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建造合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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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工地施工合同解释

工地施工合同解释

工地施工合同解释一、前言工地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

它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利益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对工地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解释,以帮助双方更好地了解和履行合同义务。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具体名称,以示明确双方所涉及的工程。

2. 工程地点: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具体地点,包括街道、门牌号码等,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工程内容: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类型、规模、结构、装修等。

4. 资金来源: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资金的来源,包括自筹、集资建户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1. 承包范围: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地皮面积270)的土建、主体工程、外墙普通涂料装饰、内墙粉刷粗到、室内排污排水系统、化粪池、出檐、公共过道、楼梯间白灰、底层地面砼层垫层等。

2. 承包人义务: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并承担相应的工程风险和责任。

四、合同工期1. 开工日期: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开工日期,以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

2. 竣工日期: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竣工日期,以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

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合同工期的总日历天数,以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

五、质量标准要求1. 工程质量标准: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工程的质量标准,如合格,并保证房顶不渗水等。

2. 质量保证:承包人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并承担相应的质量风险和责任。

六、合同价款1. 金额: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合同的金额,包括总价款和其他费用。

2. 计算方式: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合同金额的计算方式,如按平方米计算等。

3. 付款方式:工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填写合同付款的方式,如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浅谈建造合同准则及在施工企业中的运用

浅谈建造合同准则及在施工企业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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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_建造合同

工程施工_建造合同

工程施工建造合同是指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应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一、工程范围本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附件一。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之间的专业界限划分应当明确。

二、建设工期1. 开工日期: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记载于合同附件二。

2. 竣工日期:乙方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保证工程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

3. 工期总天数: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记载于合同附件三。

三、工程质量1.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质量责任制度,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2. 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等,应严格按照设计采购和检验制度进行采购和检验。

3. 乙方应加强工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

4. 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价款:双方根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等因素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记载于合同附件四。

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分期支付工程价款。

具体支付方式详见合同附件五。

五、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讲义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讲义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讲义第一章合同预计总收入的内容及编制要求(一)、合同预计总收入是指施工企业与发包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以及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调整金额。

它是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基础依据之一。

(二)、合同预计总收入由项目部合约部门负责编制。

(三)、合同预计总收入的编制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变更、索赔、奖励等情况,于每半年、年末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如中途合同预计总收入发生较大变化时,须立即进行调整。

(四)、合同预计总收入的范围及确认条件1、合同中确定的初始收入,即签订的合同总额扣除计日工及暂定金后的金额作为合同的初始收入;2、因变更、索赔、奖励、材料调整价差等情况增加或减少合同收入时,应在取得业主的正式批复后于当期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3、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工程,且不作为我方收入统计的,在确认合同预计总收入时应扣除这部分合同金额。

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总价款-计日工-暂定金-业主指定分包合同金额 变更金额+索赔金额+奖励金额+价差调整等调整数第二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内容及编制要求(一)合同预计总成本是指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它是计算完工百分比以及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直接项目;(二)合同预计总成本由项目部合约部门负责编制,财务、工程、物资、设备、人事等其他部门协助,主要依据合同工程量清单、标后预算结合项目所处环境、市场情况等合理编制,各相关部门应提供与成本有关的基础数据资料;项目部在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时,应根据工程量清单,结合集团公司(分公司)材料消耗定额和材料市场价格、分包工程预计价格、设备租赁费用市场价格以及项目资源配置方案等综合编制;(三)合同预计总成本应在工程开工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毕,且须报上级单位审批,上级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复。

施工企业亏损建造合同核算方法分析

施工企业亏损建造合同核算方法分析

施工企业亏损建造合同核算方法分析施工企业在建造合同核算方法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收入核算施工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建造合同的收款金额。

在核算收入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是指建造合同中约定的总金额。

在核算收入时,应该按照合同金额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合同金额的信息。

2. 合同变更:由于建造合同的特殊性,合同金额往往会因为工程变更等原因而发生变动。

在核算收入时,需要考虑合同变更的金额,并及时调整合同金额的信息。

3. 分期结算:建造合同往往需要按照工程进度分期结算。

在核算收入时,应该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收款信息。

二、成本核算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机械设备成本、管理费用等。

在核算成本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人工成本:人工成本是施工企业的主要成本,包括工人工资、社会保险等。

在核算人工成本时,应该根据工人实际出勤情况、工资标准等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人工成本的信息。

2. 材料成本:材料成本是施工企业的重要成本,包括建筑材料、施工材料等。

在核算材料成本时,应该根据实际采购的材料数量和价格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材料成本的信息。

3. 机械设备成本:机械设备成本是施工企业的重要成本,包括购置、运营和维护机械设备的费用。

在核算机械设备成本时,应该根据机械设备的折旧、维护等情况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机械设备成本的信息。

4.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施工企业的固定成本,包括办公费用、员工培训费用等。

在核算管理费用时,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并及时更新管理费用的信息。

三、利润核算施工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建造合同的收入减去成本。

在核算利润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收入减去成本:利润等于建造合同的收入减去成本。

在核算利润时,应该将收入和成本进行比较,并计算出利润的金额。

2. 利润率:利润率是利润与收入的比例。

在核算利润时,应该计算出利润率,并及时评估利润的变化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即建造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中重要的合同类型之一,其中订购方、销售方和施工方三方共同达成了一份有关工程建设和完成项目的合同。

这类合同通常设定了前期投资、施工成本、保险费用等具体内容,以及针对质量、生产工期、交货方式、付款条款等相关方面的条款。

建筑合同是由订购方、销售方(即施工方)和施工方三方订立的,由一方提出拟定项目,另一方签署合同并支付施工费用的。

订购方对项目负责,并根据合同规定,支付施工费用,实行相关质量监督等。

销售方(施工方)对施工项目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完成施工,并提供保修服务项目。

建筑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施工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条件、施工费用及付款方式、施工工期和质量要求、信息补充及变更权,质保期限及维修及索赔等。

建筑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签订,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产生效力,双方均有义务遵守合同规定。

合同应具有明确的条款,明确双方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可能导致合同纠纷的事项应该被有效地预防和解决。

建筑合同正确使用有助于管理建设项目,满足双方的利益,有效提高质量、及时完成,并在合同期限内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但是,建筑合同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建筑合同签订不当,可能造成双方纠纷,无法解决,甚至可能损害双方的利益。

因此,在签订建筑合同时,双方应当慎重考虑,谨慎发布和执行合同内容,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总之,建筑合同是参与方实现共同目标,建设项目管理更加有效,提高竣工质量的重要合同,签署该合同应当根据双方的利益和需求等情况进行讨论;同时,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参与方也应当慎重考虑,妥善确认和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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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准则讲解中建六局财务资金部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建造合同准则讲解——中建六局财务资金部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新准则改变了旧准则注重会计信息的稳健性而更加强调信息的公允性。

同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一个企业对同一经济业务采用相同会计政策,即可比性、一致性原则,上市公司更要严格执行。

由此,总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建造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方法,统一调整为按累计实际发生施工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企业均需按此方法调整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

中建六财【2007】317号转发中建财字【2007】227号文件。

一、有关的定义:(13个名词)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对象:施工企业按单个工程项目,而不是单个合同,确认项目成本、收入、费用。

项目预计总收入:是指预计完成全部项目可从工程发包方收回的全部价款,由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收入、合同索赔收入、合同奖励收入组成。

1、合同初始收入,是指工程承包方与工程发包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确定的合同总价款。

2、合同变更收入,是指工程发包方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所形成的价款。

3、合同索赔收入,是指因工程发包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工程承包方向工程发包方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价款。

4、合同奖励收入,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工程发包方同意支付给工程承包方的额外的价款。

合约(预算)管理部门应按月分别根据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签认的变更及索赔文件、实际收到的奖励款项确认合同初始收入、变更索赔收入、奖励收入,加总计算项目预计总收入。

项目预计总成本:是指为完成项目预计要发生的全部耗费,由项目累计发生实际成本和项目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组成。

1、项目累计发生实际成本,是指截止某月末,为完成项目已经发生的实际成本性支出。

累计发生实际成本由财务部门根据发生的实际成本性支出归集。

2、项目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是指自某月末至项目竣工日,为完成项目预计仍要发生的全部成本性支出。

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由合约(预算)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预算资料进行合理预计。

3、项目预计总成本按月根据确定的完工进度计入项目当月的主营业务成本。

合同预计总毛利:是指合同预计总收入减去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差额。

完工进度:是指截止某时点,累计发生实际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财务部门在当月项目预计总成本大于当月项目预计总收入时,应按单个项目计提当月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1、当月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项目预计总毛利×(1-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计提的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2、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待项目竣工结算时转回。

3、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时计入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在某会计当期前,各会计期间已经确认的合同收入的总和。

即以前各会计期间,确认的该项目主营业务收入的总和。

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收入:根据完工进度,某会计期间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收入。

即当期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以前会计期间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是指在某会计期间以前,各会计期间根据完工进度已经确认的累计合同预计损失。

即:“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余额数。

当期应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某会计期间,根据完工进度及合同预计总亏损,应确认的合同的预计亏损。

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成本:某会计期间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成本,即当期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

完工进度= 累计发生实际成本×100%当月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工程结算:用于归集向业主开出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财务部门或合约(预算)管理部门根据结算单确定的金额,确认工程结算价款。

1、根据经发包方签认的工程结算单,确认项目的结算款及应收债权。

2、收到发包方预付款时,作预收账款处理,根据当月或以后各月发包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抵扣预收账款金额。

3、收到发包方自购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材料(设备)时,作预收账款处理,计入原材料;在消耗时,计入工程施工;同时,计入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并增加项目预计总收入,在实际消耗时计入当月的工程结算中。

收到合同价款外的甲供材料时,收取管理费的,管理费应计入项目预计总收入。

4、收到工程奖励款时,计入银行存款和工程结算,同时应增加当月项目预计总收入。

预计保修金:施工企业的工程预计保修金,在工程合同完工前,按结算价款的0.5%计提,并计入项目成本,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提保修费);在工程发生实际维修时,直接冲减预计负债,不足部分计入管理费用,预提保修金余额直接冲减管理费用。

工程竣工决算书中确定的工程保修金部分应作为应收工程款处理,超过保修期不能收回的,作坏账处理,计入管理费用。

季度、半年度、年度资产负债表日,项目结算价款的累计数应不小于确认的项目收入累计数。

(新制度第150条)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且合同金额较小(500万以内)的安装、装饰工程,可以不采用建造合同核算。

(新制度第154条)新制度第153条分5种情况还具体规定了对停工三个月的项目的会计处理二、收入、毛利、成本核算归集实际成本1计算完工进度5合同预计总毛利4合同预计总成本3当期合同收入6合同预计总收入2记录工程结算价款10当期合同预计损失准备9当期合同成本8当期合同毛利7(一)主要步骤第一步:归集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包括从执行合同开始至合同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

直接费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生产、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等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及修理费等。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与合同有关的非经常性零星收益不作为合同收入,而应直接冲减合同成本;期间费用不得计入合同成本。

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来代替实际成本。

在分包工程的工程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合同成本归集:总包合同(项目)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归集: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存货等第二步:确定合同预计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索赔收入+奖励收入。

合同预计总收入由工程预算(合约)部门提供。

初始收入一般根据合同中标价确定;变更、索赔收入根据有对方签认的变更、索赔文件确认;奖励收入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

第三步: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

合同预计总成本=累计合同成本+尚需发生的合同成本。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根据财务部门归集的实际成本确定;尚需发生的合同成本由工程预算部门提供。

第四步:确定合同预计总毛利。

合同预计总毛利=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

第五步:计算完工进度。

完工进度=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第六步: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即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的合同收入。

第七步:确认当期合同毛利。

当期合同毛利=合同预计总毛利*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的合同毛利。

第八步:确认当期合同成本,即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合同成本=当期合同收入—当期合同毛利—以前会计期间预计损失准备。

六、七、八三个步骤的会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当期毛利为正数)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当期毛利为负数)第九步:确认当期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当期合同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总亏损*(1—完工进度)。

在合同预计总毛利为负数时确认。

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存货跌价准备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第十步:记录工程结算价款。

工程结算价款根据开出并有业主签认的工程结算单的金额确认。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二)竣工当期的核算:1、工程竣工已经办理完工程决算的,合同预计总收入应等于工程决算书确认的总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应等于实际归集的实际发生的总成本。

合同预计预计总毛利应等于合同实际毛利。

竣工当期的合同收入、毛利、成本按上述公式计算。

“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

2、工程竣工未办理完工程决算的,除合同预计总成本应按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确认外,其他情况按上述步骤计算。

3、工程竣工时,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应在竣工当期全部转回,冲减竣工当期的合同成本。

(三)报表列示:资产负债日编制会计报表时,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抵减后,其差额为正数,在存货项目下“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中列示;其差额为负数,在预收账款下“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中列示。

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余额在资产减值表中的对应项目列示。

三、举例:中建某公司某项目的有关资料如下:合同中标价款4000万元,工期为7个月。

工程开工的第3个月,甲方设计变更增合同价款200万元,并取得甲方签认;第4个月因甲方原因造成材料及窝工损失,向甲方索赔100万元,并取得甲方签认;第6个月受到甲方工期奖100万元。

工程决算收入4400万元,累计发生工程成本4200万元。

收入、毛利、成本计算如下表各期会计处理如下:第1个月根据累计发生成本500万元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贷:存货等科目 500根据工程预算(合约)部门提供的资料确定:合同预计总收入为4000万元;完成合同(工程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为3400万元。

根据财务成本资料确定该项目累计已发生实际成本500万元。

计算完工进度:=500/(500+3400)=12.82%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收入=12.8%*4000=512.82确认当期合同总毛利=4000—3900=100确认当期毛利=100*12.82%=12.82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成本=512.82-12.82=500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2.82贷:主营业务收入 512.82根据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及业主签认的工程结算单:借:银行存款 500(应收账款—工程款 500)(如果未收到)贷:工程结算 500第2个月步骤同上,会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贷:存货等科目 500完工进度=(500+500)/(500+500+2800)=26.32%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9.81贷:主营业务收入 539.81结算:借:银行存款 500应收账款—工程款 500贷:工程结算 1000第3个月步骤同上,会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贷:存货等科目 500完工进度=(1000+500)/(1000+500+2500)=37.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2.37贷:主营业务收入 522.37结算:借:银行存款 600应收账款—工程款 600贷:工程结算 1200第4个月步骤同上,会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贷:存货等科目 500完工进度=(1500+500)/(1500+500+2400)=45.45%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79.55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20.45结算:借:银行存款 1000贷:工程结算 1000当期出现合同预计亏损,应根据完工进度确认合同预计损失:应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100*(1—45.45%)= —54.55借:管理费用 54.55贷: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54.55第5个月步骤同上,会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贷:存货等科目 1000完工进度=(2000+1000)/(2000+1000+1500)=66.67%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912.12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87.88结算:借:银行存款 1000贷:应收账款 700工程结算 300当期仍然出现合同预计亏损,应根据完工进度确认合同预计损失,上期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无法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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