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材料
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教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教案同志们,今天,让大家来,目的是对我们这些刚选举产生出来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一次培训,使大家能清楚认识到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目的、意义,我们的责任、职责和义务,首先,我们要明白,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和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效落实,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推进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党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而进行的。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民主权利,一次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1、有效整合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纪检小组等村级监督形式,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
2、健全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建立完善对村干部权利行驶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和考核办法在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
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支部提名,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
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监委会主任候选人由乡纪委商村支部提出,连同其他委员候选人报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与村民委员会同期同届。
村务监察委员会培训心得体会

村务监察委员会培训心得体会村务监察委员会培训心得体会一、培训背景村务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是我国深化农村治理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村务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效能,提高村务监察人员的监督能力和智能素质,我所在村的村务监察委员会组织了一次为期一周的培训活动。
在此次培训中,我作为委员会的一员,有幸参与其中。
以下是我对此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二、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培训在本次培训中,我们首先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培训,该培训由来自市级监察机关的专家主讲。
专家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精神,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村务监察委员会的法定职责和权限,明确监察行为的基本规范,使我们在工作中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使监察权力。
2.监察技能培训为提升监察人员的工作技能,本次培训还安排了监察技能培训。
我们学习了一些基本的调查取证技巧和案件分析方法。
专家指导下,我们通过实际操作,学习了如何收集并保存证据,如何提取关键信息,如何分析案件线索等。
这些技能对于我们开展监察工作非常有帮助,提高了我们的调查取证能力和案件处理水平。
3.沟通协调培训在培训的最后一部分,我们学习了一些沟通协调的技巧和方法。
专家通过讲解和案例分析,帮助我们了解了沟通的重要性和方法,如在工作中如何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处理冲突等。
通过这一部分的培训,我们不仅增进了对沟通技巧的认识,还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能力。
三、培训心得1.律己严谨通过此次培训,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村务监察委员会的法定职责和权限。
我们明确了自己的工作定位和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察职责,增强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形象,做到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影响他人。
2.提高专业素质通过此次培训,我们学习到了许多有关监察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2024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范文一、村民代表的权利1. 享有参与村务活动的权利。
2. 享有监督村各项工作的权利。
3. 享有审核村经济收支的权利。
4. 享有责令村进行村务公开的权利。
5. 享有要求村对具体事项作出解释的权利。
6. 享有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权利。
7. 享有其他由村民代表赋予的权利。
二、监督委员会的义务1.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2. 支持村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委工作的误解。
3. 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
4. 及时向村党组织、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 监督委员会工作接受镇纪委的指导,每半年向镇纪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6. 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7. 督促村民执行《村民自治章程》。
三、村务公开监督的程序1. 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公开具体事项及内容。
2.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的事项及内容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村委会后进行公开。
3. 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质疑或不真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督促村委会及时补充更正。
4. 村民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不一致时,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四、财务公开的程序在财务公开之前,需按以下程序办理:1. 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2. 报经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3. 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4. 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5. 由村报账员审核报账。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种类型。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材料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材料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1、权力。
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但不参加表决,可对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两委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更改,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村两委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参与乡镇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恶意见,对不称职的村级组织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2、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
村民代表会议按照相关程序选举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乡镇纪委的指导。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能1、开展村务公开监督。
对公开内容进行监督:监督村(居、社区)组织将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本村(居、社区)建设的项目、本村(居、社区)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村级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村(居、社区)债务化解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一事一议”情况、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村(居、社区)干部补贴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对村(居、社区)干部的民主评议和考核情况,以及村(居、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并做到全面、细致、真实;对公开方式进行监督:监督村级组织以公开栏、广播、“明白纸”、接受质询、听证等方式进行村务公开;对公开实效进行监督:监督村级组织及时进行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公开材料上签署认可意见后方可公开;对公开程序进行监督: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监督村务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关于做好村务监督培训发言稿.doc

关于做好村务监督培训发言稿.doc
关于做好村务监督培训发言稿
各位学员,同志们: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中国幸福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村务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适应新形势、增强新本领、应对新挑战,是摆在广大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面前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不久,我们就集中利用四天时间分两期对全市287名村监会主任进行培训,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对村监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举办村监会主任培训班主要目的就是全面提升村监会履职能力,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市纪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在培训课程设置、授课教师聘请、食宿条件等方面做了合理安排,尽力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力求把这次培训班办出实效、办出特色。
今天很高兴,有这么一个机会和大家见见面,谈谈心。
下面,我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的村监会工作和如何当好村监会主任谈几点想法:
一、认清形势,夯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支撑点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是在我省武义县后陈村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由省纪委部署在全省推广的一项工作。
在年就率先在市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近年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先后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开展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年”活动,形成了工作规程,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4篇)

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制度名称】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制度版本】v1.0【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修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目的和意义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承担着重要的监督职责,为了提高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素质和监督能力,提高监督工作效果,特制定本制度,明确学习培训的目的和内容,确保委员会成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对象所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均为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1. 委员会职责培训:- 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党的相关指导方针,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
- 学习村内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了解各项管理职责和监督质量要求。
2. 监督方法培训:- 培训委员会成员掌握满足工作要求的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学习先进的监督实践案例,总结成功经验并进行实践演练。
3. 专业知识培训:- 学习相关法律、经济、社会学等知识,提高专业素养,为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 学习相关调查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技巧,掌握科学的监督调查方法。
4. 沟通与协调培训:- 培训委员会成员掌握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技巧,提高与村民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效果。
- 学习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技巧,推动问题解决和稳定发展。
五、培训实施1. 培训形式:- 培训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讲座、研讨会、学习班等形式。
- 可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等为委员会成员进行讲解和培训。
2. 培训频次:- 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培训,确保委员会成员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督能力。
3. 培训评估:- 每次培训结束后进行评估,收集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反馈和建议。
- 评估结果将作为改进培训内容和形式的依据。
六、责任与执行1. 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安排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2. 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培训,确保自身工作能力与监督能力的提升。
3. 村委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所支持,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协助支持,提供专业知识和培训资源。
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培训内容

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培训内容1.背景及意义自2006年9月,渭南市澄城县罗家洼乡杨家陇村在全国诞生第一个村民监督委员会,2009年省纪委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在全省普遍推行,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中纪委监察部和民政部的充分肯定。
2010年10月28日正式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增加了村务监督机构,填补了对村民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监督的空白,从立法层面,构建了村级组织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机制。
2.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的法律依据:“一法两办法”,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陕办字[2009]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陕纪发[2010]5号《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陕办发[2010]18号《关于全面执行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3个文件以转发执行。
文件与法规不符的,依法规为准。
3.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应该把握的几个问题:首先是在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
(1)职责设置:成员由3-5人组成,其中,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村设主任1名、委员2名;1000人以上的村设主任1名、委员4名。
(2)任期和换届: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换届同期进行。
(3)候选人提名方式: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在村党组织的组织下,由村民或村民代表酝酿提出。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可由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或德高望重的村民担任;成员一般应为村民代表,优先将原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等成员列为候选人。
村党组织应将候选人名单报乡镇党委备案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选举。
候选人的提名应实行差额制。
主人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2人。
(4)资格条件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具备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监督意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与监督能力等条件。
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材料

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材料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及组织形式(一)依法产生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明确: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二条明确: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它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人员。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明确: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
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
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组织形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代表会议推举产生并接受其委托对村级“两委”工作实施监督的村级常设监督机构,在乡党委、政府和纪委指导下,在村级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中共党员,至少有1人懂基本财会知识,设主任委员1名,必须是中共党员,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监委会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村级“两委”任期相同。
“两委”换届后村级党组织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改选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不得连选连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代表会议关系是:由其推选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村级党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直接领导关系,主要是组织领导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加强日常思想政治领导,督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积极履行职责;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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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材料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1、权力。
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但不参加表决,可对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两委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更改,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村两委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参与乡镇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恶意见,对不称职的村级组织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2、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
村民代表会议按照相关程序选举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乡镇纪委的指导。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开展村务公开监督。
对公开内容进行监督:监督村(居、社区)组织将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本村(居、社区)建设的项目、本村(居、社区)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村级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村(居、社区)债务化解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一事一
议”情况、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村(居、社区)干部补贴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对村(居、社区)干部的民主评议和考核情况,以及村(居、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并做到全面、细致、真实;对公开方式进行监督:监督村级组织以公开栏、广播、“明白纸”、接受质询、听证等方式进行村务公开;对公开实效进行监督:监督村级组织及时进行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公开材料上签署认可意见后方可公开;对公开程序进行监督: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监督村务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开展财务收支监督。
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制度,监督应发给农民的专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对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进行审查,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公平发放到农民手中;加强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克扣、截留、贪污、挪用等问题发生;全面监督村级集体收入入账情况,防止出现帐外帐和“小金库”现象;对村(居、社区)支出情况逐笔集体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3、开展资产资源管理监督。
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台账,完善监管办法,防止资产流失;督促村级组织通过市场评估方式确定村级集体资产发生产权转移时的价格;督促村级组织将村级集体资产出租方案提交村(居、社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督促村级组织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开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林业、滩涂、水面等资源。
4、开展人事任免监督。
对村(居、社区)两委拟聘用人员人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居、社区)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时的村(居、社区)两委成员
的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5、开展重要事项监督。
督促和帮助健全村(居、社区)民会议、村(居、社区)民代表会等民主议事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督促村(居、社区)组织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涉及村(居、社区)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对所议事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监督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6、开展效能作风监督。
以“一诺双述双评”等为载体,按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六要六不要”的要求及我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监督村(居、社区)两委成员的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和评议;监督和督促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落实;根据多数村(居、社区)民和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居、社区)两委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意见,提请村(居、社区)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转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集体会议形式履行监督审查职责,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由主任负责召集,每月上、中、下旬集中办公不少于3个半天,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具体时间安排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居、社区)两委视各村(居、社区)实际商定,搞好工作衔接。
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2、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宣传村(居、社区)两委工作,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并尽量帮助村(居、社区)化解矛盾。
3、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记录簿,据实简要记录村务监
督委员会学习、监督、反映民意及帮助村(居、社区)两委工作等实际情况,并实行工作月报告制度。
4、村务监督委员会结合本村(居、社区)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的议事规则,按章办事,规范运作。
5、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村(居、社区)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对满意度低于实到会代表人数50%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委员资格。
6、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如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较长时间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应在原未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中直接递补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社区)党组织也可以通过召开村(居、社区)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运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考勤制度,并与误工补贴挂钩。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参加会议履行职责;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到会成员不得少于2人。
7、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村(居、社区)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居、社区)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居、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居、社区)民代表会议的监督、群众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级党组织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后,可先行停其职,再通过村(居、社区)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
1、报告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填写月工作简明统计表,
并经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复核签字、乡镇(街道)联村干部审核签字,然后由联村干部于下月10日前上报乡镇(街道)纪(工)委;乡镇(街道)纪(工)委及时将各村(居、社区)的工作简明统计表汇总,通过网络转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2、报告内容:①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集中学习简况;②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村(居、社区)两委重要会议简况及村(居、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向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工作简况;③开展财务收支监督简况;④开展村务公开监督简况;⑤开展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简况;⑥开展重要事项监督简况;⑦开展效能作风监督简况;⑧开展人事任免监督简况;⑨向村(居、社区)两委反映社情民意简况;⑩帮助村(居、社区)两委工作简况。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严格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履行职责,并做好履职记录(每月不少于3次);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
2、主动深入农户,宣传相关政策制度,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记录。
对村民反映的问题,一般要求在两周内给予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向村民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越位、监督不出位”积极发挥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督办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