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编制要求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制定要求

附件1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制定要求一、建设背景二、建设基础学校在全国的综合实力排名情况,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现有的人才培养条件(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等),学校建设的主要经验、办学特色等。
三、建设目标围绕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目标,通过自我剖析和与境内外标杆学校的比较,明确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的关键问题和建设的重点领域,确定:1.总体建设目标。
(1)综合实力、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达到全国一流的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不少于20个;(2)建设期满后、预计产出的标志性成果。
原则上,不少于20个国家级标志性成果、40个省级标志性成果。
2.具体建设目标。
四、建设内容(一)综合改革项目。
1.试点二级学院。
选取1个以上院系开展试点。
2.人事制度改革。
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3.学分制改革。
(二)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三)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选取5-9个专业开展高水平专业建设。
(四)自选项目。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体制机制改革、社会服务、国际化、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选取1-2个需要重点建设的项目开展建设。
五、建设措施建设举措,进度安排,经费预算,保障措施,预期效益,辐射带动等。
附:1.行业企业分析报告(包括学校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产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分析等)2.标杆院校分析报告(包括与境内外各1所标杆院校差距分析等)3.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分析报告(包括现状、差距分析等)4.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拟立项建设单位申报材料

3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1-1 基 本信息 举 办 方 建校基础 示范校建设情况 普高起点 全日制普通高职 在校生人数 (人) 合计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实验室、实训场所面积(平方米/生) 专任教师数(人) 2014-2015 学年专任教师人均企业实践时间(天) 生师比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就业相关数据 1-2 基 本状态 招 生 人 数 (人) 普通高中招生 “三校生”对口招生 “3+2” 招生 五年一贯制第 4 学年 新生报到数/录取数(报到率) 普通高考统考招生录取中,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第一志 愿投档总数所占比例
6 3
10064 1104 0 11168 16.1 8.4 535 18 18.55 2013 年 3650 285 189 0
3194 32143 11168 2067 15380.255 891 314/58.69 19.7 42
中职起点 其它
4
3614/4124 87.63 %) 99.35% 文科 533.50 分理科 48 6.52 3112 人
8 7 5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市人民政府 无
学校类别 建校时间
1
综合 1997 年 9 月
2
学校性质
公办
□民办
国家示范校
□国家骨干校 □第二批省示范校 □第三批省示范校 2014-2015 学年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人数(人) 2014-2015 学年社会培训 (人天) 折合在校生数(人) 占地面积(亩) 生均教学仪器科研设备总值(元/生) 教职工总数(人) 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数(人)/比例(%) 2014-2015 学年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占比(%) 2016 年招生专业数(个) 2014 年 4056 234 205 0 4401/4495 (89.01%) 99.36% 文科 520.38 分 理科 499.48 分 3256 人 97.39% 81.46% 2449 元/生 2015 年 3635 461 296 0 3976/4392(91.39%) 99.39% 文科 500.91 分理科 4 97.78 分 3517 人 98.86% 87.76% 2538 元/生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6.16•【字号】粤教高函〔2016〕155号•【施行日期】201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55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打造广东高职教育品牌为目标,以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专业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重点,建设15所左右全国一流、世界有影响的高职院校,推动我省高职院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技术支撑。
二、建设要求(一)基本原则1.服务发展。
主动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广东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2.改革驱动。
以协同创新、协同育人为引领,以学生受益、学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突破制约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高水平院校建设保障措施

高水平院校建设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1.成立“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我院“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体领导班子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学校“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工作,由各分管校领导负责统筹所分管业务线的工作开展,分管校领导对各自分管业务负主要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作为专门机构统筹一流高职院校的申报、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及协调管理等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建立项目管理与监控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年度评价、进展公告等,并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部和财政部项目运行监控中心的监督,及时汇报项目建设的进展与运行情况。
2.成立“一流高职院校”项目监督保障领导小组成立以深圳区委书记(兼任学院党委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的“一流高职院校”项目监督保障领导小组,确保落实建设资金和有关政策承诺,监督学校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实现建设项目预期目标。
3.成立专项资金管理组依托学校财务处,由“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领导小组主导,成立一流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组”,统筹落实、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组织项目预算论证,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建设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并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对资金投向及年度资金调度安排进行全程管理,监督项目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建立了责任到人的问责机制对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采取“校系(二级学院、部门)两级管理”,在学校“一流高职院校领导小组”的宏观统筹下,将项目建设与学校系(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日常建设工作相结合,在相关系(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成立以系(二级学院或部门)第一把手为责任人的“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组直接负责各项目的运行与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的措施与进度推进建设工作。
二、制度环境1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学校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深圳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简政放权、政策宽松、资金到位;学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搭建政校企协同创新公共平台,调动了政府、企业行业、社会各方资源推动我校的改革与发展。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1.16•【字号】粤教高函[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决定实施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
现将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2014年1月16日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四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决定实施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以下简称“创新强校工程”)。
为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1.加强统筹。
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协同创新引领作用,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统筹考虑高等教育发展各方面要素和资源,有效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23•【文号】教高函[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院校),从2010年开始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每批项目建设期均为3年。
现将建设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院校举办方,按照《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引导建设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有关地方政府要履行申报承诺,将建设院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支持建设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院校由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共建,合作解决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政策措施等问题,建立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吸引企业参与办学的优惠政策,建立顶岗实习制度,优化建设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环境;提前建设院校的招生录取批次,指导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保证2020年以前建设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有关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和建设院校举办方,要明确职责,加大对建设院校的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建设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保证企业兼职教师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及设备损耗、学生生产实习保险、院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企业教学管理等促进校企合作开支的需要。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1.06•【字号】粤教高函[2013]144号•【施行日期】201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44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财政局,顺德区教育局、财政委,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粤发〔2006〕21号)、《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粤府办〔2011〕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等文件精神,打造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推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一批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第一批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213号)等文件,经专家验收、综合评议等环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院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通过验收,有关院校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有关院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等文件,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牢牢坚持提高教育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是衡量人才培养水平根本标准的办学理念。
职业学院优质校建设方案--一流专业建设

职业学院优质校建设方案--建设内容一流专业建设一、建设目标与思路以立德树人,培养职业素养与技术技能高度融合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中心,按照“对接产业,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追求品质”的建设思路,建立高效的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机制,专业设置紧跟产业调整升级的步伐,大力发展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与健康产业相关的专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建设健康服务、药品制造、药品管理、医疗器械四个专业群,培育由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护理三个专业组成的康养专业群,强化办学特色,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示范引领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专业建设发展。
三年建设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在线开放课程1门,主持建成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1个、子项目2个,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等21项;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名、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4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2门;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级学徒制试点项目4个,中高职贯通专业6个,专本贯通专业2个;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专业项目1个等标志性成果。
将药品制造、药品管理专业群建成国内一流专业群,将健康服务、医疗器械专业群建成省内一流专业群,将群内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食品营养与检测、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六个专业建成国内一流专业,以一流专业建设为龙头带动专业群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群特色和优势,以特色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
二、建设内容与措施(一)服务区域经济,布局一流专业群立足食品药品行业,对接XX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威海市打造“四季威海、康养福地”品牌,学院以优质校建设为契机,以产业链为依托,分链组群,打造药品制造、药品管理、健康服务、医疗器械四个专业群,培育由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与护理(拟增)三个专业组成的康养专业群,各专业群求同存异,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为XX乃至全国健康产业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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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方案
编制要求
一、建设背景
二、建设基础
学校在全国的综合实力排名情况,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现有的人才培养条件(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等),学校建设的主要经验、办学特色等。
三、建设目标
围绕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目标,通过自我剖析和与境内外标杆学校的比较,明确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的关键问题和建设的重点领域,确定:
1.总体建设目标。
(1)综合实力、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达到全国一流的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5个;(2)建设期满后、预计产出的标志性成果。
原则上,不少于20个国家级标志性成果、40个省级标志性成果。
1
2.具体建设目标。
四、建设内容
11.标志性成果须是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经评审产生的项目和颁发的奖励或业内公认的成果。
2. 政府部门认定或非竞争性评审产生的标志性成果,须在建设期内验收通过,才能计算在内。
3.同一项目多次立项或奖
励的,只计算一次;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双重立项或奖励的,只计算国家级。
4.同一专业内,同一种标
志性成果多次立项或奖励的,只计算一次。
(一)综合改革项目。
1.试点二级学院。
选取1个以上院系开展试点。
2.人事制度改革。
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3.学分制改革。
(二)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三)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
高水平专业数原则上不能超过9个。
高水平专业的建设方案制定、实施、验收与管理参照一类品牌专业管理办法、实施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
(四)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项目。
(五)自选项目。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体制机制改革、校企合作、国际化、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选取1-2个需要重点建设的项目开展建设。
五、建设措施
进度安排,经费预算,保障措施,预期效益等。
附:1.行业企业分析报告(包括学校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产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分析
等)
2.标杆院校分析报告(包括与境内外各1-3所标杆院
校的差距分析等)
3.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分析报告(包括现状、
差距分析等)
4.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