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问题研究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相关问题

致建 造合 同在实际实施过程 中的总成本难以准确估计 。 ( 二) 盈 余操纵带来的问题 新建造 合 同准则 对 于合 同预计 总收入及 总成 本允
许建筑企 业通 过完工百 分 比法来 对建造 工程项 目的完 工进度进行 估计 , 并且 , 新 准则 准许建筑企 业根据 自身
的职业经验进行判断 , 对于工程项 目可能 出现的预计总
新 准则规定 , 当影响建造合 同结果不确定 因素不能可靠 计量 消失时 , 对于这种状况企业 应该采用完 工百分 比法 确认 建造合同费用和收入 , 这 是新会计准则对 于合 同收 入 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的完 善 。另外 , 新准则 还对 企业 建造合 同总金额 、 未收应得工程 款以及合 同收入 等 内容 的披 露要求 作 出相 应 的减少 , 更 加正规 合理 , 使得建 筑 企业财务报 告披露的 内容更能符合相关 的要求 。 二、 建筑 企业执行新准则过程 中存在 的问题 ( 一) 建造合 同总收入与总成本 的确认
新建造 合同准则相关规定 ,初 始收入与合 同变更 、 奖励 、 索赔等 收入这 两个 主要 的组 成部分都是初始 总收
入。 但是, 根据我 国现在建筑市场 的现状 , 因为建筑 行业 内部 的运行 机制不 够完善 和招 投标形式 变得 多样化 等 多种 原 因 ,造 成竣 工价格 与 当初 商议价 格有很 大 的差 风险管理体制 合理 的公 司治理结构 和有效 的内部控 制制度 , 是公 允价值能够合理 、 恰 当运 用 的重要前 提之一 。企业应加 强 内部管理 , 对企业组织结 构各层次进行 合理 的权责分 配, 加 强对企业 管理层 的约束 , 防范其利 用公允 价值进 行盈余 操纵 ,保证公 允价值 计量 和披露 程序 的有效运 行。 随着经济 的发展 , 环境 日益变化 , 加大 了企业经 营管 理风 险 , 企业应 设立有 效 的风 险机制 , 加 强 内部 审计机 构的地位和作用 , 同时配合外 部审计 的监督 以为会计信 息质量提供合理保证 。 ( 四) 深化会计界与专业评估机构合作 对于公 允价值 计量 国际上很 多 国家 已不 同程 度 的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执行中存在问题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摘要:自我国“十一五”规划以来,随着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加大,使建筑行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施工企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却参差不齐,尤其在造价、财务、合同管理上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建造合同准则的颁布实施,促使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相关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准确反映建造合同损益状况;为施工企业强化自身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在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力,提供了通用的国际商业会计语言。
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还不够规范,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给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加之施工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整体上降低了建造合同信息的准确性。
本文针对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过程中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修正和改进建议,希望对我国建造合同准则的完善和施工企业对建造合同准则更好的执行发挥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建造合同准则;存在问题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2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商业会计语言,在国际经济舞台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融入世界经济体,提供具有可比性的会计信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方向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自2006年2月对原准则进行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cas15,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执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提前执行。
新准则的实施,对规范和完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尤其对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水平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因为新准则自身的不足、国内建筑市场尚待规范及施工企业现有管理水平所限,仍面临诸多问题。
一、建造合同准则存在的不足之处1.未对订立合同中发生的费用资本化做明确规定建造合同准则未就订立合同中发生的费用是否资本化进行明确规定。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面临的问题

先通 过“ 在建工程 ” 归集发生 的各 项改 良支 出 , 借记“ 在建 工
程 ”贷记 “ , 原材料 ” “ 、 应交税费 ”“ 、 应付职工薪酬” 等科 目; 资
款——待摊报刊杂志费” 。
再如 , 企业预付下半年房屋租赁费 , 预付 办公用房租款 在
计” 的可辨认性。对合 同结果 的估计 , 依据建造合 同准则的规
定, 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 一是对为完成合 同尚需发生成本的
估计和 已经发生成本 的可靠确认 和计量 ;二是对合 同总收入
的预计 ; 三是对于合 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 的估计 。
包商没能履行合 同义务导致的罚 款 ,是作为收入的减少还是 作为费用的增加就不太明确 , 在实务中这两种方式都在使用。
期待摊费用 ” 。又如 , 企业将所租铺 面装修 , 发生 的改 良支 出,
用I 管理费用” , ’ 或“ 等成本 、 费用类科 目, 贷记“ 预付账款——待
摊 保 险 费 ” 。
又如 , 企业 预订下年度报刊杂志 , 在支付相关 款项时 , 借
记“ 预付账款——待摊报刊杂志费 , 贷记“ 行存 款” 银 等资金类
此外 , 我国对建设项 目的投资管理 比较严格 , 建造承包商 在与发包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 ,往往还要根据相关部门的
对 于一个管理规范的施工企业来说 ,做好第一方面 的估计难
度不大 , 在合同签订 比较规范 的情况下 , 做好第二方面的估计 也不 困难 , 但如果合同变更或索赔事项所 占比例过大 , 要想合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 了合 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 收入 和因 合 同变更 、 索赔 、 奖励等形式 的追加收入两部分 。只有在符合 规定的条件时,才能将合同追加收入纳入合 同总收入的范围。 但是 ,建造合 同准则没有规定 由于合同变更或索赔等原因导致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问题建论文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问题及建议摘要:2006年国家财政部颁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i5号一建造合同》在内的38项具体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建造合同准则》的实施,规范了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了会计核算的效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和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更真实地反映了会计的目标。
关键词: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准则存在问题建议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企业进行经营业绩考核、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但在具体执行中施工企业仍然面临许多问题,执行难度非常大。
1.《建造合同准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可靠估计存在一定难度(1)建筑市场的不确定性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部分工程因客户要求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开工、抢工,施工图纸滞后;部分工程项目虽有确定的初始合同收入,但由于工程复杂、工程变更多、索赔也多,而且工程变更、索赔得到业主确认的程序比较复杂,结算滞后,这就为合理判断合同预计总收入带来了难度。
(2)施工企业的基础工作管理水平有限在《建造合同准则》中,要求建造企业及施工单位具备高标准的技术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相关专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较低。
另外,实行《建造合同准则》,不仅仅与财务部门有关,还需要其他各部门的配合,如果没有其他部门有效地配合,合同总收入确认与合同预计总成本预测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将大大降低。
(3)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的估计带有一定的主观性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在实际中没有明显的界限,而两种判断结果所反映的财务状况迥然不同,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是根据施工进度确定收入,即使有建设单位签认,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债权保障,造成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确认的收入缺乏法律依据,很难保障施工单位的利益确认。
1.2完工百分比确认存在不确定性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实际成本比例法确认完工百分比,其准确性取决于合同预计总成本和累计实际成本。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施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之一,其会计信息质量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由于主观上各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客观上建造合同特有的不确定性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对于建造合同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的正确运用存在不少的问题。
文章主要阐述施工企业实施建造合同准则中将会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关键词: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为了规范企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最大限度地预测与减少经营风险,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可靠,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是施工企业加强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能够提供更准确、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好地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
笔者通过学习新的会计准则和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积累的经验,针对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探讨。
1.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中遇到的问题1.1可靠估计合同结果存在一定的难度(1)合同总收入的可靠估计有一定的困难。
合同总收入包括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实际工作中.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
部分工程因客户要求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开工、抢工,施工图纸滞后,甚至是边设计边施工,由于工程数量不确定,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因素均可能影响合同收入.造成合同总收入不能町靠地估计.而且收入的实现程度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工程项目虽有初始收入。
但由于工程庞大、施丁周期长,变更和索赔的批复程序复杂。
结算滞后,造成合同总价难以确定。
这些因素,为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带来了难度。
(2)合同预计总成本”的预计有一定的难度。
合同总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至合同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在项目施_亡过程中.因生产要素的市场影响、企业内部预算的有效性、意外事故的不可预测性、地方政府的干预、村民的于扰等情况的存在,增加了合同总成本预计的难度。
论文—浅谈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建造合同准则是会计准则体系中为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合同的管理、财务核算与会计信息质量等工作提出的必须要求,作为施工企业,必须要了解此建造合同准则的本质,根据建造合同准则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努力提高企业核算水平和职业判断能力,为企业高效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本文通过对建造合同准则进行概述,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分析从而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存在问题解决措施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体现会计稳健性原则,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地反映施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造合同准则归属于其中之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简称“建造合同准则”)。
目前,施工企业虽已普遍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若干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保证施工企业高质量地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为更好的融入市场竞争氛围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建造合同准则概述建造合同准则主要应用于建筑施工行业,该体系对《建造合同》的定义为: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这一新的准则体系,对建筑施工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方面的要求,对建筑合同相关制度的规范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
同时使得管理者能够更加宏观地把握建造过程中的具体财务状况。
通常建造合同分为两种,一种是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被准确估计,企业应该依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另一种是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被估计,在不能被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成本能被收回,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能确认为合同收入。
二、建造合同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合同总收入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确认,有一定的难度。
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新建造合同准则有关问题的探讨

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新建造合同准则有关问题的探讨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新建造合同准则有关问题的探讨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设行业的主体,在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也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准则。
新建造合同准则作为我国建筑工程领域中的重要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签订、执行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本文旨在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新建造合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新建造合同准则的基本要求新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和执行建筑工程合同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遵守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具体而言,新建造合同准则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全面了解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规范执行施工工艺,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安全生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正确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防范于未然,加强现场安全监管,防止工伤事故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工期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 人员管理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不得使用无资质人员参与施工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能够胜任施工工作。
二、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新建造合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新建造合同准则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建设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签订不够规范: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为了赶工期或者其他原因,常常会忽略一些重要的条款或者规定,导致后续的施工和工程管理出现偏差,甚至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2. 技术人员不足: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人员缺乏或者不合格,导致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出现问题,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障。
3. 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在现场管理方面较为粗放,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够重视,甚至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工程建设的稳定和持续进行。
浅析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 () 预 用。 在项 目施 工 过 程 中 . 生 产 要 素 的 市 场 影 响 、 业 内部 预 算 的 有 效 23】 合 理 确 定 直 接 费 用 。应 做好 以 下工 作 : 1 内 部定 额 、 算 确 定 因 企 材 机 应 充 性 、 事 故 的不 可 预 测 性 、 方 政 府 的 干 预 、 民 的 干 扰 等 情 况 的存 的人 工 、 料 、 械 的 价 格 , 在 历 史 数 据 的 基 础 上 . 分 考 虑 物 价 上 意外 地 村
但 工 、 工 , 工 图纸 滞 后 . 至 是 边 设 计 边 施 工 , 抢 施 甚 由于 工 程 数 量 不 确 定 . 可 以得 到补 偿 , 补 偿 数 额 取 决 于 谈 判 结 果 。 施 工 企 业 在 与 客 户 或 第 三方 达成 最 终 协 议 之 前 , 偿 金 额 具 有 很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 此 , 实 际 补 因 用 施 工 过 程 中 出 现 的各 种 因素 均 可 能 影 响 合 同 收 入 , 成 合 同总 收 入 不 造
【 摘
70 3 ) 1 0 2
要 】建造合 同》 《 准则的实施, 高了会计核算的效率 , 提 体现 了会计谨 慎性原 则和会计信 息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关性和可靠性 , 更真实地反 映 了会 计的
目标 。但 在 具 体 执 行 中 , 工 企 业 仍 面 临许 多 困 惑 。本 文 就 建 造 合 同执 行 中存在 的 问题 及 解 决 建议 , 出几 点 粗 浅 看 法 。 施 提 【 键 词 】 工 企 业 ; 造合 同 关 施 建
科技信 息
0建筑 与5  ̄_ - O
S IN E&T C O 0 YI F R CE C E HN L G N O MATO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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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问题研究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问题研究摘要:本文对施工企业在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过程时面临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对如何解决、规避这些问题等提出几点思考,希望能对其他施工企业执行该准则方面有所启发,从而更好地发挥准则在会计核算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价值。
关键词:施工企业应用建造合同准则财政部发布的建造合同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
建造合同准则作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对企业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是企业进行经营业绩考核、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并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该准则对所有施工企业内部管理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施工企业在实际执行准则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上市施工企业在实际执行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可靠估计合同结果存在一定的难度可靠估计合同结果是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的前提条件,是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一个关键点。
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可以从三个方面可靠估计合同结果。
一是对合同已经发生成本的可靠确认和计量以及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的估计。
对于一些管理规范的上市施工企业来说,做好这方面的估计,比较容易。
二是对该项合同总收入的预计。
如果合同签订比较规范,估计较为容易;但如果合同变更或索赔事项所占比例过大,合理预计合同总收入则较为困难。
三是与该项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
由于建造合同特别容易受外界影响,通常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并结合相关人员的经验来做出判断,如从合同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建造承包商是否能够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履行合同;发包方是否能够及时支付合同要求的工程款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合同双方是否能够密切配合、及时解决等。
从发包方的支付能力来看,是否能够及时的提供建设所需的资金;工程结算的办理是否能够按照工程完工进度及时进行,并及时支付工程款;如果合同发生变更或索赔事项,相应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等。
(二)合同总收入较难可靠估计首先,建筑工程具有特殊性。
和一般产品不同,建筑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差异较大,即使是类似的工程,也因不同地域的政策差异给工程结算带来很大的不同。
其次,建造工程决算审核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对应的工程审计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同的审计人员对同一个工程进行审计,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对同一个工程的第一审核和第二审核结果可能差别也很大。
再次,在工程结算过程中,一些施工企业通过虚报施工工艺、故意抬高材料价格以及重复结算工程量等手段提高工程造价,造成工程竣工结束后确认的合同收入显著提高。
此外,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第八条的规定,合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追加收入两部分。
如果要将合同追加收入纳入合同总收入的范围,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但是,对由于合同变更或索赔等原因导致的收入变化,建造合同准则并没有规定如何处理。
因此当出现合同收入减少的事项以后,有的企业选择重新调整以前确认的收入,而有的企业选择在当期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处理方式不同,必然对当期的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
收入确定的随意为企业调节利润提供了机会,因此对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应该更明细化,更具操作性。
(三)合同总成本较难估计影响合同总成本预计的合理性和客观性的因素有很多,例如项目管理水平、费用消耗定额、市场物价变动、会计核算资料、不可预见情况等。
由于建造合同工期一般较长,在建造过程中,一旦发生通货膨胀或者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生产要素价格会跟着发生较大变化,准确估计以后各期将要发生的合同成本有很大的难度。
此外,内部预算是计算合同成本的基础,内部预算的执行情况,将会对建造合同准则的实施效果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
企业是否有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定额制度以及有关成本预测方面的完备资料,都会影响到内部预算的有效执行,从而影响合同预计成本的准确性。
(四)计算完工百分比时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绝大部分的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如何将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各会计年度进行准确的分配,将对各期收益的确认产生重大影响。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确定完工百分比法有很多方法,其目标不外乎是通过成本、产出单位或增加的价值来衡量工程的完工进度,可以分为投入衡量和产出衡量两类。
投入衡量,是指根据建造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如实际发生的成本、实际耗用的工时等)来衡量完工进度;产出衡量,是指根据产出结果(如生产数量、实际建成的楼层数、完工的公路公里数)来衡量完工进度。
实务中,并非每类衡量方法都可应用于所有的建造工程,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环境做出判断。
但是不管是投入衡量,还是产出衡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
投入衡量方法。
该方法在实务中采用较多,将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线性挂钩,比较简单、直观。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在不同的施工阶段项目的盈利水平不同,这种做法并不能反映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的真实利润。
从理论上讲,存在一个悖论:在合同总收入固定、当期实际完成工作量相同的情形下,企业发生的无效成本投入(如工程返工)越多,确认的合同收入反而越大。
产出测算法。
这种方法在工程内容一致、施工难度均衡且合同造价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简便易行且准确性高,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内容一致,施工难度均衡且合同造价相当的情况并不多见。
另外,受勘察技术影响,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时常存在偏差,工程变更经常发生,施工企业在完成合同外工程后,如果采用产出测算法,在变更工程未得到批复的情况下就确认收入,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实际测定完工进度法。
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这种方法需要对已完成合同工作进行现场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应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成本过高,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
(五)对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不规范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预计合同损失”科目,贷记“预计损失准备”科目。
但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按照完工比例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并随着完工百分比的变化,逐期调整合同预计损失,且合同损失往往仅是预计数,其确定过程带有很大主观性,往往会导致当期费用账面数虚高,无法真实地反映项目总体的实际损益水平,甚至一些公司的一些项目存在不提或少提预计损失的情况。
(六)财务信息披露的不完善建造合同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各项合同总金额,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各项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或亏损);各项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
根据以上部分有关建筑施工企业执行准则的情况分析,大多数上市施工企业都存在披露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信息不完善的情况。
比如,关于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披露,多数企业只是作了简要的说明,有些企业甚至没有说明。
二、对上市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建议(一)完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责任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施工企业有必要成立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或分管经营管理工作的副职)、总工程师以及市场开发、工程技术、经营管理、财务会计、人力资源、设备物资、质量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项目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应及时、真实地统计和提供建造合同核算所需数据和资料,各业务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应明确到位、互相协调配合,认真详实地研究、分析和确认相关数据信息,在组织上确保建造合同核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例如:建造合同核算对象的确定、“两算对比”编制和审核、预算的审核、各项成本的具体管理、工程竣工的结算管理以及工程质量保金等方面。
(二)制定和完善建造合同实施办法1.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的估计。
在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的估计。
如果能够可靠估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如果不能可靠估计,根据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按照下列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当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一项建造合同而言,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2.合理预计合同收入。
施工企业应注重结合事实和证据,根据建造合同的业务数量、参照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或与同类客户平时结算单价以及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等方面来合理预计合同收入。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索赔事项的,企业应及时与客户签订补充合同,并做好变更、索赔、奖励收入的确认。
统计合同总收入时,应该根据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建造合同的实际中标价,项目部门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合同变更、索赔等资料来统计。
同时,施工企业还应该做好合同风险评估,及时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确核算合同收入。
3.提高对合同成本的预测能力。
合理预测合同预计总成本,企业必须要建立高效的内部核算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主要是做到以下几点:(1)根据施工情况,及时反映合同施工过程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真实准确地归集和登记为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正确划分当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界限;(2)应建立各种物资的收发、领退、报废、转移和清查制度;(3)积累与成本预测有关的资料,形成一套完整的(比如材料、人工、机械等方面)内部定额;(4)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工作;(5)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
合理预测合同预计总成本,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配合,因此要通过公平合理的奖惩制度使成本控制与预测落实到各部门和员工;制定目标成本,有助于准确估计合同预计总成本,还可用于评价和考核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业绩。
4.合理选择完工百分比法,准确确定合同完工程度。
准确反映施工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需要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完工百分比法来确定合同完工程度。
在此,建议施工企业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采用投入测算法,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百分比。
投入测算法将投入与产出有机结合,确定完工百分比,计算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与工程项目实际成本的发生情况,有利于核算与监督整个项目的成本,并及时发现问题、控制风险,便于对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考核,更加符合目前施工企业普遍实施的施工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