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监狱制度比较
中美现行缓刑制度比较研究

刑 没有现 实 危 险宣 告缓刑 的犯 罪 军人 , 许其 戴罪立 功 , 有立 允 确
功表 现 时 , 以撤 消 原判刑 罚 , 以犯 罪论 处 。这 一规 定在 刑法 可 不
缓刑 有着悠 久 的历史 , 文 中 的缓刑 (rbt n -词来 源于 理论 中被 成 为特 别缓 刑 。 我 国的缓刑 适用 过程 中 , 英 poa o ) i 在 累犯和 危害 拉 丁文“ rbf ”指 的是 : 同意 进行 的考 验 ) po ao ( i 经 。在 美 国, 缓刑 是 国家 安全 罪 , 照刑 法规 定是不 能适 用缓刑 的 。 依 社 区矫正 (o mu i-aecr c os方 式之 一 , cm nt bsdor t n) y ei 也被 称为 社区 三 、 刑 的适 用 程序 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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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现行 缓刑制度 比较研究
江 朔
摘 要 缓刑是在判决时, 对罪犯判处刑罚的同时, 依据罪犯所犯罪行的具体情况而宣告缓期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 度 。其是 西 方刑罚人 道 主 义原则 在刑 罚执 行 制度上 的具 体体 现 , 罪行较 轻 宣告 缓刑 后 而无再犯 之虞 的 罪犯适 用缓 刑 , 对 不 仅有利于消除其犯意, 矫正其人身危险性 , 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功能, 而且可以有效防止短期 自由刑所造成交叉感染的弊端.
刑“ 偶犯” 延缓刑 罚执行 的可 能性 , 其有 机会 在较长 的缓刑 考验 认 为暂 缓执 行 原判 刑 罚, 使 确实 不致再 危害 社会 的 , 定一定 的考 规 期中, 以其 良好 的表 现使 得所 判处 的刑 罚 实际 上不 再被执 行 ; 只 验期, 在考验 . 作 、 8工 居住 地变 更 向缓刑 官报 告 : . 付缓 刑 费用 9支 或最 近所 犯 罪行 的严 重 性及其 犯 罪前 科记 录等 等给 予考 量 。案
中美监狱制度比较

中美监狱制度比较我们对美国监狱的印象,一般是从各种影视剧,如《肖申克的救赎》、《金蝉脱壳》中得到的。
美国的监狱与中国的监狱有许多的不同,这是与两国的司法制度不同分不开的。
美国是依照‚三权分立原则建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司法制度及指导思想与我国有很大的差异。
而且由于各个州的法律规定不一,监狱体制和管理模式也存在差别。
运用现代司法理论体现惩罚思想一般将惩罚分为人身监禁、经济制裁、体能训练、社会服务四种形式。
人身监禁就是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
根据刑罚相适应原则,犯罪越重,惩罚就越严厉;经济制裁有两种:一是罪犯给受害人或其家庭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以弥补经济上的损失和减少精神上的痛苦;二是罪犯必须给国家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叫罚金,尤其对财产型犯罪使用比较广泛。
体能训练是监狱规定罪犯每天早起接受强运动量的体能训练及专题训练的惩罚方式。
因为不经过彻底的痛苦洗礼,心灵便难有复苏之时,也无从培养出对己对人的责任感。
现在这种惩罚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监禁机构——军训式矫正中心。
社会服务,即规定通过社会劳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监狱轻刑犯人白天到社会工地参加劳动,所得的报酬,用来赔偿受害者,承担法律诉讼费用,及资助本人家庭等。
设立监狱警戒等级制度根据罪犯罪行轻重,刑期长短,有无实施暴力和逃跑危险等因素,对监狱戒备程度进行分类,设立最高警戒监狱(高度),中等警戒监狱(中度),最低警戒监狱(低度),目的是保障监狱安全,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
在劳顿郡监狱实行不同戒备的监所管理,未决犯监所因关有重要嫌犯、多重凶犯、暴力犯,警戒森严、监控严密,设施十分牢固,实行全封闭,全隔离管理,使关押的重刑犯犹如‚笼中的困兽。
而轻刑犯关押监所,采取了四周不设防、别墅式的建筑格局,没有武装卫兵,没有岗楼、围墙。
罪犯在狱内一般可自由活动,就连囚舍的门也不上锁,监狱长称这是一把无形的锁,有勇气改正恶习的犯人是不会去闯的。
如影片《金蝉脱壳》,罪犯如果逃跑抓回来肯定要作为重点看守对象并重罚,据记载该监狱20年来只跑过一个罪犯。
美国与中国陪审团制度的比较(精选多篇)

美国与中国陪审团制度的比较(精选多篇)第一篇:美国与中国陪审团制度的比较美国与中国陪审团制度的比较陪审团制度(Jury System)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美国诉讼制度特征,也被认为是美国法治民主化的标志。
陪审团制度作为英美法系国家重要的司法制度之一,是司法民主化影响最深远和历史最悠久的一种模式,进入20世纪以来,尽管陪审团制度一些固有的弊端不断显现,但其对于保障公民自由、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法制教育等仍具有重要意义,相对而言,我国的陪审制度却不尽人意,因此,借鉴美国陪审制度的优势来逐步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成为必要之举。
一、美国与中国陪审团制度的共同点1、两种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一致的。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是为了使公民有效的行使一部分权利从而防止法官的独断专行,以此来达到司法正义;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使公民参与案件审理也是想让案件得到公正的裁决,从这一角度来讲,中美的陪审制度的目的有异曲同工之处。
2、作为二者制度设计基础的司法理念是一致的。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基础理念是通过吸收普通民众参与司法活动,把普通公众的理性和社会价值观引入司法领域,使司法更贴近社会;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也是为了完善司法监督体制,基于司法民主的理念,将社会公众引入司法行使过程中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的理念也是一致的。
二、美国与中国陪审团制度的不同点1、历史起源与发展的差异。
我国古代没有陪审制,陪审制度并非中国原生,清朝末年,沈家本主持修订法律,在其编成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陪审制度,但在法律实践中没有施行。
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于1929年曾颁布关于政治案件的陪审暂行法,但在实践中也没有施行。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在颁布的条例中具体规定了陪审制度,但没有在全国实施。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借鉴了前苏联的做法,陪审团以参审的方式进行陪审,直到现在。
当前中美司法理念的对比

当前中美司法理念的对比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中国与美国关系的日趋紧张,中美司法体系的差异逐渐呈现出鲜明的对比。
在很多方面,中国和美国都在追求司法公正和法治理念,但两国在实践中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却有着不同的方式和效果,这种差异不仅是在规范上,更在于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方面。
首先,在法律体系上,中国和美国都是采用法律的形式使其成为法律体系的基础。
但在具体操作上,美国人民十分强调法治的原则,要求法律在治理社会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功能,而中国则强调的是法律的正式性和法律程序的执行,严格控制司法权力。
其次,在司法制度方面,中国和美国都建立了自己独特的法律和司法制度。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司法三权相互制约和平衡,保证司法的公正和独立,是美国司法体系行使职责的基础。
而在中国司法制度中,人大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司法机关,逐渐显得没有法律效力,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制约司法的力量也相对较小。
这使得在中国,司法极大地受到行政机关和其他政治力量的影响和干预。
另外,在司法的正义感和公正性方面,美国司法体系明显更加发达成熟。
美国法律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原则,通过皮特森原则实现平等的审判。
美国的法院制度和审判程序使得公开而透明,审判决定也会由独立的法官或陪审团来作出,保证了审判的公正性。
相比之下,中国司法制度中仍存在制约审判独立和公正的问题。
这使得中国司法体系不太容易被当作公正和民主的典范。
最后,在司法实践中,中国和美国也有很多不同的实践方法。
美国司法系统倡导的是犯罪预防和矫正的理念,即不仅放在查案和定罪上,而更注重在维护社会安全和预防犯罪上。
美国实行的是诉讼制度,诉讼的程序复杂且花费巨大,更具有消极的防控效应。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强调的是追究法律责任和建立信任的关系,致力于才发现犯罪行为和加强执法规范。
诉讼制度反而不是最佳实践方法之一。
相较于美国的诉讼制度,中国的约谈和整顿执法经验从根本上改善了执法效率,也推动了司法实践的转型与发展。
总的来说,虽然中美司法体系的差异明显,但两个国家仍在寻找省略了合理的司法制度,使其能够在公正和法治的方式上有良好的表现。
国外监狱制度和中国工作制度

国外监狱制度与中国工作制度监狱制度是一个国家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改造和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世界各国监狱制度在历史悠久、文化背景、法律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但目的都是实现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和改造。
本文将对国外监狱制度进行简要介绍,并对比分析中国工作制度的特点。
一、国外监狱制度1. 美国监狱制度美国监狱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分级管理。
美国监狱分为联邦监狱、州监狱和地方政府监狱,分别由联邦司法部、各州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和地方政府管理。
(2)严密的监管体系。
美国监狱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罪犯的犯罪程度、改造表现等因素,将罪犯分别关押在不同的监狱。
同时,监狱内部设有严密的安全措施,如监控设备、警报系统等。
(3)劳动改造。
美国监狱鼓励罪犯参加劳动,通过劳动赚取工资,改善生活条件。
劳动内容包括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
(4)教育改造。
美国监狱重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提供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2. 英国监狱制度英国监狱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强调人权。
英国监狱制度注重保障罪犯的基本人权,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隐私权等。
(2)分类管理。
英国监狱根据罪犯的年龄、性别、犯罪类型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3)康复导向。
英国监狱制度强调对罪犯进行康复改造,提供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家庭关系修复等服务。
(4)社区矫正。
英国监狱制度注重罪犯在刑满释放后的融入与发展,提供社区矫正服务,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3. 澳大利亚监狱制度澳大利亚监狱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分级管理。
澳大利亚监狱分为联邦监狱和州监狱,分别由联邦司法部和各州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管理。
(2)劳动改造。
澳大利亚监狱鼓励罪犯参加劳动,通过劳动赚取工资,改善生活条件。
劳动内容包括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
(3)教育改造。
澳大利亚监狱重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提供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中外监狱的罪犯矫正方法比较

中外监狱的罪犯矫正⽅法⽐较中外监狱的罪犯矫正⽅法⽐较摘要:世界范围内对罪犯的矫正包括监狱矫正和社区矫正。
其中监狱矫正对改造犯⼈使之成为守法的公民⽅⾯起着主要的作⽤。
监狱作为⼀个改造犯⼈的场所,是体现国家法治⽔平的窗⼝之⼀。
近年来,我国犯罪率不断升⾼,其中重新犯罪率在持续上升。
其原因是多⽅⾯的,但是监狱改造没有发挥出显著的作⽤,改造质量不⾼,是不能被忽视的原因。
本⽂在与美国监狱矫正制度⽐较的基础上,对我们的监狱改造制度做出反思找出问题,从⽽提出相关解决措施。
关键词:监狱矫正社会矫正矫正效益⼀罪犯矫正制度"矫正"出⾃《汉书李寻传》:"先帝⼤圣,深见天意昭然,使陛下奉承天统,欲矫正之也。
"这个概念在社会领域中也有⼴泛的应⽤,在司法领域作为⼀个专门术语⽽存在。
本意为通过国家的司法措施,使罪犯能够接受⾏为矫正和⼼理矫正治疗,成为正常社会成员并消除犯罪分⼦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过程。
(⼀) 罪犯矫正的概念在西⽅学者的研究中,⼴义的"矫正"⼀词具有包容性并且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进⾏使⽤,并进⾏不同的解释。
它可以指⼀系列纠正计划,其中也包括具体的矫正⽅案,即监狱为实现⽬标⽽制定的计划或系统。
此外,刑事矫正还意味着传统刑罚制度中的惩罚⽅式转化为教育和惩罚⽅法的结合。
刑罚不仅是⼀种惩罚措施,也应当是对判决有罪者的教育和改造,惩罚与教育两者不可偏废。
狭义的矫正是西⽅刑罚制度的基本术语。
最常见的含义是改进,更正。
其意为矫正机构为在法庭审判后被判⼊狱的罪犯制定矫正计划,并通过强制措施使之逐步完成,并改善罪犯的反社会⼈格。
(⼆)罪犯矫正的历史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与之相对应的刑罚理念也在不断演变。
预防作为刑罚的⽬的被不断倡导,对罪犯的矫正变成了监狱的⼀个基本职能。
因为社会⽂明程度的提⾼,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各国法律制度的完备,社会对监狱矫正职能接受和认可,并通过制定各种具体⽅案不断完善。
中美监狱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中美监狱管理模式比较研究摘要美国曾经流行一时的监狱管理模式分别为:强调“安全取向”的控制模式、强调服刑人员最大限度“自我负责”的责任模式和强调管理人员与服刑人员“妥协合作”的共识模式。
与这些模式相比较,我国的监狱管理模式有其独特的特点。
关键词监狱控制模式责任模式共识模式管理模式作者简介:孙竽,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讲师;宋立军,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副教授。
一、三种美国监狱管理模式①(一)控制模式1.控制模式创始人:乔治·毕托。
从1963年到1983年,是控制模式最为盛行的时期。
其主要创始人是乔治·毕托博士,他于1953年进入得克萨斯州的矫正局,从此开始刑事司法生涯。
他在1962年到1972年之间任得克萨斯州的矫正局局长。
自矫正局退休后,他从1972年至1991年任sam houston state university的犯罪与矫正教授。
毕托因其突出的贡献,1971年被得克萨斯州大学授予“卓越校友”称号。
得克萨斯州还在1980年和1981年在anderson 县以他的名字命名两个监区。
②2.控制模式的基本理念。
毕托受美国伊利诺州stateville监狱长约瑟夫·雷根(joseph ragan)影响,认为监狱管理哲学应当是“安全取向”,因此毕托所主导的得克萨斯州狱政体系不仅安全、有秩序,而且有助于各项处遇的推动,其后继者依此理念,亦成功地拓展各项监狱作业、农业,使财力更加丰富。
3.控制模式的特征。
在建筑上,监狱可见醒目的岗哨和高耸的围墙;服刑人员穿着白色囚衣,与管理人员接触时态度和蔼,不敢放肆,尊称管理人员为长官或主管;管理人员穿着灰色制服,彼此间阶级分明,具高度使命感与团队精神;管理上强调纪律、服从性、工作与教育的矫正模式,其纪律维护甚为严密,服刑人员稍有逾越,多半将受到惩罚;推行bt(build tender)制,即招标制。
监狱审慎地遴选出服刑人员中的领导者,以协助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勤务。
中美法院制度的宏观比较与思考下
中美法院制度的宏观比较与思考下中美法院制度的宏观比较与思考(下)五、法院司法行政的配置司法行政是影响法院独立地位和影响法官工作环境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尽管它看上去在法院工作中并不占据中心地位,可是我们如果仔细考虑一种工作环境对于工作的影响程度,那么就不难想象法院司法行政的配置实际上也是“司法独立”的一个有效的组成部分。
美国法院的司法行政有一个主要的制度,称司法会议。
这一制度建立于1922年,又称“巡回法院资深法官会议”。
一年一度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召集会议。
其人员组成有联邦最高法院全体大法官(9位),联邦各巡回区法院的13位大法官,十二位美国地区法院法官,以及美国国际贸易法庭的大法官。
司法会议是在国家一级给联邦司法系统制定政策的机构,对美国法官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进行督导。
会议讨论和处理下列问题:国会授权法院确定的刑事和民事的审判程序规则,各联邦法院案件的审理情况;联邦法院经费概算;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延误问题以及加快进程的建议,关于司法效率问题及国会将颁布的法律的决议。
除司法会议外,美国国会于1937年建立了两个独立的机构作为司法会议的执行机构:一是美国法院行政管理局,一是巡回司法委员会。
前者是为了集中管理司法行政的需要,美国法院行政管理局由专业行政人员组成,受司法会议领导,管理联邦法院的预算、人事、采购以及其它总务和辅助职能。
巡回司法委员会有13个,由联邦最高法院、各巡回区法院和地区法院的法官组成。
委员会有两项主要职责:一是作为巡回区法院的行政监督机制,指导地方性规则的颁布和实施、审查及支持各地区提出的任命新法官的请求以及批准地区法院就陪审团和审理过程的行政管理提交的计划。
二是在司法系统的纪律检查方面担负主要责任。
中国法院的司法行政的安排:在中国,法院司法行政问题在习惯上统称为法院的人、财、物问题,具体包括下列方面:法院业务经费的计划分配,法官及法院行政人员的录用、培训、报酬、待遇,法院工作条件(办公用房、法庭建设、法院装备、通讯工具等)。
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异同?
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异同?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于国家和人民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中国和美国作为两个大国,其法律制度自然也具有很大的差异。
那么,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异同呢?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法律体系1. 美国法律体系美国法律制度是建立在英国普通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法律和司法实践而形成的体系。
其核心价值观是自由、平等、正义和民主。
美国的法律制度分为联邦法和州法,其中联邦法在美国整个领土内都适用,而州法只在各自的州内适用。
2. 中国法律体系中国的法律体系则主要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组成。
其中,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开始于1982年。
根据宪法的规定,所有其他法律都必须与宪法相符,不得违反。
与美国不同,中国的法律制度是基于大陆法系的,其根本价值观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审判制度1. 美国审判制度美国的审判制度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个层级。
联邦法院主要负责处理与联邦法律相关的案件,而州法院主要负责处理涉及到州法律的案件。
在美国,被告有权请律师辩护,并且可以通过认证的陪审团审理案件。
2. 中国审判制度中国的审判制度主要由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组成。
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和判决各类案件,而检察院则主要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安机关等调查案件的机关。
然而与美国不同,中国并没有陪审团制度,被告也没有在案件审理中要求辩护律师的权利。
三、涉外法律制度1. 美国涉外法律制度美国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国家,其法律制度也非常注重对国际法规的遵守。
美国的《外国反腐败法》等法律规定了美国企业在海外的行为标准,并且在处理涉外案件时,美国法院同样会考虑国际法律的适用。
2. 中国涉外法律制度与美国不同,中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相对来说是较为严格的。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投资规定,并且需要对所有的公司员工提供劳保福利。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境外公司的法律,限制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业务范围。
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的区别是什么?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是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两个体系。
然而,两个体系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显著的不同点和差异。
本文就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的区别作出详细的说明。
一、审判权和审查权的差异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制度的最显著的不同之一就是审判权和审查权的差异。
在中国,全社会认为审查权较强,而在美国,则更加看重审判权。
这是由于两个国家的政治和文化背景不同而带来的影响。
在中国,行政机关对司法系统的影响力相对较大,往往由政治手段来约束司法的独立性和独立判断权。
而在美国,宪法对司法系统的制度设计非常明确,明确规定法官要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关,保证司法独立性。
二、司法程序的不同中国和美国还存在着司法程序的显著不同。
在中国,审判程序相对复杂,并且需要满足各种条件和规定。
但是建立在这些规定之下,致力于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框架是比较强大的。
美国使用刑事诉讼机制处理刑事案件,而民事案件则使用民事诉讼机制。
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诉讼,美国的程序都相对简单、灵活、灵敏、快速和公开,以求尽快解决争端,并确保法律制度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三、保护人权的差异人权是所有政府、机构和团体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中国和美国在保护人权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在中国,我们非常注重社会稳定和整体发展,以维护稳定和社会检查为重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用来保护公民权益的。
但是,人权问题在中国政治体制中不如美国那样特别重要。
美国政治体制中非常重视人权的保护和尊重。
美国的宪法保护了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人权的利益超过了政治力量的利益和初衷。
因此,在美国,人权问题是成为司法权的优先考虑因素。
四、对应权利和义务在司法过程中,权利和义务也是区别中国和美国的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节点。
在中国,被告的权利表面上得到了充分保护,但在实际中,司法程序中的可能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
这可能与中国当前政治环境、文化背景、社会制度等诸多因素有关。
在美国,权利和义务概念协调,具有很高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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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美国监狱的印象,一般是从各种影视剧,如《肖申克的救赎》、《金蝉脱壳》中得到的。
美国的监狱与中国的监狱有许多的不同,这是与两国的司法制度不同分不开的。
美国是依照‚三权分立原则建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司法制度及指导思想与我国有很大的差异。
而且由于各个州的法律规定不一,监狱体制和管理模式也存在差别。
运用现代司法理论体现惩罚思想
一般将惩罚分为人身监禁、经济制裁、体能训练、社会服务四种形式。
人身监禁就是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
根据刑罚相适应原则,犯罪越重,惩罚就越严厉;
经济制裁有两种:一是罪犯给受害人或其家庭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以弥补经济上的损失和减少精神上的痛苦;二是罪犯必须给国家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叫罚金,尤其对财产型犯罪使用比较广泛。
体能训练是监狱规定罪犯每天早起接受强运动量的体能训练及专题训练的惩罚方式。
因为不经过彻底的痛苦洗礼,心灵便难有复苏之时,也无从培养出对己对人的责任感。
现在这种惩罚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监禁机构——军训式矫正中心。
社会服务,即规定通过社会劳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监狱轻刑犯人白天到社会工地参加劳动,所得的报酬,用来赔偿受害者,承担法律诉讼费用,及资助本人家庭等。
设立监狱警戒等级制度
根据罪犯罪行轻重,刑期长短,有无实施暴力和逃跑危险等因素,对监狱戒备程度进行分类,设立最高警戒监狱(高度),中等警戒监狱(中度),最低警戒监狱(低度),目的是保障监狱安全,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
在劳顿郡监狱实行不同戒备的监所管理,未决犯监所因关有重要嫌犯、多重凶犯、暴力犯,警戒森严、监控严密,设施十分牢固,实行全封闭,全隔离管理,使关押的重刑犯犹如‚笼中的困兽。
而轻刑犯关押监所,采取了四周不设防、别墅式的建筑格局,没有武装卫兵,没有岗楼、围墙。
罪犯在狱内一般可自由活动,就连囚舍的门也不上锁,监狱长称这是一把
无形的锁,有勇气改正恶习的犯人是不会去闯的。
如影片《金蝉脱壳》,罪犯如果逃跑抓回来肯定要作为重点看守对象并重罚,据记载该监狱20年来只跑过一个罪犯。
高度戒备监狱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1)全面监视监控;
(2)设置多道门,监所内的各个功能区均有门隔离,;
(3)点名点数,狱警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对罪犯进行点名记数检查,异常情况及时处臵并详细记载;
(4)人身搜查和监舍搜查任何违禁品;
(5)紧急封闭。
在狱内发生较大骚乱时,或其它严重的械斗或暴力事件时,即封闭监狱,罪犯24小时内都要关闭在自己的牢房里,不能出去吃饭、娱乐、劳动,直到恢复正常程序为止;
(6)武器控制,监狱武器库设在狱内警戒区,由武装狱警守卫。
武器库绝对禁止罪犯接近,在狱内,经常与罪犯接触的狱警不能携带枪支;
(7)监狱四周安装电网和环形防御线,运动场上安装有特殊的报警装臵。
尝试对囚犯新的管理教育内容和方法
美国监狱关押囚犯规模一般不大,在一、二百人到一千多人不等。
在管理和教育方法上,也存在差别,州与州之间不尽相同;专门矫正机关与社区矫正机关不同;公立监狱与私立监狱不同。
虽然监狱的惩罚倾向和意识较重,但还是比较重视‚治疗思想,认为罪犯是内心有残疾,未被管教好,被剥夺基本社会权利的人,犯罪行为是一种通过专门的治疗活动能矫正过来的变态行为,治疗思想就是要使罪犯从内心里看到积极行为的良好报应。
监狱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文化教育、反酗酒、反吸毒、反暴力等内容的教育,尤其是比较重视心理矫治。
通过教育激发囚犯的人性,为将来谋生打下基础。
监狱警官的素质和培训
美国监狱警官在警察中的待遇较高,素质要求也是比较高的。
当然,美国的监狱作为一个特殊的窗口,典型地反映了美国社会的一些无法解决和回避的矛盾,如犯罪率的居高不下,释放后重新犯罪率较高,监狱行刑重惩罚轻教育,罪犯越狱脱逃甚至暴狱的事也屡见不鲜,法律规定的一些囚犯基本权利也未得到真正的落实,监狱里黑暗罪恶的情况广泛存在。
中美两国由于在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背景和基本价值观上均存在差异,所以不可避免,在监狱制度和监狱管理上也存在这差异。
毛泽东同志指出‚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一大重要特色‚中国的监狱既是特殊性质的学校,也是特殊性质的国营企业。
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是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特色和精华所在,新中国几十年罪犯改造成绩斐然,保持了世界上最低的重新犯罪率,与监狱始终坚持思想改造、劳动改造的治本措施是分不开的。
而美国作为一个法律健全的国家,以现代法治的理念来管理监狱的精神,得到了基本的贯彻。
监狱立法细致、完备,大到监狱的体制,具体到囚犯的日常规范、生活安排都有规范,操作性较强。
监狱执法也是严格认真的,并要接受国家和州里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狱警官的执法角色概念较强,在一定程度上昭示了西方现代监狱管理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值得我们的重视和关注。