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施工企业如何执行《建造合同》准则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的应用

CO-OPERATIVE ECONOMY &SCIENCE《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7月号上(总第372期)财政部2006年2月份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是在对财政部199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建造合同》准则与原准则没有实质性的差异。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应用以来,对于规范工程项目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发挥了促进作用,但由于环境的影响,《建造合同》的执行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执行《建造合同》出现的问题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的有关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相关规定,在会计实务操作中主要有以下问题:(一)合同总收入与合同总成本的确认问题。
《建造合同》准则将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种类型。
现在的合同收入一般根据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合同总金额来确定。
而现实工作中,施工合同一般都是根据中标确定合同金额。
除了一些闭口合同外,大多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一定的定额编制决算并报业主或第三方审定。
因此,合同总收入的确定就有一定的不可确定性。
主要表现有:(1)合同收入难以准确的确定。
由于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属于买方市场,往往在签订合同时业主不确定实际合同价款,而且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等影响合同总收入的事项时不出具书面确认手续,导致合同总收入无法准确确定;(2)合同总成本难以准确预计。
建造合同的建设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合同总成本受市场生产资料、劳动力价格的变动影响较大,不能准确地预计;(3)由于预计总成本难以准确界定,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就较低,管理当局借此操纵收益。
如根据管理当局的不同意图,有的为了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便于筹资等目的,可能会多计收入;有的为了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目的而少计收入,待工程决算以后再冲回或再计收入,人为操纵损益;(4)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为了拖欠工程款,迟迟不做工程决算,造成建造商无法准确确定合同收入;(5)如果工程进行部分分包,发包方和分包方同时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分包方的合同收入与发包方的分包成本可能会形成差额,如果分包方与发包方没有关联关系则没有问题,但如果发包方和分包方为母子公司或合并报表关联关系,将会给合并报表的抵消带来一定的难度。
浅析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中运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2017年月(下)行政事业资产财务与浅析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中运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荆玮(北京大地津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所山东青岛)摘要:建造合同准则对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法律效力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进行了规范性的指导。
本文围绕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介绍了管理目标,分析了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建造合同;施工企业;运用问题一、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管理的目标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对建造合同法律效力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进行了规范性的指导,并对其中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也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来讲,要增强建造合同的管理质量、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就需要进一步强化建造合同管理,减少违约风险和债务损失。
围绕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整体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合理设定建造合同管理的目标。
具体来讲,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管理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会计行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中金额计量和确认的可靠性,增强建造合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二,要健全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确保规章制度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和贯彻,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业务的合法性;第三,积极营造良好的建造合同管理氛围,及时查找建造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和错误,通过消除隐患、纠正错误,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第四,进一步规范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管理程序,重点对建造合同的签订、执行、应收账款管理以及日常维护等环节进行管理,提高建造合同管理流程的规范性,通过严格执行办事程序不断完善建造合同使用和管理机制,提升建造合同使用质量。
二、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中的运用问题第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监管制度不健全,授权审批制度没有严格落实。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造合同管理上没有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部门或者管理机构不健全,难以实现对建造合同管理流程的全面监督和评价。
《建造合同准则》执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为全面执行财政部《建造合同准则》,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集团公司<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造合同核算的基本任务2.1确定建造合同的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2.2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当期实现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合同毛利。
3全面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是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各单位必须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执行到位。
第三条术语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主要特征在于先有客户,后有标底;资产建设期长;资产体积大,造价高;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
所讲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
第四条适用范围及核算对象1公司所属的从事所有涉及建造承包业务的内部核算单位。
2按照《集团公司<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暂行)》中第三章“适用范围及核算对象”中的规定, 2007年1月1日起在建建造承包业务项目及以后新开工建造承包业务项目均执行《建造合同准则》。
第四条组织机构1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跨越专业领域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
2建立执行建造合同二级组织机构:2.1公司成立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工作领导小组。
在领导小组下成立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工作小组,执行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商务管理部。
2.2公司所属项目部成立后的一个月内成立本项目部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工作小组,执行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商务部门。
并将成员名单上报至公司商务管理部。
3公司所属项目的项目经理是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过程和结果负责。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的运用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的运用本文对施工企业如何运用建造合同准则做了分析。
标签:合同准则施工企业运用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如何将建造合同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合理的分配计入合同项目的各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1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应做的各项基础工作1.1 加强对建造合同的管理。
实行《建造合同准则》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发包单位与承包企业要规范建造合同的签订,保证建造合同的执行,减小合同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使双方经济利益的及时流入。
1.2 提高对成本的预测与控制能力。
施工企业应利用实施建造合同的契机,将成本预测与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1.3 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①应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②必须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准则》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对于为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对于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预计。
③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2 合同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构成2.1 合同总收入的构成《建造合同准则》第八条规定: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至十一条规定: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浅谈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

浅谈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摘要:通过执行准则可以促进总部发挥管控功能,及时掌控项目的盈亏情况;可以进一步强化效益分析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分包结算和物资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一体化、标准化、现代化的科学高效的财务管控体系,实现财务管理能力的真正提升。
关键词: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准则Abstract: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guidelines can promote headquarters play control function, timely control of project performance; can further strengthen the benefit analysis and comprehensive budget management; regulate subcontracting clearing and materials management, and gradually establish unifinication, standardization, moderniz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efficient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financial management to achieve the ability of real ascension.Key words: building contrac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tandards一、《建造合同准则》概述1、《建造合同准则》的法律地位2007年财政部以第33号部长令签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对全国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统一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属于国家法规体系范畴,是财政部用于规范全国会计核算的部门规章。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确认收入、计量成本和披露相关信息的法律依据。
施工企业如何正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2 .施工企业在实务中对建造合同总收入的确认主要存在
以下问题 : 1企业与客户未订立书面建造合同或订立有书面建 设置人工费、 () 材料 费、 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五个成 造合同但合 同中约定据实结算 的。 () 2 企业在合同变 更、 赔、 本项 目。() 索 1人工费; 包括按照 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 中直接 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 没有取得充分必要证据前就作为合 同总 从 事建 筑安装工程施工 的工人 以及在 施工现场直接 为工程制 在
入和合 同费用确定的因素有合 同总收入 、 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和 质 的凭据支持 。
预计合同总成本三个 因素 。
一
2 .施工企业实务 中编制建造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预算主
、
合理确认合同总收入
要存在 以下 问题 :1 认为编制预算就是为了执行建造合 同, () 往
在建造合 同总收入能合理估计、 建造合 同结果能够可靠估 往应付 了事 , 预算编制 不认真 , 编制 的预算与实际相差甚远 ; 或
等方面密切相关 的资产而订立 的合 同。准 则规 定: 在资产 负债 同预计 总成本预算时 , 应仔细分析导致产生变化 的原 因以及对
在 表 日, 建造 合 同的结果 能够可靠估计 的, 当根据 完工 百分 比 合同结果可能带来 的影 响。 掌握充分必要的证据之后在组织 应 法确认合 同收入和合 同费用 。即: 应确认合 同收入 =合同总收 相关部 门和人 员对未完工合 同成本进行测算修正, 在变更合 同 更不得 入 ×完 工百分比。完 工百分 比法 , 是指根据 合同完工进 度确认 预计成 本预算 时不得违背会计准则滥用会计估计变更, 收入与费用 的方法 。 准则对于完工百分 比的确定给 出了三种方 编造虚假证据来随意调 整合 同预计总成本预算 。工程预算部门 法, 施工企业一般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占合 同预计总 在掌握充分 证据后应及 时组织相关部 门和 人员对未完工合 同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准确利用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真实、完整地披露企业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结合集团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建造合同准则。
以前没有按照建造合同准则进行核算的,要做好新旧准则的衔接和调账工作,各单位总会计师要亲自抓,财务科长具体落实。
第三条工程项目中标后,各单位由责任成本中心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根据责任成本管理的具体要求,到现场认真、翔实地进行研究、确认工程项目的预计总收入和总成本,编制建造合同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表和建造合同目标总成本测算表(见附表一、二),预计总收入随业主批复增减的费用而作相应调整。
施工过程中,建立责任成本管理分析报告制度。
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计划、财务部门牵头,技术、物资、设备等业务部门共同参与,根据《xx集团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的职责分工,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于每月末进行一次核算,测算工程项目预计总收入和总成本,需要调整总成本时,必须报上级责任成本中心批准。
第四条各工程项目部每季度末向上级责任成本中心和财务部门报送建造合同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表和建造合同目标总成本测算表,存档备查,具体时间为次月的10日前。
第五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完工百分比法至少于每月、季度末对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的构成第六条合同总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以外施工单位代业主购置设备、办理征地拆迁、计取监理费等应向业主收取的暂付款项,不作为建造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与发包商签订合同确认的合同总金额,作为合同的初始收入。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暂定金要作为合同的初始收入;业主指定分包部分不作为合同的初始收入。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

、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执行过 现制 , 与会计收入确认 的流转税不可避免 算 管 理 系 统 , 提 升 企 业 管 控 力 、 善 企 对 改
程 中存 在 的 问题
地产生差异。 企业缴纳所得税是按完工进 业 的经营状况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 , 需要 ( ) 同 预 计 总 收 入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度 确 认 的 合 同收 入 ,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的利 宣 传 好 建 造 合 同 准 则 ,使 施 工 企 业 的 员 一 合 在 较 多。 建造合 同预计 总收入包括合 同初始 润 缴 纳企 业 所 得 税 , 目前 工 程 款 收 入 远 工 、 其 是企 业 管 理 层 认 识 它 、 解 它 , 在 尤 理 形 收入 和 追 加 收 入 。建 筑 产 品生 产 过 程 中 , 远 滞 后 于 工程 完 工 进度 的情 况 下 , 业 需 成 企 业 中支 持 预 算 管 理 实施 的氛 围 。 企
要施 工 企 业 在 企 业 管 理 上 的 多 方 面 改 进 ,
务 中常常对这种变化反应迟钝 , 导致 原有 好执 行 , 这是一个 复杂 的系统 问题 , 它需 ( ) 三 建造合 同收入与赋税 时间金额 努 力持续地提 升 自身 的管理层 次和 管理
施工企业 以工程项 目为核算 单元 , 存 预 算 资料 彻底 失效 。 在点多面 广、 规范性差、 员素质低 、 目 人 项
同准 则执 行 问题 。
工程 收入发生增减 ,同时使需 要投入 的
成本需要一个动态 的追踪、调整机制, 实
二、 建造 合 同 准则 在 施 工 企 业 中 的 应
Hale Waihona Puke 关键词: 造合 同; 建 施工 企业 ; 础 管 理 基 中图 分 类 号 :2 文献 标 识 码 : F7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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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施工企业如何执行《建造合同》准则
摘要:文章结合实际分析了煤炭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准确划分各会计期间的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情况。
关键词:煤炭施工企业;《建造合同》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煤炭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原来执行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改为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财政部于1998年6月25日颁布)后,财政部于2006年财会3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进行了修订。
煤炭施工企业财务和会计核算由原来的以单位工程为会计核算单位,改为以单项建造合同为会计核算单位;但有部分单位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过程中由于概念模糊和理解偏差,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出现了一些如:合同结束后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没有及时对冲;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不配比;主营业务收入、未完施工计算不准;应收账款反映不实等问题。
这样就造成了施工单位经营成果不准,财务资料失真,给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带来了难度。
为了准确执行《建造合同》,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实现利润最大化,我们认为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煤炭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
要求
(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核算对象,分别计量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或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企业应按本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和合并的原则,正确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在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二种情况进行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其差额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
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四)必须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对于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对于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必须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
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
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五)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应根据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准确、及时地登记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准确地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如果建造合同预计发生亏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六)合同收入、合同成本确定的原则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3.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二、准确划分各会计期间的收入、成本和费用
由于煤炭施工企业履行建造合同过程中施工周期长、可能跨几个月也可能几年,为了准确划分个会计期间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我认为应采用以下方法:
1.合同总收入=当年及以前年度累计实现的合同结算价款+尚未
完工项目估计可得合同价款+累计索赔、变更收入等;
2.合同预计总成本=当年及以前年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尚未完工项目估计合同成本;
3.合同(工程)完工进度=当年及以前年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
4.当年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合同(工程)完工进度)-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5.累计应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工程)完工进度。
三、要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在日常会计核算中,要严格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和上述增加的会计科目按照费用发生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归类,期(月)末将各成本类科目按照服务对象分摊到各合同成本中。
四、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时要注意的问题
1.预计合同总成本的确定
预计合同总成本应当以投标时商务标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价差和措施工程费合计数为依据。
2.主要会计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
(1)工程结算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关系
工程结算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差额为甲方已确认完工工程未列报收入。
工程结算小于主营业务收入差额为甲方未确认,但以后能确认收入的完工工程。
(2)主营业务成本和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关系
主营业务成本不可能大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小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差额是下面两下内容:
a.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未完施工。
b.已完工业主未确认,没有列为主营业务收入,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
3.各工程处(或分公司)本部发生的间接费用,期(月)末要按照一定的分配比例分摊到各工程项目中,确保各工程合同成本的完整和准确。
4.为了真实、准确反映建造合同成本核算,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设置下列台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时间及内容、总合同价款、工程量、实际完成的合同收入、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合同成本、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未完工程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5.由于煤炭施工企业施工的工期有时候要跨几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反映的业务内容都是当年的,为了完整反映施工工程累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应设置建造合
同台账,便于动态掌握建造合同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