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评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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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评审标准评审要点3.5.1对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的药品有严格的贮存要求,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3.5.1.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C】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2.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存放区域、标识和贮存方法的相关规定。
3.相关员工知晓管理要求,并遵循。
【B】符合“C”,并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存放区域、标识和贮存方法相关规定,符合率100%。
3.5.1.2有高浓度电解质、听似、看似等易混淆的药品贮存与识别要求。
【C】1.有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物等特殊药品的存放区域、标识和贮存方法的规定。
2.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的存放有明晰的“警示标识”3.相关员工知晓管理要求、具备识别技能。
【B】符合“C”,并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做到全院统一“警示标识”,符合率100%。
3.5.2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3.5.2.1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C】1.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有转抄和执行者签字。
2.有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相关制度。
对于住院患者,应由医师下达医嘱,药学技术人员统一摆药,护理人员按时发药,确保服药到口。
三级医院等级评审资料-药剂科监督检查制度

药剂科监督检查制度
1.药剂科实行管理目标责任督导检查,并建立相关检查记录。
2.药房每月检查一次药品质量,对近效期药品按月报告,并建立近效期药品色标管理制度。
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做好记录。
3.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缺陷、投诉登记制度,此类登记应有事情经过的详细描述,科室质量管理组的分析、整改及措施。
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缺陷登记作为独立的报告系统,其内容仅作为持续改进的资料,不作为对个人考核的依据。
4.药剂科每季度检查一次各部门药品储存情况,对病区小药柜的检查由住院药房负责,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药房必须备有临床各级医师处方权签字或印模留样,并注明处方权限级别,处方权签字式样每两年更新一次,临床医生变更签字式样的应及时到药房更新。
6.每月由临床药学室负责对医嘱、门诊药房对处方实施点评,对药品动态监测的结果、处方指标评价的结果进行分析,上报医务处向全院公布分析评价结果。
7.科室建立严格的特殊管理药品检查制度,每季度由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全科各部门的特殊管理药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8.药剂科各部门均建立温湿度登记表,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评审用

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评审用一、规范文件的范围和适用性1.1 文件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三级医院药剂科负责药品品质管理的人员,在全院医疗行为中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参考。
1.2 文件适用性本文件规定的各项规定,适用于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制、发放、使用及药各个环节的各位工作人员。
二、药品采购2.1 采购双方的责任采购方应该依据需要提出准确的要求,供货方应该要确保其提供引进药品满足采购方的要求。
采购方还应当对供货方进行评价。
2.2 采购审核采购审核应严格依据国家或省级药品管理部门规定,要求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和表示。
2.3 试样采集采购单位向供货单位采集(或选择供货单位提供的)相应数量的药品样品逐一进行检验分析。
2.4 药品标识本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进货日期、有效期等标识应当清晰醒目,确保与实物相符。
三、药品验收3.1 药品收货必须确保药品收货时的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
3.2 药品外观判断外观、气味、结晶、色泽、纯度等方面都应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表现正常无异味、畸变、疤痕、劣变等现象。
3.3 药品检验采取市售的所有样品每个药品抽样检查,确认达到标准的要求。
3.4 药品质量合格药品质量合格是药品验收的关键环节。
只有通过严格的按照国家或者省级标准、专业检测才能确认。
3.5 药品仓储药品应当进行分类,规格够,药品储藏所在的房间温度、湿度、通风好,且必须是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
四、药品配制4.1 完成药品配方药品配制前,药剂师应当确认药物配方的准确性。
4.2 药物复核药物复核应检查药物的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制法等,药卡中注明的标识以及药物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3 药品加工药品加工应注意药品在配制过程中不能出现污染和误操作等,药品配方、附加物、加工工艺应有明确的记录。
4.4 药品质量控制药品配合质量控制应根据药物的规格、生产地的要求,通过质量控制标准,保证药物质量符合规格标准。
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评审用)

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评审用〕引言为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平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
本汇编旨在为医院药剂科提供一套全面、系统的药品质量管理标准,以供评审使用。
一、总那么1. 目的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平安。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剂科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
3. 管理原那么坚持预防为主、标准管理、持续改良的原那么。
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原那么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药品供给商。
优先采购国家根本药物和医保目录药品。
2. 采购程序制定药品采购方案。
审核供给商资质。
签订采购合同。
3. 验收管理对采购的药品进展严格的质量验收。
建立药品验收记录。
三、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 储存条件药品应储存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中。
定期检查储存条件。
2. 储存管理建立药品储存档案。
实行药品分类存放。
3. 过期药品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建立过期药品处理流程。
四、药品调配管理制度1. 调配原那么严格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品。
遵循药品调配操作规程。
2. 调配操作核对处方信息。
准确调配药品。
3. 调配记录建立药品调配记录。
定期审核调配记录。
五、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 使用原那么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
遵循合理用药原那么。
2. 使用监视建立药品使用监视机制。
定期开展药品使用评估。
3. 不良反响监测建立药品不良反响监测报告制度。
对疑似不良反响及时上报。
六、药品质量监视制度1. 监视机构成立药品质量监视小组。
明确监视小组职责。
2. 监视内容对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进展监视检查。
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展监视。
3. 监视方式定期检查。
随机抽查。
七、药品质量教育培训制度1. 培训内容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2. 培训对象药剂科全体人员。
相关医务人员。
3. 培训方式定期组织培训。
开展在线学习。
三甲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质量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
2. 主管院长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 药剂科主任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药品质量负责。
4. 药剂科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药品质量管理。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采购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采购药品的合法性。
2. 采购人员应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3. 药品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4.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属性、规格、剂型、有效期等因素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3.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如温湿度、通风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药品调配与使用1. 药师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调配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师在调配药品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防止出现差错。
3. 药师应向患者或医护人员讲解药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4. 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嘱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药师应定期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向主管院长和药剂科主任报告。
2. 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报告的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3. 药剂科应定期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七、药品质量事故处理1. 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药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评审用

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评审用一、引言为规范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药品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此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三级医院药剂科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管理等环节。
三、质量方针1.以患者为中心,保证药品质量安全;2.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药品质量标准;3.节约成本,尽力提高用药效果;4.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药品采购管理1.购买的药品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并需经过药剂科药品审查委员会审核;2.采购药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3.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执行、控制采购风险;4.采购后,应及时对采购流程进行记录并留存。
五、药品贮存管理1.药剂科应设置不同药品贮存区,并按照药品特性分别存放;2.不同药品之间必须隔离存放,避免混淆;3.药品在储存和配送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温度、湿度、通风和光照等环境条件,并定期检验记录;4.药品储藏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药品。
六、药品配送管理1.对于药品采购到验收、验收到配送、配送到使用之间的全过程,均应进行记录;2.配送记录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3.配送药品应分门别类,确保药品不同品种混淆;4.配送前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防止出现瑕疵品或其他质量问题。
七、药品使用管理1.药品使用计划应进行定期审查,符合用药原则;2.药品使用前,应按照药品的使用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估、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用药监测;3.对于高危药品使用,需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保证用药安全;4.对于医疗机构中病人的用药情况,应建立完善的药物使用记录,以便进行质量管理和安全性评估。
八、药品管理控制1.药剂科需落实,有关药品知识、卫生和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2.药店库房设有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登记台账和药品初步审查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3.建立药房药品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药品验收培训,并制定检验方法和标准;4.在药品营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在药品包装上标明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和批号等信息,供顾客选择。
重庆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药剂科部分)

【B】1—3
3、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经常检查质量,确保安全并可随时获得。
㈣、有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C】1-3
1、医院制定有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处置程序。
2、发现假、劣药品时,应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管,收集保管所有原始记录.
㈡、建立药品质量监控体系,有效控制药品质量
【C】1-2
1、医院有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有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问题报告途径.制定有药品验收制度和程序,保证每个环节药品的质量
2、药品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有主管药师以上人员担任。
【B】1-5
3、有制度保证负责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工作的独立性。
4、定期对药库、调剂室药品质量进行抽检,有记录可查
【A】1—11
10、教学师资和科研人才梯队合理;有临床药师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计划;教学、研究工作结合临床,每年至少有2项局级以上研究课题,有检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有总结。
11、有纳入医院继续教育计划的全院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有教学记录。
二、经医院合理遴选的药品有适宜的储备,并能有效控制药品质量,随时可供临床使用
㈠、列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有适宜的储备,有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C】1-4
1、医院建立药事管理组织,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符合有关规定。查成立文件。
2、医院药事管理组织会议至少2次/每年,出席人数≥总人数的3/4。会议记录完整.
3、有药品遴选制度和落实措施;有本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供应目录”,遵循“一品两规”,调整、更新符合规定,有记录。凡调整药品生产企业或供药商和临时申请购入药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
三级医院等级评审资料-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由主管副院长、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检验科、感染控制科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和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三)药剂科履行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职责。
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讨论决策;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的使用情况。
(四)对临床用药情况,每日应用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对医嘱进行检查,对无充分依据使用贵重、滋补药品和滥用抗生素和其它药品的,通知科主任,由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进行评价,确属不合理用药的,上报医务处进行质控。
(五)经“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和医务处专项检查、评价、确定为不合理使用药物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500元和科室管理分5分。
(六)药学人员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七)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医务处,按规定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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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评审用)篇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前言医院药剂科是负责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的医技科室,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药剂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医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由院药事委员会及药剂科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拟订。
二、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内容(一)国家和行业与药品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文件(三)本院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考核检查情况(四)患者反馈信息:指用户的的药品质量查询、药品质量反映、药品质量投诉三、准确收集原始记录各部门应认真、真实、实时地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做到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一管理,使院领导能及时了解各部门药品质量情况,以便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处理意见。
四、及时的反馈质量信息对异常的、突发的药品质量信息要迅速向分管院长、药剂科、市采购办反馈,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一、管理制度1.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一)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我院发生药品供应关系的药品生产厂家和药品经营单位。
(二)对于首营企业,要对其进行有关资料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审核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由药监局颁发《营销人员合格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质量保证协议等。
由药剂科对其进行审核,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
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审核合格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建立业务关系。
(三)采购使用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药品,供货方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加盖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规定有经营范围及期限的委托书原件。
3.《营销人员合格证》营销人员身份证及资质证明。
4. 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5.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购货记录按规定保存。
(四)对首次购进的药品,还要索取《药品批准文号批件》、《产品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物价批文》、《商标注册证书》等,以上如系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并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经药剂科审核报院长批准和方可进货。
(五)在购入进口药品时,供应方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以上各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六) 对于招标药品授权医疗机构在采购活动中,为保证药品质量,可以索取药品生产、经营以及配送企业资质资料及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市招办。
1.2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采购管理工作,降低采购成本,保证药品供应,树立本院良好形象,特制定此规定:(一)采购计划管理1、实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不正之风,运用市场经济基本运行规律,引入竞争机制,增加药品采购的透明度,通过专家集体评议,建立规范的中标药品确认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从药品的质量、疗效、药物经济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评价,公开、公平、公正确定中标药品品种,同时制订中标药品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确定医院临床用药基本来自集中招标采购。
保障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经济。
1、药剂科应随时注意市场动态,了解市场信息,根据临床需求通过药事委员会讨论引进新产品,将新产品引进纳入采购计划。
对采购中心索取证照进行审核。
在三天内给以反馈意见,(急需药品随到随反馈)并保存好证照,以备检查。
2、物流中心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为依据,并保持用我院常规用的品牌药。
对招标品种,强调厂家、剂型、规格、价格、供货公司与中标结果务必一致。
收货时必须要票、货、及有关证件一致,缺一将不得收货。
对于未到货的药品,由采购中心进行催货,超过10日货不到的作为自动放弃计划,不再补送。
3、采购中心负责索取必要证照,交药剂科进行审核。
对一年一度需要替换的各公司证照每年九月一日前交药剂科。
并密切关注市场,了解药品价格,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价格最低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对于需要的调价药品,在接到物流中心调价通知单后,在第一时间和各公司联系确定是调价还是退货,及时反馈给物流中心。
保证医院的药品价格正确规范。
4、对于到货的新药,物流中心根据新药入库通知,在三天内(急需药品随到随告知)通知临床科主任,并进行登记。
5、对配送企业不能送到位的药品,采购中心需建立登记备查制度,改变配送公司供应的,应及时告知药剂科备案并尽快备齐转配送手续,由药剂科通知物流中心验收入库;6、对无法采购供应的药品(中标价为10元以内)采取改变厂家、剂型、规格、价格、配送公司供货的,与药剂科协商同意后,由药剂科通知物流中心验收入库;对无法采购供应的药品(中标价为10元以上),采取改变厂家、剂型、规格、价格、配送公司供货的,由药剂科征求临床意见,经药事会委员讨论通过(或经药事委员会主任同意),报市药招办审核、备案、挂网后(急需药品可以少量采购)再通知采购中心、物流中心纳入常规药品采购。
(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及进货合同的管理参照《医院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3药品购进制度(一)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留存到超过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公章的《生物制品批件签发合格证》复印件,留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1年,但不得少于3年。
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
(二)首营品种采购,应填写“首营品种采购审批表”,并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批准。
(三)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四)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五)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发票,要求有税票和药品清单,清单需载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价格、数量、金额、供货单位等有关内容;税票与清单相对应,按月装订留存备查,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六)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
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七).企业每年应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1.4药品质量验收制度(一)验收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员担任。
(二)药品验收应在专门的场所进行,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特殊、贵重药品验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
验收销后退回药品应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药检部门检验。
(三)验收药品时,应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逐一检查。
验收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四)收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五)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六)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七)验收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八)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上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
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九)验收药品应做好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等项内容。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十)进货手续不全的来货不得验收。
手续齐全,经验收发现来货质量凭证可疑及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并将验收情况报采购办和供货单位联系进行处理。
1.5药品的储存、保管、养护制度(一)库保管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
(二)在库药品的存放应严格施行色标管理,药品堆放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三)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
(四)药品摆放应施行分类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以及危险品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五)对近效期药品应按“医院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管理。
(六)库管应全面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工作。
对库存药品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科主任复查处理。
(七)库管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八)养护检查情况、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质量信息定时汇总、分析和上报。
药品出库坚持进行复合和质量检查,做到过期、失效、淘汰、霉变等不合格药品不出库,按规定及时处理。
(九)发现质量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库(区),有明显的标志。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十)对库存药品应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十一)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加锁保管,双人管理,专帐记录,做到帐货相符。
1.6药品出库、复核、运输制度(一)药品的出库复核是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患者手中的最后关卡,所以在药品发出中必须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