与戏剧表演来创作音乐。

教师可以选择一些简单的剧本,让学生们分角色进行表演。

学生们可以为每个角色编写独属于他们的音乐,用以表达角色的个性和情感。

在角色表演时,学生们可以根据音乐的节奏和氛围,更好地表达自己扮演的角色。

总结而言,音乐创作是一种培养孩子创造力和想象力的重要方法。

通过声音探索、旋律创作、歌曲创作、舞蹈音乐创作和戏剧音乐创作等活动,学生们能够展示他们的才能,培养他们对音乐的热爱。

浅谈音乐美学中音乐存在“三要素”

浅谈音乐美学中音乐存在“三要素”

浅谈音乐美学中音乐存在“三要素”音乐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其独特的语言形式传达着情感、思想和美学体验。

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艺术的美的规律和美的本质的学科,它探讨了音乐的产生、表现、鉴赏等方面。

在音乐美学中,音乐的存在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它们分别是旋律、节奏和和声。

这三个要素在音乐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共同构成了音乐的形式和结构,影响着人们的音乐体验和审美感受。

本文将对这三个音乐要素进行深入探讨,探寻其在音乐美学中的作用和意义。

我们来谈谈音乐要素中的第一个要素——旋律。

旋律是音乐中最基本也是最直接的元素,它是一系列音符的有机组织,可以被唱出或演奏出来。

旋律是音乐中最容易被人们记忆和接受的部分,它贯穿于整个乐曲,是乐曲中最为突出和重要的内容。

旋律的美学特征在于它的音高、音程、音符的运动方向和节奏的安排等方面。

旋律能够通过它的起伏、变化和表现力,引起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共鸣,传达出乐曲所想要表达的情感和意义。

在音乐美学中,旋律被视为音乐创作的灵魂,它决定了乐曲的情感色彩和表现形式,同时也影响着乐曲的结构和整体效果。

旋律是音乐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它直接影响着人们对音乐的感受和审美体验。

我们来探讨音乐要素中的第二个要素——节奏。

节奏是音乐中最基本的时间元素,它由不同长度和强度的音符和间隔所组成,构成了音乐的时间结构和节奏规律。

节奏在音乐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决定了音乐的节奏感和韵律感,影响着人们对音乐的跳动和律动的感知。

节奏可以通过它的快慢、轻重、连续间断等特点,表现出不同的情感和表现力,使得音乐更加富有动感和生命力。

在音乐美学中,节奏被视为音乐的骨架和基础,它构成了乐曲的基本脉络和韵律格局,使得音乐在时间上具有了明确的结构和规律。

对于音乐的创作、演奏和鉴赏而言,节奏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它决定了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整体效果,使得音乐具有了生动的节奏感和丰富的音韵风采。

心乐互通_美善映真——从“唯乐不可以为伪”看音乐创作中的立美活动

心乐互通_美善映真——从“唯乐不可以为伪”看音乐创作中的立美活动

111SONG OF YELLOW RIVER 2023/ 23超强的生命力及艺术感染力,才能确保欣赏者能够透过作品本身领会作者的内心世界,以此获得更为真实的审美体验。

由此可见,《乐记》思想之深远,已经涉及心、声、乐之间的关系,这对于加深我们对音乐艺术产生的理解有重要意义。

依据《乐记·乐本篇》的描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可知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认为音乐的产生源自内心的情感与真实的感悟,音乐应当是创作者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尤其是在受到外界刺激之时,便会“心动”,而这种情感则附着于声音、表情及动作等多种方式表达出来,为此也可以说,内心情感是音乐产生的基础。

音乐创作的另一要素为“情深”,即真挚而深刻的情感,且具有一定的内涵,只有创作者内心情感丰富,方可创作出感染力极强的音乐作品,为此,这不仅是一种情感状态,更是一种艺术实践追求,反映出了当时的审美标准,在此“心”“声”关系中的“心”,主要指人与外在事物接触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如喜怒哀乐等情感,它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也是生理与心理的整合。

音声,则是指音乐的音响运动形式,其表现对象是具一定情感性质的“心”。

由此可知,情感与音乐之间关系密切,之中感悟是由内而外的,且不易伪装的,真实的情感才能触动人心,才能感动他人,这也是音乐创作及音乐艺术的特殊之处。

而人心之动,为何而动?《乐记》在开篇之言即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

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

”《乐本篇》中的这一段,不仅是为了以高度凝练的语言来概述“物-心-音声-乐”⑤的结构关系,更是为了带出“感于物而动”另一重要命题。

创作主体、表现对象之间的关系向来是研究的重点,出于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将情感的波动以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甚至采用了诗、歌、舞三位一体的呈现方式,而《乐记》将重点放在了“心-物”关系的认识层面,不仅提出音乐产生的根本是创作主体内心情感的表达这一观点,还聚焦于表现对象即人的内心情感的产生。

音乐立美教育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分析

音乐立美教育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分析

音乐立美教育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分析作者:马湘君来源:《当代音乐(上旬刊)》2017年第08期[摘要]本文在研究中以音乐立美教育为核心,明确立美教育含义,分析音乐立美教育理论基础,并提出音乐立美教育的实践应用,优化音乐教学结构体系,进而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音乐;立美教育;理论基础;实践分析[中图分类号]G61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2233(2017)15-0035-02随着新课改政策的实施,促进高中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并对高中音乐教学提出新的要求和建议。

这就要求高中音乐教育要进行自我审视和反思,不断优化教学思想和教学方式,以满足大环境下高中音乐发展要求。

立美教育作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在实际应用中,强调对学生实行全面美育,和审美教育结合起来,依照美规律,挖掘教育美,美化教学活动,以此引导学生学习心态和学习行为,培养立美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对此,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探究音乐立美教育理论与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音乐立美教育的含义音乐立美教育的核心在于音乐立美,音乐立美和音乐创作之间存在极大的联系性,即为培养和发展音乐立美和音乐创作能力的教育。

在这一思路下,音乐立美教育作为一种美育,是音乐教学和立美教育的融合,具备立美教育特性,结合美的规律,开展目的性、计划性和组织性的立美活动,使得学生在立美活动中进行自我完善和自我优化;从另一个角度上看,音乐立美教育具备音乐教育的规律性,强调音乐教育活动要和音乐美的形式与内容联系在一起,进而完成音乐教育任务。

综上分析可知,本文对音乐立美教育的含义理解为:在高中音乐教育活动中,教师通过美的规律,开发和优化音乐内在美,构建教学形式下的音乐外在美,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进行音乐美内容和形式的创造,进而达到高中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

二、音乐立美教育的理论基础(一)哲学基础哲学作为一种学科理论指导,引导音乐教学方向,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引导下,促进高中音乐教学的不断进步和优化,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

小学一音乐创作

小学一音乐创作

小学一音乐创作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它通过声音和节奏来传达情感和思想。

音乐创作是指创造和编写音乐作品的过程。

在小学一阶段,培养孩子的音乐创作能力对于他们的综合素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小学一阶段的音乐创作进行探讨。

音乐创作的重要性音乐创作是培养孩子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有效途径。

通过创作音乐,孩子可以表达自己的情感、思想和体验。

这种表达不仅使他们更好地理解自己,也可以促进他们与他人的交流和沟通。

音乐创作还有助于培养孩子的听觉和节奏感。

在创作音乐的过程中,孩子需要倾听不同的声音,感受不同的节奏,并将它们有机地组合在一起。

这样的训练可以提高孩子的音乐感知能力,并培养他们对音乐的审美能力。

音乐创作在小学一阶段的实施在小学一阶段,音乐创作应该贴近孩子的生活和兴趣。

老师可以引导孩子们通过观察自然景色、聆听环境声音和发现身边的美好事物来激发他们的创作灵感。

例如,孩子们可以通过走进大自然,聆听鸟鸣、风声等自然声音,然后用乐器或自己的嗓音来模仿这些声音,创作出属于自己的音乐作品。

此外,老师还可以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引导孩子们进行简单的合作创作。

例如,每个孩子可以带来自己喜欢的乐器或节奏器材,然后大家一起合奏,创作出一首简单的合奏曲。

教学策略和方法在小学一阶段的音乐创作教学中,教师应该采用适合孩子年龄特点的教学策略和方法,既要注重启发孩子的思维,又要注重培养他们的动手实践能力。

首先,教师可以给孩子们提供一些音乐创作的素材,例如一小段旋律或一段简单的和弦。

然后,鼓励孩子们在此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创作,展示自己的创造力。

这不仅可以培养孩子们对音乐的理解和感知能力,还可以让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创作才能。

其次,教师可以采用歌唱、舞蹈和戏剧等综合艺术形式来进行音乐创作教学。

例如,孩子们可以根据一首歌曲的歌词和旋律进行编舞,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舞蹈作品。

这样的创作过程既能让孩子们体验到音乐的魅力,又能培养他们的综合艺术素养。

最后,教师要给予孩子们充分的自由和鼓励。

李谷一电影音乐的三重审美与创作溯源

李谷一电影音乐的三重审美与创作溯源

李谷一电影音乐的三重审美与创作溯源作者:于海洋苏米尔来源:《电影评介》2021年第19期电影属于空间结构的叙事艺术,音乐则属于时间结构的宣情艺术。

在二者交融互渗中,电影音乐或是作为一项情节要素参与叙事,或是作为一种声音意象营造氛围,或是作为一种话语手段优化影像时空,从而彰显出电影音乐独特的审美价值。

许多电影音乐中的经典电影歌曲甚至超越电影本身的传播力而成为观众对一个时代的一段集体情感记忆。

回溯中国银幕之旅,歌唱家李谷一几十年间曾演绎过百余首电影歌曲,并有大量歌曲已成传世经典。

李谷一电影歌曲中的人文之美、古典之美、地域之美对于后世电影音乐的创作美学具有奠基贡献与镜鉴意义。

其中,人文之美是李谷一电影歌曲的美学基调,在此基础上又可划分出历时向度的古典之美和共时向度的地域之美。

一、人文之美:從宏阔的社会生活中汲取养分中国电影在改革开放后,迅速步入复苏与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

在这一时期,电影整体上的审美本体属性较强,艺术家们力求以审美的方式塑造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以现实主义影像方法论来表达求真、向善、审美的时代题旨。

应该说,这是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对道德与情感秩序的重建需求在银幕领域的投射。

相应地,其电影歌曲的旋律中也流淌着深厚的人文主义之美。

在李谷一众多电影歌曲中,电影《小花》(1979)的插曲《绒花》经久不衰,并被后辈歌唱家反复演绎,堪称经典。

在这部影片中,当女主人公小花找到作为解放军的哥哥赵永生后,与同伴们用担架抬着身负重伤的赵永生跋涉于崎岖的山路上。

为了担架上哥哥的安全,小花只得跪在山路上艰难前行。

小花的膝盖被山路磨破,她只得忍痛前行。

血印如花,镌刻在其跋涉过的道路上。

此时,李谷一演唱的《绒花》响起:“铮铮硬骨绽花开,滴滴鲜血染红它……世上有朵英雄的花,那是青春放光华……一路芬芳,满山崖”,音画合一,瞬间生成了对影像空间的意象升华。

这里的“绒花”一方面是对小花的指代,小花负重前行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一种坚韧不拔、永不服输的精神光芒,这种高洁的女性之光外化为绒花这一美好意象;另一方面,“绒花”在歌中作为“英雄的花”也是对解放军英雄坚贞不屈的革命精神的一种艺术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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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音乐立美与音乐创作摘要审美重视美的物化对象,立美注重美物化对象的手段、过程,立美当先于审美,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共进的。

因此,只有对音乐立美及其与音乐创作的关系加以探究,才能更为全面且深入地认识音乐审美的本质与特点,也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加深对音乐创作的美学问题的把握与理解。

关键词:音乐审美立美音乐创作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所谓“立美”即美的创造。

自古以来,人类对美的事物都有一个尺度来进行衡量,并形成了一个以美为标准的规律来创造物体,人类很早就懂得每一种事物都有各自的美,从茹毛饮血到文明社会,每一段进程里都有人类对美的事物的追求过程,美的创造也因此更加细化。

音乐的立美从考古出土的文物中便窥见一斑,20世纪80年代,在河南舞阳贾湖出土的骨笛,距今已经有八千多年的历史,并且能够吹奏出七声音阶的旋律,这表明在当时人类就已经掌握了高超的制笛技术和娴熟的吹奏能力,对音乐美的要求已有所彰显。

从实践论的角度看,人类的音乐立美活动有着极为久远的历史。

艺术创作即是为了艺术美的创造,因而立美与创作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本质关系。

然而,西方的美学界仿佛忽略了主体观照的审美客体是怎么产生的,忘记了美的创造实践过程,而一味强调对美的认识、强调审美,这种脱离实践的美学研究是不完整的。

一“立美”与“音乐立美”理论的提出及其意义美学中的立美理论还是一个成长中的婴孩,但这个婴孩一出生便有了顽强的生命力。

“立美”之父,当是美学家赵宋光先生。

20世纪80年代初期,赵宋光在长篇论文《论美育的功能》中,第一次创造性地提出了“立美”的概念。

文章的主旨是说,美育最重要的是其基础,引导并且创造美的形式,而不能单一地将其归类为艺术教育。

这种以立美为形式的教育活动,是人类经过历史的积淀,通过对美的规律的不断探寻与追求而形成的一种共识,因此称其为立美教育。

通过德智体等多样化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立美教育是其中最为基本而且不能缺失的关键环节。

当谈及立美与审美的关系时,对美的形式的感知与感受是审美的过程,它与丑的形式正好相反,两者都是通过实践的过程,建立起来的美与丑的对立形式。

立美与审美在这个过程中依次产生,审美不等同于立美,审美的主观意识活动依赖于立美的建立,并跟随立美的提高而逐渐提升审美的观念,在不断的进取中建立美的形式,立美在促进审美的同时,也有可能阻碍着审美。

从对立美与审美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立美”是在进行艺术实践的过程中,完成美的概念的认知过程。

立美与审美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与含义。

立美在进行审美活动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推动与抑制作用。

此后,赵宋光继续发展和完善了立美理论。

在《历史回顾引发的美学思索》一文中,他指出:“立美与审美都归结于人类对审美意识与审美对象的思索范畴内,通过对比音乐文化的例子,‘音乐立美’与‘音乐审美’也都归结于这个范畴之内,并非只有音乐艺术才拥有‘立美’与‘审美’,它们对于任何一种艺术都是共通的。

”在人类的行为活动中,审美意识都是通过具体的事物而产生的,从身体的各个器官对美的欣赏转变而来的,这是一种主动的参与和追求的结果,是有目的、有控制的主动行为,并非无运动器官的活动与参与,也不是以是否满足衣食住行之类物质生活需求为依归,而是以是否满足听觉视觉等审美感观向主体自己报导的审美需求为监控的尺度。

这种主动的需求与参与就是“立美”的过程。

对“立美”可以广泛地划分为两个领域,其中一个领域可以归结为对文化、艺术、音乐等的创造。

是以审美意识为目标而进行的立美实践活动。

从另一个领域来讲,是我们通过对立美这项文化产品的审美活动,来满足人类对艺术领域的直观感受过程,以实现人类对于艺术精神素养的需要。

培养出其团结进取的创造能力,在教育、交际、娱乐、仪式、精神疗养等文化活动中各成员将要投入的‘大循环’宏伟实践准备好必需的生理心理素质”;其中第二个人类自身素质的立美才是“音乐审美的终极目标”。

明确地指出了立美的分类及其分级目标。

立美概念提出后不久,也出现了不同的看法。

邢维凯在对立美概念提出质疑的文章中认为:“音乐立美”这一概念的内涵是指“相对于音乐的欣赏、接受活动而言的音乐创作实践”,而“音乐审美实践”这一概念包括“‘音乐的创作’‘音乐的表演’以及‘音乐的欣赏’这三个范畴”,音乐立美、审美是一对“从属概念”,因此,没有必要设立“立美”这一概念。

其用意在于指出学科概念的构建要具有科学性,概念的使用应力求规范化和明确化。

王宁一随后发表文章,针对邢维凯质疑文章进行答辩。

反驳文章从感性、知性、理性三个层面旁征博引,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阐释了“立美”与“审美”的“内涵”与“外延”,进一步对音乐立美与审美之辩证关系作出了深入的论述,不仅回答了邢文的质疑,而且还回答了当时多数不能理解赵宋光“立美、审美”概念及其关系者的疑问。

经过这场学术争鸣,音乐美学界对“立美”理论的研究有了更为广泛的认识。

杨和平撰文探讨了音乐立美与音乐审美的辩证关系,指出两者既有区别又相统一;罗小平探讨了在音乐创作、表演、传播三度创作中的立美活动,指出立美主要研究音乐创作过程中的立美特征以及与审美活动相互作用的关系。

综上所述,立美是美学范畴里重要的美学概念,立美作为一种动态的规律对于审美的建立与创造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人类实践活动来讲,立美对其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人们在接收了立美的理论基础上,能够遵循客观规律进行事务处理,能够在真善的基础上完成对美的认知过程。

立美是广义的立美,不但包括音乐创作等一切艺术创作,还应包括实现人类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的一切创造实践活动。

“立美”问题,也在学术争鸣中得到了开放性的思考。

科学的理论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具有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考验。

同时,由于客观事物不断变化发展,理论建构也应不断完善和深化。

“立美”也是如此,其理论的完善有待实践进一步的论证。

二立美与音乐创作的关系立美在音乐艺术中的主要实践过程,即音乐创作。

当然,根据创作主体与第一手创作成果(音乐作品)之间的生产关系,音乐创作可分为一度创作(作曲、编曲、歌曲写作等)、二度创作(表演中的再创作)和三度创作(是指继表演艺术劳动时段之后,在到达听众听觉之前这一时段内,音乐艺术产品所经历的创造性劳动的臻美加工,如录音制作等)。

1 立美观念对音乐创作有重大的指导作用音乐实践中的创造活动应该按照立美的原则进行。

指导创作主体“按照美的客观规律办事”,既要“符合客观规律的真”,又要“实现社会目的的善”。

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探讨音乐创作的本质我们必须将其上升到立美实践的高度加以审视。

因为,立美是“建立美的形式”,美的形式是“自由运用客观规律(真)以保证实现社会目的(善)的中介结构形式”。

所谓美的中介结构形式有两种,一是用符合客观规律(真)的形式去追求实现社会目的(善)的内容(即真一美一善),二是用社会目的性活动(善)去探索客观规律(真)(即善一美一真)。

建立这两种形式的所有实践活动,都是“按照美的规律办事”,也就是立美过程。

而音乐创作是其他音乐活动的前提,提供着审美对象、音乐形式,在音乐美的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只有从立美实践的高度认识音乐创作的本质,才能真正揭示音乐创作的根本意义与目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动人类音乐创作立美实践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2)音乐创作主体要有强烈的立美意识“立美”思想应始终贯穿音乐创作全过程。

需要指出的是,音乐创作过程并不完全等同于立美过程,怎样使音乐创作成为立美的一种,是创作主体应考虑的关键。

“音乐创作与其他艺术创作相比,主要的特征就在于立美主体不仅要把现实生活中的主客体之动态美艺术化,还要把主客体外在的动态转化为音响动态,把主体内的情态与精神运动外化为声音形态”,音乐创作的这一特征特别“优待”了创作主体(立美主体)的情感主观因素,即创作主体的情感主观因素对创作过程、创作成果具有极大的影响(这一现象在一度创作中更为明显)。

主体的创作易受主观情感的影响,如果创作者的人生观、世界观积极正确,并且情感体验丰富多样、感觉器官敏锐独到,那么对音乐创作的正面影响较多;反之,有任何一项缺失就会对音乐创作产生负面影响。

正面影响下,音乐创作能顺利进入立美活动;负面影响下,音乐创作不易进入或无法进入立美活动。

因此,创作主体要注意立美意识的培养,最大限度地树立立美意识和尽可能地创造美的音乐形式。

总之,只有强化创作主体的立美意识,音乐创作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音乐立美,创作主体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立美主体。

(3)音乐创作应遵循立美原则摒弃音乐实践过程中的某些不良习惯和欺骗行径。

例如,在进行一度创作的过程中,有的作曲家把别人的音乐作品拿来进行简要改编,从而成为自己作品的现象就经常会发生,这种现象就是严重的抄袭现象,对于原作者就是一种不尊重的行为。

另外,当前高速发展的电子产品与科技的不断进步,也为音乐抄袭现象创造了一定的制假空间。

经常有表演者进行“假唱”与“假奏”的现象发生,这都是科技高度发展所带来的弊端。

而在对音乐成品进行工艺制作的三度创作中,为牟取利益而炮制许多不健康的音乐产品的反美反道德行径,更是滋长了社会音乐生活中的不良风气。

上述违背音乐立美原则的所谓音乐创作活动,是与人类艺术生产中对真善美的追求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

健康良性的音乐创作活动必须遵循立美原则而摒弃上述不良习惯与欺骗行径。

2 音乐创作对立美理论的完善与发展的影响(1)音乐创作是一切音乐立美活动的前提音乐创作是立美在音乐艺术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过程,“听觉审美意识对象化活动”就是音乐创作,它提供听觉享受的美的重要形式,属于精神生产活动。

这种处于实践层面的精神生产活动——音乐创作,是整个音乐艺术实践活动流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如前所述,没有立美就没有审美,因此,没有音乐创作也就没有其后的一系列音乐实践活动,作为立美本质的音乐创作是一切音乐立美活动的前提。

(2)音乐创作影响立美的发展与完善立美是“主体驾驭客体、创造客体,目的是通过主体审美意识对象化向人类传送审美意识”,音乐创作的目的即是通过艺术创作活动向人类传送听觉审美对象。

当然,严格意义上讲,在二度创作即音乐表演活动中,同样渗透着立美的创造性过程。

表演者展现审美意识对象的方式,既可以是对一度创作成果的再现,也可以是即兴创作,亦或是两者的有机结合。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立美作为美学概念中的新生理论,目前还是需要我们进一步进行研究与论证。

我们需要从全面的角度来对这项研究工作进行深层次的研究。

对于立美的研究,需要我们从实际操作与理论形态双方面来进行探讨。

其中,对于运用创作的研究,其实就是立美在音乐活动过程中的艺术形式的探讨。

这项研究从20世纪就已经开始了。

在研究的过程中,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有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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