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书写作知识
如何进行基层民警的法律文书写作

如何进行基层民警的法律文书写作基层民警的法律文书写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良好的文书写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保障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下面将从准备工作、文书结构和写作技巧三个方面探讨如何进行基层民警的法律文书写作。
一、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是文书写作的基础,包括对案件的全面了解和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在开始写作之前,民警应该仔细阅读案件材料,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还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二、文书结构良好的文书结构能够使文书内容更加清晰明了,有助于读者理解和判断。
一般来说,法律文书的结构包括标题、引言、正文和结尾。
1. 标题: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文书内容,突出案件的关键信息,便于查阅和归档。
2. 引言:引言部分应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立案时间、当事人信息等。
同时,还应简要概述案件的背景和基本事实,为正文的详细叙述做铺垫。
3. 正文:正文是文书的核心部分,应详细叙述案件的经过和事实,包括证据材料、当事人陈述、调查结果等。
在叙述过程中,应注意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避免冗长和重复。
4. 结尾:结尾部分应对案件进行总结和评价,可以提出处理建议或建议书面批准等。
同时,还应注意文书的格式规范,包括签名、日期等。
三、写作技巧1. 简明扼要:基层民警的法律文书写作通常需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完成,因此要尽量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避免使用冗长的句子和复杂的词汇,以免给读者造成困扰和误解。
2. 逻辑严密:文书写作应注意逻辑严密,避免跳跃和矛盾。
在叙述案件经过和事实时,要按照时间顺序和因果关系进行叙述,确保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的发展过程。
3. 用词准确:法律文书的用词应准确无误,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达。
尽量使用专业术语和法律条文,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4. 语言简洁:文书写作应力求语言简洁,避免冗长和啰嗦。
公安写作

1公安文书的特征1作者的法定性2内容的应用性3建构的模式性4功能的权威性2公安文书的功用(价值)1公安文书是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行使职能不可缺少的工具2公安文书市公安工作的组成部分(写出公安文书十一中经常性的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3公安文书的质量影响工作效率(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途径很多但提高文书质量仍是一个重要的手段)3写作主题的类型1法定作者2代言作者3群体作者4个人作者4写作主体的能力1调查能力2信息处理能力3组织和表达能力4把握写作角度的能力5写作受体的特点1公用性2近距离3文本功能的实现者6材料取舍原则1真实2新颖3典4完备5根据文书的性质选择不同类型的材料7点与面的含义1就公文整体来说点即重点是需要展开写,着重些的内容,面即非重点,但需要兼顾写到的内容。
2就公文局部来说,点得材料就是具体材料,是能够支持层旨,段旨的个别例证,面的材料是概括材料,能够说明层旨,段旨,具有普遍意义。
8、主旨的确立途径:(1)本机关领导的援意(2)工作需要或法律、法规的要求(3)上级的要求9、公安文书的语言——以以公文语体为主、法律语体为辅特点:少文饰,重实用,专业性,模式化10、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1)眉首:公文分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2)主体: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生效、附注(3)版记: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版记中的反线、版记额为止11、通知与通告的区别(1)告知范围不同。
通告的读者是机关所辖范围内的广大社会成员或机关团体;通知的读者是机关内部成员或与通知事项有直接关系的人(2)行文方式不同。
通告必须公布,既公开行文;通知则不公布,是内部行文12、通报的功能通报是下行文,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具有典型性、及时性和教育性三个特点。
13、通报与通知的区别(1)发文目的不同。
通知的发文目的是让收文机关指导要作什么事以及如何去做,有哪些注意事项;通报的目的是让收文机关了解发生率什么事,哪些事值得提倡,哪些事应该受到批评,哪些问题应该警惕等。
常用的15种公安实用文写法

常用的15种公安实用文写法一、[通知]概念: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时所用的一种简易公书。
它的功能主要是布置工作、告知事项。
是一种下行文。
具有内容单纯,行文简便和执行性、指导性、告知性、简约性的特点。
根据功能特点,通知主要有五种类型:指令型通知、转发型通知、事项通知、会议通知、任免和聘用通知等。
指令型通知(对概念的认识要“顾名思义”)主要用于向下布置和安排工作,《××公安局关于上报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通知》,《××公安局关于坚决遏制违反五条禁令苗头的紧急通知》。
转发型通知,主要用于批转、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公安局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通知〉的通知》。
事项通知,主要用于告知已发生变化的一些工作事项,引起大家重视。
如《关于110、122、119三台合一的通知》,《关于停止使用市局“扫黄办”印章的通知》。
会议通知和任免通知比较简单。
写作:首先要搞清楚写什么(要写的主旨和内容),再考虑怎么写(文章的体裁格式)。
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公安局关于××工作的通知》。
主送机关:对谁发通知。
正文:主要包括通知原因、通知事项、通知要求三部分。
①通知原因,首先要写明主要依据,即为什么要发通知(如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或根据××工作的需要等),根据××文件精神(依据),结合本局实际(针对性,找出文件与工作之间的结合点),为更好地搞好工作(通知意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过渡语)引起下文。
②通知事项。
交待工作任务、阐明具体措施,这里事项要具体,重点要突出,可分条写出(1、2、3,...),简单的通知可不分条,一次性陈述写出。
③通知要求。
对有关政策界限、完成期限、怎样上报等提出具体要求,最后以“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等惯用语结束。
公安行政公文写作知识(一)

公安行政公文写作知识(一)第一部分绪论第一章公文的概念和分类一、公用文的概念公安文书是公用文书的一部分,公用文书是文书的一部分,文书又是应用文的同义词。
应用文是人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内容真实、准确,表述平实、具体,语言庄重、简约,结构稳定、划一,格式依法制作或约定俗成的,为处理公、私事务服务的,多数篇幅较短小的一大类实用性文字材料。
为公服务的称公用应用文,简称公文,为私服务的称私用应用文。
二、文书的概念(一)担任文书的专职人员。
(二)各类公用和私用文字材料的通称。
三、公用文书的概念公用文书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后勤事务管理或多项业务管理工作中撰制的内容真实,表述平实,语言庄重,结构稳定和格式规范的公用文字材料。
公用文书是行政机关办公处事的重要工具。
公用文书包括三大部分:公用行政文书、公用事务文书和公用业务文书。
四、公安文书的概念公安文书是各级公安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工作,依法撰制的内容真实、表述平实、语言庄重、结构稳定和格式规范的,又具有极强的政策性、法律性和强制性的公务文字的材料。
五、公安文书的种类(一)公安文书是文书的一部分(二)公安文书的三大类及其文类文种公安文书包括行政、事务、业务三大部分或三大类别。
公安行政、事务文书是处理公安机关非业务工作的,又称一般公安文书;公安业务文书是处理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又称特殊公安文书。
1、公安行政文书的文种。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公文审核处理办法》(京公办字[2003]340号)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命令、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公安行政文书其他常用的文体有简报、计划、总结、安排、规定、办法、调查报告等。
2、公安事务文书文类文种。
(略)3、公安业务文书文类文种。
(略)六、公安行政文书分类(一)从行文关系即从流向分:下行文、上行文、平行文。
(二)从收、发情况分:1、发出的:简称“发文”。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文书写作与规范要求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文书写作与规范要求在基层民警的日常工作中,文书写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准确、规范的文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办案质量,因此,基层民警需要掌握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本文将从基层民警工作中常见的文书类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以及规范要求三个方面,对基层民警工作中的文书写作进行阐述。
一、基层民警工作中常见的文书类型在基层民警的日常工作中,常见的文书类型包括案件登记表、询问笔录、呈批件、决定书、报告、通知等。
每种文书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格式要求,基层民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文书类型,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填写。
二、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1. 准确性:文书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表述,避免给案件办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 完整性:文书必须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和细节,不能遗漏重要内容,以免对案件办理造成障碍。
3. 逻辑清晰:文书的结构和表达要有条理,需要按照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进行组织,避免信息混乱。
4. 规范性:文书必须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格式要求,包括字体、字号、行距、边距、标题等方面的规定。
5. 简洁明了:文书应尽量简洁明了,用词准确精练,避免冗长的句子和复杂的词汇,以方便他人阅读和理解。
三、文书写作的规范要求1. 标题:文书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准确概括文书的主要内容,以便于查找和归档。
2. 文章格式:文书的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页眉、页脚、字体、字号、行间距等。
尽量使用宋体或仿宋体字体,字号一般选择小四号。
3. 页眉页脚:文书的页眉一般包含单位名称、文号、标题等内容;页脚一般包含页码和文档制作日期。
4. 段落格式:文书的段落要求首行缩进,段落之间要有空行间隔。
每个段落的内容要有明确的主题,确保文书结构清晰。
5. 表格使用:若在文书中需要使用表格,应确保表格清晰整洁,表头要准确描述表格的内容,表格的编号、标题要与正文相互对应。
总之,基层民警工作中的文书写作对于案件办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与行政公文写作大全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与行政公文写作大全公安机关法律文书与行政公文写作大全一、引言本文档旨在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一份详尽的法律文书与行政公文写作指南。
通过本指南,读者将了解到各类法律文书与行政公文的基本结构、格式要求以及书写技巧,以提高文书质量与效率。
二、法律文书写作指南2.1 报案文书2.1.1 简要案情描述详细描述案情,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身份、经过等。
2.1.2 现场勘查情况介绍现场勘查的目的、过程和结果。
2.1.3 被害人陈述记录被害人的陈述,包括事发经过、受伤情况等。
2.1.4 目击证人证言记载目击证人的证言,包括观察到的情况、相关细节等。
2.1.5 证据清单清单列出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视频、照片、录音等。
2.1.6 调查结论与建议总结调查结果,并提出相关建议。
2.2 搜查令2.2.1 被搜查人信息包括姓名、身.分.挣耗.吗、住址等基本信息。
2.2.2 搜查事由详细说明搜查的原因和需要获取的相关证据。
2.2.3 搜查范围与方式明确搜查的范围和方式,如是否需要强制搜查等。
2.2.4 搜查人员列出参预搜查的人员姓名及职务。
2.2.5 执行时间与地点规定搜查执行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3 传唤证2.3.1 传唤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
2.3.2 被传唤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连系方士等。
2.3.3 传唤事由说明传唤的原因和需要了解的情况。
2.3.4 传唤时间与地点规定传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4 问询笔录2.4.1 被问询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等。
2.4.2 问询时间与地点记录问询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4.3 问询内容详细记录问询的问题和被问询人回答的内容。
2.4.4 被问询人签名被问询人签名确认问询内容的准确性。
三、行政公文写作指南3.1 公告3.1.1 公告标题简明扼要地概括公告的内容。
3.1.2 公告正文详细阐述公告的内容,包括相关政策、通知、规定等。
3.1.3 公告发布部门、日期明确公告发布的部门和日期。
公安系统常用-公文写作
公安系统常用的公文写作主要包括通知、通报、通告、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以下是一些示例:
1.通知:用于传达需要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如《关于加强社会
治安管理的通知》。
2.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
况,如《关于一起交通事故的通报》。
3.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如《关
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4.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如《关
于上半年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
5.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者批准,如《关于加强警务
人员培训的请示》。
6.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关于加强警务人员
培训的批复》。
7.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如
《关于加强警务协作的函》。
8.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如《警务工作
会议纪要》。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安系统公文写作类型和示例,具体写作要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公安机关常用公文写作与处理
• (二)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又称缓急时限、处理时限,
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限制。紧急程 度分为特急件和急件。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 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 两字间空一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 保密时限,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 角第一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 角第二行。
• (三)发文机关标识
第二章 公安文书的特点及作用
一、公安文书的特点:
(一)内容上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政策性。 (二)格式上具有特定性和惯用性。 (三)作用上具有辅助性和参考性。 (四)应用上具有广泛性 。
二、公安文书的作用:
(一)领导与指导作用。 (二)规范约束作用。 (三)公务联系作用。 (四)凭证依据作用。 (五)宣传教育作用。
• 平行文常用的结尾词语有:在致函中,向对方提出要 求、希望时,常用"望早日见复"、"盼予函复"、"请大力 协助为荷"等;在复函中常用"此复"、"特此函复"等。
第三章 公安文书的格式及行文规则
• 一、 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公文的书面格式、 公文的用纸格式、公文的印装格式。
• (一)公文的书面格式,由眉首、主体、版记组成。置 于公文首页红色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线 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 题词以下的各要求统称版记。
签署准予印发的机关首长。上报的公文应当注明 签发人。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 三、公安行政文书的主体部分
•
(一)标题
行政文书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公
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公文标题
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写作(一)
一、行政处罚类文书概览受案后,如果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办案民警填写《受案登记表》报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如果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要制作《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或投案人;经审查,认为属于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在特定情况下要先行处置,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办案单位如需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传唤证》,进行传唤。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制作《询问笔录》,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规定》第五十三条: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办案单位向被侵害人、证人了解案情时要制作《询问笔录》。
《规定》第五十七条:询问查证期间应当保证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在询问查证的间隙期间,可以将违法嫌疑人送入候问室,并按照候问室的管理规定执行。
《规定》第五十九条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否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
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民族、身体状况等情况。
违法嫌疑人为外国人的,首次询问时还应当问明其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签证种类、入境时间、入境事由等情况。
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在华关系人等情况。
《规定》第六十条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写作教程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写作教程一、引言在公安工作中,刑事法律文书是一项必备的重要技能。
透过准确、规范且具备论证能力的书写,能够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提高执法效率。
本文将以此为出发点,为大家介绍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要点和技巧。
二、起草准备1. 熟悉法律法规:作为公安干部,首先要了解刑事诉讼法、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熟悉法律条文和相关解释,避免在文书起草过程中出现错误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2. 收集证据资料:在正式起草文书之前,必须明确案件事实和证据。
收集完整的证据资料,包括相关人员的笔录、照片、视频以及其他关键物证。
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文书结构1. 标题:在文书上方中央位置标注案件名称,例如:“询问笔录”、“侦查报告”等。
标题应简明扼要,准确概括文书内容。
2. 文首:在文书的开头,先写明文书的种类和编号。
例如:“公安XX号侦查报告”、“XX派出所询问笔录”等。
接着写明起草地点、起草时间,并注明主要参与起草人员和查处单位。
3. 正文: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包括事实关联、法律适用和处理结果等。
应突出案件的重点部分,做到观点鲜明、查证有据。
在写作时,要使用简明清晰、明确且具有说服力的语言,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冗长的句子。
4. 结尾:在文书的结尾部分,一般可以写明该文书的日期和处置决定以及起草单位的公章或盖章。
同时,可以留下空白处供签名、验阅和核对等。
四、写作要点1. 表述准确:文书在表述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时要准确、明确,避免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的表述。
使用简练、精确的语言,突出事实和证据的关联性。
2. 条理清楚:文书应按照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组织,确保表达的逻辑性和连贯性。
每一段落应有清晰的主题句,支持句应符合主题,并通过过渡语或连接词使段落之间有机联系。
3. 语句简练:文书写作要避免使用过长的句子和冗长的表述。
应力求简练明了,言简意赅,使审阅人能够快速理解案件的核心信息。
同时,要注意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确保句子的通顺和语义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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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文书写作知识
一、公安文书的三大类及其文类文种
公安文书包括行政、事务、业务三大部分或三大类别。
公安行政、事务文书是处理公安机关非业务工作的,又称一般公安文书;公安业务文书是处理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又称特殊公安文书。
1、公安行政文书的文种。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公文审核处理办法》(京公办字[2003]340号)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命令、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公安行政文书其他常用的文体有简报、计划、总结、安排、规定、办法、调查报告等。
2、公安事务文书文类文种。
(略)
3、公安业务文书文类文种。
(略)
二、公安行政文书分类
(一)从行文关系即从流向分:下行文、上行文、平行文。
(二)从收、发情况分:
1、发出的:简称“发文”。
2、收入的:简称“收文”。
3、内部的:简称“内部文书”,只在本机关各职能部门
间起沟通、联系作用。
(三)从作用分:
1、指令性的,如嘉奖令、指示等。
2、报请性的,如报告、请示等。
3、周知性的,如通知、布告等。
4、规定性的,如办法、条例等。
(四)从密级分:
1、无密级的。
2、秘密的。
3、机密的。
4、绝密的。
(五)其他分类:
1、从发文机关的性质可分为党务性的和非党务性的。
2、从办事缓急程度可分为平行、急件、特急件。
3、按文头有无可分为红头的、黑头的、无文头的。
三、公安文书的特点和作
公安文书的特点:
(一)鲜明的政治性和法定的权威性。
(二)制定和发布的法定性。
(三)特定的格式规定。
(四)语言的庄重、朴实、准确、精练。
公安文书的作用:
(一)领导与指导作用。
(二)规范约束作用。
(三)公务联系作用。
(四)凭证依据作用。
(五)宣传教育作用。
四、公安行政文书的格式和行文规则
公安行政文书格式概述
公文的格式也叫“公文体式”或“标印格式”,指组成公文的各内容要求在书面表达中的规格样式。
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公文的书面格式、公文的用纸格式、公文的印装格式。
(一)公文的书面格式,由眉首、主体、版记组成。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求统称版记。
北京市公安局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保密期限、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份数等部分组成。
(二)公文的用纸格式,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
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三)公文的印装格式,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公安行政文书的眉首部分
(一)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简称密级,指公安秘密程度的等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秘密等级由绝密起依次减弱。
保密期限指文书的保密时间。
未标明或未通知保密期限的,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30年、机密级20年、秘密级10年认定。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一般同时标注,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秘密等级两个字之间空一个字。
(二)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又称缓急时限、处理时限,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限制。
紧急程度分为特急件和急件。
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间空一字。
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时限,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二行。
(三)发文机关标识
1、市局行政公文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文件”等格式。
“北京市公安局”文件格式适用于市局的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
“北京市公安局文件”文件格式适用于市局的决定、通知、通报、意见。
“北京市公安局内部传真电报”、“北京市公安局密码电报”特定格式适用于市局通过明、密电报形式发出的各种公文。
使用电报形式发出的公文,一般不再印成文件下发。
“京公通报”特定格式适用于印发市局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
2、局属各单位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但不应大于市局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名称应当排列在前,采用竖排形式排列;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应当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四)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编排的文件代号,又称发文号,文号。
它的作用是:一统计发文数量,便于管理;二在检索和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文件的代号。
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在发文机关标识下发标明。
年份、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使用全称,序号不编虚位。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签发人
签发人指对即将发出的文稿进行最后审定并签署准予印发的机关首长。
上报的公文应当注明签发人。
签发人姓名
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联合上报的公文,主办机关签发人姓名排列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