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制度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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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科举制度在这一时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科举制度是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这一制度在中国持续了近千年。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首先是乡试,也称为书院试,考试的范围是地方范围内的学子。

考试的内容包括经义、史书和文学,目的是选拔出基本的人才。

获得乡试的及格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会试。

会试是在省级城市的考试,目的是进一步筛选出合格的考生。

会试的内容有文、理两科,分别考察文科和理科的知识。

会试结束后,通过者进入最后一阶段的殿试。

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经义和政治问题。

殿试的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水平和能力,以确定最终的录取名单。

殿试结束后,由皇帝决定录取哪些考生为官员。

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科举制度打破了封建社会的门阀制度,使社会地位较低的人也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仕途。

这样可以提高社会流动性,使得社会更加公平。

其次,科举制度激发了人们对知识的渴求和追求,推动了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科举考试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使得人们对知识的学习更加认真和努力。

最后,科举制度选拔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为明清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科举制度的选拔标准主要是注重文化知识和考试成绩,而对实际能力和品质的考察不足。

这导致一些应试教育的问题,考生只关注应试技巧而忽视实际能力的培养。

其次,科举制度的局限性导致了士人文化的独尊,排斥了其他行业的人才。

同时,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腐败问题,一些富人和权贵可以通过贿赂等手段获取官职,从而破坏了科举制度的公正性。

总的来说,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科举制度选拔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推动了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科举制度的成败不仅仅取决于制度本身,更离不开国家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对于明清时代的科举制度,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明清科举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清代的学校清承明制,科举必由学校,即只有各类学校的生徒才有资格参加乡试。

所以,要了解清代的科举制度,首先就要了解它的学校制度。

中国古代在孔子之前没有私学,教育机构皆为国立,“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

春秋之前实行世官制度,贵族子弟入学校学习,“学而优则仕”。

战国以后,世袭身份制度逐渐打破,与此同时私学兴起,出身平民和破落贵族而经由私学成才的游士遍天下,成为各国选官的一个重要来源。

在汉代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下,选官也不由学校。

如前文所述,伴随着科举制度的实行,隋朝在地方建立了州、县学。

唐代在中央设立国子监,分为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招收官员和普通民家子弟入学;与此同时,在京都和各地设立地方学校。

此外,还设有弘文馆、崇文馆等贵族子学校,专门招收皇族和高级官员的子弟入学。

宋、元皆有,其生徒也同隋唐一样,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生源。

清代文献中的“学校”,是指各类国立教育机构。

清代设有各类官学,京师设有国子监、宗学、觉罗学、八旗官学等。

各省设有府学、州学、县学。

除这些官学外,还有私人和地方社会创办的私塾、社学、义学和学院等教育机构。

所有这些官办和非官办的教育机构,构成了我们现代汉语中广义的学校。

兹分述如下:(一)私塾、社学、义学。

清代童子启蒙教育,除富人延聘家庭教师教授子弟外,公共教育机构为私塾。

私塾为私人、宗族或地方社会所办,延聘儒生(一般为秀才或老童生)担任教师。

私塾讲授、、等识字和启蒙教材,程度高的也选讲《四书》《五经》。

社学和义学也属于启蒙教育机构,均起源于宋、元,一般为地方社会所创办。

明初曾下令民间五十家设立一所社学,延聘教师以教育民间子弟,后废弛。

清初复令每乡设置社学一所,择聘文行优秀者充当社师,官府免除其差徭,并酌给薪水。

简述明清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

简述明清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

简述明清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明清时代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

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

参加乡试的是秀才(库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

由捐纳而取得监生(国子监生员)资格的(所谓例监),也可以参加乡试。

乡试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春闱。

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

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

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

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

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

殿试分三甲录取。

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

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

(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后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知县。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选拔制度之一,它在明朝时期达到了顶峰,并在清朝时期得到了延续和改良。

科举制度的实施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影响了当时的政治环境,也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科举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隋唐时期,但在明清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根据科举制度,人们被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进行选拔。

乡试是地方选拔的第一阶段,考生在乡级考场进行文化素质的考试。

乡试的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会试,会试是地区性的选拔,考生需要在会试中展示他们的才华和学问。

通过会试的考生才被允许参加殿试,殿试是由朝廷主办的考试,考生需要在殿试中展示他们的政治才能和文学造诣。

科举制度的核心思想是通过考试来挑选拔才能,它对中国的官僚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通过科举制度选拔上来的官员被认为是最有能力的,他们不仅掌握了文化知识,还具备了政治能力。

这些官员在地方和中央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管理国家事务,制定政策和法律。

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的稳定和廉洁,使中国社会得以良好地发展。

科举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为了通过考试,人们不得不不断学习和阅读经典文化,这使得中国的文化底蕴得到了进一步的积累。

科举制度通过培养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思维能力,推动了文学、历史、哲学等领域的繁荣。

很多优秀的文化艺术作品都是在科举制度的影响下产生的,这些作品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首先,它存在着选拔的不公平性。

由于考试的内容是依据经典著作选定的,对于那些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来说,他们很难通过考试。

这导致了社会上的阶级固化和贫富不均。

此外,科举制度也存在腐败问题。

有些官员通过贿赂和其他不当手段获得高分,从而成为官僚集团中的一员。

腐败现象严重地影响了科举制度的公正性和效率。

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弊端。

在晚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改革呼声日益高涨。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这里简单说一下清代科举选拔贡生的制度:清时在县学考取的叫“邑庠生”,在府学考取的叫“郡庠生”,统称为“秀才”。

秀才经过岁、科两试成绩优秀者,政府月给廪食,称“廪生”。

只有廪生才有资格被选为贡生,即贡元,但也有个别特殊优异成绩的秀才被直接授予贡生。

取得贡生资格,可以不经乡试(省考)直接上京参加会考,与乡试得中的举人同等待遇,所以也可以在家宅和宗祠上挂匾或者在家门口和宗祠门口竖旗杆。

明清科举制度【从童试(秀才)->乡试(举人)->会试(贡士)->殿试(进士)】童试童试,童试即童生试,是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的入学考试,在唐、宋时称州县试,明、清称郡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

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

通过後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

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

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

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

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有邑庠生和郡庠生,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员经科试合格,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後,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

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

入学後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

成绩特佳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

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

国子监学生多由省、府、州、县学生员中选拔,亦有由捐纳而得者,入监就学者有贡生、监生之分,然通谓之太学生/国学生或国子监生。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与学术思想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与学术思想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与学术思想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科举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

科举制度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唐朝时期,到了明清时期达到了顶峰。

科举制度的核心在于选拔人才,为社会提供人才资源,并确立官员和知识分子的地位和影响力。

在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也带来了新的学术思想。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是怎样的?在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主要由两个阶段组成:府试和会试。

府试是在各级府城内进行的,主要是为了选拔优秀的士子,会试是在省城内进行的,主要是为了选拔最有才华的人才。

筛选出来的人才进入到最后一个阶段——殿试。

在此阶段内,皇帝会亲自主持选拔。

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成为了一种常态化的选拔人才方式,许多人就是通过这种形式获得了在政治、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发展空间。

明清时期科举制的变化与唐宋时期的科举制度相比,明清时期的考试主要是为了青睐思想政治上的忠诚。

此外,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也更加公正合理,且选拔范围宽广。

相较而言,唐宋时期更注重特殊人才的选拔,而对于普通士子的选拔程度较低。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在多个方面改良,例如府试、会试和殿试的设计,给人们带来新的机会,对于社会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明清时期的学术思想在明清时期,儒家思想依然占据主导地位。

此外,还出现了道家、佛家等流派,形成新的学术思想和思维方式。

与唐宋时期相比,新兴学派的兴起为学术思想带来了多样性。

举例来说,顾炎武在明朝晚期代表了一种新的思想方式。

他认为文化的民主化很重要,也为封建社会主义打下了思想基础。

此外,儒家思想在明清时期也有了新的进展。

祭孔秩序的出现再度强调了这种思想的重要性。

其中涵盖着思想、归真,以及民俗学等方面的内容。

从宗教面来看,儒家思想主要体现在祭祀、祭天等场合中。

儒家思想不仅是宗教信仰,还具有教育性质。

儒家思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有着巨大的影响。

总结科举制度是明清时期最重要的政策之一。

科举制度带来了新的思想和价值观,也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作为社会文化的推动力,人才的选拔成为了一个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在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科举考试制度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开创了一种社会奖赏和选拔体制,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精英教育途径。

而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则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历史上最为完备和具有规范性的考试制度。

下面本文将从考试范围、考试标准、考试内容三个层面全面探讨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

考试范围:三元、会元、解元明代、清代的科举考试分为三个层次: 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考取进士预备人选,会试和殿试则是终极选拔。

而在明清两代时期,被评为进士的人被称为“三元”,即:“乡试一元,会试二元,殿试三元”。

三元的称呼也是源自于明代。

这种三元制度充分显示了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高境界,也是这种科举考试制度的一大特点。

乡试考试范围涵盖贡生。

贡生是指已经通过举人及其他考试的人。

乡试考试分为两部分,分别是文科和武科。

文科主要考试内容是诗文赋,且题目具有高度的政治性。

武科主要考试内容是武艺和兵法。

明清时期,文科和武科的比例是两者各占一半左右。

会试的范围是考取乡试合格的人员。

会试是明清时期最具规模和重要性的一级考试,主要考察的是应试者的文化素养、文化水平和文化背景。

会试中的主要形式分为两种,即策论和经义,其中策论是针对应试者的散文功力和文思才能的,经义则考察他们对书本知识的掌握力和良好的阅读能力。

殿试是最后一级考试,因为是在宫廷中举行,也被称为“殿中试”。

主要范围是考取会试合格的人员。

殿试是对应试者素质、文化水平和应变能力的最终检验。

内容涵盖经义、策论、诗赋等。

殿试结束后,评定出来的三元将荣膺进士之名,并获得皇帝颁发的一匹官品布帛和赏赐。

考试标准:不照顾身份和性别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是一个集选择、培养、评价三位一体的综合体制,通过考试培养和评价人才,实现选拔和社会奖励。

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照顾身份和性别。

身份不高、社会阶层不尊贵的人们如果能够过关,就有进入士林,士人中担任官职的机会。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下面是整理的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欢迎参考。

县试——明清时期由各县县官主持的考试。

考试合格者取得参加上一级府试的资格。

府试——由各府知府主持的考试。

府试及格的称“童生”,可以参加院试。

县试、府试,是院试前的两次预备考试。

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考试。

因主考的官府称“学院”,所以叫做院试。

院试合格者称“生员”,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秀才”,当时习惯称“秀才”为“相公”。

乡试——明清时期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考试,考中者称为举人。

会试——明清时期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的考试。

各省的举人皆可以应考。

考中者称贡士。

但习惯上会试考中后即称进士。

殿试——由皇帝对会试取录的贡士在殿廷上亲发策问的考试,也叫廷试,这个制度开始于唐武则天时。

明清
时期殿试录取的分为三甲(三等),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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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科举考试,其正式考试分三级进行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第一级院试院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低一级的考试、院试前还须经过两次预备性考试——县试和府试。

这三次考试总称小考或童试。

应考者称“童生”又称“儒童”、“文童”。

意即尚未“进学”的童年人。

童试三年两考,丑、未、辰、?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

顺天府所辖各县县试,与各省县试同。

凡参加县试的童生,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写内容包括籍贯、姓名、年龄、三代履历、身貌等项表格。

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再由本县廪生出结作保,保其确系本县之籍贯、且出身清白,非倡、优、皂隶之子孙,并无居父母之丧者,方准报名应考。

县考分四场,入场按卷面盖号戳对号入座。

第一场试一文一诗。

第二场仍一文一诗。

第三场覆试一赋一诗(或试一策一论)。

第四场覆试以小讲三、四艺。

除去各场陶汰者,发一榜称“长案”,主考官为本县之县官。

考期在二月。

府试,主考官顺天府由府丞主持。

外省为管辖本县之知府主持。

将各县长案所列取之童生再试三场,考法与县试雷同,亦发一长案。

府试考期在四月。

院试,主考官为学政。

一般以监察御史、各部侍郎中由进士出身者充任。

任期三年,于子、卯、午、酉乡试年八月由皇帝钦命派往各省一人,顺天府学政驻通州,余各省皆驻省城。

院试分两场进行,第一场正试,试以两文一诗。

第二场覆试,试以一文一诗。

考完亦发一“长案”列第一名者为案首。

院试取中者称“秀才”(俗称),正称为“生员”,别称“庠生”。

凡录之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如北京东城今有府学胡同,因原顺天府学所在地故名。

各级学校都有一定限额,以清朝为例大致府四十名,直隶州三十名,县二十名。

此类生员为廪生,明初给生员月廪六斗,清制每月给廪银四两。

后又增加名额称“增生”。

再加者为“附生”。

其中廪生地位最高,如考试作保非方廪生不可。

秀才是求取功名的起点就有资格参加下一级乡试了就科举考试来说是很关键的资格。

在帝制时代身穿兰衫头戴银雀顶(清制见县官不跪、免去差役、田赋、也就是不同于布衣平头百姓了。

地位与最高学府——国子监的监生、五贡同属一类了。

虽同在一个档次但有高低之别,秀才出类拔萃者方能入监出贡。

明、清科举制度考试,有很多的清规戒律,如:廪、增、附生、遇到父母丧亡,就要呈报丁忧,服阕三年后,再呈文起复、才能应考,其结果贻误了不少人才。

第二级乡试乡试,是科举才试的第二级才试,习惯称乡试之年为“大比”之年。

北京顺天府乡试在京城东南隅崇文门内。

各省考试地点也在省城之贡院,所有贡院都建在城之东南方。

贡院是科举考试的考场,顺天府京城贡院也是举行会试的场所故建制优于各省。

悬“贡院”墨字匾于大门上正中,建“明经取士”、“为国求贤”两牌坊于大门东西两侧。

大门外为东、西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

大门前有“天开文运”牌坊。

三门外并有东、西砖门,乾隆二十七年复添砖墙于南面,增加砖门各一,共为砖门四。

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外又平列四门。

直进为至公堂,中悬御书“旁求俊义”匾。

两楹联为“号列东西,两道文光齐射斗;帘分内外,一毫关节不通风”。

堂为外帘官办公处,堂前有;回廊,设木栅栏环绕。

至公堂后有飞虹桥,渡桥为内帘门。

居于龙门、至公堂中间。

院内有明远楼,楼下南面悬联:“矩令若霜严,看多士府伏低?群嚣不息;襟期同月朗,喜此地江山人物,一览无遗。

”四角各有楼专供监考瞭望用。

乡试时间每三年一考,明代逢子、卯、午、酉年举行(《明会要》卷四十七)清沿明制恩科例外。

顺天府乡试正副主考在协办大学士、尚书或副都御史以上官员中选派。

各省由翰林、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监临官,顺天府为府尹、各省由本省当地巡抚、总督充任。

考生顺天府各省凡本府省籍之秀才、贡生、监生及“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举”始得应试。

因乡试在秋季举行,所以也称“秋闱”(闱、考场)又发榜在九月中旬,时值桂花盛之季,故俗称“桂榜”。

又因发榜取寅、辰日支故也叫“龙虎榜”。

均为吉祥典雅之意。

乡试共考三场,每隔三天举行一场,每场考一天。

考试时间在八月初九、十二、十五日。

考前二日,编好座位号,出榜通知。

考试日,黎明入场,对号入座,给三支蜡烛。

第一场,试四书文一,五言八韵诗一;第二场试五经文各一;第三场试以策问五道。

乡试考中者称“举人”。

因第二场每人于五经中选一经,故前五名称“五经魁”。

乡试者中头名者称“解元”唐制乡举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名。

如电影《三笑》中唐寅(伯虎)就因乡试考中第一名故人称“唐解元”。

乡试各省和顺天府录取名额都有定数,大致按各省文风之优劣,人口之多寡、丁赋轻重而定。

一般大省百数十名、次省百余名,再次七、八十名;小省四、五十名。

乡试发榜次日报“鹿鸣宴”宴请新科举人。

顺天府(北京)在国子监内举行,因席间乐奏(《诗经》·小雅)中的《鹿鸣》篇故名。

今北京安定门内国子监仍有鹿鸣园旧称。

中举后就能充当下级官吏了,如县教谕、知县等。

中、高级官吏中也有由举人出身者,但人数不如进士出身者多,当时官场中称举人出身者为乙科出身,进士出身者为甲科。

第三级会试和殿试第三级是科举考试的最高一级考试,分两步进行,先会度后殿试。

会试,就是集中会考之意,也是三年举行一次,顺天府及全国各省举人,于乡试后的第二年即丑、未、辰、戌年来京参加由朝廷命礼部主持举办的会试。

考期在春季二月(后改在三月)故称“春闱”。

又因会试由礼部主办故亦称“礼闱”。

会试始于唐朝,“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集试贡举选士于礼部,以礼部侍郎主之。

”后宋无明清皆沿袭为例。

会试主考官四人,称总裁。

一正三副,以进士出身之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官,由礼部提名皇帝钦命特派。

会试地点在北京贡院举行。

各种规章制度略同于乡试。

会试共考三场,每场三日,先一日领卷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

三场考试内容:明制(清也大致同)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制五、诏、诰、章、表内科各一;第三场试经、史、策五。

清时三场所试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策略问,亦与乡试同。

又唐、宋时也曾以诗词赋取士。

会试发榜之日正值四月中旬,此时杏花盛开,所以称杏榜,会试考中者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录取名额(中式)无定数,每科多或三、四百名,少也近百名。

举人考中贡士的比率据文献记载粗略统计,每科录取名额一般占来京应试举人的二十分之一。

殿试,由皇帝主考,在宫中殿廷亲发策问,故又叫廷试。

会试录取的贡士参试,一般殿试不黜落贡士,只是重新分定出等第名次,殿试考试时间在会试发榜后进行,以清朝来说,清初二月会试,三月发榜,四月初殿试,后又改为三月会试,四月发榜,五月初殿试。

乾隆十年改为四月二十六日殿试,五月初一日传胪(即在殿试后,由皇帝主持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唱名典礼)。

上传语告下叫胪,即胪唱传名的意思。

故二甲第一名也叫传胪。

清乾隆二十六年又改在四月二十一日殿试。

殿试地点,清安在天安门外,顺治十五年改在太和殿前考试,雍正元年恩科,十月廿七日殿试,因天气寒冷改在殿内考试,以后遂为沿例。

殿试之制始于唐武则天天授元年(690年)“策贡士于洛成殿”。

又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于“讲武殿度进士”后遂为永制。

殿试后进士分等级始于宋。

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开始把考中的进士分为五甲(等)。

元顺帝时又将进士分为三甲,并规定一甲为三人。

明沿元制,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始策问贡士于奉天殿,赐一甲三人进士及第,赐二甲进士出身,赐三甲同进士出身。

其中二三甲进士各科名额不等,无定数。

清沿明制,自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开科,会试后将录取的贡士举行殿试。

殿试只考一场,只考策题一种,名殿试策。

策问大多是考问当时政治,经济和治国安邦、巩固政权之策。

考生要写文章回答策问故谓对策。

殿试策题,以制策四条,由皇帝亲自命题。

清制,由读卷官在殿试前一日,集文华殿密拟策题若干道,进呈皇帝钦定(珠笔圈定)。

又因殿试由皇帝亲策,即亲自主持考试,故殿试只设读卷官。

无主考官。

读卷官明代为十七人。

清初顺治,康熙时读卷官为十四人。

雍正元年改为十二人。

乾隆二十五年减为八人,由大学士二人,院部大臣六人充任。

并派王公大臣监试,以后皆以八人为定制。

金榜题名,因殿试发榜用黄纸,表里二层,分大小金榜,小金榜进呈皇帝御览后存档大内,大金榜用皇帝之宝,传胪后由礼部尚书奉皇榜送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张挂在宫墙壁,故考中进士者称金榜题名,金榜按殿试成绩将进士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头名状元,因唐朝举人赴京考试皆须投状,故名,第二名榜眼,眼二也,故名。

第三名探花,因唐朝新科进士杏园举行“探花宴”,故名,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各科名额不等。

传胪后,一甲三人插花披红,状元用金质银簪花,诸进士用彩花,由鼓乐仪仗拥簇出正阳门,跨马游街,备伞盖仪送回会馆住所。

其余二甲,三甲由东华,西华门出宫。

“金榜题名”在当时被视为读书人功成名就之时,称为“登科”,“洞房花烛夜”为“小登科”,就是说这是比终身大事还大的一生中的大喜事,古往今来都是学而优由士,授官也按“金榜”甲第而论,一甲状元授官翰林院修撰,级别从六品(明清官分九品,各品又分正从),榜眼,探花授官翰林院编修,级别正七品,二甲进士授从七品,三甲进士授正八品。

都再经朝考,按成绩,结合殿试名次,分别授翰林院庶吉士、主事、中书、知县等职。

传胪后第二天,天子赐“恩荣宴”于礼部,又叫“琼林宴”,因宋代曾设宴于汴京以西的琼林苑,故得名,此宴为天子恩赐,钦命内大臣一人为主席(皇帝代表),状元一席,榜眼、探花一席,其余进士四人一席,诸读卷官也赴宴。

进士每人颁发给牌坊银三十两。

二十八日于午门前赐状元六品朝冠、朝衣、补服、带、靴等物,赐进士每人银五两,表里衣料各一端。

二十九日,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

五月初一日状元率诸进士到孔庙行释褐礼,易顶服,礼部题清工部给建碑银一百两,交国子监立石题名,现北京孔庙内大成门外共有元明清进士题碑198座,是我国最大的科举题名碑群。

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

主持考试的长官是学政,又可以称学台、宗师。

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

岁试的基本任务是:第一,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第二,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按照成绩优劣分别给予奖惩。

童生通过岁试,就算是“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

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

科试通过了,才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

明清时期,通常在乡试之年的七月,还要在省城集中举行一次科试的补考,凡因故未能在各府参加科试的人,可乘机来补考,叫做录遗。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

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任明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乡试有正规的考场,叫做贡院。

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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