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直营门店)新开办一次性告知内容及申办流程.doc

合集下载

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审批流程申请药品经营许可涉及到药品管理领域,是确保药品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程序。

本文将详细阐述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审批流程,以期帮助读者了解并正确进行申请。

一、药品经营许可的概述药品经营许可是指依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的经营药品的资格。

药品经营许可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类型,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相应的许可类型。

二、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1. 法人申请者:- 申请表格:包括申请药品经营许可的详细信息;- 法人资质证明:企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 负责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药品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手册等;- 仓库、设备设施图纸:标明具体规格、面积、布局等。

2. 个人申请者:- 申请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类型等;- 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个人经营场所证明:租房合同、产权证明等。

三、药品经营许可的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者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通过地方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提交电子版申请,同时保留纸质材料备查。

2. 受理初审: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申请材料的初审,确认材料完整无误。

如果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申请人将被要求进行补正。

3. 现场核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主要包括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的实地考察,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4. 综合评估:药品监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现场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5. 决策审批:根据综合评估结果,药品监管部门决定是否批准药品经营许可,并出具相应的批复文件。

6. 发证与公告:批准通过的申请者将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布。

四、药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与年检1. 有效期: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从发证之日起算。

在有效期届满前,需及时进行许可证年检和更新手续。

2. 年检:申请者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年检报告和相关资料。

开药店流程及手续

开药店流程及手续

开药店流程及手续开药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经过多项程序和手续,以便顺利注册成功。

具体流程和手续如下:一、申请医药经营许可证1. 准备医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销售药品类别及规模等。

2. 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参加现场验收。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申请材料,如果合格将签发经营许可证。

二、注册企业1. 确定申请登记的企业类型,准备登记资料,包括各类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等。

2. 到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 领取企业营业执照。

三、办理税务登记1. 确定营业地点,向地税局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申请。

2. 准备办理税务登记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注册申请表等。

3. 向地税局窗口和地税网页提交税务登记申请材料。

4. 领取企业税务登记证书。

四、申请开办信用卡2. 向银行提交相关文件及申请信用卡办理的相关资料。

3. 银行审核材料,根据条件签发开户函、开通信用卡办理业务。

4. 领取信用卡账户。

五、装修药店1. 根据经营面积,预定药店装修方案并参照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装修。

2. 购买药店所需设备,包括药品储藏柜、药品质检仪器等。

3. 安装和调试各类设备,做好药店经营环境准备。

六、申请药品进货资格1. 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申请药品进口资格。

2. 在声明药店经营条件,准备相关认证材料。

3.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受权的机构,受权的机构审核并发放认证文件。

2. 将申请文件提交药品主管部门,经审核合格后受理。

3. 领取正式的药品销售许可证。

以上便是开药店的整个流程和手续,只有完成了上述所有的步骤,才能保证开药店的顺利过程。

如果某项手续未被及时办理,可能会影响后续的步骤,给开药店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此外,遵守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标准与要求,也是开药店必不可少的步骤。

药品零售企业申办条件及流程

药品零售企业申办条件及流程

药品零售企业申办条件及流程药品零售企业申办条件一共五项:人员+场所+设施+制度+台账+质量管理档案(其中前四项是验收必备条件,最后两项为药店日常检查需要准备的材料)一、人员(法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营业员)1、法人:(即老板)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①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药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②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具有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药或中医中专以上学历,3、营业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备注:1、经营处方药,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2、有中药的,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或中医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二、场所企业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经营处方药的,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注明:企业经营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50平方米,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

三、设施,设备1、应配置齐全相关营业设备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必须安装空调,有玻璃门、窗等与外界有效间隔的设施,并配备容积为0.15立方米以上的冷藏设备)。

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哪些手续

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哪些手续

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哪些手续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是一项高风险、高关注度的业务。

因此,在开办这类企业的过程中,涉及到的手续和规定十分繁琐且必须遵守。

本文将对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办理的手续进行详细介绍,希望对有意开办此类企业的人士有所帮助。

一、行业准入许可证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要获得行业准入许可证。

这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认可、批准药品流通企业获得从事药品流通业务的许可证,也叫做《药品流通许可证》。

该证书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生产和经营条件、药品目录、人员要求、存储和配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企业在满足这些条件后才能获得行业准入许可证。

二、药品批发和零售的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需要获得行政许可证。

这是指在经过申请、审批和公示后,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商家经营药品业务的合法证明。

药品批发和零售的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需要定期申请更新。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要获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这是指企业在实施药品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规范和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是企业在批发、零售药品过程中需要的一项重要的质量保证措施。

四、药品零售GSP认证药品零售企业需要获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GSP (Good Supply Practice)是指药品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主要是通过对药品的采购、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GSP认证是药品销售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认证,也是申请药品批发许可证和药品零售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五、食品流通许可证除药品流通之外,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还需要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这一许可证是指批发、零售企业在食品流通活动中必须持有的证明资质,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该企业在从事经营行为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和标准,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防止食品污染等问题。

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二、申请条件:申请人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条、第条的情形三、申报材料:(一)药品零售门店(含连锁)提交的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申请表(附件)。

、认证自查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拟办企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任命文件或聘书、身份证、学历、情况表(附件、)、个人简历(附件),职工花名册(附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离职证明、社保证明);(注:审原件,交复印件),上岗人员当年健康合格证明。

.加盟连锁店还需提供与零售连锁企业签定的加盟协议书复印件,直营店需提供公司开办分支机构文件。

.企业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份(附件)。

.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示意图及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改变房屋用途的,必须经乡镇街道一级政府开具的证明。

由店主在店面内自建的,应符合《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开办(含变更经营地址)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营业场所面积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并提交住建部门同意搭建的证明材料。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文件目录。

.企业组织机构图和各岗位职能架构图份。

.企业保证申请材料各项内容真实性的声明份(模板),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原印章。

.申报资料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申报时,需提供加盖了企业公章原印章的授权委托书份,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模板):()授权事由和授权有效期限;()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纸打印或复印(营业场所或仓库图纸若使用红线图原件的除外)。

新开药店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开药店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开药店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新开药店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一、验收流程1.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申请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附件1申请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书说明一、本告知、承诺书为格式文本,一式二份,申报单位和审批部门各一份。

二、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三、根据告知书要求,企业实际已完成的项目,认真填写。

四、申报单位的有关资料要求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本告知承诺书盖章、签字后生效。

告知书:你企业申请办理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办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应符合的条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设置和管理暂行规定》(浙药监市〔2003〕130号),开办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一)人员(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2)企业应配备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养护、保管工作人员和营业员,并经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经市局委托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药学技术人员除外)。

(3)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的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国家规定有就业准入的岗位:①中药购销员,包括中药材收购员、中药购销员、中药验收员、中药养护员;②医药商品购销员,包括医用商品营业员、医用商品采购员、医用商品供应员;③中药调剂员,包括中药调剂员、中药临方制剂员)。

(4)企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证明(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5)从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结果符合要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根据我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直营门店、批发下属药店)申办
《药品经营许可证》一次性告知内容
一、申办条件:
(一)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2、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下同)。

3、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应熟悉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及药品基本知识。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职在岗,并与所就职企业签订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4、拟办企业所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

5、药品零售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兼职、挂职,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履行职责。

6、具体人员条件要求:
(1)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另外再配备一名药师(含中药师,下同)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如企业负责人为总部执业药师兼任,实施在线审方的,则每一家需另外配备2名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如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则必须有一名中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2)企业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3)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5)企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经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

(二)场所设施要求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应配备符合药品验收、陈列、储存、养护等要求的设施设备。

1、设施设备要求
(1)应配置电脑自动打印药品销售凭证的POS机和药品条码扫描仪等设备;
(2)应具有可以实现药学技术人员接受当地药监部门在线监管的条件,如视频监管设备等;
(3)应配置冷藏药品和调节、检测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营业场所及仓库的温湿度检测设备应具备自动检测和记录功能,并能与当地药监部门联网,接受远程在线监管;
(4)应配有药师在线监管、温湿度在线监管及符合GSP规定要求,涵盖购、销、存等整个经营管理过程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连锁门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应与连锁总部对接联网。

2、面积要求
(1)在城区开办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具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

在城区外开办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具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

如营业场所有相连多层的,则一楼店面面积不得少于营业面积最低标准的70%,每层层高不得低于2.5米;
(2)直营连锁门店、批发下属药店可不设置仓库,但其购进配送的所有药品不得在其他地方存放,必须在营业场所内的货架和柜台上按规定存放。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按规定设置仓库,仓库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仓库有配套的设施设备和仓库管理制度。

(3)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能控制温湿度的区域。

3、房屋性质用途要求
营业场所及仓库房屋设计用途应为商业、营业、办公等非住宅性质,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住宅经规划房管部门同意,非城市规划区住宅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作为营业场所。

(三)企业管理要求
1、拟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设置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2、建立能保证药品质量,涵盖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过程的管理制度;
3、拟办企业应与所聘任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为期至少一年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一年内不得变更。

(四)其他
1、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对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申办者,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
2、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3、药监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二、申办资料及程序:
见《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直营门店、批发下属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流程》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金义都市新区受理点联系。

联系地址:天山路1号金义都市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联系电话82911307。

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直营门店、批发下属药店)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流程
一、筹建申办材料:
1、网上申报的申请表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开办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管员、处方审核员的的身份证明、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不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有效证明及申明;质量负责人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
4、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83条的规定情形的申明;
5、拟开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有效产权证明及租房意向书。

房屋设计用途应为商业、营业、办公等非住宅性质(改变住宅性质的提供相应部门证明文件);拟开办企业营业场所、仓库中药品与非药品陈储和在线监管设施设备的详细平面布局图,平面布局图要严格标明比例;
6、拟设营业场所、仓库的设施设备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说明;
7、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的质量领导小组分工文件;
8、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保证申明;申办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同意筹建,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完毕,应同时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和新修订药品GSP检查,填报《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验收申请表》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同时报送相关资料。

三、验收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表和网上申请表各一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和网上申请表各一份;;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意筹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筹建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配备整体情况,附企业组织机构图和各岗位职能架构图;
6、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身份证明、简历、任职文件;
7、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药品采购、验收、养护员、计算机管理员等企业人员情况表;
8、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说明;
9、筹建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包括制度、操作规程);
10、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应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如使用房屋无具体门牌号的,应提供经地名办确认的详细地址。

仓库平面布局图要严格标明比例;
11、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并附有关情况表;
12、专门用于在库药品分类、存放和相关信息的检索以及对药品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进行记录和管理的计算机和服务器中央数据处理系统情况和使用说明;
13、企业保证申请材料各项内容真实性的声明,附企业负责人的签名。

三、申报资料的格式及装订要求:
1、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2、所附注册资料均需按A4规格纸张(营业场所或仓库图纸若使用红线图原件的除外)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样复印直接附上,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文件的复印件按A4尺寸提供。

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连锁总部公章的原印章(批发下属药店为批发企业公章的原印章)。

报送的资料应按本表的顺序排列,并在每一页的右下角标明页码;
3、申报资料非法定代表人申报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授权事由和授权有效期限;
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人(总部或批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验收材料受理后,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合格经公示通过的,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重新现场验收。

在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或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不予核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