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与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
大学生能签劳务协议书吗

大学生能签劳务协议书吗大学生在参与劳务工作时,通常都是通过签署劳务协议书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下文将就大学生是否能签署劳务协议书进行探讨,并重点强调了大学生签署劳务协议书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来看大学生签署劳务协议书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大学生作为一种特殊的就业群体,他们在参与劳务工作时同样需要和用人单位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大学生签署劳务协议书是合法的。
其次,大学生签署劳务协议书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协议书能够详细约定劳务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休假制度等具体事项,以及双方的权益义务,避免因双方对权益的概念差异而引发的纠纷。
通过签署劳务协议书,大学生能够提前知悉用人单位的规定和承诺,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签署劳务协议书也能够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当出现劳动纠纷时,能够通过协议书来寻求维权。
而且,大学生签署劳务协议书也有助于提升双方的交流和互信。
通过签署劳务协议书,大学生能够更加了解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也能更加了解大学生的能力和需求。
双方在协议书中的交流和协商,能够促进沟通,减少误解,建立起互信和和谐的工作关系。
然而,我也要强调,在签署劳务协议书之前,大学生需要认真阅读协议书的内容,并且了解其中的条款。
在签署之前,我们应当对自己的权益和需求有明确的认识,并对协议书中任何不合理的或模糊的条款提出质疑和讨论,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大学生作为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求知欲望的人群,签署劳务协议书不仅有利于保护自身权益,促进交流和互信,还有利于培养我们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
通过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书,我们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职责,并且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总之,大学生是具有签署劳务协议书的权利的。
签署劳务协议书有助于保护自身权益,提升双方的交流和互信,并培养我们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
在签署劳务协议书时,我们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协议内容,并提出自己的合理需求和质疑。
在校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

在校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摘要:在校学生在基本完成学业后提前就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许多用人单位甚至劳动仲裁委认为在校大学生不能成为劳动者,这也阻碍了在校学生在劳动关系中获得《劳动法》的保护。
本文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体界定标准和劳动者概念内涵出发,结合案例对在校学生能否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劳动者;劳动关系;主体界定标准一、案件小王是徐州某学校的应届毕业生,2007年7月1日正式毕业。
2006年,小王持该校“200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至一公司,此时小王的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尚未完成,小王将此情况告知该公司。
经公司审核和面试,一个星期后,小王进入该公司上班,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约定:小王担任职务为办公室文员,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按小王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益等确定月薪。
两个月后,小王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未到公司上班。
小王在治疗和休息期间,经学校同意,以邮寄方式完成了论文及答辩,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毕业。
2006年8月,伤愈后的小王多次向公司交涉,认为双方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身份属于公司员工,应该享受工伤待遇,但遭到公司拒绝。
2006年11月8日,小王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认定劳动工伤申请,同时公司也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公司与小王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而小王针对公司的仲裁申请提起反诉,请求确认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500元等条款违法,要求月薪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同时要求公司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保险金。
二、争议与分歧意见就小王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来看,在校学生是否是劳动者这一问题是关键,决定了小王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否有效。
而就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能否成为劳动者这一问题,我国劳动法并无明确规定,而学界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小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仍属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未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关学历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其在校期间到企业从事工作,仅作为参与社会实践的活动,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者,不是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者。
在校生可否签订劳务合同

在我国,劳务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指非全日制、临时性、辅助性、季节性等用工形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就业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在校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选择参与社会实践和兼职工作,以积累工作经验,增加收入。
那么,在校生可否签订劳务合同呢?一、在校生签订劳务合同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校生作为劳动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在校生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1)年满16周岁,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满18周岁,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劳动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在校生签订劳务合同的注意事项1. 明确合同内容:在校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2. 遵守法律法规:在校生签订劳务合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用工活动。
3. 注意合同期限:在校生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一般不宜过长,以免影响学业。
同时,合同期限应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匹配。
4. 保留合同证据:在校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应保留合同原件,以便日后维权。
5. 注意保险问题:在校生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关注用人单位是否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确保自身权益。
三、总结综上所述,在校生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注重合同内容、遵守法律法规、注意合同期限、保留合同证据以及关注保险问题,以确保自身权益。
同时,在校生应合理安排时间,平衡学业与兼职工作,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
在校生工作不能签的合同内容

在校生工作不能签的合同内容
以下是 7 条关于在校生工作不能签的合同内容:
1. 那种要你放弃学业来工作的合同可别签呀!就好比让你丢掉手里的宝贝去换一个不知道好坏的东西,这多不靠谱啊!比如有的合同说“你必须马上全职工作,不能再上学了”,哎呀,这怎么行呢!你想想,学习多重要呀,放弃学业以后后悔都来不及呢。
2. 还有那种工资低得可怜,却要你付出超多劳动的合同,绝对不能签!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嘛!就像让你干着大象的活,却只给你蚂蚁的报酬。
比如“一个月就给几百块,却天天让你加班”,这不是剥削是什么呀!
3. 那种限制你未来发展的合同,也千万不能碰呀!这就像给你的人生套上了枷锁。
好比说“三年内不准跳槽到其他同类公司”,那要是有更好的机会你不就错过了嘛,多可惜呀!
4. 有霸王条款的合同可不能签呀!这简直就是不讲道理嘛!例如“不管什么原因离职都要付高额违约金”,这不是坑人吗!哪有这样的呀!
5. 那种对工作环境和安全都没有保障的合同,坚决不能要!这就如同让你在危险的悬崖边工作一样。
像“工作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合同里不提”,这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嘛!
6. 只口头承诺而不在合同里明确的东西,可不能轻易相信和签字哟!这就像是天上飘着的云,随时会散掉呀!比如对方说“以后会给你很多好处”,但合同里根本没写,能信吗?
7. 那种啥责任都往你身上推的合同,绝对不能签呀!这不是让你当替罪羊嘛!类似“出了任何问题都是你的责任”,这也太过分了吧!
总之,在校生找工作一定要谨慎小心,这些不能签的合同千万要避开呀!不然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呢!。
研究生在读签署本科劳务合同

在我国,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然而,在研究生在读期间,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或其他个人原因,选择在校外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兼职工作。
为了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校外兼职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我校特制定研究生在读签署本科劳务合同的规定。
一、合同性质研究生在读签署本科劳务合同是指在校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约定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按照约定获得报酬的协议。
该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劳务性质:合同内容主要涉及研究生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非雇佣劳动关系。
2. 劳动时间限制: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在校期间,且不得影响学业。
3. 收费标准:合同约定的报酬应合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合同签订程序1. 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2.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合同内容。
3. 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留存一份。
4. 合同签订后,研究生应将合同副本交所在学院备案。
三、合同内容1. 劳动内容:合同应明确研究生在用人单位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2. 劳动时间:合同应明确研究生每周或每月的工作时间,确保不影响学业。
3. 报酬标准:合同应明确研究生在用人单位的工资待遇、奖金、津贴等。
4. 社会保险:合同应明确用人单位是否为研究生缴纳社会保险。
5.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
四、合同履行与变更1.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
3. 合同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1)一方严重违约,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3)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没毕业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没毕业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工作中,签订一份是对合同双方权益的保障,但是针对劳动者一方,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后才能。
那么对于没有毕业的学生来讲,是否能够签订劳动合同呢?赢了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没毕业能签劳动合同吗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首先,就业协议由三方当事人签订,而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当事人签订;其次,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尚未毕业,还仍然是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第三,就业协议仅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即将形成劳动关系及形成劳动关系后,双方应当履行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的约定和确认,不具备劳动法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合同条款;第四,劳动合同形成后,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于就业协议的内容,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履行,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包括就业协议中的内容,在劳动过程中,就业协议的内容就变成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当然条款,这与劳动合同也是不同的。
二、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1、口头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
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2、简单合同。
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
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
未毕业的大学生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未毕业的⼤学⽣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年满⼗六周岁的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未毕业的⼤学⽣⾃然符合《劳动法》关于年龄条件规定就应依法享有劳动权。
2、是否以就业为⽬的。
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若⼲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利⽤业余时间勤⼯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需要注意的是,在校⽣去⽤⼈单位实习是以学⽣的⾝份实习的,⽬的只是勤⼯俭学,不以就业为⽬的,⾃然不能视为就业,在校⽣与⽤⼈单位未建⽴劳动关系,也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未毕业的⼤学⽣虽然还是在校⽣,⾝份依然还是学⽣,但他们已经学完全部课程,去⽤⼈单位实习不是勤⼯俭学,⽽是以就业为⽬的,可以视为就业,在校⽣可以与⽤⼈单位建⽴劳动关系,也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3、是否⾝体健康。
⼀般来说,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要求劳动者进⾏体检或组织劳动者进⾏体检,⽬的就是为了确认劳动者是否⾝体健康,是否能胜任⼀定劳动强度的⼯作。
4、是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有权利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犯罪嫌疑⼈或在押犯被排除在劳动权利义务主体之外。
综上所述,如果未毕业的⼤学⽣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附赠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甲⽅(⽤⼈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订⽴本合同。
第⼀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固定期限/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______年______⽉______⽇起⾄⽌。
其中,试⽤期(有/⽆),⾃______年______⽉______⽇起⾄______年______⽉______⽇⽌。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有如下影响:1、劳动合同影响应届生身份。
签订劳动合同后,表示已经拥有了工作,不再是学生的身份了;2、应届生签劳动合同会缴纳社保,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因为有了五险一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当事人的档案会发生变更。
扩展:大学生慎签的七类合同:1、签口头合同。
双方当事人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无任何书面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2、签简单合同。
这类合同没有细节条文约束,看似没有什么问题,一旦在遭遇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时,合法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3、签要求缴纳证件或者财务的抵押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4、签阴阳合同。
有的单位为了应付检查,以可以少缴税款为理由,同时准备了一份低薪的假合同,和另一份高薪的真合同;5、签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防止用人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逃避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特别是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求职毕业生一定不可以抱有侥幸的心理,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6、签暗箱合同。
这类合同往往不向求职者讲明合同的内容,更多的只规定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很少或者不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是一种故意隐瞒劳动合同内容的做法,签订时要仔细查看;7、签霸王合同。
这个合同往往只从单位角度出发,迫使毕业生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求职者处于很被动的地位。
综上所述,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认真阅读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公司也应该认真履行法律规定,为大学生提供合法便捷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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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否与在校生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一、《劳动法意见》第12条规定仅限于对在校生勤工助学行为的规定,并未将在校生全部排除在劳动关系主体之外。
二、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
1.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
2.劳动者在应聘时应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明知对方系尚未毕业的学生的情况下,仍愿意与之建立劳动关系;
3.不存在附生效条件劳动合同条件未成就的情况;
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的其他条件。
用人单位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在校生勤工助学的行为,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劳动权利,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法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实习是以学习为目的,到相关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没有工资,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在校实习当年与单位自愿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对当事人的情况完全知情,双方在此基础上就应聘、录用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劳位、报酬,该情形不应视为实习。
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额,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责任能力。
意见第十二条不能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