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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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村土地承包与管理问题思考(2009)

海南农村土地承包与管理问题思考(2009)

HAINANREN DA2009第3期海南人大海南是热带岛屿省份,农业人口占多数,农业产值占GDP 的30%。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省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

近些年,农村土地承包与管理,在三农工作中成为热点问题,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是当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

建省二十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海南农村土地的征用、承包、出租、流转等方面,出台了多个法规,并不断的完善、修订,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1994年6月24日颁布施行的《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规定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承包,用于农业开发,至今为止,在全国省、市中,是唯独一个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的法规。

法规的实施,鼓励了公司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农村土地的开发,为当地引进了资金、技术,也带动了农民开荒的热情,使农村的四荒地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

近些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在农村土地管理方面,依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依法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村集体土地逐年递减,截止2007年,全省农村集体土地共有2383万亩,占全省土地46.7%。

其中常用耕地568.1万亩,林地1282万亩。

全省农业人口484.3万人,占总人口58.6%,农民人均耕地1.32亩,仍低于全国人均耕地0.09亩。

海南农民人均耕地偏少,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土地承包管理不妥之处。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橡胶的开发,政府划拨了大量的土地给农垦。

在当时,农村与农垦的矛盾并不突出,而现阶段,场社土地资源配置发生较大变化,农场与周边农村人均占有土地不均等的矛盾凸显。

在农村四荒地的发包中,部分基层干部发包土地不注意兼顾农民的利益和权益,又把大量土地发包给非农人员,使本来偏紧的农村土地供需矛盾再次激发。

海南农垦农场社区管理问题探讨

海南农垦农场社区管理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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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责:海南农垦农场社区管理职责包括生产管 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职工培训等,以确保社 区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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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果:海南农垦农场社区管理效果显著,实现 了安全生产、环保达标、职工满意等目标。
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社区管理体制不健全 社区服务水平较低 社区文化氛围不够浓厚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制定农场社区 发展规划和建 设标准,规范 社区建设和管

完善农场社区 公共服务和基 础设施建设, 提高居民生活
水平
建立农场社区 管策支持力度
加大对海南农垦农场社区的政策扶持,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农场社区的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共同推进农场社区的规划和发展,提高社区的综合治理水平。 加大对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其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案例对其他地区农垦农场社区管理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如何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应用和创新
发展趋势预测
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和农产品质量
资源环境可持续:保护生态环境, 实现可持续发展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社区治理创新:加强社区自治和 民主管理,提高居民参与度
海南农垦农场社 区管理现状
海南农垦农场社 区管理政策建议
海南农垦农场社 区管理未来展望
海南农垦农场社 区管理改革方向
海南农垦农场社 区管理实践案例
社区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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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体制:海南农垦农场社区实行场长负责制, 场长由农场领导任命,对农场领导负责。
添加 标题
组织架构:海南农垦农场社区组织架构包括场长、 副场长、生产队长、职工代表等,场长负责全面 工作,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生产队长负责生产 管理,职工代表负责职工权益维护。

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土地确权工作是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它明确了农民对土地的产权,为土地流转、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然而,在土地确权的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并寻找优化的路径。

一、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土地权属争议复杂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流转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土地权属界限不清,存在争议。

比如,有的地块在不同时期被分配给了不同的农户,或者存在“一地多证”的情况,这给确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测量技术和精度问题土地确权需要进行精确的测量,但在实际操作中,测量技术和设备的局限性可能导致测量结果不准确。

例如,一些偏远山区地形复杂,测量难度大,容易出现误差。

而且,不同测量单位的标准和方法不一致,也会影响确权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农民参与度不高部分农民对土地确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参与的积极性。

他们可能认为确权只是形式主义,或者对确权的流程和政策不了解,导致在确权过程中不配合,甚至出现抵触情绪。

4、确权工作成本高、周期长土地确权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包括调查摸底、实地测量、资料整理、审核颁证等环节,工作成本较高。

同时,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确权工作周期往往较长,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农民的满意度。

5、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在土地确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和空白。

这使得在处理确权过程中的一些纠纷和问题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二、优化土地确权的路径1、妥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对于复杂的权属争议,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可以通过查阅历史档案、走访知情人员、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理清土地权属的来龙去脉。

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解机制,发挥乡村基层组织和司法部门的作用,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解决争议。

2、提高测量技术和精度加强对测量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应用,采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如卫星定位、无人机测绘等,提高测量的准确性。

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研究

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研究
Key wOrds:RuraI Iand circulation;Current situation;Countemeasures
土地是农业的基础,在海南省热带农业经济快 速发展过程中,如何通过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品牌化效益,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土 地流转是关键。随着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的 稳步推进,海南热带农业区位优势突出,成为工商资 本投资开发的热点,农村土地流转活跃,土地经营规 模不断扩大。2015年8月,海南省农业厅、省委农
AbsIract:111 View of me“separation of powers”on rLlralland aIld based on me inVestigations of currem situation, mis paper deeply analyzed me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faced in me implementation of ruralland circuIation in Hainan
(六)流转用途 主要是流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 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大部分用于种植,少部分用于养 殖,冬季瓜菜种植、热带水果、南繁育制种等基本是 集中成片的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后大多用于农业生 产经营,除看护房、工具屋等农业设施外,没有发现 整体改变农地性质和用途的情况。 (七)流转服务体系 东方、文昌、琼中、白沙、临高和定安设立了县 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但没有专职人员,由农经岗的 人员兼职;三亚、琼海、洋浦未设立市县级土地流转 服务中心。乡镇一级的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大多由农业 服务中心的人员兼职。 二、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思想意识受限制 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不了解,持有“土地谁种是 谁的”观念,担心承包地长期流转,土地规模化平整 之后,难以收回,失去享有土地承包权、征地补偿款 的权益,流转的意愿不强,某种程度上造成耕地的抛 荒闲置、自建宅基地的现象出现。最根本的原因是仍 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社会保障水平低,农民 局限于“小农思想”…,对土地的依懒性强,不愿放 弃土地经营权,或不敢长期流转土地。 (二)土地流转水平不高 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是以出租、转包的方式进行 土地交易,流转方式比较保守、单一【2】。而土地作为 重要的生产资料,其抵押、入股这种能更大发挥土地 流转水平的交易方式相对少。同时,因历史原因和地 域的特殊性,海南家庭承包“插花地”较多,地块细 碎不平整,平均每户承包7块土地,每块面积不足半 亩,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困难,难以满足合作社、家庭 农场、农业企业等主要土地转入方的流转需求,制约 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和村集体的增收。 (三)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由于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土地流转尤其是家庭 承包地流转仅仅为口头约定或签订简单的协议,没有 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还存在集体土地对外发包 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未向乡镇政府备案的情况。特 别是近几年,土地流转价格飙升,造成不少租金过低

海南年鉴_海南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研

海南年鉴_海南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研
【加入认〕()与海南经济调研l该课题
指出,作为中国唯一的热带省背靠13
亿人日的内地市场,热带农业资源的稀
缺和劳动力价格较低的优势,使海南在
劳动密集型产业、精耕邹}作型和资源特
色型农产品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
势作为经济特区市场开放程度较高,
许多产业、企业和产「{产:,特别是服务业较
早地经受了国}尔市场的考验,增强J竞
政治与法制/党校教育·政策调研
列调查研究省委办公厅组织“海南农
村土地纠纷问题”、“海南农村二轮土地
承包中几个重要问题”等i周研课题;省委
政策研究室组织“换届以来省委、省政府
重大决策实施隋况”、“海南省党的作风
建没”等调研课题;省政府研究室组织

加人wr()与海南经济”

“海南农村土
和土地的有偿使)月.土地权属纠纷增多
上地纠纷问题成为政府、群众、新ll+J媒介
等关泪的热点该课题组通过对第二轮
土地承包以来海南农村上地纠纷的调
查、分析农钊土地纠纷产生的原因,有针
对性地提出解决海南省农村土地纠纷问
题的对策建议1997年至2州卜)年海南
省四个巾县共发生农村土地权属纠纷
9273宗,涉及土地向积阵7
在的主要问题:产权关系模糊,士地纠纷
较多;流转程序不规范、农民权益受到浸
I农村税费改革追踪调查】该课题组
对琼海、琼山和乐东3个市县的农钊
一认为日前税费改带一存在以下
JL个主要问题:琼海市作为先行一步的
市县.典型性不强;把果用瓜、瓜菜列人
创新上做J’大量的基础性仁作.作为率
先实行小政府、大社会

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理 工 作 的 重 心 。 本 文 将 对 海 南 农 垦 土 地 权 属 管 理 存 在 的 问题 进 行 梳 理 并 提 出 一 些 解 决 措 施 , 以 期 对 海 南 农
垦土 地权 属管理 有所 裨益 。


海 南 农 垦 土 地 权 属 管 理 的 历 史 与 现 状
海 南 农 垦 创 立 后 ,海 南 行 署 与 各 县 政 府 根 据 国家
土地权 属 纠纷 问题 。 护农 场土 地权 益 , 期 是 由海南 维 早
农 垦局 、 两 级配备专 人专职 开展工作 , 靠县 、 政府 场 依 乡
牵 头处理 问题 。 地 制宜地解决 矛盾 . 理土地 纠纷 。 因 处 对
使 用 者 合 法 权 益 及 调 整 土 地 所 有 权 和 使 用 权 关 系 的 一
纷 较 多 ,特 别 是 场 社 纠 纷 中存 在 的 部 分 历 史遗 留 问题 一 直 没 有 得 到 解 决 , “ 场 纠 纷 ” 时 有 发 生 ,农 场 已 经确 权 登 记 退
发 证 的 土 地 被 周 边 农 民 占用 又 引 发 新 的 纠 纷 导 致 土 地 确 权 工 作 难 度 较 大 , 土 地 确 权 发 证 工作 不 到 位 等 问题 , 因 此 , 应 当 完善 土 地 权 属 纠 纷 调 处机 制 。有 针 对 性 地 设 置 专 门的 土地 纠纷 调 处 机 构 ,统 一 具 体 纠 纷 案 件 的 调 处 部 门 ,科 学 划 分 职 责 权 限 ,着 力 解 决农 垦土 地 纠 纷 ,在 此 基 础 上 加 强 农 垦 土地 确 权 、登 记 发 证 工 作 。
发 展橡 胶生 产 的需要 , 农 垦划 拨 出了必 需 的土地 , 给 历

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研究随着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城市化的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作为我国农业大省,海南省也在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增加。

本篇文章旨在探讨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

1、流转面积较小根据海南省土地流转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21年底,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29.36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43%,较其他省份偏低。

2、流转主体以家庭农场和企业为主在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中,家庭农场和企业是主要流转主体。

其中,家庭农场占比较大,约占流转面积的60%,企业占比约为30%。

3、流转方式单一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以承包和租赁为主,转包和股份合作等方式比较少见。

其中,承包的流转方式占比较大,约占流转面积的80%。

4、流转效益待提升由于流转面积相对较小,流转主体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有限,使得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益待提升。

同时,一些流转主体的信誉度和资金实力也需要增加,才能更好地保障流转农户的利益。

1、流转意识不足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一些农户对土地流转仍存在疑虑和顾虑,流转意识不足,导致流转面积较小。

2、土地利用方式单一部分流转主体在实际落实流转项目时,往往只考虑到土地的种植利用,没有充分发挥土地的多种资源综合利用的潜力,导致土地利用方式单一、利益收益有限。

3、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价格形成机制和合同制度不健全,以及流转主体自身管理和运作能力不足,都影响了市场运作机制的发挥,导致土地流转效益不理想。

1、优化流转政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和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例如: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等,切实提高流转效益。

2、加强流转主体培训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主体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流转主体的管理和运作能力。

同时,加强与流转主体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让农户更好地了解土地流转的优势和收益。

当前海南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及对应策略探讨

当前海南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及对应策略探讨

当前海南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应策略探讨摘要: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逐渐加快,城乡发展速度大大提升,在此趋势下,各地政府结合城市发展需要与规划,不断变化土地管理方式方法,改进相关政策,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的使用效益,改善了当地农民生活水平。

但在具体的土地管理实践中,仍旧存在很多问题,对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合理管理造成了诸多制约,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与人民利益保障,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文围绕当前海南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若干项问题解决策略,希望可以改善农村土地使用和管理状况。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主要问题;解决策略一、当前海南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策执行力度有待强化现阶段,在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受到各种客观因素影响,部分政策的实际执行力度不足,并未得到贯彻落实,导致农村土地实际管理情况与预期情况产生出入。

主要的客观影响因素包括,无实施细则支撑、政策内容与执行标准变更频繁、政策适用性不足、与部分地区农村管理情况不符、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上下联动管理体系、配套政策与法律法规内容模糊等。

例如,早在2014年国家就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并于2015年将海南文昌列入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

但是至今文昌市试点政策在海南得到推广的力度不足,甚至个别市县还没启动改革工作,这严重影响农村土地的发展。

2.土地管理工作和土地利用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从土地利用监管方面看,个别市县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并未得到有效发挥,反复出现宅基地乱占地建房、多占地建房、一户多宅等现象。

例如,因为海南早期农村建房报建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和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加上农民对土地用途政策理解不足,农民自认为只要在自家土地上建房不算违规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致使农村出现大量所谓的违建住房和占用林地甚至耕地建房的现象普遍存在,最终不仅造成农民对政府的怨恨,还增加了土地执法成本及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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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文系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 “海南农垦改革中的土地法律问题研究” 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
Hjsk2010-03。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 的归属。 而土地权属管理则是国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 使用者合法权益及调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的一 种管理, 其中包括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要 限制,其内容主要包括土地确权管理、土地权属变更管 理以及土地权属纠纷调 处 。 土 [1](p115) 地 权 属 纠 纷 的 正 确 调处是消除土地权属争议的主要途径,是土地确权、登 记发证的基础。由于历史原因,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纠纷 较多,土地确权工作难度很大,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纠 纷的解决一直是包括海南农垦在内的全国农垦土地管 理工作的重心。 本文将对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管理存在 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一些解决措施, 以期对海南农 垦土地权属管理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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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坛
减为占全省的1 / 5。[7]这与部分农场未能及时有效地与 地方政府衔接有关, 导致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中出现各种问题,也产生了确权登记发证率较低、外单 位侵占农场土地资源数量较多等现象。
其次,跨系统、跨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性差,导致 无法确认土地使用权。 颁发林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 国家的既定政策,两者的内容、功能和适用范围不同, 在林木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相一致时,颁发‘两证”互 不妨碍。但在有争议的土地上颁发林权证,就有可能错 误地改变土地权属,使国有农场的利益受到侵犯。在实 践中, 有关部门或其他当事人对发放林权证和土地确 权发证有不同理解, 林业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在一些 问题上的意见或分歧很难协调。 这需要农垦土地管理 部门与林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充分沟通,以求取得 一致认识, 以合理确保林木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相一 致。但由于跨系统、跨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性差,农垦 土地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不够, 给土地确权发 证和换领林权证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例如:有些林业 部门未经协商, 将一些农场土地划拨给林业经营单位 并发了林权土地证。 这部分土地共171宗、29.58万亩, 涉 及23个 国 营 农 场 ,造 成 农 场 土 地 无 法 依 法 确 权 。[8]
唐 俐,解玉娟-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不断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努力解决农场土地纠纷,核定 农场土地、 周边农民集体土地以及国有后备土地之间 的界线, 争取完成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 作,以期解决长期困扰农垦经济发展的土地纠纷问题。 确权工作包括权属调查与地籍测量两大部分, 由海南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与海南农垦总局联合成立了国有农 场土地确权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全省国有农场土地确权 的指导、协调、督查与检查验收,各市县也相应成立了土 地确权工作组, 目标是争取在2002年11月底完成海南 农垦总局下属92个农场(所)全部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 2002年年底前完成无争议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 对于 有争议的土地,调处一宗,登记发证一宗;力争年内基本 完成海南农垦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4]虽 然海南农垦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没能如期完成, 但该工作开展后, 海南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 得了明显进展, 到2007年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83%左 右的成效。
中图分类号: D92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8207 (2012) 01-0096-04
收稿日期: 2011-10-20
作者简介: 唐俐 (1975—), 女, 四川蓬溪人, 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
为民商法学; 解玉娟 (1969—), 女, 山东章丘人,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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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农村的土地权属不清,土地纠纷从未间断过。为解决 土地权属纠纷问题,维护农场土地权益,早期是由海南 农垦局、场两级配备专人专职开展工作,依靠县、乡政府 牵头处理问题,因地制宜地解决矛盾,处理土地纠纷。对 农村越界使用农场土地的处理, 或是收回占用的土地, 或是划出部分土地给农村,或是暂时搁置矛盾,待条件 成熟后再处理;对农场越界使用农村土地的处理,早期 多采取赎买 、 代耕换地 、 调换土地等办 法 。[2](p137-138)自 1965年第二次开展农垦土地地权处理工作起, 各级地 方政府试图以“农村并入农场”和“农场带领农村”的 “并、带”方式来解决农村与农场之间的土地纠纷。由于 当时的“并、带”政策规定,农村生产队原所有制性质和 分配形式不变,结果导致“场社纠纷”和土地矛盾依然 不断, 很多地方分不清农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还是 集 体 所 有 。1980年 国 务 院 下 发 《关 于 海 南 岛 国 营 农 场 座 谈会议纪要》,各级地方政府依然采取先前将农村并入 农 场 的 做 法 , 批 准611个 农 村 并 入 农 垦 , 共 并 入 土 地 72.67万 亩 ,同 时 ,同 意 将 黄 竹 、仁 兴 、福 山 三 个 镇 乡 由 农垦带领。事实证明,“并、带”暂时解决纠纷是有效的, 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在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 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出台后,海南农垦也按相关要求
同,使农场土地有名无实。因而周边农村占用农场土地 的行为并未因土地确权发证而得到控制。
(二)土地纠纷调处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由省、市、 县三级人民政府负责。 具体调处工作主要由地方各级 土地、林业部门承担。海南省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 乏专门的调处机构。目前,海南省土地纠纷调处工作主 要由市县土地部门内部的地籍处、科、股、室和林业部 门承担, 省一级未设专门调处机构, 市县一级除澄迈 县、儋州市和三亚市等少数几个市县设有专门机构外, 其他大部分市县均未设置专门机构, 调处人员也十分 有限,难以及时处理大量案件。二是具体纠纷案件的调 处部门不统一,职责权限划分不科学,导致争议难以得 到及时解决。在涉及到不同用途的土地争议纠纷时,由 于政府各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分工以及机构人员设置 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导致一些争议久拖不决。按照海南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土地权属纠纷 调 处 职 责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 琼 土 环 资 籍 字 [2005]14 号)以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林业局、海南 省农垦总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场社土地权属纠纷调处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土环资籍字 [2005]19号)的 规定,对非林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由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 对林地权属纠纷案 件的调处工作, 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具 体负责。 对一宗地中既有林地又有非林地的土地权属 纠 纷 案 件 的 调 处 工 作 , 如 果 林 地 面 积 占 50% 以 上 , 则 由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如果非林地面积占50% 以上则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一部门受理后,另一 部门派员协办。对每一宗纠纷案件,当事人要区分非林 地和林地,按规定分别向所在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林 业 局 提 出 调 处 申 请 。 但 是 ,2005年 确 认 的43万 亩 争 议 地,至今大多数未得到处理,主要原因就在于争议地多 为林地,涉及林地的处理主体问题,由于土地部门不参 与处理,林业部门又没有专业机构处理,导致问题无法 得到及时解决。 (三)农垦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不到位 首先,农垦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进展缓慢。近年来, 海南农垦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但与海 南地方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 距 。海 南 全 省 农 村 土 地 总 面 积4999.3万 亩 ,目 前 ,已 完 成对4934.2万亩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 占全省农村土 地总面积的96.7%,这在全 国 是 少 有 的 。而 历 年 各 级 政 府划拨给农垦的约1282万亩土地, 到2007年底确权给 农垦的土地面积为1064万亩 (含被占用的59万亩),确 权 率 为83%,其 中 确 权 并 发 证 的 为970万 亩 (由 所 在 地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登 记 发 证 给 各 个 农 场 、所 ), 确 权 未 发 证 的为94万亩。农垦实际面积已由原划拨的占全省1 / 4锐
发证的土地被周边农民占用又引发新的纠纷导致土地确权工作难度较大, 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因此, 应
当完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机制, 有针对性地设置专门的土地纠纷调处机构, 统一具体纠纷案件的调处部门, 科学划分
职责权限, 着力解决农垦土地纠纷, 在此基础上加强农垦土地确权、 登记发证工作。
关 键 词: 土地权属管理; 场社纠纷; 纠纷调处机制; 土地确权; 登记发证
法学论坛
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管理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 唐 俐, 解玉娟
(海南大学, 海南 海口 570228)

要: 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也存在着土地纠纷调处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 土地权属纠
纷较多, 特别是场社纠纷中存在的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退场纠纷” 时有发生, 农场已经确权登记
二、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海南农垦土地权属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 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土地权属纠纷较多 土地被占或权属纠纷是长期困扰海南农垦经济发 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也是直接影响确权发证工 作的主要原因。 海南农垦土地纠纷绝大部分表现在农 垦与周围农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场社纠纷)方面。 首 先 ,部 分 历 史 遗 留 问 题 一 直 没 有 得 到 解 决 。 至2008年 初,全省共 有 土 地 权 属 纠 纷 历 史 遗 留 问 题533宗 、面 积 37.8万 亩 , 其 中 农 垦 农 场 与 农 民 集 体 之 间 的 纠 纷 183 宗 ,(占33.1%)、19.6万 亩 (占52.0%),场 社 纠 纷 在 未 解 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总量中占有较大比重, 场社纠纷问 题 仍 然 十 分 突 出 。 [5]其 次 , 虽 然 在 不 断 地 解 决 已 有 的 土 地纠纷,但 新 的 土 地 纠 纷 仍 然 不 断 发 生 。自1997年 后 , 农场与农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发案率再度猛增, 1997年 至2001年 之 间 共 发 生 纠 纷11603起 , 平 均 每 年 2000多 起 ,涉 及 土 地300多 万 亩 ;2002 年 以 后 , 随 着 全 面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和纠纷调处工作, 农村土地权属纠 纷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每年发生纠纷在1000起左 右,涉及土 地 面 积 逐 步 缩 小 到100万 亩 以 下 。但 随 着 经 济情况的变化,农场原并场队要求退场,又不断有新的 纠纷发生, 如2006年初儋州境内几个国有农场的并场 队要求退场还地一事,在退场队的土地确权过程中,又 发生上万亩的权属纠纷;再次,农场已经确权登记发证 的土地被周边农民占用引发新的纠纷。 自2002年土地 确 权 以 来 ,在 已 确 权 给 农 场 的 土 地 中 , 有 59 万 亩 被 周 边 农村和其他单位、个人长期占用 。[6]农民长期占用农场 已确权发证的土地,但又拒不按省国土厅、省林业局、 农垦总局联合下发文件的规定与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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